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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中案-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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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孩子的母亲千恩万谢,她高兴地放下平日的架子,也拥抱了比利,称他是“微服私访的天使”。假如他是天使的话,也许真要化装。他的穿着打扮都是为了扮演那个角色。

    凌晨一点半钟,寻找孩子的大队人马唱着《约翰尼回家开步走》拥进了屯子,他们甩着灯笼,一边喝酒一边往前走。这帮人聚集在酒店,在那里一直闹到天亮。

6
    第二天下午,屯子里的人热情洋溢,心潮澎湃。一个仪表出众、气度非凡的外国要人来到酒店,登记时用的是令人敬畏的名字:

    夏洛克·福尔摩斯

    这消息从一幢木屋传向另一幢木屋,从一座矿井传向另一座矿井;人们纷纷扔下工具,全屯子的人都聚集到那个万众瞩目的地方。一个路过屯子北头的男人向帕特·利雷大声嚷嚷着报信,而帕特·利雷的矿井紧挨着弗林特·布克纳的矿井。听到喊声的菲特洛克·琼斯看来不大舒服。他喃喃地自言自语:

    “夏洛克大叔!不走运!——他怎么偏在这个时候……”他发了一会儿呆,又自言自语地说:“不过,怕他干什么?谁都知道他的招数,我也知道。除非他事先全面策划一番,摸清了线索,再雇些人按照他的指示办事……可是这一次什么线索都不会有——既然这样,他还能看出什么来呢?什么也看不出来。不,先生;现在已经万事俱备。假如我冒险延期的话……不,我不能这样冒险。弗林特·布克纳今天夜里铁定要上西天。”这时,另外一个问题又冒了出来。“夏洛克大叔今天晚上也许想跟我聊聊家常,我怎么能躲过他呢?因为八点钟前后我非得在我的屋子里呆上一两分钟。”这件烦心事让他绞尽了脑汁。然而他终于找到了解开难题的办法。“我们去散步,然后我让他在路上等一分钟,这样他就看不到我做什么了。甩开一位侦探最好的办法,就是在你做准备工作的时候,让他跟你在一起。对,这是最保险的了——我要带着他。”

    与此同时,酒店前的道路被期望一睹大人物风采的人挤得水泄不通。可是,福尔摩斯却在房间里呆着不露面。只有弗格森、铁匠杰克·派克和汉姆·桑德韦奇运气不错。这几个热心的崇拜者为了接近那位伟大的科学派侦探,租了酒店的行李间,从这里隔着一条十到十五英尺宽的过道,能窥视侦探的房间。三个人躲进行李房,在百叶窗上打了几个窥视孔。福尔摩斯房间的百叶窗本来是放下的,后来被一点点托起来了。三名密探既兴奋又刺激,只觉得头皮发紧,他们到底面对这位足智多谋、才华出众、蜚声世界的奇人了。他就坐在那儿——不是传说,不是幻影,而是实实在在的、活生生的、形神兼备的一个人,触手可及。

    “瞧他的脑袋!”弗格森满怀敬畏地说,“我的天哪!瞧那脑袋长的!”

    “谁说不是!”铁匠的话音里也带着深深的敬意,“瞧瞧他的鼻子!再瞧瞧他的眼睛!有学问吧?这几样真般配啊!”

    “看他的脸色,苍白,”汉姆·桑德韦奇说,“那可都是想事想的——想事的人才有这种脸色哪。妈的!像咱们这样的人怎么能知道人家的心事啊。”

    “别说不知道人家的心事了,”弗格森说,“就说咱们自己吧,咱们考虑的那点破事还算个事儿吗?”

    “没错,威尔斯·法戈。看他皱着眉头呢——他正往深处想呢——藏得再深也逃不过他的火眼金睛啊。他想通什么了。”

    “对,是这样的,没错。比如说——哎,瞧他都入了神,样子怪可怕的——脸色铁青——死人的脸也不过这样啊。”

    “阁下,这可是金不换的本事啊!这也是胎里带来的本事。他都死过四回了,一回回都有真凭实据。三次是该着,还有一次是飞来横祸。我听说当时他身上那股味道是湿乎乎,冷冰冰的,和坟地一个味。他——”

    “嘘!瞧他!瞧——他把拇指搁在大脑门这一边,食指搁在那一边。他准是想得好苦啊,信不信,要不拿你那件衬衣打个赌?”

    “我信。现在,他仰头盯着天上,还慢慢地捋胡子呢,还——”

    “现在他站起来了,正把左手指头跟右手指头放在一起掐算。看见了吗?先碰的是食指——接着是中指——接着是无名指——”

    “不动了!”

    “瞧他皱眉头呢!这一节还没理出头绪来。所以人——”

    “笑啦!——笑面虎似的——别的手指头都用不着了!他想好了,伙计们,他准是想好了!”

