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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新唐书(下)-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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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玄宗改丽正书院为集贤院,以坚充学士,副张说知院事。帝大酺集贤,幔舍在百司上,说令揭大榜以侈其宠,坚见,遽命撤之,曰:“君子乌取多尚人!”从上泰山,以参定仪典,加光禄大夫。坚于典故多所谙识,凡七当撰次高选。卒,年七十余,帝悼惜,遣使就吊,赠太子少保,谥曰文。 
  齐聃姑为太宗充容,仲为高宗婕妤,皆明图史,议者以坚父子如汉班氏。 
  子峤,字巨山。开元中为驾部员外郎、集贤院直学士,迁中书舍人、内供奉、河南尹。封慈源县公。父子相次为学士,自祖及孙,三世为中书舍人。 
  沈伯仪,湖州吴兴人。武后时,为太子右谕德。 
  初,太常少卿韦万石议明堂大享事,上言:“郑玄说祀五天帝,王肃谓祀五行帝。《贞观礼》从玄,至《显庆礼》祀昊天上帝,乾封诏书祀五天帝兼祀昊天,上元诏书从《贞观礼》,仪凤初诏祀事一用周制。今应何乐?”高宗乃诏尚书省集诸儒议,未能定。于是大享参用《贞观》、《显庆》二礼。 
  垂拱元年,成均助教孔玄义奏:“严父莫大配天,天于万物为最大,推父偶天,孝之大,尊之极也。《易》称‘先王作乐崇德,殷荐之上帝,以配祖、考’。上帝,天也。昊天之祭,宜祖、考并配,请以太宗、高宗配上帝于圆丘,神尧皇帝配感帝南郊。《祭法》:‘祖文王,宗武王。’祖,始也;宗,尊也。一名而有二义。《经》称‘宗祀文王’,文王当祖而云宗,包武王以言也。知明堂以祖、考配,与二经合。”伯仪曰:“有虞氏禘黄帝而郊喾,祖颛顼而宗尧;夏后氏禘黄帝而郊鲧,祖颛顼而宗禹;殷人禘喾而郊冥,祖契而宗汤;周人禘喾而郊稷,祖文王而宗武王。郑玄曰:‘禘、郊、祖、宗,皆配食也。祭昊天圆丘曰禘,祭上帝南郊曰郊,祭五帝、五神明堂曰祖、宗。’此为最详。虞夏退颛顼郊喾,殷舍契郊冥,去取违舛,惟周得礼之序,至明堂始两配焉。文王上配五帝,武王下配五神,别父子也。《经》曰:‘严父莫大于配天。’又曰:‘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不言严武王以配天,则武王虽在明堂,未齐于配,虽同祭而终为一主也。纬曰:‘后稷为天地主,文王为五帝宗。’若一神而两祭之,则荐献数渎,此神无二主也。贞观、永徽礼实专配,由显庆后始兼尊焉。今请以高祖配圆丘、方泽,太宗配南北郊,高宗配五天帝。”凤阁舍人元万顷、范履冰等议:“今礼昊天上帝等五祀,咸奉高祖、太宗兼配,以申孝也。《诗昊天》章‘二后受之’,《易》‘荐上帝,配祖、考’,有兼配义。高祖、太宗既先配五祀,当如旧。请奉高宗历配焉。”自是郊、丘,三帝并配云。 
  伯仪历国子祭酒、修文馆学士,卒。 
  路敬淳,贝州临清人。父文逸,遇隋季大乱,阖门死于盗。文逸遁免,流离辛苦,自伤家多难,闭口不食,行者哀其穷,强饮食之,更负以行,乃得脱。贞观末,官申州司马。 
