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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社会-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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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传下来的子孙,他们是以十分诚笃的态度来承认这种关系的。当他们见面的时候,首先要问的就是双方的氏族名称,其次就是该氏族的首领们的直接世系;经过这种讯问之后,他们通常即可按照他们所特有的亲属制度①辨认出彼此有何种亲属关系。有三个氏族在五个部落中都存在,那就是:狼氏、熊氏和龟氏;这三个氏族和另外三个氏族,在三个部落中也都存在。由于一个母部落分成了五个部落,其结果便造成狼氏族现在也分化为五支,而分属于五个部落。熊氏和龟氏的情况也是这样。鹿氏、鹬氏和鹰氏是塞内卡部、卡尤加部和鄂农达加部的共同氏族。每一个氏族既经分裂之后,虽然其成员各操同一语系中的不同方言,但在各个分支之间仍存在着兄弟般的联系,这种联系把各族各部牢固地结合在一起。摩霍克部中一个属于狼氏族的成员把鄂奈达部、鄂农达加部、卡尤加部或塞内卡部中属于狼氏族的任何一个成员认作自己的兄弟,其他经过分裂的氏族的成员亦同此例,这种亲属关系并不是出于想像,而是有根有据的事实,其根据就在于血缘关系,其根据就在于他们相信彼此确实出于同一血统,这个共同的血统比他们的方言还要古老,那是他们还属于同一族的时代的事。在一个易洛魁人的观念中,与自己同氏族的成员,无论其属于哪一个部落,都像亲兄弟般地是一个确凿无疑的亲属。在不同部落中,属于共同氏族的成员们彼此之间所存在的这种越部的亲属关系迄今仍保持着,为大家所公认,其效力与过去完全一样。这件事说明了古老联盟的残余组织仍然能坚固地胶合在一起的原因。假如五个部落中的任何一个部落退出联盟,它就会割断血缘关系的纽带,虽然这种感受不会太严重。但是,如果这些部落一旦彼此发生冲突,那就势必会迫使一些狼氏族的成员与其同氏族的亲属敌对起来,也会迫使一些熊氏族的成员与其同氏族的亲属敌对起来,统而言之,那就会迫使兄弟火并了。易洛魁人的历史证实了血缘纽带的真实性与持久性,以及他们是如何忠实地尊重这种关系。在联盟维持的长久时间内,他们从未发生过混乱,也从未使组织陷于分裂。


第三部分易洛魁人的联盟(5)

    他们以“长宫”(荷…德…诺…索特)作为联盟的象征;他们自称为“长宫之民”(荷…德…诺…骚…尼)。这是他们区分自己的惟一名称。联盟所造成的氏族社会比之单个部落的氏族社会要复杂得多,但它仍然清清楚楚地是一个氏族社会。然而,联盟是趋向于民族形成的过程中的一个阶段,因为就在这种氏族组织下产生了民族性。这个过程的最后一个阶段是合并阶段。四个雅典部落就在阿提卡合并成为一个民族,其所以能合并,是由于这四个部落杂居于同一地域,它们彼此之间的地域界线已逐渐消失。部落的名称和组织仍如以往一样地富有生命力,但独立领土的基础已不复存在。当政治社会一旦在乡区的基础上建立起来以后,乡区所有的居民便成为一个政治团体,不拘其属于哪个氏族或部落,合并过程至此遂臻于完成。    
    拉丁人和萨宾人氏族之合并成为罗马民族也是同样的发展过程的结果。所有的情况都相同,氏族、胞族和部落是前三个组织阶段。继之以联盟,作为第四阶段。但是,在处于野蛮阶段晚期的希腊部落或拉丁部落中,其联盟看来都只不过是一种松弛的攻守同盟,而并未超过此限度。关于希腊人和拉丁人的部落联盟组织的性质和详情,我们的知识很有限,很不全面,因为事实真相都湮没在神话传说时代的迷雾中了。在氏族社会中,合并过程的产生晚于联盟,但这是一个必须经历的、极关紧要的进步阶段,通过这个阶段才能最后形成民族、国家和政治社会。在易洛魁部落中没有出现合并过程。    
    鄂农达加河谷既是中央部落的所在地,又被认为是会议篝火永燃不灭的地方,因此,联盟会议虽不是每次都在这里举行,但常常是在这里举行的。在古代,定于每年秋季召集联盟会议,但紧急的公务每每使会议召开频繁。每一个部落都有权召集该会议,并且当情况使他们想要改变通常开会的地点而不在鄂农达加河谷召开时,它们也都有权指定时间和会址,可以在任何一个部落的会议堂中举行。但会议本身却无自行召开之权。    
