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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2007年合订本 作者:多人-第1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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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妈妈总是哼啊哈的,手边还不忘照看平底锅里正煎着的劈啪作响的鱼,隔壁的炉子上还滚着一锅浓汤。
  一碗饺子没吃完,妈妈就招呼我上餐桌,坐下来好好吃那条刚买的虱目鱼,还不忘把最美味的肚子那一块朝我摆着。
  每次吃饱了,我都会告诉妈妈,现在胃里的鱼正在浓汤里游泳,好像刚刚还有一个饺子从鱼身边滑过。
  高中的时候,听见老师在早会上宣布“下礼拜规定换穿裙子”的时候,我就知道夏天来了。
  夏天来了,我就有凉拌豆腐和凉面可以吃了。
  妈妈总是习惯自己做凉面,也自己调麻酱。一早起来就常常发现妈妈在厨房里忙,希望趁着还没真的热起来的时候先把面煮好。
  一回到家,直奔冰箱,挖出冰透了的极富弹性的面条,再到柜子里翻出芝麻酱、醋、香油,加上一点点的水,一点点的辣油,在碗里略略拌匀,就是一碗消暑美味的凉面。
  然后看着妈妈切葱花、刨黄瓜丝,然后拿出豆腐装盘,有时还会加上自己腌的泡菜,淋上一点酱油膏、剥一个皮蛋,就是一道冰凉的小菜。
  吃完了再找找冰箱,经常会看到早早就削好的橙黄色小玉西瓜,或者是隐隐窜出酸酸甜甜香气的芒果。
  我知道我很幸运,可以在家里痛快地吃妈妈亲手做的菜,不需要自己到外面花钱,买商人永远调制不出的爱。
  生病的时候,鸡汤就是妈妈的关爱。
  前一阵子大病一场,再怎么样也想尽办法,东凑西挪挤出一个周末,在火车上颠簸三个小时,拖着满身的病毒和疲惫,回到妈妈的怀抱。
  知道我病得不轻,电话里虽然满是责备我怎么没好好吃饭、多穿一件衣服,骂我活该,但是我和妈妈心里都明白得很,她是极其舍不得的。
  只是因为,她知道自己身体不好,所以我必须要坚强,学会照顾自己,尤其是在一个人的时候,她远在天边帮不上忙的时候。
  所以,我一说要回家,她就兴奋地说,要买香菇和土鸡,再到中药店抓一点黄芪、枸杞回来,给我炖一锅汤。
  我没想到,她还从人家送给爸爸的南北货礼盒中拿了一罐鲍鱼,切片后连罐子里的高汤,都放进锅里一起熬。
  那个礼拜五傍晚,一踏进家门,我就知道厨房里一锅山珍海味在等着我。
  看着爸爸埋怨怎么他平常都没得吃的表情,有一丝丝忌妒我这个难得回家一次的女儿的样子,妈妈得意洋洋地说:“怎么样?生大病回家的人才有得吃。”
  鲜嫩的鸡肉吸满了红枣和枸杞的甜味,汤里头还有鸡骨熬汤所渗出的胶质,有些黏黏的,切片鲍鱼虽然在起锅前才加入这队海陆大军,但是香菇的清新芬芳早已经附着其上。
  这锅汤光是材料就已经价值不菲,更何况还有妈妈在炉子边烫去血水、捞去浮在表面的油脂所花去的工夫,还有灌注在这里头那份满满的怜惜。
  在我嫌自己回家就会胖起来的时候,她总是说:“了不起,那你不要吃好了。”
  我总是经不起诱惑,哀求着妈妈就算是让我吃成一只猪还是一只恐龙,我都要吃她炒的米粉。
  然后带着满肚子的营养和满足,再度回到这个贴身肉搏战的丛林里,战斗指数恢复到百分之两百。
  妈妈不是大厨师,也真的不是什么会精心烹煮、讲究必须熬练出食物精粹的人,但她亲手烹煮的味道,是天底下独一无二的,再好的厨师,都没办法复制。
  妈妈总是说,要教我怎么煮这些“家常菜”,我总是赖着不肯。我知道,即使身为女儿,我也没办法完全重现这些熟悉的味道。
  我只希望,能够一次一次地加深脑细胞对于它们的印象,好叫我即使是在很老很老以至于不能动弹的时候,也一样能够记得这些快乐。
  舌上的味蕾会知道,这就是我的妈妈。纵使是在别处看见熟悉的菜肴,闻到似曾相识的味道,脑子里浮现的第一个影像,依然是属于妈妈和我的那份幸福。
  谨以此文,送给快要过生日的,我的妈妈。
  本文摘自《读者》2007年第08期P18
  空姐眼中的农村老伯作者:蓝海宁
  我是一名空姐,工作了几年,天天都是在给乘客端茶送水,没有工作的激情,很平淡。可是今天遇到的一件事情,却让我改变了对工作和人生的看法。
  今天从上海执勤飞往北京时,在客舱里有一位很不起眼的农村老伯,他背着一个大麻袋,身上偷着一股农村特有的土炕味道。当时站在机门迎客的我,暗想现在的社会还真发达了,连农村老伯都有钱乘搭飞机。
  起飞后,我们开始为乘客提供饮品。这位老伯坐在座位上,直挺挺的,紧抱着麻袋,问他喝什么,他惊慌地连连摆手说不要。我提议为他把麻袋放在行李储物箱,他也拒绝,所以只好由他抱着袋子。
  过了一会儿,开始发餐了,我们发现他还是一动不动的坐在座位上,紧张兮兮,给他餐膳,他摇头拒绝。
  “老伯,你身体是否有点不适?”乘务长亲切地问候他。
  “我想上厕所,”他小声地说,“但是我怕碰坏了飞机上的东西。”
  “别担心。”于是一名空中少爷领他往洗手间去了。
  稍后我们为乘客天水时,他看着其他乘客喝水,自己却在舔嘴,我看在眼里,于是为他斟了一杯热茶,谁知这却把他吓得跳起来连连说不用。“老伯,你渴了,就喝点茶吧!”
