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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怎样当农民-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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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生产的理想国度
在丹麦,农民耕种的土地面积占国土总面积的63%,约为270万公顷。对丹麦人来说,城市和乡村之间的差别很小,丹麦全国只有为数不多的几个大城市,其余城市都与乡村互为一体:广阔的乡村原野上都是大小不等的农场,几个农场之间镶嵌着漂亮的市镇。丹麦王国没有山脉,也没有大的湖泊。在这片土地上,农民主要种植冬小麦和春小麦,除此而外,还种植油籽、油菜、甜菜、牧草以及马铃薯等作物,其中,小麦和大麦的种植约占农田总面积的60%。
农场主的王国
丹麦可以称得上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场主的王国”,全国大约有67000座农场,一般的家庭农场平均拥有40公顷的土地,85%的农场不雇用帮手,主要依靠家庭内部劳动力,这些农场都是私人经营。根据丹麦农业法的规定,农场主不得向自己的子女无偿地赠送或遗赠农场。一个青年农民要想有一块属于自己的农场,他必须首先积累一定的资金,而这笔钱除了个人积累以外,还可以从抵押信贷社和银行得到贷款,然后按照当时的市场价格去购买一块一定规模的农场。在买者和卖者之间,是农场顾问在起草协议,评估经费。有时候,对一个农民来说,自己攒钱购买所有的这一切不一定合算,这时他往往与其他人合作,比如为经营好一块农场,许多农民和自己的邻居联合起来购买生产必需的农机。
对一个家庭来说,父母的农场按照法律不能直接遗赠自己的子女,于是法律规定,农场可以实行“逐步移交给下一代”的办法来解决遗赠问题。也就是说,子女有了劳动能力以后,先筹款买下农场的一半,和他的父母一起经营,数年以后,才有资格接管整个农场。靠这种办法,顺利解决了私人财产的遗赠和社会公平的难题。在丹麦为青年农民开办的抵押信贷机构较为独特,它专门为这些农民提供以土地为抵押的大额借款,而抵押的土地就是自己父母已经经营的土地。如果到期还不能交付利息或偿还本金,抵押信贷社将接管整个农场。按照丹麦法律,抵押信贷机构允许贷款数量只能相当于农场总价值的70%,只承担最小风险。相反给农民发放贷款的其他银行则往往有较高的风险。实际上,通过这种办法,往往缓解了农场内存在的资金短缺的问题,会给农场注入持续经营的新资金。
没有农民的农业国
由于丹麦农业高度发达,没有像中国一样的“农民”,都是清一色的“农业工人”,所以农业经营的专业化很有特色。
自1970年以来,农场越来越走向专业化方向。许多农场变成了专门的养猪场、奶牛场,或专门从事耕种的生产农场。还有一部分专门从事养殖家禽、肉牛、毛皮动物,或种植甜菜、种子植物、室外蔬菜等农作物。应当说,专业化使每个农民都可根据他们自己的兴趣和技术特长做出适合自己的经营选择。
与这种形势相适应的是,按照丹麦法律,购买超过30公顷土地的农场主,必须接受为期5年的农业学院的学习,同时还规定农场主必须居住在自己的农场中才能获准进行耕种。丹麦农场基础教育由三个学期组成,分别在2、5、6月,然后是实践课程教育,分别在两个不同的农场各工作12和17个月,这期间学员是由该农场主雇用。所学课程中包括自然科学、实用贸易、生态学、食品学,以及环境责任等学科。
农业学院不收学费,实行寄宿制度,但学生必须交纳膳食和住宿费用。丹麦全国每年有1200个年轻人接受农业教育,成绩合格者获得国家发放的“绿色证书”。这个文凭在申请贷款和津贴建立自己的农场时是必须要的一个证书。
独立运作的农业协作社
