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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诗鉴赏大典-第15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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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作者写了祁乐在绘画方面表现出的非凡才能。“有时忽乘兴”的“兴”,既指创作的冲动和灵感,也包含着胸中的一股郁勃不平之气。那江上孤傲的奇峰、苍梧山上盘绕不去的愁云以及天台山上那挺拔的青松,自然是他笔下绘出的景物,因为绘画的生动逼真,挂在高敞的厅堂上,“飒飒生清风”,仿佛真景一般;这几句诗,作者将写画和写人融为一体,在画和人的高度统一中,不但看出了祁乐的画品,也呈现了他的难能可贵的人品。
同时,诗还通过插叙,以欣然向往之意,记叙了祁乐从戎出塞到达新疆火云山的情形:那盛夏炽热的赤云,把天地烤得通红,连鸟儿也不敢飞,而祁乐却如转蓬一般,行走如飞,履险如夷。这种表现,自然是一种大胆的夸张,其中“气烧天地红”一句,想象新颖而奇特,但在这夸张中,不仅形象地写出了边地夏天的异常炎热,还表现出了祁乐这位刚强不屈的人物的不畏艰难。他不以自己的挫折为怀,也不惧怕环境的恶劣,仍然执着地走自己的路。四句中,饱和着作者对祁乐品格的赞美。
最后,作者才逐渐转写送行,先用“少华与首阳,隔河势争雄”二句过渡,从长安附近的少华山想到祁乐家乡河东郡的首阳山,隐以雄伟的高山来衬托祁乐形象的高大和性格的威武不屈,同时也含送别之意。
然后,作者才写送别的环境和地点:夜晚,新月自东面的黄河上升起,清冷的光辉洒满关中,也洒满长安,为送别蒙上了一层淡淡的哀愁。他们在灞亭临别之际,痛饮高歌,完全是一派乐观豪放的气概。作者将送别的地点安排在“灞亭”,也含有深意。据《史记·李将军列传》:李广与匈奴战,失利,“当斩,赎为庶人。顷之,家居数岁。。。尝夜从一骑出,从人田间饮。还至霸陵亭。霸陵尉醉,呵止广。广骑曰:‘故李将军。’尉曰:‘今将军尚不得夜行,何乃故也!’止广宿亭下。”此处隐以能征善战而却受屈于灞陵醉尉的李广比祁乐,其中流露出作者对英雄无路的愤懑之情。尽管如此,他们仍是“高歌披心胸”。直到最后告别时,诗人才说:“君到故山时,为吾谢老翁。”
点出别离之意。但就是在这两句中,诗人也没有半点叮嘱祁乐本人的话,只是让祁乐转告作者对祁乐父亲的问候。诗人让祁乐转告对“老翁”的问候,既是对长辈的尊敬,也是对祁乐的尊重,显得情真意挚,表现出深切豪爽的友情。
这首诗,作者从祁乐的气度、遭遇、才能和性格,一路层层写来,结构上跌宕起伏,笔致摇曳多姿。中间暗中过渡,逐渐写到最后的送别,也是铺垫、烘托,富于曲折变化,充分体现出作者的艺术匠心。全诗一韵到底,读来音韵铿锵,与全诗的豪迈气势相一致,表现出内容和形式的和谐统一。
因假归白阁西草堂
岑参
雷声傍太白,
雨在八九峰。
东望白阁云,
半入紫阁松。
胜概纷满目,
衡门趣弥浓。
幸有数亩田,
得延二仲踪。
早闻达士语,
偶与心相通。
误徇一微官,
还山愧尘容。
钓竿不复把,
野碓无人舂。
惆怅飞鸟尽,
南溪闻夜钟。
岑参诗鉴赏
岑参在三十岁考中进士时,只在京城长安做了个右内率府兵曹参军的小官,职责是看守兵甲器杖、管理门禁锁钥,工作刻板而又琐碎。这对于有岑参来说,无异于是置身于牢笼。这使“岑参一度陷入苦闷的境地:‘三十始一命,宦情都欲阑。自怜无产业,不敢耻为官。’(《初授官题高冠草堂》)因假归白阁西草堂,面对云烟变幻,山雨欲来的自然景象,他心里是酸楚的。官微固使人失望,最要命的还是生活的平庸。”
