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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克尔贝里.芬历险记 [美]马克.吐温 著-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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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说:“我们要个城壕干什么?
  我们不是要从小屋下面让他象蛇一样偷偷爬出来么?“
  可是他压根儿没有听到我说的话。他把我以及其它的一切都忘得一干二净。他手托住了下巴颏,陷入了沉思。没多久,他叹了一口气,摇摇脑袋,随后又叹起气来。他说:“不,这个办法不行——这么做还没有必要。”
  “干什么?”我说。“啊,锯断杰姆的腿,”他说。“我的老天!”我说,“怎么啦?压根儿不需要这么干嘛。你要锯断杰姆的腿,究竟又为的什么呢?”
  “嗯,有些顶出名的人物便是这么做的。他们无法挣脱锁链,便干脆把手砍断了逃走。砍断腿相比起来要更好一些。不过我们得放弃这个。拿这回的事来说,还没有必要这样干。再说,杰姆是个黑奴,对必须这样干的原因也无法懂得。这是在欧洲流行的习惯,所以我们只得放弃。可有一件事必须办——他必须有一根绳梯才行。我们不妨把我们的衬衫撕下来,便能不费事地给他搞一根绳梯。我们可以把绳梯藏在馅饼里给他送去。人家多半是这么做的。我曾吃过比这还难吃的馅饼。“
  “啊,汤姆。莎耶,你说到哪里去了啊,”我说,“杰姆根本用不着绳梯啊。”
  “他必须用绳梯。看你说的。你倒不如说,对这个你还一窍不通。他非得有一根绳梯不行,人家都是这么干的嘛。”
  “你说一说,他用这个能干些什么?”
  “干些什么?
  他不妨把这个藏在褥子底下,不是么?
  他们都是这么干的。他也必须这么干。赫克,你啊,好像总不愿意按照规矩办事。你总喜欢搞些新花样。就算这个他派不上用处吧,在他逃走以后,这个留在床上,也就成了一条线索么?你以为他们不是都需要线索么?当然,他们都需要。你怎么可以不留下点线索呢?
  要不,岂不是叫人急得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么,你说是不是啊?这样的事,我可从没有听说过。“
  “好吧,”我说,“如果这是规矩,那他就必须有一根绳梯。那就让他有一根吧。因为我并不退回到不按规矩办事的境地,不过嘛,还有一件事呢,汤姆。莎耶——要是撕下我们的衬衫来,给杰姆搞一根绳梯,那萨莉姨妈肯定会找我们算帐,这是可以认定的。照我看,用胡桃树皮做成一挂绳梯,既不用花什么钱,也不用糟蹋东西,也一样可以包在馅饼里,藏在草垫子底下,跟布条编的绳梯一个样。至于杰姆,他并没有什么经验,所以他不会在乎到底是怎么一种——”
  “哦,别瞎说了,赫克。芬,我要是像你那样缺乏知识的话,我宁可不作声的——我就会这么做。可有谁听说过,一个囚犯竟然从一根由胡桃树皮做的绳梯逃跑的?啊,这简直荒唐极了。“
  “那好吧,汤姆,就按你自己的意思办吧。不过嘛,要是你听从我劝告的话,你会赞成由我从晒衣绳上借条把床单。”
  他说这也行。而且这把他另一个想法引发了,他说:“顺便借一件衬衫吧。”
  “要一件衬衫有什么用,汤姆?”
  “为了让他把日记写在上面。”
  “记你奶奶的日记——他连字也不会写啊。”
  “就算他不会写吧——他可以在衬衫上做些标志,不是么?只要我们用一只旧白铁皮调羹,或者用一片箍桶的旧铁条为他做一枝笔就可以了。”
  “怎么啦,汤姆,我们不是可以从鹅身上拔一根毛,就能做成一枝更好的笔,而且更快便能做成笔么吗?”
  “囚犯可在地牢周围没有鹅让他拔毛做笔啊,你这个笨蛋。他们总是用最坚硬、最结实、最费劲的东西,象旧烛台啊,或是能弄到手的别的什么东西,来做笔。这就得花好几个星期、好几个月才能做成笔,因为他们必须在墙上锉。就算是有一枝鹅毛笔吧,他们也不会用,因为这不合乎规矩嘛。”
  “好吧,那么,我们拿什么来给他做成墨水呢?”
  “很多人是用铁锈和眼泪做的。可那是平庸之辈和娘儿们用的办法,那些赫赫有名的人物用的是他们自己身上的鲜血。这是杰姆可以做的。在他要把具有一般神秘性质的小小的通常的信息送出,将叫全世界都知道他现在被囚在何地何处,他就可以用叉子刻在一只白铁盘子背后,并且从窗子里扔将出来。铁面人就是这么干的,这个办法很妙。“
  “可杰姆并没有白铁盘子啊,他们是用平底锅给他送食吃的。”
  “这没什么,我们可以给他几个。”
  “没有人看得到盘子底上的东西嘛。”
  “这无关紧要,赫克。芬。重要的是他必须在盘子底上写好了,然后把它扔将出来。你根本不必非得读懂不可。囚犯写在白铁盘子上或者在别的什么东西上,你看不懂的,要占半数呢。”
  “这样说来,把盘子白白扔掉有什么用处呢?”
