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合租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明史 作者:张廷玉-第146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工部。尚书一人,右侍郎一人,司务一人。营缮、虞衡、都水、屯田四司,郎中四
人,员外郎二人,营缮司一人,都水司一人,嘉靖三十七年,革都水员外郎。主事八人。
营缮司三人,屯田司一人,馀各二人。所辖,营缮所,所正、所副、所丞各一人。龙江、
清江二提举司,各提举一人。副提举后革。文思院、宝源局、军器局、织染所、龙江抽
分竹木局、瓦屑坝抽分竹木局,各大使一人。嘉靖三十七年,革文思院大使。
    都察院。右都御史一人,右副都御史一人,右佥都御史一人,司务、经历、都事、
照磨各一人,司狱二人。嘉靖三十七年,革司狱一人。隆庆四年,革都事。浙江、江西、
河南、山东、山西、陕西、四川、云南、贵州九道,各御史二人。福建、湖广、广东、
广西四道,各御史三人。嘉靖后不全设,恒以一人兼数道。凡刷卷、巡仓、巡江、巡城、
屯田、印马、巡视粮储、监收粮斛、点闸军士、管理京营、比验军器,皆叙而差之。清
军,则偕兵部、兵科。核后湖黄册,则偕户部、户科。
    提督操江一人。以副佥都御史为之,领上、下江防之事。
    通政使司。通政使一人,右通政一人,右参议一人,掌收呈状,付刑部审理。经历
一人。
    大理寺。卿一人,右寺丞一人,司务一人,左、右寺正各一人,左、右评事各三人。
隆庆三年,革左、右评事各一人。
    詹事府。主簿一人。
    翰林院。学士一人,不常置,以翰林坊局官署职。孔目一人。
    国子监。祭酒一人,司业一人,监丞一人,典簿一人,博士三人,助教六人,学正
五人,学录二人,典籍一人,学馔一人。嘉靖三十七年,革助教二人及掌馔。隆庆四年,
革博士一人,学正一人。
    太常寺。卿一人,少卿一人,典簿一人,博士一人,协律郎二人,赞礼郎七人,嘉
靖中,革赞礼郎一人。司乐二人。各祠祭署合奉祀八人,祀丞七人。天、地坛奉祀一、
祀丞一。山川坛、耤田奉祀一。祖陵奉祀、祀丞各一。皇陵奉祀、祀丞各二。孝陵、扬
王坟、徐王坟各奉祀一,祀丞一。嘉靖后,革天地坛、祖陵、扬王坟三祠祭署祀丞。
    光禄寺。卿一人,少卿一人,隆庆四年,革少卿。典簿一人。大官、珍羞、良酝、
掌醢四署,各署正一人,署丞一人。嘉靖中,革良酝、掌醢二署署丞。万历中,革珍羞
署丞。
    太仆寺。卿一人,少卿二人,寺丞二人,隆庆中,革少卿一人,寺丞一人。主簿一
人。
    鸿胪寺。卿一人,主簿一人。司仪、司宾二署,各署丞一人,鸣赞四人,序班九人。
    尚宝司。卿一人。
    吏、户、礼、兵、刑、工六科。给事中六人。又户科给事中一人,管理后湖黄册。
    行人司。左司副一人。
    钦天监。监正一人,监副一人,主簿一人。五官正一人,五官灵台郎二人,五官监
候一人,五官司历一人。
    太医院。院判一人,吏目一人。惠民药局、生药库,各大使一人。
    五城兵马司。指挥各一人,副指挥各三人,吏目各一人。万历中,革副指挥每城二
人。
    应天府。府尹一人,府丞一人,治中一人,通判二人,推官一人,经历、知事、照
磨、检校各一人。儒学教授一人,训导六人。所辖,上元、江宁二县,各知县一人,县
丞一人,主簿一人,典史一人。司狱司,司狱一人。织染局,大使一人,左、右副使各
一人。都税司、宣课司,凡四,龙江、江东、聚宝门、太平门。税课局,凡二,龙江、
龙潭。各大使一人,副使或一人或二人。龙江递运所,大使、副使各一人。批验所,大
使一人。河泊所,官一人。龙江关、石灰山关,各大使一人,副使四人。洪武三年,改
应天府知府为府尹,秩正三品,赐银印。十三年,始立儒学。
    南京官,自永乐四年成祖往北京,置行部尚书,备行在九卿印以从。是时,皇太子
监国,大小庶务悉以委之。惟封爵、大辟、除拜三品以上文武职,则六科都给事中以闻,
政本故在南也。十八年,官属悉移而北,南京六部所存惟礼、刑、工三部,各一侍郎,
在南之官加“南京”字于职衔上。仁宗时补设官属,除“南京”字。正统六年,定制复
如永乐时。
    王府长史司。左、右长史各一人。正五品其属,典簿一人,正九品所辖,审理所,