    会议原来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在首领亡故或被罢免的时候推举继任者,以补充统治集团中的缺位,但后来也处理有关公共福利的一切事务。随着人口之逐渐增多以及同其他部落的交际范围逐渐扩大,会议遂分为三种不同的性质,可以区别之为行政会议、哀悼会议和宗教会议。第一种会议负责宣战、媾和、派遣和接纳使节、同其他部落缔结条约、处理被征服部落的事务,以及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来增进公共福利。第二种会议负责推举首领,并为他们举行授职仪式。其所以被称为哀悼会议,就是因为举行这种会议时的第一项节目是对那位出缺待补的已故首领表示哀悼。第三种会议是为举办公共宗教节日的典礼而召开的。这使得参加联盟的各部落得到一个机会,在一个公共会议的倡导下联合起来举办公共宗教仪典。但是,由于哀悼会议中也附带有许多与此相同的典礼,因此到了后来,哀悼会议就把两种任务同时担负起来了。现在他们所举行的会议只有哀悼会议一种形式,因为他们已经受国家最高权力的统治,其联盟已不再具有行政权力了。    
    我请读者们不嫌累赘,现在有必要来详谈一下行政会议和哀悼会议处理事务的方式的某些细节。因为,要说明氏族制度下的社会的原始状态,再没有比这更简捷容易的了。    
    如果联盟外的部落要向联盟提出建议,可以向五个部落中的任何一个部落提出。至于该项事件的重要性是否需要召开一次联盟大会,那就完全由接受建议的部落召开本部落会议决定之。当该部落会议作出肯定决议时,即派遣一个使者到东面和西面最邻近的部落去,带着一条贝珠带,这条贝珠带所衔的使命大意是对召开大会的时间、地点和开会目的一一规定清楚。接到通知的部落有义务转达给相邻的部落,直到所有的部落接到通知为止。①以前开过的大会统统是按上述方式召集的,从无例外。    
    当首领们按指定时间和地点聚会并举行常规的欢迎仪式以后,他们就分为两组,相对分坐于会议篝火的两侧。坐于一侧的有摩霍克部、鄂农达加部和塞内卡部的首领。他们所代表的各部落在大会上彼此为兄弟部落,而对于其他两个部落则为父辈部落。同样,这三个部落的首领们彼此为兄弟辈,而对于坐在对侧的首领则为父辈。他们按照氏族组合成胞族的原则加以推衍,也就组合成一个以部落和首领为单元的胞族。坐于会议篝火对侧的为鄂奈达部和卡尤加部的首领,后来又加入了图斯卡罗腊部的首领。他们所代表的各部落彼此为兄弟部落,而对于对侧的三个部落则为儿辈部落。他们组合成第二个以部落为单元的胞族。因为鄂奈达部本是从摩霍克部分出来的,而卡尤加部本是从鄂农达加部或塞内卡部分出来的,所以前两部也是名副其实的晚辈都落。正由于这个缘故,它们之间才产生了长辈与晚辈的关系,并沿用了胞族的原则。在大会上唱名时,依次最先提摩霍克部。摩霍克部的绰号是“盾牌部”(达…加…艾…鄂…达)。其次提鄂农达加部,他们的绰号是“命名部”(荷…德…桑…诺…盖…塔),因为那最早的五十名首领是由该部决定人选并授以名号的。①再其次则为塞内卡部,其绰号为“守门部”(荷…南…内…荷…昂特);他们世代看守长宫的西门。依次第四为鄂奈达部,其绰号为“大树部”(内…阿尔…德…昂…达尔…哥…瓦尔);第五为卡尤加部,其绰号为“大管部”(索…努斯…荷…瓜尔…托…瓦尔)。图斯卡罗腊部后加入联盟,名次列于最后,也没有标志自己的绰号。上述这些形式在古代社会中的重要性比我们通常所想像的要大得多。


第三部分易洛魁人的联盟(6)

    按照惯例,联盟外的部落派遣巫师和酋长组成代表团来出席联盟大会,他们亲自带着他们的建议向大会提出。当大会正式开幕和该代表团被介绍以后,即由一名首领简单致词,他在致词中首先感谢大神保全他们的生命,使他们得以聚会;然后,他向代表团报告,大会准备听取他们的提议,这次大会就是为此而召开的。代表团中的一员于是就按规定形式提出他们的提案,并尽其所能举出的理由来支持这项提案。参加大会的成员均聚精会神地倾听,以便清楚地了解他们所要着手处理的事件。当代表的话说完以后,代表团即退出大会,到一定距离以外去等待大会商量的结果。这时,首领们的责任就是商讨一个一致的答复,这要通过正规的辩论和协商等议程才能取得。既经作出决议以后,即指定一名发言人把大会的答案转告代表团,而代表团也被召回来听取答复。这个发言人通常都是从召开大会的那个部落里选出来的。按照惯例,发言人发表一篇正规的讲话,将全部问题重述一遍,在讲话中附带说明接受全部或一部分提案或拒绝提案的理由。如双方达成协议,即相互交换贝珠带作为订交的凭证。经过上述手续,大会便告结束。    