(周啸天《岑诗综论》)于是请假回到草堂这个自由的天地里,将满腔雄豪之气和希图归隐之心,都融入在这首《因假归白阁西草堂》中。
开始四句写雷雨景象,第一、二句写远景。诗人在白阁峰西面自己的草堂中,极目远眺,只听见轰然的雷声突然从终南山(即太白山)那面传来,震耳欲聋。“雷声傍太白”一句,起势突兀,巨响自天而降,震撼人心,具有先声夺人的咄咄气势。接着,“雨在八九峰”:闪逝雷煞,大雨滂沱,笼罩着莽莽苍苍的终南山诸峰。这铺天盖地的大雨,在惊雷的衬托下,更加气势夺人。第三、四句渐次而近:此时,终南山的雷雨正向草堂汹涌逼来,东面白阁峰上的乌云,如万马奔驰,涌向那紫阁峰上的十万长松中,乌云与松林连成一片,激起满山的虎啸龙吟。开始这四句,雷鸣、雨下、云涌,写得层次分明,又错综交织,并且与终南山和白阁、紫阁诸峰相连,造成一种雄阔无比、笼罩宇宙的恢宏气势。正如高步瀛在《唐宋诗举要》中所评:“起势雄莽。”
接着,作者却就此陡顿,转换笔锋,写出了新的境界。“胜概纷满目,衡门趣弥浓”。是此诗前后过渡的关键。前一句是对风雨雷电交织而成的雄壮景色的赞叹,而后一句于赞叹之中,更蕴含着丰富的内容,它表面是在进一步渲染草堂景色之胜,而实际上,是用“衡门”(即“横木为门”,喻指草堂)与帝都长安以及右内率府兵曹参军的衙署相比,京城和衙署尽管那般堂皇,但生活却是平庸枯燥的,哪里比得上我这简陋的草堂中瞬息万变、应接不暇的景色,和那游目骋怀、无拘无束的浓郁的情趣呢?这里已经委婉流露出了作者追求新鲜活泼、自由无碍的生活的思想。
由这关键性的两句,引出了作者的深深感慨。从“幸有数亩田”到末尾,以夹叙夹议的手法,抒发了自己对区区微官的不满和向往自由闲适生活的情怀。
自己本有几亩薄田,可以象“挫廉逃名”的羊仲、求仲那样过隐居的生活;也听过“达士”规劝之语,正与我心相通。却错误地做了个于世无补、于己不利的区区小官,现在因假而还归草堂,看到自己满身尘俗之气,真惭愧是无地自容啊!如今,钓竿疏远了,舂米的碓也无人操作,想起来惆怅不已,望着那日暮时渐尽的飞鸟,只听见南溪几声悠扬的疏钟。最后两句,作者将无限怅惘之情,融进自然景物之中,结语十分微妙。白天四处觅食的鸟儿,随着暮色的降临,渐渐各自找到了归宿之所,而自己呢,还滞留宦途,在异乡飘泊,两相比较,岂不令人黯然神伤!那静夜里悠扬的钟声,是警醒自己的“暮鼓晨钟”,好象是对自己的召唤,但同时又象是轻轻的叹息。作者用象征、映衬手法,将不尽之意隐含在最后两句。
不仅如此,这首诗的开头和结尾还形成了一种对比,隐含着作者的深意。开始四句极写雷雨风云来势之猛,一派动荡之势,草堂似乎难以避免暴风雨的冲涮。接着,作者虽然没有再交待风雨,但从最后两句“惆怅飞鸟尽,南溪闻夜钟”的暗示中可以看出,显然风雨往别处去了,并没有降临草堂。作者这种大开大阖的章法,动荡与宁静的强烈对比,无疑地隐含着对人生变幻无常的感慨,与“早闻达士语,偶然心相通。误徇一微官,还山愧尘容”的出处无定的伤喟,正是统一的,两者交相映发,将这种迷惘而又感伤的情怀,表现得更为婉曲而又深沉。
这一首属岑参早期的诗,也显现出了诗人“语奇体峻,意亦新远”в铮┑姆绺瘢卟藉朗鏊担耸捌橇Τ梁瘢饩秤拿臁薄! �
胡笳歌送颜真卿使赴河陇
岑参
君不闻胡笳声最悲?
紫髯绿眼胡人吹。
吹之一曲犹未了,
愁杀楼兰征戍儿。
凉秋八月萧关道,
北风吹断天山草。
昆仑山南月欲斜,
胡人向月吹胡笳。
胡笳怨兮将送君,
秦山遥望陇山云。
边城夜夜多愁梦,
向月胡茄谁喜闻?