审理正一人,正六品副一人,正七品典膳所,典膳正一人,正八品副一人,从八品奉祠
所,奉祠正一人,正八品副一人,从八品典乐一人,正九品典宝所,典宝正一人,正八
品副一人,从八品纪善所,纪善二人,正八品良医所,良医正一人,正八品副一人,从
八品典仪所,典仪正一人,正九品副一人,从九品工正所,工正一人,正八品副一人,
从八品。以上各所副官,嘉靖四十四年并革。伴读四人,从九品,后止设一人。教授无
定员,从九品引礼舍二人,后革二人。仓大使、副使各一人,库大使、副使各一人。仓、
库副使后俱革。郡王府,教授一人,从九品典膳一人。正八品镇国将军教授一人。从九
品
    长史,掌王府之政讼,辅相规讽以匡王失,率府僚各供乃事,而总其庶务焉。凡请
名、请封、请婚、请恩泽,及陈谢、进献表启、书疏,长史为王奏上。若王有过,则诘
长史。曾经过犯之人,毋得选用是职。审理,掌推按刑狱,禁诘横暴,无干国纪。典膳,
掌祭祀、宾客,王若妃之膳羞。奉祠,掌祭祀乐舞。典宝,掌王宝符牌。纪善,掌讽导
礼法,开谕古谊,及国家恩义大节,以诏王善。良医,掌医。典仪,掌陈仪式。工正,
掌缮造修葺宫邸、廨舍。伴读,掌侍从起居,陈设经史。教授,掌以德义迪王,校勘经
籍。凡宗室年十岁以上,入宗学,教授与纪善为之师。引礼,掌接对宾客,赞相威仪。
    洪武三年,置王相府,左、右相各一人,正二品左、右傅各一人。从二品参军府,
参军一人,正五品录事二人,正七品纪善一人。正七品各以其品秩列朝官之次。又置典
签司、谘议官。寻以王府武相皆勋臣,令居文相上,王相府官属仍与朝官更互除授。是
年置王府教授。四年,更定官制。左、右相,正二品,文武傅,从二品,参军,从五品,
录事,正七品,审理正,正六品,副,正七品,纪善,正七品,各署典祠正、典宝正、
典仪正、典膳正、典服正、工正、医正,并正七品,副,并从七品,牧正,正八品,副,
从八品,引礼舍人,省注。九年,改参军为长史,罢王傅府及典签司、谘议官,增设伴
读四人,选老成明经慎行之士任之,侍读四人,收掌文籍,少则缺之。寻改王相府所属
奉祠、典宝、典膳、良医、工正各所正并纪善俱正八品,副,从八品。十三年,并罢王
相府,升长史司为正五品,置左、右长史各一人,典簿一人,定王府孳牲所、仓库等官
俱为杂职。二十八年,置靖江王府谘议所,谘议、记室、教授各一人。建文中,增置亲
王宾辅二人,伴读、伴讲、伴书各一人,长史三人。郡王宾友二人,教授一人,记室二
人,直史一人,左、右直史各一人,吏目一人,典印、典祠、典礼、典馔、典药五署官
各一人,典仪二人,引礼舍人二人,仪仗司,吏目一人。其宾辅、三伴、宾友、教授进
见时,侍坐,称名而不称臣,礼如宾师。成祖初,复旧制,改靖江王府谘议所为长史司。
万历间,周府设宗正一人。后各府亦渐置。郡王府增设教授一人。又洪武七年,公主府
设家令一人,正七品司丞一人,正八品录事一人。正九品二十三年,改家令司为中使司,
以内使为之。
    承宣布政使司。左、右布政使各一人,从二品左、右参政,从三品左、右参议,无
定员。从四品。参政、参议因事添设,各省不等,详诸道。经历司,经历一人,从六品
都事一人。从七品照磨所,照磨一人,从八品检校一人。正九品理问所,理问一人,从
六品副理问一人,从七品提控案牍一人。司狱司,司狱一人,从九品库大使一人,从九
品副使一人。仓大使一人。从九品副使一人。杂造局、军器局、宝泉局、织染局,各大
使一人,从九品副使一人。所辖衙门各省不同,详见杂职。
    布政使,掌一省之政,朝廷有德泽、禁令,承流宣播;以下于有司。 凡僚属满秩,
廉其称职、不称职,上下其考,报抚、按以达于吏部、都察院。三年,率其府州县正官
朝觐京师,以听察典。十年,会户版以登民数、田数。宾兴贡,合省之士而提调之。宗
室、官吏、师生、军伍,以时班其禄俸、廪粮。祀典神祗,谨其时祀。民鳏寡孤独者养
之,孝弟贞烈者表扬之,水旱疾疫灾祲,则请于上蠲振之。凡贡赋役,视府州县土地人
民丰瘠多寡而均其数。凡有大兴革及诸政务,会都、按议,经画定而请于抚、按若总督。
其国庆国哀,遣僚贰朝贺吊祭于京师。天子即位,则左布政使亲至。参政、参议分守各
道,及派管粮储、屯田、清军、驿传、水利、抚民等事,并分司协管京畿。两京不设布、
按,无参政,参议、副使、佥事,故于旁近布、按分司带管,详见各道。经历、都事,
