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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十年精华-第158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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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钟馗烹鬼

  钟馗要过生日,她的妹妹备了礼物去祝贺他。有一个大鬼自愿要挑着担子去,钟馗的妹妹在信中说:“酒一尊,鬼一个,挑来与兄做庆贺。兄若嫌鬼小,挑担的凑两个。”钟馗看了,好是欢喜,命令厨子把这两个鬼都烹了,两个鬼面对面地哭泣。小鬼说:“我被捉来没有办法,谁教你挑这担儿?”

  杨太守、刘知县

  明朝成化年间,有位汝宁杨太守很清廉,但州府所在县城的那位汝阳刘知县却是个大贪官。有一次,杨太守半夜穿着平民的服装出去访察,来到一间草屋前,看到里面有一位老太太还在织布。不一会儿,听到老太太叫她的女儿说:“天太冷了,拿酒来吃一杯。”女儿说:“瓶中的酒快没了。”一边说,一边倒了一杯,又说:“这一杯是杨太爷。”接着又斟了一杯,说:“这是刘太爷!”原来,那酒开始倾倒出的是清的,后来那杯就浊了。听说这件事的人作了一首诗,其中有这样两句:“凭谁寄语临民者,莫做人间第二杯。”

  帝王言命

  太祖(指明太祖朱元璋)有一次来到国子监,有个厨师送上茶来,喝了很满意,便下诏赏赐厨师冠带。国子监有个老生员,听说这件事很有感触,夜里独自吟诗道:“十载寒窗下,何如一盏茶!”意思是:我十年苦读,不如这一杯茶值钱!可巧太祖便衣私访来到国子监,听到了他的吟诗,便应声说:“他才不如你,你命不如他!”

  爱才之仆

  唐代散文家萧颖士精通佛、道、儒三教经典,知识渊博,但生性怪僻得出奇。其仆人杜亮,每次被他责打,非到他打得精疲力尽不能停手。杜亮把创伤养好之后,并不恨自己的主人,照样听他的指使。有人劝杜亮离开萧家,换个地方。杜亮说:“我难道就不知道离开好吗?但因为羡慕他博通精奥,所以才恋恋不舍罢了。”

  媚骨

  传说在南部的荒野之中,有一种怪兽,它的名字叫。这东西见到人的衣冠鲜艳光彩,就跑下叩拜,并且紧紧跟随;即使是驱赶它击打它,它不知道痛,也不离去。它浑身的气味奇臭,只是膝部下跪用的那块骨头格外脆嫩,味道极美,人们称其为“媚骨”。士大夫们都把这“媚骨”当成是珍奇的美食。凡是善于谄媚的人,都是有那块“媚骨”的。

  老人、贵人、妇人的“八反”

  老人、贵人、妇人各有自己的反常现象。

  夜里不睡白天睡;不爱儿子爱孙子;近事不记记远事;哭时无泪笑有泪;近处看不见远处倒看得见;打时不痛,不打却痛;原来白脸变成黑脸,旧时的黑发变成白发;进厕所不能蹲,见面作揖却要蹲。这是老人的八种反常现象。

  夜应睡反而饮酒摆宴,早晨当起反而高枕酣卧;脑子应当休息反而继续劳思,身体应该活动反倒好逸恶劳;当使钱处不使,不该花的钱乱花;无痛常服药,有病却不肯服药;人未做时争着做,人皆做时却不肯做;请人必欲人来,人请却不肯去;买贱物不嫌贵,买贵物必要贱;美妻美妾不甚爱,长像平常的侍儿使女却要爱,这是贵人的八种反常现象。

  不爱长子爱少子;不爱儿子爱闺女;不信人而信鬼;惜小钱而不惜大钱;做婆婆时一定怨儿媳妇,做媳妇时却嫌弃婆婆;最忌讳的事,嘴里却总咒诅;最怕不到老(媳妇总想早日成为婆婆),又最怕人说老;丈夫一举一动,都要防备是否有外遇,丫环即使跟人跑了却不介意。这是妇人的八种反常现象。

Number:6775

Title:爱出风头的将军

作者:

出处《读者》:总第132期

Provenance:

Date:

Nation:

Translator:蒋正明

  盟军中,道格拉斯·麦克阿瑟将军的好大喜功、爱出风头,已是尽人皆知。但即使因此而颇有微辞的同僚,也不得不佩服他擅长表演。与他夙嫌很深的马歇尔将军便这样说过:“如果脱下军装换上戏服,麦克阿瑟会成为一代名优。”

  1944年的秋天,历史又一次为这位“上帝的宠儿”安排了施展演技的舞台。这年10月,美军经过血战从日本人手中夺回了菲律宾,流亡澳洲4年的太平洋战区司令部将迁回该群岛。无疑,迁师之日将被视为太平洋战争的里程碑而得到世人的关注。身为战区总司令的麦克阿瑟激动不已,下定决心借助镁光的闪耀一展威武雄姿。