    “哼,我信!但愿我不是他算计的那个人。”

    福尔摩斯先生把一张桌子搬到窗前,背对着这帮密探坐了下来,开始写字。密探们从窥视孔那儿收回目光,点上烟斗歇歇气,一边喷云吐雾,一边聊着。弗格森果断地说:

    “伙计们,没什么好说的,他是一个奇人!只要奇人有的,他都占全了。”

    “威尔斯·法戈,你说过的话,就数这一句最明白。”杰克·帕克说:“昨天夜里那件事,要是他在,还不是小菜一碟?”

    “嘿,当然了,可不是小菜一碟么!”弗格森说,“要是那样,咱们就能见识什么叫科学性了。有学问——实实在在的学问——拔尖的学问,没人能比得上,你说是不是?阿其也不错,门外汉敢说,他从来没让别人比下去过。不过,他的本事只不过是眼力,眼尖得跟猫头鹰似的,要让我说,这本事只不过是飞禽走兽一类的本事,不比飞禽走兽高,也不比飞禽走兽低,这种本事是百里挑一,可里头没学问。要说厉害,要说神奇,那他就没法跟这一位比了。为什么这么说呢,我来告诉你他会怎么干。他会路过霍根家门口,瞟一眼——就源一眼——他家的屋子,这就行了。这就把什么都看出来了?正是,阁下,看得点滴不漏。别看霍根家在那儿住了七年,还没他知道的多呢。然后,他会坐在那孩子的床上,不慌不忙地跟霍根太太说话——这么着吧,汉姆,就当你是霍根太太。我问,你答。”

    “好嘞,来吧。”

    “‘夫人,能否请您——注意——别老走神。那孩子是男的还是女的呀?’

    “‘女孩,您呐。’

    “‘唔,女孩。很好,很好。几岁啦?’

    “‘刚六岁,您呐。’

    “‘唔——年纪小,体格弱——两英里。这样她一定累得走不动了。一定会瘫在地上睡着了。咱们能在两英里以外找到她,也许不到两英里。有几颗牙呀?’

    “‘五颗,您呐,还有一颗刚露头。’

    “‘很好,很好,很好,真不错。’你看,伙计,他一看就看出门道来了,这时候别人还都在那儿看热闹呢。‘穿袜子了吗,夫人?穿鞋没有?’

    “‘穿了,您呐——都穿了。’

    “‘袜子也许是纱线织的?鞋用的是摩洛哥皮子?’

    “‘是纱线的,您呐。鞋是小牛皮的。’

    “‘唔——小牛皮。这样,事情就复杂了。不管它,接着来——我们能对付得了。信什么教呀?’

    “‘天主教,您呐。’

    “‘很好,请把床上的毯子给我剪一条。好,谢谢。不是纯毛——进口的。很好。请把孩子穿的哪件衣服剪一条来。谢谢。是棉布的。有点儿磨痕。非常好的线索,非常好。劳驾您给我弄点儿地上的土。谢谢,太感谢了。啊,太好了,太好了。现在,我想咱们有头给了。’你瞧,伙计们,他掌握了全部线索,别的都没用了。那么,这位奇人现在干什么呢?他把这些个布头和泥土摊在桌子上,一件挨着一件放好,胳膊肘支着桌子,趴在那儿研究——一边研究,还一边自言自语,‘女孩’;把桌上的物件换换位置,‘六岁’;再把桌上的东西这样摆摆,那样摆摆:‘五颗牙——一颗刚露头一一天主教——纱线——棉布——小牛皮——他妈的小牛皮。’然后坐直了盯着天上,一边把两手插进头发里,梳过来,梳过去,一边嘟囔,‘他妈的小牛皮!’然后他站起来,皱着眉头,搬着手指头掐算线索——碰到无名指后停了下来。不出一分钟,他满面红光,心花怒放,喜上眉梢,挺起身板,可威风了。他对众人说,‘你们去两个人,提着灯笼,到英云·比利那儿把孩子接回来——其他的人就回家睡觉去吧;晚安,夫人;晚安,各位先生。’他礼貌周到地弯腰打个招呼,回酒店去了。这就是他的作派,别人可学不了——讲科学,有学问——没用十五分钟,全都妥了——用不着在树林子里钻一个钟头,也用不着大家凑到他跟前开半个钟头的会。伙计们,你们说是吧?”

    “老天爷,这可太神了!”汉姆·桑德韦奇说,“威尔斯·法戈,你真把他说活了。哪本书也没像你描写得这么活灵活现啊。老天爷,我觉得就像在我眼前一样——你们呢,伙计们?”

    “真的吗?这只不过像看相片一样,那边才是真的呢。”

    弗格森对自己的成功宣讲非常高兴。他静静地呆了一会儿,品味自己的快感,然后怀着深深地敬畏嘟囔:

    “这人别是上帝派下来的吧?”

