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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脚之恋-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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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弱不禁风的样子。透过窗户的光芒,我偷偷地打量着眼前这个人。他很年轻,大概二十出头的样子。头发乱七八糟的,背着光的脸看不清表情,衣着一件白衬衫,可上面点点片片的红色渍迹让我暗暗吃惊。

    这个疯子可不是一般的颓废。

    感觉到他的双眼射向我,毒辣得很。我得瑟一下,再次挥舞着勺子增加内心的安全感。只要他敢向我走进一步,我就用勺子抡出个“法轮功”来。必能打得他满地找牙。

    他从墙角走出来,晃几下站定之后,手捂着肚子缓缓回头。我看到他的眼神扫过我的脸。他的脸削瘦,浓眉剑挺,嘴唇紧抿很邪恶的样子,远看起来是个英俊的小白脸。我这样想着。然而,他的眼神仿佛略过了一丝静物,眼睛定在了他的三点钟方向。

    他想偷我家的东西么?不由得非常佩服我的警惕心。我家没什么值钱的东西,要说能卖点钱的也在新厨房里才对,还有我那个放在大红木柜的铁皮箱子,然而他的眼光可就错了,最不值钱的就是这旧厨房了。

    “我——”他欲言又止,最终又把嘴巴闭紧,拧起眉头,扭身看着我。

    我不由得心头一凛。说实话,他瞅我的样子让我觉得很害怕。

    他真的走了。一瘸一拐地,腿受了伤么?他慢悠悠地沿着墙壁的水泥埂走向田地,也许那双锃亮的皮鞋已经浸漫了泥水。一步一步,缓慢地,溶入了夜色当中。

    直到他消失不在,才大大地吐了口气。

    屋里的电话响起,我连忙返身将后院门锁好,冲进屋里接起电话。

    “喂!”我有点气喘,而且不由自主地抬高了音量。电话那头,是大伯熟悉的声音,“风雪,怎么不过来吃饭呀。”

    “呃,大伯啊,我自个做饭了,不过去吃了。”大伯的电话让我安心了不少。不过隐约中我还是按捺住一种不安,犹豫着是否要吐露真相。

    “菜够么?”大伯又问。

    “够,一菜一汤。大白米饭。”

    “哦。雨下得大,又闪雷,你别乱跑。在家呆着。明天我给你送些吃的来。”

    “好。谢谢大伯。”

    “你刚才没事吧?”

    “哦,没事。没事。大伯,放心吧。我这不是在厨房收拾么?跑得急了点。”

    大伯又念叨了放在我家楼上晒着的被褥,念了后园的菜地终于挂了电话。我想起厨房里的菜,估计也冷得差不多了。在储物室找了一个大红薯,蹲到井边打了桶水洗了泥,丢进了柴火之中。

    后院的灯光下,摆着一菜一汤一碗大白米饭一双筷子,只有我一人。

    爸爸,妈妈,你们出来也一起吃吧。我不要一个人吃饭。至少,也陪陪我也好。我坐在那里想着,望着,等着。

    晚餐吃得很索淡无味,还是有些怀念在大伯家吃饭。至少桌边是有三个人的。我在柴火堆里把烤好的红薯扒出来,已经是浓香扑鼻。可我没有什么食欲了。于是乎,放在了桌子上,兴味盎然地回了房间看电视。

    我没有工作,但我从来不缺钱花,也不缺东西吃。这一切都让大伯给供着,有时候天真的想,我会不会是大伯不要了的女儿?又一想,不要的女儿怎么还对我那么好?大妈也不可能对自己的亲生女儿态度如此恶劣。可想而之,我真是我爸妈的女儿。

    看完电视,抱着一个沙皮狗娃娃,那是小时候爸爸买给我的生日礼物。在农村很少能见到这样的东西,当年的心情现在想起来还是无比激动。笨珠儿羡慕得不得了,眼巴巴的想要着玩,可我不给她。大兔和小三常笑我,我也没有理会他们。现在,只有大兔留在身边。小三和笨珠儿都从读初中以后就失去联系了。

    我每每经过小三和笨珠儿的家时,都会向他们的父母打探消息。一个说是小三现在外面做了公司的技术员,工资挺高。笨珠儿过得也不错,扮得靓丽可人,给她说亲事的人一大堆了。

    我看过笨珠儿寄回来的相片,她站在一棵树旁,摊开白玉嫩嫩的手臂,一条粉红色的连衣裙,很好的衬托着她肥而不盈的身材,特意修剪过的柳叶眉,大大的眼睛,腼腆地微笑。笨珠儿的妈妈叫李婶,她总用着大嗓门说,“我闺女越来越好看了。”

    有时候会怀念这儿时的几个伙伴,想念和他们有关的往事会让我消耗掉一些无聊的青春的时光。明明知道这段时光有多么宝贵,却无能为力去做些什么,心底里有一种深深的遗憾,不敢去触碰。

    今天我从楼上的房间醒来,光着脚丫子就推开窗户。“今天天气真好耶!”扑面而来的清草香味混和着早晨的阳光,洒得满屋子里都是暖意。心情大好,伸个懒腰窜下楼去。还没到楼下,就听到大伯惊呼的声音,“风雪,你下来!”

