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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1-四个火枪手-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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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心里说,活该!一报还一报!可我不能说出来,我现在说话得格外小心,不能有丝毫的把柄被这个家伙抓住。当然了,我的底气已不如上次了,因为我知道长脚飞人姓什名谁,尽管魏海被袭与我没有任何关系。
我把头扭向一边,任凭他的目光像锥子一样扎过来,我只是沉默以对。
“上次郑标一案,开庭的第二天晚上,牛强就遭长脚飞人袭击;这次吴志祥一案,判决第二天晚上,长脚飞人又出动了。为什么近来长脚飞人出动,都跟你代理的案子有关?为什么长脚飞人每次都帮你的当事人出气?这些难道都是巧合吗?”
“你问长脚飞人去吧。”我冷冷地说。
旁边的聂科长一言不发,只是埋头记笔记。耿强则发出连珠炮似的问题。而我则以不变应万变,统统一推六二五,概不知晓。眼睛余光打量着耿强,心想,你这小子貌似聪敏实则糊涂,别说是问不出个所以然来,就是能问出子丑寅卯,应该是你冲在前头吗?你把上级机关的顶头上司放在什么位置?你这是犯了官场的大忌啊,小子!
后来,我干脆不理睬他了;为了打发这枯坐无聊,我在心里盘起了吴志祥的案子来。
第四章 吴志祥与“逼良为娼”的故事老婆被人睡了(2)
吴志祥原来可是个老实人,绝不是后来的玩世不恭的样子。吴志祥的变化是从家庭的变故开始的。
吴志祥与妻子杨华原来是一家大型国有企业的员工,丈夫高大壮实,妻子婀娜妩媚,当时被厂里人称为天生一对地设一双。当时厂子旺,奖金福利好,两口子的小日子过得飞起来了,用高一举的话说,是“鼻涕往嘴里淌——顺溜极了”。
可是好景不长,不知道咋回事,厂子说衰就衰下来了。夫妻俩双双下岗。时下找工作,女人比男人强,尤其是那些年轻貌美的女人。杨华既年轻,又颇有姿色,很快就被一家高档酒楼聘用。杨华个儿高,身材好,面容姣好,被酒楼安排作为“咨客”——迎宾小姐,就是成天站在门口,客人来时说一声“欢迎光临”,客人走时说一声“谢谢光临,欢迎再来”的“当门花瓶”。这只花瓶果然招客,自她来了以后,酒楼生意旺了许多,据说不少人是冲着看她一眼才来的。酒楼老总喜不自禁,在薪水、奖金方面对她自然是另眼相看。吴志祥就没这么走运了,虽然也生得一表人才,可是一没文凭,二没技能,三没心机,总是找不到好工作,只能打打短工,挣一份低薪。原来在工厂的时候,夫妻俩是半斤八两,谁也别瞧不起谁,现在到了社会上,立刻就分出了高矮胖瘦。首先在薪水上吴志祥就少了杨华一大半,因此吴志祥在老婆面前自觉矬了一截。偏偏吴志祥是个老实头,不会哄女人,夫妻俩时常闹些龃龉。
这其中还有一个原因,杨华娘家的经济十分窘迫,父母退休在家,原单位效益不好,退休金拿不全,加上老两口身体不好,一年到头看病要花许多钱;弟弟正在读书,正是花钱的时候,家里没有别的来源,只有指望这个女儿,这于杨华就有了不小的压力。于是她时常在家里嘀咕,抱怨丈夫无能。吴志祥说:“我有什么办法?我就这么个分量,站起来扫帚高,坐下来笆斗大,到哪儿去弄大钱?总不能去抢银行吧!”杨华便和他抬杠,说:“非得抢银行才能发吗?人家做生意发财的,炒股票发财的,买彩票发财的,多呢,就你死心眼,挣俩钱还不够自己填嘴的。嫁汉嫁汉,穿衣吃饭,你呢,一点指望不上。”
话说到这份上,吴志祥也无话可说,只有摇头叹息的份儿。有时气氛好点,杨华会和他商量:“要不我来下水,到夜总会做事,那里的票子来得快。其实也没什么,就是陪人喝喝酒,跳跳舞,唱唱歌,至多吃吃豆腐,磨不掉镱不掉的,怕什么?”可吴志祥死活不答应,口气冲冲地说:“你敢?人穷志不短,这种不干不净的钱咱不赚!你要敢进夜总会一步,我就打断你的腿!”杨华便日咕道:“你这人哪,本事不大脾气大,心气不小心眼小。你就穷吧,穷你一辈子!”嘴上这么说,可丈夫不松口,她到底还是不敢下水;只是心底里看轻丈夫,结婚几年了,不愿跟他生孩子。吴志祥也看出了妻子的活性,尤其是下岗以后,看得更明白了,这女人像流水一样随波无形,隐隐感到这个家迟早要出事。
吴志祥的担忧不久便变成了事实,有一个叫魏海的人闯进了他们的生活,从此这个家庭风雨飘摇。
