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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书集注-第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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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伊尹以割烹要汤,辱己甚矣,何以正天下乎? 〔13〕行,去声。远,谓隐遁也。近,谓仕近 

      君也。言圣人之行虽不必同,然其要归在洁其身而已。伊尹岂肯以割烹要汤哉? 〔14〕林氏 

       曰:“以尧、舜之道要汤者,非头以是要之也,道在此而汤之聘自来耳,犹子贡言‘夫子之求 

      之,异乎人之求之’也。”愚谓此语亦执前章所论“父不得而子”之意。 〔15〕《伊训》, 

        《商书》篇名。盂子引以证伐夏救民之事也。 〔16〕今《书》“牧富”作“鸣条”。造、载, 

       皆始也。伊尹言始攻桀无道,由我始其事于毫也。 

万章问曰:“或谓孔子于卫主〔1〕痈疽,于齐主侍人瘠环〔2〕,有诸乎?” 
孟子曰:“否,不然也。好事〔3〕者为之也。于卫主颜雠由〔4〕。弥子〔5〕 
之妻与子路之妻,兄弟也。弥子谓子路曰: ‘孔子主我,卫卿可得也。’于 

…  90…

路以告。孔子曰:‘有命。’孔子进以礼,退以义,得之不得曰‘有命’〔6〕。 
而主痈疽与侍人瘠环,是无义无命也。孔子不悦于鲁、卫 〔7〕。遭宋桓司马 
  〔8〕,将要〔9〕而杀之。微服而过宋。是时孔子当阨,主司城贞子,为陈 
侯周臣 〔10〕。吾闻观近臣,以其所为主,观远臣,以其所主。若孔子主痈 
疽与侍人瘠环,何以为孔子? 〔11〕” 

        〔1〕主,谓舍于其家,以之为主人也。〔2〕痈,於容反。疽,七余反。痈疽,疡医也。待人, 

      奄人也。瘠,姓,环,名。皆时君所近狎之人也。 〔3〕好,去声。好事,谓喜造言生事之人 

       也。 〔4〕雠,如字,又音犨。颜雠由,卫之贤大夫也。《史记》作颜浊邹。〔5〕弥子,卫灵 

       公幸臣弥子瑕也。 〔6〕徐氏曰:“礼主于辞逊,故进以礼。义主于制断,故退以义。难进而 

       易退者也。在我者,有礼义而已。得之不得,则有命存焉。”〔7〕不悦,不乐居其国也。〔8〕 

      桓司马,宋大夫向魋也。 〔9〕要,平声。  〔10〕司城贞子,亦宋大夫之贤者也。陈侯,名 

       周。按《史记》:“孔子为鲁司寇,齐人馈女乐以间之,孔子遂行。適卫月馀,去卫適宋。司 

       马魋欲杀孔子,孔子去,至陈,主于司城贞子。“孟子言孔子虽当魋难,然犹择所主,况在齐、 

      卫无事之时,岂有主痈疽、侍人之事乎?  〔11〕近臣,在朝之臣。远臣,远方来仕者。君子、 

       小人,各从其类。故观其所为主与其所主者,而其人可知。 

万章问曰:“或曰:‘百里奚自鬻于秦养牲者,五羊之皮。食牛,以要秦穆 
公。 〔1〕’信乎?”孟子曰:“否,不然。好〔2〕事者为之也。百里奚, 
虞人也。晋人以垂棘之壁与屈产之乘,假道于虞以伐虢。宫之奇谏。百里奚 
不谏,知虞公之不可谏而去 〔3〕。之秦,年已七十矣,曾不知以食牛干秦穆 
公之为污也,可谓智乎?不可谏而不谏,可谓不智乎?知虞公之将亡而先去 
之,不可谓不智也。时举于秦,知穆公之可与有行也而相 〔4〕之,可谓不智 
乎?相秦而显其君于天下,可传于后世,不贤而能之乎?自鬻以成其君,乡 
党自好 〔5〕者不为,而谓贤者为之乎?”〔6〕 