  敬淳少力学,足不履门。居亲丧,倚庐不出者三年。服除,号恸入门,形容癯毁,妻不之识。后擢进士第。天授中,再迁太子司议郎兼修国史、崇贤馆学士。数受诏纂辑庆恤仪典,武后称之。尤明姓系,自魏、晋以降,推本其来,皆有条序,著《姓略》、《衣冠系录》等百余篇。后坐綦连耀交通,下狱死。神龙初,赠秘书少监。 
  弟敬潜,少与敬淳齐名,历怀州录事参军,亦坐耀事系狱,免死。后为遂安令。先是,令多死,敬潜欲辞,妻曰:“君不死狱而得全,非生死有命邪?”从之。到官,有枭啸其屏,鼠数十走于前,左右驱之,拥杖而号,敬潜不为惧。久之,迁卫令,位中书舍人。 
  唐初,姓谱学唯敬淳名家。其后柳冲、韦述、萧颖士、孔至各有撰次,然皆本之路氏。 
  王元感,濮州鄄城人。擢明经高第,调博城丞。纪王慎为兗州都督,厚加礼,敕其子东平王续往受业。天授中,稍迁左卫率府录事,兼直弘文馆。武后时,已郊,遂享明堂,封嵩山,诏与韦叔夏等草仪具,众推其练洽。转四门博士,仍直弘文馆。 
  年虽老,读书不废夜。所撰《书纠谬》、《春秋振滞》、《礼绳愆》等凡数十百篇,长安时上之,丐官笔楮写藏秘书。有诏两馆学士、成均博士议可否。祝钦明、郭山恽、李宪等本章句家,见元感诋先儒同异,不怿,数沮诘其言,元感缘罅申释,竟不诎。魏知古见其书,叹曰:“《五经》指南也。”而徐坚、刘知几、张思敬等惜其异闻,每为助理,联疏荐之,遂下诏褒美,以为儒宗。拜太子司议郎兼崇贤馆学士。中宗以东宫官属,加朝散大夫,卒。 
  元感初著论三年之丧以三十有六月,讥诋诸儒。凤阁舍人张柬之破其说曰:“三年之丧,二十五月,由古则然。《春秋》僖公三十三年十二月‘乙巳,公薨’,文公二年冬‘公子遂如齐纳币’。左氏曰:‘礼也。’杜预谓:‘僖丧终是年十一月,纳币在十二月。故谓之礼。’《公羊传》:‘纳币不书,此何以书?讥。何以讥?三年之内不图婚。’何休曰:‘僖以十二月薨,未终二十五月,故讥云。’杜预推历乙巳乃在十一月,《经》书十二月为误。文公元年四月,葬僖公。《传》曰:‘缓。’夫诸侯之葬五月,若十二月薨,五月不得云缓,则十一月明甚。然二家所竞,乃一月,非一岁,则二十五月,其一验也。《书》称成汤既没,太甲元年曰:‘惟元祀,十有二月,伊尹祀于先王,奉嗣王祇见厥祖。’孔安国曰:‘汤以元年十一月崩。’此则明年祥,又明年大祥,故下言‘惟三祀,十有二月朔,尹以冕服,奉嗣王归于亳’。是十一月服除而冕。《顾命》:‘四月哉生魄,王不怿。翌日乙丑,王崩。丁卯,命作册度。越七日癸酉,伯相命士须材。’则成王崩至康王麻冕黼裳凡十日,康王始见庙。明汤崩在十一月。比殡讫,以十二月祗见其祖。《顾命》见庙讫‘诸侯出庙门俟’,《伊训》言‘祗见厥祖,侯甸群后咸在’,则崩及见庙,周因于殷也,非元年前复有一岁,此二十五月之二验。《礼》:‘三年之丧,二十五月而毕,哀痛未尽,然而以是为断者,送死有已,服生有节。’又曰:‘期而小祥,食菜果;又期而大祥,有醯酱;中月而禫,食酒肉。’又曰:‘再期之丧,三年;期之丧,二年;九月、七月之丧,三时;五月之丧,二时;三月之丧,一时。’此二十五月之三验。《仪礼》:‘期而小祥,又期而大祥,中月而禫,是月也,吉祭。’此二十五月之四验。《书》、《春秋》、《礼》皆周公、尼父所定,敢问此可为法否?昔郑玄以中月而禫者,内容一月,自丧至禫,凡二十七月。