关于魏海这人,我略知一二。魏海从小练武,后来进了省散打队。他是中等身材,体重在七十公斤左右,在这个级别上,当时在省内是数得上的,在全国也曾拿过名次。他的口头禅是,要用脑子打拳,所以打出了不俗的成绩。虽然打得一手好拳,但却挣不到大钱,加上年龄也过了最佳的时段,于是魏海选择了退役。退下来干什么,魏海是有所考虑的。多家武术队,散打队,搏击俱乐部都诚邀他任教,还有许多大老板请他当保镖,都被他婉言谢绝。靠那一份薪水生活,把人都憋死了,他要自己当老板,挣大钱。打了这么多年拳,毕竟有点积蓄,魏海与朋友合伙开了一间酒吧。从这间酒吧做起,越盘越大,越盘越多,盘成了现在的格局,如今他的旗下有酒楼,酒吧,夜总会,武馆多家。与过去打拳一样,他经商也十分精明,机谋过人,用他自己的话说,“要用脑子做生意”。所以他发迹得很快。
关于他的发迹史,暗地里有不少传闻。有人说他走的是黑道,靠走私、贩毒发了横财,而那些店面不过是他洗钱的工具。有人说他不但经营黑道,还经营白道,将黑来的钱拿出部分捐助公益,欺世盗名;拉拢腐蚀官员,寻求保护伞,有许多案子查不下去,根子就在这里。
不过,传闻归传闻,魏海照样当他的大老板,腰包越来越鼓,出入豪华大奔,身边有美人相伴,还常有各色官员为他捧场,风光得很。
杨华打工的那家酒楼,正是魏海公司的旗下。这天,魏海到这家酒楼视察,刚到门口就被杨华的惊艳吸引住了。他来到杨华面前,目测了杨华的身高,竟比自己高出半头,再往脚下一瞧,她穿的是一双高跟鞋,当下便沉下脸说:“你是怎么搞的?长得跟门神似的,还穿什么高跟鞋?快去换了!”这时酒楼的经理已恭候在门口,一听老板发脾气,马上转身对愣在那儿的杨华说:“还木着干吗,老板让你换鞋,还不快去!”杨华这才知道这是老板,只得下去换了一双平跟鞋。
魏海在酒楼转了一圈,而后便来到经理室听取汇报。会开完了,他没有要走的意思,经理看出了苗头,便设宴款待,特地让杨华作陪。杨华不卑不亢,分寸得当,这使魏海心中更加摇晃,心想这个女人只可智取,不可强夺。回到总部,魏海便派人暗中察访,把杨华的背景摸得一清二楚。他在等待时机。
时隔不久,魏海的机会来了。这天,杨华的父亲走路时不小心滑了一跤,屁股着地,腰脊柱骨有两节碎裂,需要立即手术,手术费至少需要三万;若有拖延,将有终身瘫痪的危险。杨华为此急得茶饭不思,眉头不展。魏海得知这一信息后,立即派人送去了四万块钱。有了这雪中送炭的医疗费,杨父的手术得以顺利进行。杨华对这位乐善好施的魏老板自然是感恩戴德,虽然内心深处略有一些不安。她父亲的手术很成功,两个星期后便出院了,医生说只要静躺三个月便能行走如常了。全家人这才一块石头落了地。
谁知祸不单行,她弟弟考大学时失了手,没能入围,只能上民办大学,而民办大学的学费是一笔不小的数目。魏海得知这一情况后,又派人送去了八万块钱,使她弟弟上了当地最好的一所民办大学。这使杨华全家人对这位大善人魏老板感激涕零。
有了十多万块钱的铺垫,杨华成为魏老板的秘书,继而变成他的情人,那是水到渠成的事了。魏海是风月场上的老手,又是搞酒楼娱乐业的,眼皮底下美女如云,但杨华带给他的感觉很不一样。杨华毕竟是良家妇女,自有一份矜持、含蓄与率真,加上偷情的羞怯、自责与惶然,愈使玩腻了贱女人的魏老板对她爱不释手。自从把杨华弄到身边,魏老板再也不在外面拈花惹草了,他让杨华寸步不离地跟着他,杨华成了他的心尖上的女人。
吴志祥知道老婆傍上了大款,气得鼻塌嘴歪。他是个烈性男人,又没什么心机,对让自己戴上绿帽子的女人,除了打骂,别无他法。他想把女人的心打回来。可女人的心越打越冷,越打离他越远。杨华越来越觉得,魏老板是个好男人,有钱,有本事,还会疼人;而丈夫不是个东西,没本事,挣不到钱,就会打人。女人后来索性不回家了,住到了魏海那幢豪华的别墅里。吴志祥找到别墅,被魏海的保镖挡驾;找到公司,被公司保安挡差。有人提醒吴志祥,可以到法院告他们重婚罪,于是吴志祥去告。魏海的律师在答辩状中说,他的当事人不是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只是偷偷摸摸幽会,构不成重婚罪。法官前去调查,情况的确如此,于是以同情的口吻劝吴志祥撤诉。
老婆成天被人消受,作为丈夫却一点没辙,以吴志祥的直性子哪里咽不下这口气?这天夜里,他掖了一根木棍,来到了魏海别墅。他绕开守门的保镖,从后面的排水管爬到二楼窗户,拨开窗栓,翻身跳了进去。他摸到卧室门前,听到里面传来浪声,便悄悄推开门,只见魏海和杨华正在颠鸾倒凤。吴志祥气得头脚生火,七窍生烟,抡起棍子就朝魏海劈去。这一棍正打中魏海的脑壳,棍子都折断了。魏海滚下床来,有意无意的一只剪刀腿将吴志祥绊倒,吴志祥往前一冲,脑门磕在电视柜上,顿时头破血流,昏死了过去。魏海爬起来,让吓得目瞪口呆的杨华穿上衣服走人,而后拨打了110报警。