        〔1〕食,音嗣。百里奚,虞之贤臣。人言其自卖于秦养牲者之家,得五羊之皮,而为之食牛, 

       因以干秦穆公也。 〔2〕好,去声。下同。〔3〕虞、虢,皆国名。垂棘之壁,垂棘之地所出之 

       璧也。屈,求勿反。乘,去声,四匹也。屈产之乘,屈地所生之良马也。晋欲伐虢,道经于虞, 

       故以此物借道,其实欲并取虞。宫之奇,亦虞之贤臣,谏虞公令勿许。虞公不用,遂为晋所灭。 

       百里奚知其不可谏,故不谏而去之。 〔4〕相,去声。 〔5〕自好,自爱其身之人也。〔6〕盂 

      子言:百里奚之智如此,必知食牛以干主之为污,其贤又如此,必不肯自鬻以成其君也。然此 

      事当盂子时已无所据,孟子直以事理反复推之,而知其必不然耳。范氏曰:“古之圣贤未遇之 

       时,鄙贱之事不耻为之,如百里奚为人养牛;无足怪也。惟是人君不致敬尽礼,则不可得而见, 

       岂有先自污辱以要其君哉?庄周曰:‘百里奚爵禄不入于心,故饭牛而牛肥,使穆公忘其贱而 

       与之政。’齐可谓知百里奚矣。伊尹、百里奚之事,皆圣贤出处之大节,故孟子不得不辩。” 

       尹氏曰:“当时好事者之论,大率类此,盖以其不正之心度圣贤也。” 

…  91…

                                      万章章句下 

      凡九章。 

孟子曰:“伯夷目不视恶色,耳不听恶声,非其君不事,非其民不使;治〔1〕 
则进,乱则退。横 〔2〕政之所出,横民之所止,不忍居也。思与乡人处,加 
以朝〔3〕衣朝冠坐于涂炭也。当纣之时,居北海之滨,以待天下之清也。故 
闻伯夷之风者,顽夫廉,懦夫有立志〔4〕。伊尹曰:‘何事非君?何使非民?’ 
治亦进,乱亦进。曰:‘天之生斯民也,使先知觉后知,使先觉觉后觉。于, 
天民之先觉者也。予将以此道觉此民也。’思天下之民,匹夫匹妇有不与被 
尧、舜之泽者,若己推而内之沟中,其自任以天下之重也 〔5〕。柳下惠不羞 
污君,不辞小官;进不隐贤,必以其道,遗佚而不怨,阨穷而不悯。与乡人 
处,由由然不忍去也: ‘尔为尔,我为我,虽袒裼裸裎于我侧,尔焉能浼我 
哉?’故闻柳下惠之风者,鄙夫宽,薄夫敦 〔6〕。孔子之去齐,接渐而行。 
去鲁,曰: ‘迟迟吾行也,去父母国之道也。’可以速而速,可以久而久, 
可以处而处,可以仕而仕:孔子也。 〔7〕”孟子曰:“伯夷,圣之清者也。 
伊尹,圣之任者也。柳下惠,圣之和者也。孔子,圣之时者也 〔8〕。孔子之 
谓集大成。集大成也者,金声而玉振之也。金声也者,始条理也。玉振之也 
者,终条理也。始条理者,智之事也。终条理者,圣之事也 〔9〕。智,譬则 
巧也。圣,譬则力也。由射于百步之外也,其至,尔力也;其中,非尔力也。 
  〔10〕” 