    一时无人回答;过了一会儿,汉姆·桑德韦奇毕恭毕敬地说:

    “叫我说,这人可是百年不遇。”

7
    当天晚上八点钟,寒气袭人,有两个人摸黑从弗林特·布克纳的木屋前经过。他们是夏洛克·福尔摩斯和他的侄子。

    “在路上等一会儿,叔叔,”菲特洛克说,“我到我的木屋去一下,用不了一分钟就回来。”

    他问了几件事,他叔叔一一作答后,菲特洛克的身影就消失在黑暗中。很快,他又回来了,两个人边走边谈。九点钟的时候,他们回到了酒店。他们穿过台球室时,那儿还聚着一群希望一睹奇才风采的人。人群中响起了一阵仰慕的欢呼声。福尔摩斯先生频频点头示意,等福尔摩斯离开台球室后,他的侄子对众人说:

    “诸位,夏洛克叔叔还有一些事情,要干到十二点到一点钟的样子;完事以后他会尽早下来,他希望诸位当中能有人留下来和他干一杯。”

    “老天爷,他可真仗义,伙计们!”弗格森大声嚷着。咱们为古往今来最了不起的夏洛克·福尔摩斯三呼万岁。嘿,嘿,嘿——”

    “万岁!万岁!万岁!嗷——”

    欢呼声在酒店里回荡,这呼声包含了他们对福尔摩斯的衷心爱戴。上楼时,叔叔轻声责备侄子:

    “你干吗要把我拖进来?”

    “我想,您不愿默默无闻吧,是不是,叔叔?好,那么,在一个开矿的屯子里也不能例外呀,我就是为了这个才说那句话的。别看那些家伙称赞您,可是只要你不干一杯就这么走了,他们就会骂你是势利眼。再说,您说过有好多家常话要跟我聊,这也得聊到半夜呀。”

    这小伙子做得不错,而且做得很聪明——叔叔承认这一点。这小伙子还有一件事也做得聪明,但他除了自己知道,没有和别人说过——“叔叔和别人就在一旁——这可是一个‘不在现场’的有力旁证,铁证如山。”

    他和他的叔叔畅叙了约摸有三个小时。快到午夜的时候,菲特洛克·琼斯走下楼来,在离酒店十来步远的黑影里找了一个地方等着。五分钟以后,弗林特·布克纳摇摇摆摆地出了台球室,几乎擦着他走了过去。

    “我摆平他了!”小伙子自言自语地说。他继续目送着弗林特·布克纳的身影,“再见——再见——妥了,弗林特·布克纳。你骂我母亲是个——好吧,我不在乎。现在都了结了;朋友,再散最后一次步吧。”

    他沉思着回到酒店。“从现在到一点钟是一个小时。我们要跟这些家伙一块儿呆着:这可是‘不在现场’的好证据。”

    他领着夏洛克·福尔摩斯到了台球室,那里挤满了迫不及待的拥戴者。贵客请大家举杯畅饮,室内一片欢腾。人人喜笑颜开,恭维声不绝于耳;气氛马上活跃了起来。有的引吭高歌,有的开讲趣闻轶事,一杯接着一杯,欢饮只恨夜短,酒宴达到了高潮。差六分钟不到一点的时候,只听得一声巨响——

    轰隆!

    霎时间,众人无声无息。只听见那巨大的响声在山谷间久久回荡,越来越弱,终于听不见了。这时,人们哇的一声朝门口冲去:“什么东西炸了!”

    一个声音在门外的黑影里响了起来:“是在山谷那头,我看见闪光了。”

    众人一窝蜂地往山谷里跑——福尔摩斯、菲特洛克、阿其·斯蒂尔曼,所有的人都跑了过去。一英里的路他们几分钟就跑到了。借着提灯的光亮,他们看到弗林特·布克纳木屋坚硬、平滑的地面,木屋却无影无踪,连一条破布和一丝木屑都没有留下。弗林特本人也不见了。人们到处搜寻,突然,有人大吼一声:

    “他在这儿!”

    千真万确。人们在五十码开外的沟里找到了弗林特·布克纳——不如说找到了一堆七零八落、毫无生气的东西,那就是弗林特·布克纳。菲特洛克·琼斯和其他人赶快跑过去看个究竟。

    验尸用了十五分钟。陪审团的头头汉姆·桑德韦奇提交了结论性报告。报告在一连串生搬硬套的华丽辞藻之后,最后才说到现场的情况:“死者之死或因自身、或因他人、或因陪审团未知之人所致;死者身后未造家室,也无财物,只剩房屋一间,已被炸光。上帝保佑他的魂灵,阿门。”

    陪审团草草收场,赶快挤到大队人马中去,因为那里才有大家关注的焦点——夏洛克·福尔摩斯。矿工们一声不响、怀着敬畏之情排成一个半圆,围住了已成废墟的弗林特·布克纳木屋前面的一大片空场。在这片空场上,那奇人正踱来踱去,他的侄子提着灯笼跟在身后。他手持一根带子量木屋的遗址,量遮挡木屋的灌木丛到大路的距离,量灌木丛的高度;又在其他几处量来量去。他搜集了一条碎布,一丝木屑,还把不远处的一点泥土仔仔细细地查看了一番后,然后收了起来。他用一个罗盘定了当地的方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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