  “啊,谁管这些闲事,盘子又不是囚犯自己的。”
  “可盘子总是有主的,不是么?”
  “好吧,有主又怎么样?囚犯哪管它是谁的——”
  他说到这儿就停住,因为我们听到了吃早饭的号角声了。我们就跑回家来。那天一个上午,我借了晒衣服绳子上一条床单和一件白衬衫。我又找到了二只旧口袋,装进这些东西。我们又下去找到了狐火,也放到了里面。我把这个叫借,因为我爸爸一向这么个叫法。可是汤姆说,这不是借,是偷。他说他是代表了囚犯的,而囚犯并不在乎自己究竟是怎样把一件东西弄到手的,反正弄到了手就行了,谁也不会为这个怪罪他。一个囚犯,为了逃跑而偷了什么,这不叫犯罪。因此,只要我们是代表了一个囚犯的,那么,为了叫我们逃出监牢,凡是有用处的,都可以偷,并不犯什么罪。汤姆这么说。说这是他的正当权利。所以,当我们是代表了一个囚犯时,那我们就完全有这个权利偷这里任何有一点点儿有用处的东西,为了能好逃出牢狱。他说,要是并非囚犯的话,那就大不一样了。一个人偷东西如果不是囚犯,那他便是一个卑鄙下流的人。因此我们认为,这里任何一样东西,我们都可以偷。可是在这么讲了以后,有一天,他和我庸人自扰地吵了一架。那是我从黑奴的西瓜地里偷吃了一个西瓜,我被他逼前去,还给了黑奴一角钱,付的什么钱也没有对他们说明。汤姆说,他的愿意是说,我们能偷的,是指我们需要的东西。我说,那好啊,我需要西瓜嘛。然而他说,我需要这个并非为了逃出牢狱,而不同之处,恰恰正是在这里。他说要是我要一个西瓜,以便把小刀子藏在里面,偷偷送给杰姆,杀死监狱看守会用到的,那就是完全正当的了。所以,我也就没有多说什么,尽管要是每次有机会能饱餐一顿西瓜,却硬要我这么坐下来,仔细分辨其中像一根头发丝那样的差别,那我就看不出代表罪犯有什么好处了。好,我刚才说了,我们那个早上在等着大伙儿一个个开始干正事了,也看不到有人影在场院周围了,汤姆就把那个口袋带进了披间。我呢,站在不远的地方,替他放风。没过多久他出来了,我们就跑到木材垛上,坐下来说起话来。“眼下把一切都搞得顺顺当当的,除了工具一项。那也是容易解决的。”
  “工具?”我说道。“是的。”
  “工具,做什么用?”
  “怎么啦?
  挖地道啊。总不能让我们用嘴巴去啃出一条道儿来让他出来,难道不是么?“
  “那儿不是有一些旧的铁镐等东西,能挖成一个地道么?”
  我说。他把身转过来看着我,那神情仿佛是在可怜一个哭着的娃娃样。他说:“赫克。芬,你难道听说过有一个囚犯用铁铣和镐头,和衣柜里的所有现代工具,用来挖地道逃出来的么?我现在倒要问问你——如果你头脑还清醒点儿的话——这样一来,他还怎么可以轰轰烈烈表演一番,把他的英雄本色显示出来?
  哈哈,那还不如叫人家借给他一把钥匙,靠这个逃出来算了。什么铁铣、镐头——人家才不会给一个国王这些呢。“
  “那么好的,”我说,“既然我们不要铁铣和镐头,那我们究竟要些什么呢?”
  “要几把小刀。”
  “在小屋地下面挖地道用到的?”
  “是的。”
  “啊哟!这有多蠢呢!汤姆。”
  “蠢不蠢有什么关系,反正该这么做——这是规矩。此外而别的办法没有了,反正我从没听说过。有关这些事,能提供信息的书,我全都看过了。人家都是用小刀挖地道逃出来的——你可要注意挖的可不是土,而是坚硬的石头。得用连续好几个星期的时间哩,硬是没完没了。就拿其中一个囚犯为例吧,那是在马赛港第夫城堡最深一层地牢里的囚犯。他就是如此挖了地道逃出来的。你猜猜,他用了多少时间?”
  “不知道。”
  “那就想一想吧。”
  “我猜不出。二个半月?”