        〔1〕治,去声。下同。 〔2〕横,夫声,谓不循法度。〔3〕朝,音潮。〔4〕顽者,无知觉。 

      廉者,有分辨。懦,柔弱也。徐并见前篇。 〔5〕与,音预。“何事非君”,言所事即君。“何 

      使非民”,言所使即民。无不可事之君,无不可使之民也。馀见前篇。 〔6〕鄙,狭陋也。敦, 

       厚也。馀见前篇。 〔7〕接,犹承也。浙,先历反,渍米水也。渍米将炊,而欲去之速,故以 

      手承水取米而行,不及炊也。举此一端,以见其久、速、仕、止,各当其可也,或曰:“孔子 

      去鲁,不税冕而行,岂得为迟。”杨氏曰:“孔子欲去之意久矣。不欲苟去,故迟迟其行也。 

      膰肉不至,则得以微罪行矣。故不税冕而行,非速也。” 〔8〕张子曰:“无所杂者清之极, 

      无所异者和之极。勉而清,非圣人之清。勉而和,非圣人之和。所谓圣者,不勉不思而至焉者 

      也。”孔氏曰:“任者,以天下为己责也。”愚谓孔子仕、止、久、速,各当其可,盖兼三子 

      主所以圣者而时出之,非如三子之可以一德名也。或疑伊尹出处合乎孔子,而不得为圣之时, 

      何也?程子曰:“终是‘任’底意思在。”〔9〕此言孔子集三圣之事而为一大圣之事,犹作 

       乐者集众音之小成而为一大成也。成者,乐之一终,《书》所谓“箫韶九成”是也。金,钟属。 

       声,宣也,如“声恶致讨”之声。玉,磐也。振,收也,如“振阿海而不泄”之振。始,始之 

      也。终,终之也。条理,犹言脉络,指众音而言也。智者,知之所及。圣者,德之所就也。盖 

       乐有八音:金,石,丝,竹,匏,土,茧,木。若独奏一音,则其一音自为始终,而为一小成; 

      犹三子之所知偏于一,而其所就亦偏于一也。八音之中,金、石为重,故特为众音之纲纪。又, 

      金始震而玉终讪然也,故并奏八音,则于其未作而先击镈钟以宣其声;俟其既阕,而后击特磐 

       以收其韵。宣以始之,收以终之,二者之间脉络通贯,无所不备,则合众小成而为一大成,犹 

      孔子之知无不尽而德无不全也。“金声玉振”,“始终条理”,疑古《乐经》之言。故兒宽云: 

       “惟天子建中和之极,兼总条贯,金声而玉振之。”亦此意也。 〔10〕中,去声。此复以射之 

       巧、力,发明“智”、“圣”二字之义,见孔子巧、力俱全,而圣、智兼备,三子则力有馀而 

       巧不足,是以一节虽至于圣,而智不足以及乎“时”、“中”也。此章言三子之行各极其一偏, 

      孔子之道兼全于众理。所以偏者,由其蔽于始,是以缺于终。所以全者,由其知之至,是以行 

…  92…

      之尽。三子犹春、夏、秋、冬之各一其时,孔子则太和元气之流行于四时也。 

北宫锜 〔1〕问曰:“周室班〔2〕爵禄也,如之何?”孟子曰:“其详不可 
得闻也。诸侯恶其害己也 〔3〕,而皆去 〔4〕其籍。然而轲也尝闻其略也。 
天子一位,公一位,侯一位,伯一位,子、男同一位,凡五等也。君一位, 
卿一位,大夫一位,上士一位,中士一位,下士一位,凡六等 〔5〕。天子之 
制,地方千里 〔6〕,公侯皆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凡四等。不 
能五十里,不达于天子,附于诸侯,曰附庸〔7〕。天子之卿,受地视侯,大 
夫授地视伯,元士受地视子、男 〔8〕。大国地方百里,君十卿禄,卿禄四大 
夫,大夫倍上士,上士倍中士,中士涪下士,下士与庶人在官者同禄 〔9〕, 
禄足以代其耕也 〔10〕。次国地方七十里,君十卿禄〔11〕,卿禄三〔12〕 
大夫,大夫倍上士,上士借中士,中士倍下士,下士与庶人在官者同禄,禄 
足以代其耕也。小国地方五十里,君十卿禄 〔13〕,卿禄二〔14〕大夫,大 
夫倍上士,上士倍中士,中士倍下士,下士与庶人在官者同禄,禄足以代其 
耕也。耕者之所获,一夫百亩,百亩之粪,上农夫食九人,上次食八人,中 
食七人,中次食六人,下食五人。庶人在官者,其禄以是为差。 〔15〕” 