  老伯听着,忽然从怀里掏出一把钱,都是一块一毛的硬币,把它们塞向我。
  “这是免费的。”我微笑地说。
  他半信半疑地喝着茶,然后跟我道出麻袋子的故事:
  农村老伯为了省钱,背起重甸甸的麻袋子,从乡间一直走路到机场。他身上没多少钱,渴了,只能向途径的餐厅要水,可惜别人总误会他是叫花子把他赶走。难怪当空姐给他端上热茶并拒绝手下他付上的硬币时,老伯满脸狐疑。
  “老伯,你饿不饿,要不要吃饭?”我问他。
  “不要。”他又摇摇头。“我有两个儿子,老妻与我省吃俭用,让他们上学,他们都很争气考上了大学,这次我就是来北京探望小儿子。大儿子已经工作了,不想我舟车劳顿,所以买了机票送我。他本来想陪我一起来,因为他的老爹没坐过飞机,又不会认路,可是我不想他浪费金钱。这一麻袋的红薯干,是老妻和我亲自种的,用来送给小儿。”
  飞行中,我们一直很殷勤地给他添水,可是尽管他已经饥肠辘辘,却一直坚持不吃饭。到飞机快降落时,他忽然问:“请问你们可否把我的那份饭装好,让我带走?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好吃的东西,很想带给小儿享用。”于是,我们把剩余没有发的餐都装好给他,但他惊慌地拒绝了。“我只拿属于自己的那份,不可占别人的便宜阿!”我们都被这样一个老人感动了。
  下机时,我们帮助他把麻袋提到机门,正准备帮他背上,他突然扑通跪在地下,老泪纵横地给我们磕头,一边磕一边说:“我们农村人一天只吃一顿饭,从来没喝过这样甜的水,没见过这样好的饭菜。今天你们不嫌弃我。这么热情地招待我,我真不知该怎样答谢你们,祝你们好人有好报。”
  善良正直的老伯,谢谢你教晓我感恩的功课!
  本文摘自《读者》2007年第08期P23
  君子之道作者:于丹
  大家读《论语》会发现,这里面经常出现一个词:君子。我们直到今天还常常将其作为做人的一个标准,说某某人非常君子。但是究竟什么是君子呢?
  “君子”是孔夫子心目中理想的人格标准,一部短短两万多字的《论语》,“君子”这个词就出现了一百多次。
  我们把孔子对于君子所有的言语、界定、描述总结在一起,会发现,大概做一个君子要有几个层次上的要求。
  做一个善良的人。这是君子的第一个标准。
  君子的力量始自于人格与内心。他的内心完满、富足,先修缮了自我修养,而后表现出来一种从容不迫的风度。
  司马牛曾经问过孔夫子,什么样的人才能够称为君子呢?
  孔子答:“君子不忧不惧。”
  司马牛又问:“不忧不惧,就可以叫君子吗?”
  他可能觉得这个标准太低了。
  孔子说:“反躬自省,无所愧疚,当然没有什么可忧可惧的。”
  我们把孔夫子的意思转换成老百姓的话来说,就是“不做亏心事,半夜敲门心不惊”。
  一个人反省自己的行为,而能够不后悔、不愧疚,这个标准说低也低,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做到;说高就是个至高无上的标准,大家想想,要使自己做过的每件事都禁得住推敲,实在又是极不容易的事。所以孔子才把它作为君子的人格标准。
  本文摘自《读者》2007年第08期P31
  借钱作者:谢尔盖?列维茨基
  我有一个朋友,是个医生,他总是问我为什么不借给他钱。
  “你拿什么还我?”我问他,“你今天没钱,明天又去哪儿弄钱呢?我现在借钱给你,不就是等着将来你跟我解释谁把你骗了!”