岑参诗鉴赏
天宝七年(748)八月,唐代著名书法家颜真卿充河西陇右军试覆屯交兵使,前往河西、陇右(在今陕、甘交界区域)一带。临行前,岑参在长安写了这首诗赠他。诗从对悲壮的胡笳声的描写中,表现了与友人的依依惜别之情。
胡笳,古代管乐器,开始卷芦叶吹之以作乐,后来以木为管,饰以桦皮,为三孔,两端加角,从汉代起流行于塞北和西域一带。其吹奏之声如人之悲鸣。
汉末蔡文姬曾作过《胡茄十八柏》,用以配合胡笳的伴奏而歌唱,倾诉乱离的悲苦。但岑参的这首《胡笳歌送颜真卿使赴河陇》,悲中有壮,表现出特有的风格。
开始四句,诗人将胡笳之声与“胡人”的吹奏情形结合起来写。胡笳之声本来就是最悲的了,特别是由那“紫髯绿眼”的“胡人”吹奏起来,声音更见其悲,一曲未完,就连那西域楼兰能征惯战的军人听了,也不禁悲愁不已。诗中用红胡子、绿眼睛的“胡人”形象,来渲染异域情调,同时用“楼兰征戍儿”的“愁杀”来衬托胡笳声音之悲,“ 君不闻”三个字,隐隐透露出豪壮的情调。
中间四句,将胡笳之声与边地的荒凉冷落情景结合起来写。诗人似乎在兴致勃勃地继续诉说:进入凉秋八月的萧关,强劲的北风把天山的草都吹断了,昆仑山南晓月斜斜,此时“胡人”向月吹笳,那清晓的笳声,越发悲壮。这四句,诗人将胡笳之声安排在晓月欲坠之时,那刺骨的寒气,那呼啸不停的北风,与胡笳的悲声融为一片,似乎充塞宇宙,使天地也为之寒栗,这边塞的荒寒之境,使得胡笳之声倍增其悲。
最后四句,作者把胡笳之声与送别直接结合。在胡笳的一片悲怨声中,我就要送您远行了,今后只有从秦地的山上去遥望陇山之云,以寄托思念之意;您住在那远离故人的边境,夜里不免会做离别的梦,当清夜梦回之时,望着满地如霜的月色,您恐怕不愿去听那悲凉的胡笳声吧?这四句在深情的诉说中,表现了诗人对友人的无限厚意。“秦山遥望陇山云”,是指自己对颜真卿走后的怀念,但云遮雾障,望而不见,流露出一丝怅惘,正与胡笳的悲声相一致;“边城夜夜多愁梦”,又从边地着笔,悬希望颜真卿对自己的思念,直接与笳声相连。这两层意思,把送别时依依难舍之情,与笳声自然地结合在一起,收到了动人的效果。尽管如此,诗中并无寻常送别那种凄然悲切的情调,从“秦山”、“陇山”、“边城”等字面中,仍然透出一种雄壮气魄。特别是最后一句,但用问句作结,意思并没有那么肯定,其中也包含着“不喜闻”而不得不“闻”之意。这些深长的余味,给全诗增加了悲而且壮的气氛。正如周啸天先生所说:“诗中的边关是那么哀怨又那么令人神往,月下胡笳的声音那么催人泪下又那么富于魅力,读者感同身受。大抵诗人这时已隐约下定亲历塞垣的雄心,此诗可谓其边塞诗的前奏。”(见《岑诗综论》)
这首诗为七言古诗,但开始却用八字句起头,用“君不闻”三字领起,显出陡然而起的气势。首句是问句,末句也是问句,前后呼应十分紧密。“胡笳怨兮将送君”,又用了楚辞句式,倍增激情。中间使用“顶针”手法,如“紫髯绿眼胡人吹。吹之一曲犹未了”、“胡人向月吹胡笳。胡笳怨兮将送君”,读来语势贯通。全诗换韵频繁,开始四句作一韵(支微通押),较为舒缓;中间四句两句一转韵,平仄交替,由舒缓而变得特别急促;最后又四句作一韵,逐渐回复舒缓。
这种错综交织的安排,恰切地表现了起伏顿宕、悲壮淋漓的激情。
碛西头送李判官入京
岑参
一身从远使,
万里向安西。
汉月垂乡泪,
胡沙费马蹄。
寻河愁地尽,
过碛觉天低。
送子军中饮,
家书醉里题。
岑参诗鉴赏
这首诗是岑参天宝八年(749 )在安西四镇节度使高仙芝幕中任右威卫录事参军、充节度使幕掌书记时所作。碛西,即安西都护府,治所在今新疆库车附近。诗为送同僚李判官去京城长安之作。
这首诗本为送李判官入京,却先从自己从长安入安西着笔。“一身从远使,万里向安西”。说自己在天宝八年受高仙芝之聘,不远万里,从长安来到安西。
安西,在唐代是一个十分遥远、荒凉的所在,不少人视为畏途,而诗人为实现一身报国志心甘情愿地前往这个遥远荒凉的地方。在“一身”与“万里”的悬殊中,表现出作者惊人而又超人的胆魄和勇气;同时,“一身”也包含离别家乡亲人之意,为下文写乡愁埋下伏笔。“从”、“向”二字的连用,又表现出作者一往无前、义无反顾的气概。两句起得十分有力,着墨不多,但却内涵丰富而又形象鲜明,为下面具体描写安西情形作了自然的导引。
中间两联,是全诗的重点,作者着重写了来安西途中的所见所感。颈联“汉月垂乡泪,胡沙费马蹄”,写星夜兼程赶路的情形。在长安与家人见惯了的一轮明月,此时却独挂在沙漠上,显得有几分愁惨,仿佛在对人垂泪一样。这里不说自己因对月思乡而垂泪,却反说明月对己垂泪。而自己的思乡之念,已形象地见于言外。这也是将明月拟人化,赋予无生命的月亮以活泼的人格,给在沙漠上行进的孤身一人作陪衬,使得天上地下的景物融成一片,遥相对应,别有情致。
在夜中行进,松软的沙子使坐骑格外吃力,“费马蹄”三字,既指对马蹄的磨损,更有沙软难行之意,足见行进的艰难,但作者仍然奋进不息。接着,颔联一方面承接颈联,继续写行进,同时又一转,从夜间过渡到白天:“寻河愁地尽,过碛觉天低。”这一联景象十分逼真、壮阔。上句用张骞出使西域寻找黄河源头的典故,意喻简直要走到天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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