        〔1〕北宫,姓。锜,名,鱼绮反。卫人。〔2〕班,列也。〔3〕恶,去声。当时诸侯兼并僭 

      窃,故恶周制妨害己之所为也。 〔4〕去,上声。〔5〕此班爵之制也,五等通于天下,六等施 

      于国中。 〔6〕此以下,班禄之制也。〔7〕不能,犹不足也。小国之地不足五十里者,不能自 

      达于天子,因大国以姓名通,谓之附庸,若春秋邾仪父之类是也。 〔8〕视,比也。元士,上 

      士也。徐氏曰:“王畿之内,亦制都鄙受地也。”〔9〕十,十倍之也。四,四倍之也。倍, 

      加一倍也。徐氏曰:“大国:君田三万二千亩,其人可食二千八百八十人。卿田三千二百亩, 

      可食二百八十八人。大夫田八百亩,可食七十二人。上士田四百亩,可食三十六人。中士田二 

      百亩,可食十八人。下士与庶人在官者田百亩,可食九人至五人。庶人在官,府史胥徒也。” 

        〔10〕愚按:君以下所食之禄,皆助法之公田,藉农夫之力以耕而收其租。士之无田与庶人在 

      官者,则但受禄于官,如田之人而已。 〔11〕徐氏曰:“次国君田二万四千亩,可食二千一百 

      六十人。卿田二千四百亩,可食二百十六人。” 〔12〕三,谓三倍之也。〔13〕徐氏曰:“小 

       国君田一万六千亩,可食千四百四十人。卿田一千六百亩,可食百四十四人。” 〔14〕二,即 

      倍也。 〔15〕获,得也。食,音嗣。一夫一妇,佃田百亩,加之以粪。粪多而力勤者为上农, 

      其所收可供九人。其次用力不齐,故有此五等。庶人在官者,其受禄不同,亦有此五等也。愚 

      按:此章之说与《周礼》、《王制》不同,盖不可考,阙之可也。程子曰:“孟子之时,去先 

      王未远,载籍未经秦火,然而班爵禄之制已不闻其详。今之礼书,皆掇拾于煨烬之馀,而多出 

      于汉儒一时上傅会,奈何欲尽信而句为之解乎?然则其事固不可一一追复矣。” 

万章问曰:“敢问友。”孟子曰:“不挟〔1〕长,不挟贵,不挟兄弟而友。 
友也者,友其德也,不可以有挟也。孟献子 〔2〕,百乘〔3〕之家也,有友 
五人焉:乐正裘,牧仲,其三人则予忘之矣。献子之与此五人者友也,无献 
子之家者也。此五人者亦有献子之家,则不与之友矣 〔4〕。非惟百乘之家为 
然也,虽小国之君亦有之。费惠公 〔5〕曰: ‘吾于子思,则师〔6〕之矣。 
吾于颜般 〔7〕,则友〔8〕之矣。王顺、长息,则事我者〔9〕也。’非惟小 
国之君为然也,虽大国之君亦有之。晋平公之于亥唐也,入云则入,坐云则 
坐,食云则食。虽疏食菜羹,未尝不饱,盖不敢不饱也。然终于此而已矣, 
弗与共天位也,弗与治天职也,弗与食天禄也。士之尊贤者也,非王公之尊 
贤也 〔10〕。舜尚见帝〔11〕。帝馆甥于贰室,亦飨舜〔12〕,迭为宾主, 

…  93…

是天子而友匹夫也。用下敬上,谓之贵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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