    我莫名其妙地下楼去,听风辨音他似乎在大门口。果不其然,他正在门口喃喃自语,“怎么不说话呢?伤得不轻呀,这孩子。真倔。”

    是在说我么?我好奇不矣。直到我从门口探出头去看到一个白衬衫,灰色裤子,黄黑色混搭的皮鞋。这人。这人不是——我大吃一惊,暗自惊呼。

    大伯看着我的表情更加诧异不矣,“风雪,你认识这孩子?”

    我连忙摇头,内心油然升起一股骇怕的情绪。

    那家伙坐在水泥地上,头向下垂,白衬衫的血渍终于清淅可见。一块一块的,已经凝固成紫黑色。粗略一看仿佛乞丐一般。他的袖子扎了起来,手臂上露出结实的肌肉,可也现出了丝丝血痕,特别醒目。乞丐是不会有伤的。

    他不说话,也没有动静。

    我弱弱地躲在大门后面问,“大伯,他死了么?他是谁?干嘛是这个死——死样子。”

    大伯上前碰碰他,却无反应。他皱起眉头,“这孩子似乎是昏过去了。”我大叫一声,“啊!”

    大伯和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这个削瘦的男子抬进房内的长椅上,由于昨晚的惊吓,我对他还是心存恶意,放下他的时候重重地甩了下去。结果这一下反而把他给丢醒了。

    他幽幽转醒,缓缓抬起头来露出脸。清秀但显英俊的脸,还有干裂的薄唇紧抿,脸庞上还有血渍。他就瞟了我那么一眼,又看到了一旁的大伯。大伯那慈祥的笑脸就出来了,“呵,孩子醒过来了呀。饿了吧。风雪,去准备些吃的给他。”

    “大伯~”干嘛要救这个人,他昨晚上还吓我呢。不过只是这般想想最终没有说出口来。万般不愿还是扭头进了后厨房。厨房里就只搜到一个冰冷的烤红薯,我想给这个让他吃应该算是他走运了。能吃到我亲手做的东西。于是我二话不说,洗了红薯外的灰尘,回到房中给大伯。

    大伯一摸是冷的又说,“风雪,给他热一下。”我张口欲要说出什么,可想想说了又有什么用呢?大伯那样菩萨心肠,救人救到底的观点是十头牛都拉不回来。没办法,我只好嘟着嘴扭头去新厨房里放进微波炉中烤了几分钟。等待的时候撇头看见大伯又在客厅里将他带过来的一袋东西翻了翻,拿了些牛奶饼干之类的,进了房中。大伯真是个大好人,对这样的一个陌生人也是这么地好,这种精神反衬着我刚才这么自私的想法,真是汗颜。

    正想着,“叮”的一声微波炉好了。我用盘子装好红薯,并用刀切开几块,热气腾腾的香气扑鼻。再捎上双筷子,端进了房中。讶然地发现这家伙已经坐了起来,手中并持了一瓶牛奶,又一只手里是饼干。

    见我进来,他还停止了咀嚼。并将视线投向了我。

    哼,不是看在大伯的面子上我才不会对你这么好呢。我心想着,故意忽视他,把盘子放在面前的茶几上算是了事,也并不招呼他吃。大伯把我拉出来,轻轻地说,“这孩子受了伤,风雪,我回去拿些伤药给他。你看着他一会。”

    “大伯,我们干嘛对他这么好?他说不定是个乞丐。”我不理解。大家对乞讨的人都是很避讳的。更况且他是个来历不明,受着伤的家伙。

    “乞丐也是人,更何况他是受了伤。气血不足,饥塞交迫,才晕了过去。可怜的孩子,年纪轻轻的,一个人在外流浪没个依靠,眼睁睁看他这样下去怎么行,他的家人肯定也是担心的。我们这是行举手之劳。等他好了,就让他尽快回家。”

    “我才不管他。”照顾那个家伙?没来由的想抗拒。

    “风雪。”大伯脸上露出严肃的神情,这是我少见的。那意味着大伯是认真的,必须要听。我的眼睛咕溜一转,说着我的想法,“大伯,不是我不愿意,我怕,万一——万一这个家伙,挂在这里了,我们怎么办啊?”

    “我是怎么教你的。与人为善。好好照顾他,他就会壮得跟牛似的。”

    “大伯。”我很不情愿。我才不要照顾那个家伙,他的脸和眼神在我的脑海里不停地来回变幻都让人有些害怕。可大伯决心已定,返身又跟那个家伙说了几句安慰的话就匆匆地走了。

    我站在门口望着他,想看出这个家伙到底有什么来意。可他瞄了我一眼又顾自喝起牛奶,一句话也不说。莫名其妙地,大房子里多了一个人,让人有些不自在。我望着光光的脚丫子,大脚趾头趾高气扬地翘了起来。