警方赶到的时候,吴志祥和魏海都躺在地板上。
第四章 吴志祥与“逼良为娼”的故事老婆被人睡了(3)
警方将两人送到医院,经抢救,两人都脱离了危险,只是都留下了脑震荡的后遗症,感到头痛、恶心。吴志祥的伤势轻一些,几天后症状便消失了;魏海的后遗症较“重”,长时间消除不了。于是魏海便状告吴志祥故意伤害,要求赔偿医药费若干,并负相应的刑事责任。吴志祥感到很冤,老婆让人睡了,自己出口气还不行吗?况且自己也被对方绊伤,伤势差不多,算是打个平手,凭什么让我赔他,而他不赔我?凭什么要告我坐牢而我不能告他坐牢?可他是个穷光蛋,自己看病的钱还是借的,哪有钱打官司?
有好心人提醒他,司法局有个法律援助中心,专门向弱者提供法律援助。走投无路的吴志祥就找到了中心。中心的人对他的际遇很是同情,便介绍了我作为他的援助律师。我就是这样与他认识的。
在为吴志祥辩护过程中,我主要陈述四个方面:一、魏海仗势欺人,长期霸占被告妻子,被告出于激愤,前往捉奸,行为虽有过激,情由实属可原;二、原告与杨华虽然没有公开以夫妻同居,但事实上两人形影不离,同食同卧,已构成事实上的重婚罪;三、原告自幼练武,练过硬功(出示魏海表演硬气功的照片,有头撞砖石、金枪顶喉等),被告打的一棍于他不在话下,他的脑震荡是伪装的,因此被告的行为并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四、在那场捉奸事件中,真正吃亏的是被告——原告有高超的搏击技巧,他在翻身下床时,运用剪刀腿的击技将被告掀翻,造成被告脑门磕伤,留下了永久性疤痕,当属轻伤,原告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魏海请的是第一律师事务所的著名律师胡云。魏海有的是钱,能请得起这样的大律师。胡云收费不菲,但确有绝活,在庭上巧舌如簧,翻云覆雨。他主要抠住这么几点:一、原告与被告之妻属于情人关系,两情相悦,不存在“长期霸占”的问题,同时并未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所谓重婚罪亦是无从谈起;二、被告手持凶器(出示木棍的照片),于半夜三更悄悄潜入原告住宅,趁原告不备用木棍猛击原告后脑勺,这分明是故意杀人(致人重伤),主观恶性明显,手段毒辣,应予严惩;三、原告虽是练武之人,但也不能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头颅遭受如此重击,这与硬气功表演完全是两码事,后者是在充分运气运功的前提下,以特定部位撞击特定物体;四、所谓原告“用剪刀腿的击技将被告掀翻”纯属无稽之谈,检验报告、医生诊断都证明原告当时不堪重击,发生严重脑震荡,怎么可能用剪刀腿将原告掀翻?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不难判断,系原告用力过猛,失去平衡而自己撞伤的,这完全是被告咎由自取,与原告没有任何关系。
双方自举其证,自说其理,你来我往互不相让。
尽管我自认为业务上不比胡云差,口锋上也不相上下,但他毕竟是名律师,在气势场面上确实压着我一头。
击案陈词时,胡云说:“综上所述,被告蓄意谋杀我的当事人,手段残忍,性质恶劣,后果严重,已构成故意杀人(致人重伤)罪,应依刑律予以严惩。同时,我的当事人要求被告赔偿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两万八千元(出示票据),另支付后遗症补偿费、精神损害赔偿费八十万元。”
我在击案陈词中强调,我的当事人出于一时激愤,不但不构成犯罪,实际上还是一名受害者,要求驳回原告的所有诉讼请求。
法庭最后基本没有采纳我的辩护意见,而原告的意见大多被采纳了,判决书写道:
原告魏海向本院自诉被告吴志祥故意伤害并附民事赔偿,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原告魏海及其诉讼代理人胡云、被告吴志祥及其辩护人巨凯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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