  “三十七年——他逃出来时发现自己到了中国,这才是好样的。我但愿现今这座地牢底下是硬邦邦的石头。”
  “杰姆对中国很陌生啊。”
  “那有什么关系?
  有谁在中国也没有熟人嘛。不过,你总是说着说着就偏到枝节问题上去。为什么不能紧紧抓住的问题?“
  “好吧——他从哪里出来我并不在乎,反正他是出来了,可杰姆还没有。可是有一点可不能忘了——要杰姆用小刀子挖了逃出来,年纪太大了。他活不了这么长时间。”
  “不,他会活这么久的。如果挖土质的地基,用不了三十七年,对吧?”
  “那用多久呢,汤姆?”
  “嗯,我们不能冒时间太长的风险,因为西拉斯姨父也许用不了多长时间便能从新奥尔良得到下游的消息。杰姆不是从那里出来他会知道的。那他第二次便会登广告,招领杰姆,或者采取其它类似的行动。所以那种风险我们不能冒,也就是按常理,该挖多久便挖多久。按理说,我看啊,我们该挖好多年,可是我们办不到啊。既然难卜前途,我建议这么办:我们还是马上挖,或者尽快挖。从这以后,我们不妨只当是我们已经用了三十七年才挖成的。随后,一旦发生紧急情况,我们就把他给拖出来,赶紧送走他。是啊,依我看,这是最好的办法。”
  “好,这话有点道理,”我说,“‘只当是’不费什么劲,‘只当是’不会惹出什么麻烦来。如果这是必要的话,我并不在乎‘只当是’已经挖了几百年。而且一旦动手以后,我也不会觉得太累人。我这就去,去偷出来两把刀子。”
  “偷三把,”他说,“得用二把做成锯子。”
  “汤姆,也许我这么说有点儿不合规律,犯忌讳,”我说,“在那个熏肉房后边防雨板下面,有一根生了锈的锯条哩。”
  他的脸色有点儿难看,连精神都鼓不起来。他说:“赫克啊,要想教你多学一点东西,可就是没效果啊。快去吧,去把小刀偷来——偷四把。”我便按照吩咐去偷了。

  第三十六章
  那天晚上,估计大家都熟睡了,我们便沿着避雷针滑了下来,躲进那个披间,拿出那堆烂木头狐火,就动手干了起来。我们搬开墙根底下那根横木的中段前面的东西,清出了四五英尺宽的一块空地。汤姆说,他现在正好位于杰姆床铺的背后,我们就该在下面挖起来,等到我们一挖通,在小屋里的人谁也不会想到下面有个洞,因为杰姆的被单快要垂到地上了,你得提起被单来仔细地看,才能看到地洞。所以我们便挖了又挖,用的是小刀,一直挖到了半夜。到那个时辰,我们要累死了,两手也起了泡,可是还见不到有什么进展。最后,我说:“这可不是要三十七年完工的活。这活要三十九年完工,汤姆。”
  他什么也没有说。不过他叹了一口气,没多长时间,便停挖了。隔了一会儿,我知道这是他在思索了,他才说:“这样不行,赫克,这样行不通。如果我们是囚犯,那就行得通。因为我们要干多少年便有多少年,不用着急。每天,趁着监狱看守换班的时候,只能有几分钟的时间挖掘,因此我们的手也不会起泡,我们就可以一直挖下去,一年年地挖,挖得又合乎规矩。不过如今我们可拖不得,得抓紧时间,我们没有时间好浪费的了。如果我们再这么干一个晚上,我们就得歇上一个星期,养好手上的伤——不然的话,我们的手连这把小刀也都不敢碰一碰了。”
  “那我们该怎么做,汤姆?”
  “我来告诉你吧。这当然是不对的,也不道德,我也不喜欢靠了这个逃出去——不过现在也只有一条路了。我们只可以用镐头挖,弄他出去,‘只当是’用小刀挖的。”
  “你这才象句话!”我说。“你的脑瓜子水平越来越高啦,汤姆。莎耶。”我这样说。“镐头才能把问题解决嘛,合乎道德也罢,不合乎道德也罢。对我来讲,我才不管道德不道德呢。我偷一个黑奴,或者偷一只西瓜,或者主日学校的一本书,我并不担心该怎样偷,反正偷就是了。我要的是我的黑奴,或者是我的西瓜,或者是我的主日学校的书。如果镐头是最容易弄到手的东西,我便用它来挖那个黑奴,或者那只西瓜,或者那本主日学校的书。关于那些赫赫有名的人物怎么个看待,我才不问呢。“
  “嗯,”他说,“拿这样一件事情来说,镐头和‘只当是’是有情可原。要不是这样,我就不会赞成,也不会站在一旁,眼看规矩被破坏——因为对就是对,错就是错。一个人要是有知识,有识别的能力,就不会办错事。拿你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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