  “我保证按时还你。”这个朋友说,“我有一张价值不菲的油画。画面上一个女郎站在湖边,没穿衣服,她看起来很温柔。告诉你吧,那张画的价钱是我现在跟你借的钱的两倍。”
  “既然你需要钱,你就卖了它吧。”
  “画布破了一个洞,不修好根本没法卖。”
  这次不知怎么搞的,最后我竟鬼使神差地把钱借给了他!还钱的期限就要到了,我的那个朋友主动给我打来了电话。他说:“明天你就来取钱吧。”可刚过了两个小时,他又打电话说:“没钱,你别来了。钱没送来。”
  “谁没送来?”
  “我又借给了一个信得过的小伙子做买卖了,要不是他的熟人连累了他,我就按期还上了。那个熟人的妈妈病了,要付手术费。而那个熟人妈妈一个贝尔米亚的亲戚本来答应给她寄钱来,可是他儿子遇到车祸了,他也需要钱。”
  “我不想知道这些事。我借给你钱了,你就应该还。”
  “你再等两天,我肯定还。我还认识一个可靠的人,我跟他借。”
  第二天,另一个熟人来到了我的办公室。
  “借给我点钱吧。”她说的数额和前边那个朋友跟我借的一样多。
  “你借钱干什么?”
  “你不知道,我贝尔米亚的一个朋友的儿子在出车祸了,我的这个朋友急需要钱。可是他的亲戚要做手术,而亲戚的儿子做买卖又赔了,贝尔米亚的朋友也无法帮助这个亲戚了。有一个傻瓜借给了亲戚点钱,现在这个傻瓜来催债了,真缺德。我另外一个朋友有一张画,画的是一个刚从水里出来的女人。我的朋友想用这张画抵债,但对方不同意,那张画的价钱可是欠他那点债的4倍!帮帮我吧,我不会骗你的。”
  本文摘自《读者》2007年第08期P29
  鸡刨食的启示作者:熊召政
  弟弟从故乡来,给我带来了一只母鸡。孩子天性喜欢小动物,我的儿子也不例外。他向我要求,把这只母鸡放在阳台上养一段时间。我同意了。儿子欢天喜地开始了喂鸡的工作。第二天中午放学归来,他发现阳台上有血迹。一检查,是鸡爪子渗出的。我们知道,鸡有刨食的习惯。一双爪子不停地刨着,从被刨松的泥土中觅食小虫和其他可口的东西。这母鸡的一双爪子流血,便是因为它的刨食习惯。只是它不知道,它现在面临的不是乡村的松软的泥土,而是城市阳台的水泥地面。儿子为它包扎好伤口,并告诉它水泥地刨不动,里面也绝不会有可口的食物。儿子把饼干末、青菜叶、饭粒撒了一地,为的是让母鸡有足够的食品可食不用再刨地。但是儿子下午放学回家,发现母鸡双爪的创可贴早已撕烂。阳台上又多了很多血迹。可是撒在地上的食物,大部分都没有享用,可见它之刨地,不仅仅是为了食物,而是出于习惯。儿子再次用创可贴为母鸡包扎双爪,并警告它:“你再不能刨地了,你的两只脚会刨烂的,血流完了,你就会死掉。”
  第二天中午,我们发现这只母鸡缩在阳台的一角,已经奄奄待毙了。它的双爪果真已经刨烂,露出了趾骨。地面上到处都是血迹。
  “它要死了。”儿子伤心地说。
  “它是自杀的。”我说。儿子问:“它怎么这么蠢?”我回答:“因为它是鸡。”
  母鸡刨食的习惯,乃是求生存的结果。作为地球生物的一族,它也必须遵循适者生存的规律。鸡族并不是一诞生就成为了家禽。最早的人类是没有多余的粮食来豢养禽畜的。鸡们必须自己养活自己。刨土觅食,便是它们找到的最好的生存方式。作为地球生物大家族中的一员,应该说,刨食使鸡获得了成功。恐龙、冠齿兽、尤因它兽、大角雷兽等史前怪兽,都因它们生存方式的致命缺陷而导致了灭族之灾。如今,地球上仍有数以万计的动物濒临绝迹。这是因为它们没有办法解决生存方式与新型环境之间的尖锐矛盾,因此只能灭亡。
  鸡族得以繁衍,是因为地球上永远都有着松软的泥土,泥土中有着丰富的它们必须的食品,设想一下,如果地球上泥土都变得像水泥地面这般坚硬,它们将如何生存?
  方法很简单,它们只要改掉刨食的习惯就可以了。但鸡的智商没有办法保证它完成这种进化。除非像养鸡场那样,把鸡放在笼子里圈养。不然,只要让鸡的双爪一着地面,它就无法改掉刨食的本能。
  我的儿子已经告诉母鸡,它这样刨食会送命的,但鸡听不懂人的话。它固执地坚持自己的生存方式——刨食,最终因此而死。在高智商的人看来,这是一个多么简单的问题啊。可是对于鸡来说,却是一个无法逾越的智力高度。
  这只母鸡的悲剧,让我想到我们人类自己的问题。
  人,作为地球的主宰——至少人类自己是这么认为的,在漫长的生存竞争中,确立了自己的生存方式。比起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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