  10月20日,在菲律宾雷特岛的海滩上,站满了翘首南望的人群。尽管将迎庆仪式选在如此荒芜的海隅令人费解,但希冀一睹将军百战而归的热情使人们如期而至。

  接近中午,麦克阿瑟的专机终于飞出海际,人们焦灼的心情顿时烟消云散。眼见飞机越来越近,几分钟后,机身符号已清晰可辨。激动的人群张大了嘴巴刚要欢呼,飞机却在半空中一顿,竟落在离岸近百米的洋面上。岸上的人们惊呆了,僵住了大张的嘴巴,目光里满是无助和绝望,仿佛一幕古希腊悲剧即将重演。

  随后的几秒钟慢得如同静止。突然,舱门开启,一个熟悉的身躯露了出来。嘴上悠然地衔着那著名的玉米杆烟头,肩上的五颗将星熠熠生辉,这位将军在广袤海面的映衬下,显得越发的自信和神秘。

  似乎无视足下海水,麦克阿瑟徐徐走下舷梯,等他站定后,海水已没过腰际。接着,他嘴角嚅动了几下,本来微笑的表情忽然沉了下来,露在水面的上身开始雕塑般的移向海岸。脚一踏岸,便振臂高呼:“胜利的彼岸,我们到了!”

  人们如梦初醒,欢声雷动。

  这就是麦克阿瑟煞费心机的杰作:把飞机降在膝深的海面,然后涉水登岸(当然要穿高统皮靴),以此象征在他率领下,美军已从海上保卫战转为向日本本土的进攻战。

  麦克阿瑟一时间确实令岸上人众倾倒欲狂。但激情过后,人们很快发现他半身湿透的样子滑稽可笑,仿佛一个打了败仗的逃兵。麦克阿瑟窘迫地站着,懊恼自己百密一疏,遭到了大海的戏弄。

  原来,潮汐的变化已使预先测定的膝深海水涨到了腰部。

Number:6776

Title:懒人的故事

作者:蔡澜

出处《读者》:总第132期

Provenance:《深圳青年》

Date:1992。

Nation:

Translator:

  阿珍和一个男人结过婚,他是一个工作狂。

  做、做、做,什么都做,不停地做;做什么都是那么卖劲。

  阿珍厌了,终于离开他,发誓如果有一天再结婚的话,一定要找一个天下最懒的人。

  终于阿珍找到了他。

  一天,阿珍走过河边,看到一个男人在钓鱼,浮标已活动了。

  “喂,已经有鱼上钩。”阿珍向那个睡着觉的男人说。

  那个男人起身,向阿珍说:“你帮我把鱼竿提起,把那尾鱼抓着吧!”

  阿珍一想,果然是个懒得出奇的男人,就依从他的话,把鱼抓了给他。

  这个男人接着说:“你帮我把鱼饵装上,再把钩扔回河里去吧!”

  阿珍大乐,向那个男人说:“天下竟有你这么懒的男人,你应该和一个女人结婚,生一个儿子来帮帮你才好呀!”接着又说:“如果你愿意的话,我倒是很想嫁给你的。”

  那个男人听了懒洋洋地说:“好主意,但是你得大着肚子来嫁我!”

Number:6777

Title:谁真正发现新大陆

作者:唐纳德·戴尔·杰克逊

出处《读者》:总第132期

Provenance:

Date:

Nation:

Translator:

  哥伦布是最先到达,还是最先举行记者会的人?

  哥伦布航抵新大陆500周年就快到了。除了粗野的离经叛道者,谁会煞风景地破坏庆祝这盛事的游行?实际上,学者和另有见解的人,几十年来一直试图推翻哥伦布的光荣地位,提出种种理论,说他不是发现新大陆的第一人。

  奥尔布尼市纽约州立大学考古学家狄恩·斯诺说:“那是个没有解答的问题,有些事是不可知的,我承认这一点。”不同的说法有的相当可信,有的十分荒谬。下面是几种最耐人寻味的理论:

  日本人1956年,一位业余考古学家在厄瓜多尔发现了一些5千年前的陶器碎片,美国考古学家白蒂·麦格斯研究这些碎片,结果令她十分惊愕,因为这些碎片与同时期日本九州岛上所制的陶罐十分近似。“相似得有如同一陶罐的碎片。”她回忆说。

  麦格斯揣测,一船日本渔人遭遇风暴,被日本海流带到阿留申群岛东北海面,然后沿北美海岸漂流南下,进入沿南美海岸流动的海流。为什么会到了厄瓜多尔?“因为那里的海岸凸出。”她说。

  怀疑这说法的人指出,并没有其他证明日本人到过厄瓜多尔的证据。他们又指出近来的发现显示,新世界的陶器年代比假定九州渔民来到南美的时代要早。

  犹太人1889年,田纳西州蝙蝠溪一处葬冢有9具骷髅出土,起初科学家以为这些是美洲的印第安人,他们在一个脑盖骨下发现一块有铭文的石头,他们相信上面刻的是彻罗吉人的留言。但在1970年,早期中东语言专家赛鲁斯·哥登说,研究人员把那块石头倒了过来看,他断言那上面刻的文字是“为朱迪亚(犹太)人”或是“为朱迪亚”,很像公元130年左右犹太钱币上的文字。