今既用之,而二十五月初无疑论。大抵子于亲丧,有终身之痛,创巨者日久,痛深者愈迟,何岁月而止乎?故练而慨然,悲慕未尽,而踊擗之情差未;祥而廓然,哀伤已除,而孤藐之怀更剧。此情之所致,宁外饰哉?故先王立其中制,使情文两称,是以祥则缟带素纰,禫则无不佩。夫去衰麻,袭锦縠,行道之人皆不忍,直为节之以礼,叵如之何。故仲由不能过制为姊服,孔鲤不能过期哭母,彼讵不怀?畏名教之严也。”当世谓柬之言不诡圣人,而元感论遂废。 
  王绍宗,字承烈,梁左民尚书铨曾孙。系本琅邪,徙江都云。少贫侠,嗜学,工草隶,客居僧坊,写书取庸自给,凡三十年。庸足给一月即止,不取赢,人虽厚偿,辄拒不受。 
  徐敬业起兵,闻其行,以币劫之,称疾笃。复令唐之奇强遣,不肯赴,敬业怒,将杀之,之奇曰:“彼人望也,杀之沮士心,不可。”由是免。事平,大总管李孝逸表其节,武后召赴东都,谒殿中,褒慰良厚,擢太子文学。累进秘书少监,使侍皇太子。绍宗雅修饰,当时公卿莫不慕悦其风,张易之兄弟亦颇结纳。易之诛,坐废,卒于家。 
  尝与人书曰:“鄙夫书无工者,特由水墨之积习耳。常精心率意、虚神静思以取之。吴中陆大夫常以余比虞君,以不临写故也。闻虞被中画腹,与余正同。”虞,即世南也。 
  绍宗兄玄宗,隐嵩山,号太和先生,传黄老术。 
  彭景直,瀛州河间人。中宗景龙末,为太常博士。时献、昭、乾三陵皆日祭,景直上言: 
  在礼,陵不日祭,宗庙有月祭,故王者设庙、祧、坛、 
  墠,为亲疏多少之杀。立七庙、一坛、一墠。曰考庙,曰王考庙,曰皇考庙,曰显考庙,皆月祭。远庙为祧,享尝乃止。去祧为坛,去坛为墠,有祷祭之,无祷乃止。谯周曰:“天子始祖、高祖、曾祖、祖、考之庙,皆朔加荐,以象生时朔食,号月祭,二祧庙不月祭。”则古无日祭者。今诸陵朔、望进食,近古之殷事;诸节进食,近古之荐新。郑玄曰:“殷事,月之朔、半,荐新奠也。”于《仪礼》,朔、半日,犹常日朝夕也,既大祥,即四时焉,此其祭皆在庙云。近世始以朔、望诸节祭陵寝,唯四时及腊,五享于庙。寻经质礼,无日祭于陵之文。汉时,京师自高祖下至宣帝,与太上皇、悼皇考陵旁立庙。园各有寝、便殿,故日祭诸寝,月祭诸便殿。贡禹以礼节烦数,白元帝愿罢郡、国庙。丞相韦玄成等后因议七庙外寝园皆无复修。议者亦以祭不欲数,宜复古四时祭于庙。刘歆引《春秋外传》曰:“祖、祢日祭,曾、高月祀,二祧时享,坛、墠岁贡。”魏、晋以降,不祭墓。唐家择古作法,臣谓宜罢诸陵日祭,如礼便。 
  帝不从,因下诏:“有司言诸陵不当日进食。夫礼以人情为之沿革,何专古而泥所闻?乾陵宜朝晡进奠,昭、献陵日一进,或所司乏于费,可减朕常膳为之。” 
  帝崩,葬定陵,有司议以和思皇后祔葬,后为武后所杀,不得其丧所,将以招魂合诸梓宫,景直曰:“招魂古无传,不可。请如桥山藏衣冠故事,纳后祎衣,复寝宫,举衣魂辂,告以太牢,内之方中,奉帝梓棺右,覆以夷衾。”众当其言,制曰:“可。”景直后历礼部郎中卒。 
  卢粲,幽州范阳人,后魏侍中阳乌五世孙。祖彦卿,亦善著书。粲始冠,擢进士第。神龙中,累迁给事中。时节愍太子立,韦后疾之,讽中宗以卫府封物给东宫,粲驳奏:“太子匕鬯主,岁时服用,宜取于百司。《周礼》:诸用财器,‘岁终则会,唯王及太子不会’。今乃与诸王等夷,非所谓宪章古昔者。”诏可。 