第四章

他现在一直都不说话,也不看我。
我堵气坐在他面前,打量着他。他毫不介意,可以说是完全忽视我的存在。好说我也是个主人家,他这样做未必也太不礼貌了。他慢慢地喝着牛奶,饼干只啃了一半,红薯吃喝了几块就望着我。我被他的眼注视着很不自在,起身就走。
房间里没有声音,我走路也没有。心中盼望大伯快点回来,化解这么尴尬的气氛。如果不是听过他说话,我甚至会想他是不是个哑巴。习惯没有说话,可不习惯看着一个人,却没有话说。
跑到池塘边的石板上坐了下来,双脚搁到水里。无聊地踏着水花溅起。坐在这里玩水都比面对着那个家伙强。
突地听到一声“呯”的清脆响声把我惊起。难道是这个家伙又开始砸东西出气?紧张使我拔地而起,缩上脚来的时候却没站稳,身子晃呀晃的,我的手就这样用力挥舞着,也没有平衡住,“啊——”我掉进了水里。
大伯疑惑地看着我水淋淋地站在门口,汲着气,全身发抖。而我却瞅见那个家伙嘴角边露出的一丝冷笑,不待我要向他挤个恶脸,大伯的话打断了我的思绪,“风雪,赶紧去换衣服。好好的怎么掉进水里了?”我不习水性,这个五月天却果然有点让我凉得不爽。狠狠地瞪了那个家伙一眼以示内心不平。
换了件清爽的白色短袖,一条七分裤,露出我的长腿。全身轻松至极,恢复自在的我继续光着脚丫子到处跑来跑去。大伯让我烧热水,给他清洗伤口。被摔掉的是那个牛奶杯,可大伯什么也没有说就迳自扫掉了。我想上前质问,被大伯会眼神制止住了。
跑来跑去的,搞得我嫌弃他的时间都没有了。我决定在以后发呆的时间里汇总起来再嫌弃他是怎么样间接害我受苦的。
直到中午时分,发觉肚子都饿了才完工。他的伤我不敢看,后由大伯在弄。我提着桶去把刚才弄湿的衣服洗好放在后院晾起来。大伯唤我去他家吃饭,本想拒绝再想想还是答应了。
他已经焕然一新,穿的是干净的衣服。衣服也应该是大伯给的,那件蓝色T恤是二新穿过几次就说不喜欢的,那条九分裤深灰色,放在茶几上的脚上居然也是光着的,乍看鞋袜放在一旁与血迹斑斑的衣服成堆。
大伯拉着我就走,我迟疑了一下,“大伯那他怎么办?呆在家里?”要是贼怎么办?
可大伯不容分说的拉着我就走,小声地说,“风雪,这孩子全身是伤,肩膀上有被重物击过的痕迹,左手臂膀上有刀伤,估计几天是动不了。腰上有瘀伤,左脚也好像扭了,裸肿起来根本走不了路。只是这孩子,伤成这样也不愿意去医院,没有办法,只好先呆在那里。呆会我们吃完饭再说。”
“他不会偷东西吧?他要敢我就打断他的狗腿。而且他刚才还砸了杯子。他吃了喝了还砸东西,这财物损失我可是要一一记账,将来要他赔偿给我。想来我们还这么好的帮他弄伤,不说谢谢就算了,他真坏。”我边走边唠叨。
在大伯家吃饭,谁也没有向大妈报告那个家伙的事情。二新扒了几口饭丢下饭碗就去上班了。我则照例慢悠悠地吃完还要负责洗碗。大伯和大妈在房里闲聊着。
几个邻居伯伯上来串门子,大妈示意我上茶。
大人们继续聊天我则串到楼上,大姐的卧房门并没有关。这让我很兴奋。她房里的布置和书籍都是吸引着我有浓厚兴趣的原因。我瞅准了最爱的几本书,伸出了黑手。
大伯来找我的时候我含糊其词地应了几声,他提醒我家还有个伤员的时候,才想起那个家伙来。我恋恋不舍地翻看着书,大伯便叫我把书带回去看。我正担忧大姐会不高兴。他便一眼看出来,说以后会向大姐解释是他拿走的,估计也没有什么问题,我便非常开心蹦蹦跳跳地下楼回家。
一路上我商量着是不是呆会就叫那个家伙直接拾缀拾缀便走人,大伯皱着眉头不出声。他也问不出那个家伙是什么来路,怎么会变成那个样子。简直就是个谜。大伯看到我的顾虑,决定将他移至他家去。这个提议我双手拍好。
屋子里静悄悄的,没有声音。那个家伙走了嘛?看到长椅上露出的腿,我撇了撇嘴。大伯弄饭给他吃,而我打算再找个明亮舒服的地方继续看书。
“别——离!”他在轻声地呓语,“不要!混蛋!不离不——行么?混蛋!”好奇之下走近他侧耳倾听,却依稀听得他在咒骂。这家伙,迷朦中还不忘施毒于人。
他似乎很难受,开始手动乱动。把盖在身上的被单给踹到一边不说,手还去抓已经缠了纱布和伤痕结疤的地方。那一旦抓烂了,是会感染的。感染了就会加重病情,加重病情就又要我照顾啦。我一急,忙把书往茶几上一放,去拉起被单重新给他盖上,并试图捉住他的手不让他动。
可他蛮力比我大。
我怒了,“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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