典受发文移,其详巡按、巡盐御史文书,用经历印。照磨、检校典勘理卷宗。理问典刑
名。
    初,太祖下集庆,自领江南行中书省。戊戌,置中书分省于婺州。后每略定地方,
即置行省,其官自平章政事以下,大略与中书省同。设行省平章政事,从一品左、右丞,
正二品参知政事。从二品左、右司,郎中,从五品员外郎,从六品都事、检校,从七品
照磨、管勾。从八品理问所,正理问,正四品副理问,正五品,知事,从八品寻改知事
为提控案牍。省注洪武九年,改浙江、江西、福建、北平、广西、四川、山东、广东、
河南、陕西、湖广、山西诸行省俱为承宣布政使司,罢行省平章政事,左、右丞等官,
改参知政事为布政使,秩正二品,左、右参政,从二品,改左、右司为经历司。十三年
改布政使,正三品,参政,从三品。十四年,增置左、右参议,正四品。寻增设左、右
布政使各一人。十五年,置云南布政司。二十二年,定秩从二品。建文中,升正二品,
裁一人。成祖复旧制。永乐元年以北平布政司为北京。五年,置交阯布政司。十一年,
置贵州布政司。止设使一人,馀官如各布政司。宣德三年,罢交址布政司,除两京外,
定为十三布政司。初置籓司,与六部均重。布政使入为尚书、侍郎,副都御史每出为布
政使。宣德、正统间犹然,自后无之。
    提刑按察使司。按察使一人,正三品副使,正四品佥事无定员。正五品。详见诸道。
经历司,经历一人,正七品知事一人。正八品照磨所,照磨一人,正九品检校一人。从
九品司狱司,司狱一人,从九品
    按察使,掌一省刑名按劾之事。纠官邪,戢奸暴,平狱讼,雪冤抑,以振扬风纪,
而澄清其吏治。大者暨都、布二司会议,告抚、按,以听于部、院。凡朝觐庆吊之礼;
具如布政司。副使、佥事,分道巡察,其兵备、提学、抚民、巡海、清军、驿传、水利、
屯田、招练、监军,各专事置,并分员巡备京畿。
    明初,置提刑按察司。吴元年,置各道按察司,设按察使,正三品,副使,正四品,
佥事,正五品。十三年,改使秩正四品,寻罢。十四年复置,并置各道按察分司。十五
年,又置天下府州县按察分司。以儒士王存中等五百三十一人为试佥事,人按二县。凡
官吏贤否、军民利病,皆得廉问纠举。十六年,尽罢试佥事,改按察使为从三品,副使
二人,从四品,佥事从五品,多寡从其分道之数。二十二年,复定按察使为正三品。二
十九年,改置按察分司为四十一道。直隶六:曰淮西道,曰淮东道,曰苏松道,曰建安
徽宁道,曰常镇道,曰京畿道。浙江二:曰浙东道,曰浙西道,四川三:曰川东道,曰
川西道,曰黔南道。山东三:曰济南道、曰海右道,曰辽海东宁道。河南二:曰河南道,
曰河北道。北平二:曰燕南道,曰燕北道。陕西五:曰关内道,曰关南道,曰河西道,
曰陇右道,曰西宁道。山西三:曰冀宁道,曰冀北道,曰河东道。江西三:曰岭北道,
曰两江道,曰湖东道,广东三:曰岭南道,曰海南道,曰海北道。广西三:曰桂林苍梧
道,曰左江道,曰右江道。福建二:曰建宁道,曰福宁道。湖广四:曰武昌道,曰荆南
道,曰湖南道,曰湖北道。三十年,始置云南按察司。先是,命布政司兼理。建文时,
改为十三道肃政按察司。成祖初,复旧。永乐五年,置交阯按察司,又增设各按察司佥
事。因督军卫屯粮,增浙江、江西、广东、广西、湖广、河南、云南、四川各一人,陕
西、福建、山东、山西各二人。此增设监司之始。十二年,置贵州按察司。宣德五年革
交阯按察司。除两京不设,共十三按察司。正统三年,增设理仓副使、佥事,又设佥事
与布政司参议各一员于甘肃,监收仓粮。八年,增设佥事,专理屯田。景泰二年,增巡
河佥事。自后,各省因事添设,或置或罢,不可胜纪。今总布、按二司所分诸道详左。
    布政司参政、参议分司诸道。督粮道,十三布政司各一员,俱驻省城。督册道,江
西、陕西等间设。分守道:浙江杭嘉湖道,宁绍台道,金衢严道,温处道。俱驻省江西
南瑞道,驻省湖东道,驻广信湖西道,驻临江饶南九江道,驻九江赣南道。驻南安山东
济南道,东兗道,海右道。俱驻省山西冀宁道,驻省河东道,驻蒲州冀北道,驻大同冀
南道。驻汾州陕西关内道,驻省关西道,驻凤翔西宁道,驻凉州关南道,驻兴安,河西
道,驻庆阳陇右道。驻巩昌河南大梁道,驻省河南道�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2) 踩(1)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