  武崇训死,诏墓视陵制,粲曰:“凡王、公主墓,无称陵者,唯永泰公主事出特制,非后人所援比。崇训茔兆,请视诸王。”诏曰:“安乐公主与永泰不异,崇训于主当同穴,为陵不疑。”粲固执,以“陵之称,本施尊极,虽崇训之亲,不及雍王,雍墓不称陵,崇训缘主而得假是名哉?”诏可。主大怒,出粲陈州刺史。粲曰:“苟所论得行,虽远何惮!”开元初,为秘书少监。 
  其从父行嘉,仕为雍王记室,亦以学闻。 
  粲累封固安县侯,终邠王傅,谥曰景。 
  尹知章,绛州翼城人。少虽学,未甚通解,忽梦人持巨凿破其心,内若剂焉,惊悟,志思开彻,遂遍明《六经》。诸生尝讲授者,更北面受大义。 
  长安中,擢定王府文学。迁太常博士。中宗时,或建言以凉武昭王为七庙始祖,知章议:“武昭远世,非王业所因。”乃止。出为陆浑令,坐事,辄弃官去。时散骑常侍解琬亦罢归,与知章覃思经术,举欣欣然。张说表诸朝,擢礼部员外郎,转国子博士。马怀素绪定秘书,奏知章是正文字。 
  每休沐,讲授未始辍。于《易》、《老》、《庄》书尤县解。弟子贫者,赒给之。性和厚,人不见有喜愠。未尝问产业,其子欲广市樵米为岁中计,知章曰:“如而计,则贫人何以取资?且吾乌应夺民利邪?”卒官。所注传颇多,行于时。门人孙季良等颂其德,刻著东都国子监门外。 
  季良,偃师人,一名翌,仕历左拾遗、集贤院直学士。 
  张齐贤,陕州陕人。圣历初,为太常奉礼郎。 
  武后诏百官议告朔于明堂,讲时令,布政事,京官九品以上、四方朝集使皆列于廷。太常博士辟闾仁谞曰:“经无天子月告朔。唯《玉藻》:‘天子听朔南门之外。’《周太宰》:‘正月之吉,布政于邦国都鄙。’干宝曰:‘建子月告朔日也。’此《玉藻》听朔同谊。今元日读时令,合古听朔事。独郑玄以秦制《月令》有五帝五官,因言‘听朔必以特牲告时帝及神,以文王、武王配。’其言非是。《月令》曰‘其帝太昊,其神句芒’,谓宣令告人,使奉时务业,月皆有令,故云,非天子月朔以配帝祭也。告朔者,诸侯礼也,《春秋》:‘既视朔,遂登台。’玄又说人君月告朔于庙,其祭为朝享。鲁自文公始不视朔,明非天子所行。玄谓告帝即人帝,神即重、黎、五官,不言天子拜祭。臣请罢告朔、月祭,以应古礼。”齐贤不韪其说,质曰:“谷梁氏称‘闰月,天子不告朔’,它月故告朔矣。左氏言鲁‘不告闰朔,为弃时政’,则诸侯虽闰告朔矣。《周太史》‘颁朔于邦国’,《玉藻》‘闰月,王居门’,是天子虽闰亦告朔。二家去圣不远,载天子、诸侯告朔事,显显弗缪。今议者乃以《太宰》正月之吉,布治邦国,而言天子元日一告朔,殊失其旨。一岁之元,六官自布所职之典。干宝谓吉为朔,故世人谬吉为告,据缪失经,不得为法。议者又引左氏说,专在诸侯,不知《玉藻》与左说正同,而独于天子言岁首一告,何去取之恣也!又谓时帝,五人帝也。玄于时帝包天人,故以文、武作配,是并告两五帝为不疑。诸侯受朔天子,藏于庙。天子受朔于天,宜在明堂,故告时帝,配祖考。议者曰:‘天子月告祭颁朔,则诸侯安得藏之?故太宰岁首布一岁事,太史颁之也。’是不然。《周太史》‘颁朔邦国’,是总颁十二朔于诸侯;天子犹月告者,颁官府都鄙也。内外异言之也。礼不可罢。”凤阁侍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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