    “我的话都在这条贝珠带里了”,这是一个易洛魁酋长在大会上所说的一句例常话。他说完以后就献上一条贝珠带作为他的话的证据。在谈判过程中可送对方以若干条这样的贝珠带。对方对于每一项被接受的提案也都以一条贝珠带作为答赠。易洛魁人从经验中得知,如要履行一项涉及他们信誉的议案,则必须对该案有某种精确的记录,于是他们就发明了这个交换贝珠带的方法以免使议案的执行发生纠纷。    
    所有的公共问题必须得到全体首领的一致同意才能决定,每一项公共法令也只有得到全体首领的一致同意才能生效。这是联盟的一项基本法则。①他们采取了一种方法,用不着投票就可以确定大会成员的意见。此外,他们完全不知道会议活动中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他们在大会上是以部落为单位来表决的,在作出决议时,每一个部落的首领们必须代表一个统一的意见。联盟的创始人认识到一致同意是一个必要的原则,因而将每一个部落的首领们分成若干组,这是达成一致同意的一种方法。关于这一点可参看前文所列之表(原书第116页)。任何一位首领如要在大会上提出表决意见,必须事先将此意见同本组的其他首领进行协商取得同意,并经指定为本组发言人,否则是不允许这样做的。因此,塞内卡部的八名首领分为四组,只能代表四票意见;卡尤加部的十名首领也分为四组,也只能代表四票意见。②这样,每一组的首领们首先得在本组内取得一致同意。四组各指定一名发言人,然后这四个发言人进行交互磋商;待他们取得一致同意后,再由其中推出一人发言表达他们所决定的意见,这就是代表他们全部落的答复。当这几个部落的首领们都按照这种聪明的方法各自形成一种统一意见以后,只需要将这几种意见商榷一下就行了;如果他们取得一致同意,大会即作出决定。如果他们不能取得一致同意,议案即被否决,大会也就宣告结束。后文将会提到,在阿兹特克联盟中有所谓选侯六名;今按易洛魁联盟指定五人来表达五个部落的决定,或许即能对阿兹特克联盟那六名所谓选侯的任命与职责有所理解。    
    由于采取这样一种方法来取得一致同意,所以各部落的平等与独立得到承认,并得以保持。如果有某一位首领刚愎自用或不可理喻,那么,就会以压倒优势的感情对他施加影响,这是他很难抗拒的。因此,他们严格遵守这项规则,很少由此而遇到不方便或受害之处。倘若竭尽一切力量仍未能获得一致同意,那么整个这件事就搁置在一边,因为进一步的行动已经不可能了。    
    对于新首领的就职,一般人民极感兴趣,其兴趣之大不下于其他首领,那些首领对他们本团体之增加新成员是颇能左右其事的。组织大会的主要目的原本在于履行推举首领的仪式。这种大会当时即被称为哀悼会议(亨…嫩…多…努…塞),或者是后来才有此名称,总之是因为它具有双重目的,一是为了对已故首领之逝世表示哀悼,二是为了对继任者行授职礼。当一位首领去世时,遭遇此丧事的部落有权召开一次大会,开会的时间和地点也由该部落决定。他们派出一位使者,带着一条贝珠带,通常就是已故首领从前就职时所接受的那条官绅带,这条贝珠带传达了下面这个简单明白的使命———“以去世的首领的名号召集一次大会”。这条贝珠带同时也就宣布了大会的日期和地点。有些时候,一当死去的首领被埋葬后,立刻就把他的官绅带送到中央大会篝火(在鄂农达加部)之旁,作为这位首领的讣告,然后再来决定召开大会的时间。    
    易洛魁人对于哀悼会议、对于该会议中在新首领授职之后所举行的庆典,极感兴趣。他们满怀热诚地从各个非常遥远的地区成群结队赶来参加这种会议。哀悼会议的开幕和进行过程有许多仪式,该会通常为期五天。第一天专用于对死去的首领举行常规的哀悼仪式,因为这是一项宗教活动,所以在日出时开始。这时候,当事部落的首领们领着本部的人列队前进去正式迎接其他部落的首领和部人,那些部落先已到达,结营在一定距离之外,以等待这一天的到来。会合的各部落相互问候以后,即排成队伍从迎宾的地方走向开会的地方,沿途唱着哀歌,并有和唱。哀歌与和唱之词都是追念这位去世的首领的颂词,参加歌唱者不仅有他本氏族的人,而且还包括本部落和全联盟的人。我们料想不到一个野蛮民族竟会具有如此敬爱之情,然而,上述现象确实向我们提供了一个超乎我们想像的例证。这项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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