  虽然考古学界怀疑那块石头的真实性,哥登却信心不移,猜想那9具田纳西骷髅可能是公元132年到135年之间为逃避迫害而逃出罗马的犹太难民后裔。“设身处地想想,”他说,“你是受压迫的少数民族的一分子,而你们那些人都是航海者和水手,于是你逃得越远越好,甚至渡过大西洋。”然后你可能驶入墨西哥湾,溯河而上,不知怎么却到了蝙蝠溪。

  中国人世代学者一向奇怪,为什么中国古文化与哥伦布以前的墨西哥文化竟非常类似:器皿上相似的龙形图案、类似的祀雨仪式、鼎鬲形陶器、陪葬玉饰及造纸术等。抨击哥伦布发现西半球的人争辩说,中国人极可能在哥伦布之前到过美洲。其中有人还列举公元五世纪的僧人慧深。

  慧深和另4名僧人航海横越“东方大海”到了他们称为扶桑的地方。慧深在记载中说,他曾见到一种初生如笋可以吃、皮可以造纸织布、果实如梨而赤的奇树。如今,在墨西哥遍见的龙舌兰根芽可食,树皮用来织布造纸。

  不过慧深乘桴到美洲一说有很多问题。一、龙舌兰的果实不是红色的。二、慧深曾叙述有牛车,这些墨西哥早期都没有。三、没有慧深所携用具及器皿出土。

  威尔士人根据一本十六世纪的英国书,十二世纪时,北威尔士王死后,他的儿子发生争斗,威尔士王子麦道克由于爱好和平,因此远航到“新西班牙或佛罗里达某地”,他返回威尔士之后,招集了10船移民,再度驶入西方大海。

  这个故事一直流传到十九世纪,因为一再有人报告说,美洲有白皮肤、蓝眼睛、操威尔斯语的印第安人存在。最流行的理论是麦道克带去的移民与印第安人通婚,后来移徙至达科他地区,人称之为曼丹印第安人。

  不过,英国历史学家及神话学家乔斐雷·艾希指出:“在这些故事中传说的‘威尔斯印第安人’所在的地方,往往比麦道克自己所到的地方稍微北些。”另有些怀疑者猜想,麦道克故事发表的时间,是配合英国当时把北美据为己有的需要。

  挪威人本世纪六十年代,考古学家在纽芬兰的惊人发现使人人只有最顽固的哥伦布迷例外都认为挪威人到达西半球的时间比哥伦布早500年。挪威考古学家黑尔格·英格斯达发现了一处挪威人的居留地遗址和他们的器物,肯定了冰岛传说中的说法。

  人们一向认为,发现美洲的挪威人是赖夫·艾雷克森,可是冰岛的传说指出,比亚尼·黑尔约夫森在986年最先发现美洲,如果当时比亚尼上了岸,史籍会更加重视,但他显然只曾沿加拿大海岸航行,然后匆匆返回格陵兰的挪威殖民地。大约14年后,勇敢的赖夫继其行踪,循格陵兰至加拿大的路线航行,在传说中称为葡萄良乡的地方登陆,古北欧作品专家艾恩纳·豪根认为,赖夫登陆的是现在的波士顿。

  克里斯托弗·哥伦布的名字仍然居于一长串被称为发现西半球者之首,比其他人突出,他的尊严虽然微受打击,但是地位并未受损,连抨击他的人也不得不尊重他。“哥伦布与其他人不同,”赛鲁斯·哥登说,“他让全球知道了他的航行,从而把东、西半球连在一起,他可以说是第一个举行记者会的美洲发现者。”的确,即使有人在他之前到过新大陆,但导致欧洲人殖民新世界的,却是哥伦布脍炙人口的航行。

  因此,这对发现新大陆来说,有什么新意?一句据说是马克·吐温所说的话似乎很贴切:“许多评论者的研究已把这个论题弄得乌烟瘴气,要是他们继续这样下去,我们不久便对它一无所知了。”

Number:6778

Title:方便哪里找

作者:仪章

出处《读者》:总第132期

Provenance:《联合报》

Date:

Nation:台湾

Translator:

  排泄是人类共同的生理需求,但人人却以其不雅羞于直说,每每用各种委婉方式来表达。如从最普遍的“我要洗手去”或“我鼻子扑粉去”,到更古雅一点的“我要去回应自然的呼唤”等,不一而足。自从“厕所”改称“洗手间”、“化妆室”之后,人们才说:“到洗手间去。”或者“到化妆室去。”

  不过,如果是在山上或野外,有什么委婉说法呢?

  “打山鸡去。”(日本,男性用语)

  “摘花去。”(日本,女性用语)

  “我想去散步一下。”(德国)

  当然,撂下此话后,要快速迳行离去,不然如有异性冒失鬼,冲上来要跟着去,那多糟。

  “看星星去。”(印尼)

  这话在白天是不是也适用?难讲。

  “收拾东西去。”(苏联)

  这句表现得可谓最得体。

  “到月球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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