大量的农产品是怎样卖出去的?在丹麦,负责农产品出售的是由农民自己成立的农业协作社,每个农场主都是农业协作社的成员之一,农场主必须把他的全部产品提供给协作社建立的商业公司,而且公司不能拒收,农场主专管生产,商业公司专管销售。任何人,只要他拥有产品并接受把全部产品都交给协作社的约定,都可以参加协作社。为了防止协作社在购买时压级压价,协作社内部通过选举或投票办法选择供货者,这就保证了大供货商不会比只有少量产品的农场主有更大的影响。协作社有自己的董事会,定期选举管理人员。通过协作社来解决卖方和买方纠纷和利益冲突,成为丹麦沿袭了一个世纪的传统。
第四部分丹麦式的“社会主义”(1)
易丹
丹麦人的“社会主义心态”
曾经有一个丹麦人不无骄傲地向我宣布,丹麦的社会体制,是全世界最好的体制。他听说我在美国生活过,便半开玩笑半当真地说:“美国那地方,太资本主义化了。”我请教他,为什么说美国太资本主义化?难道丹麦不是资本主义制度?他说,丹麦,甚至整个斯堪的纳维亚,都不该算做典型的资本主义社会。从传统上来说,丹麦的社会结构和组织,社会分配的原则和政府行为的方式,是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混合体。这和美国的资本主义有本质的不同。
在丹麦,最响亮的政府工作口号之一是,任何人不得被置之不理。也就是说,丹麦社会的组织结构,它的政府哲学,是要保证每一个社会成员都受到同等照顾:享受同等的政治经济权利,享受同等的社会福利。大多数时候,这个口号是特指由政府来照顾那些竞争中的弱者:生病的人、失去劳动能力的人、穷人。
丹麦社会维持高福利制度的经济支柱,实际上是遵循一个“羊毛出在羊身上”的基本逻辑。就个人收入而言,丹麦人近乎每个月的工资的一半都归国家所有:个人收入的50%左右必须以所得税的形式上缴政府。如果收入更高,那么所得税的比例还要上升到接近60%。除此而外,在商店里无论是买一盒牛奶还是买一条内裤,都得交25%的价值附加税。在中国,人人都在抱怨国家对私人汽车征税太高,没想到丹麦的汽车税水平也不在中国之下。征税的结果,是在丹麦买汽车和在中国买汽车一样贵。一个丹麦朋友在我初到丹麦时告诫我,我在超级市场里买的米,每一颗上面都有25%的消费税。所有的消费税,在卖给你的时候就已经包含在价格之中了。
这样的税收政策,实际上就是一种“均贫富”的调节机制,一种“社会主义”国家形式的体现。不管你怎样具有竞争能力,也不管你能挣多少钱,反正你得拿出一半来贡献社会。从理论上讲,你挣得越多,你对社会的贡献越大。因此,经济的运作机制尽管是资本主义式的,但社会的分配机制却是社会主义的。可以这样说,一个资本家的资本增值越快,他赚取的剩余价值越大,就意味着他对丹麦社会的贡献越大。他不仅要将自己收入的一半交给国家,而且当他发了财之后,他越是想过一下豪华生活,越是想消费,他交的消费税也就越多,他为丹麦的社会福利提供的钱也就越多。
由于高税收制度的存在,在丹麦社会里较少看到野心勃勃的大资本家,更不容易出现像比尔·盖茨这样的美国式的商界英雄。这个道理很简单:再多的资本积累,再快的资本增值,最终都有一半多要交给国家,那还不如省着点干。事实上,在资本主义高度发达的丹麦,巨型私营企业凤毛麟角。20世纪80年代末一项统计显示,在丹麦的企业里,占绝大部分的是中小企业,雇用人员在500人以上,就算是丹麦的大企业了,它们只占到丹麦企业总数的1%,70%的企业的雇用人员在6~49人之间,大约相当于中国的个体户或者比个体户大一点。考虑到丹麦的国家规模和人口数量,这种情形也属正常。不过,我们也不应该忘记把这种特点与丹麦人的社会心态挂钩。许多丹麦人的一种说法是,德国人之所以能获得商业上的巨大成就,是因为德国人不懂得享受生活。
“社会主义心态”的文化基础
夸张一点说,在欧洲国家领导人的政治哲学中,包含着“社会主义心态”。为什么会有这种心态?从政治经济学的角度,从社会学的角度,也许可以找到很多答案,但我的理解却是文化上的。
比如丹麦。从18世纪中期开始,丹麦的农耕文明经历了一个影响深远的革命:土地改革。由当时丹麦最有影响力的贵族政治家瑞凡特罗倡导的这次“土改”,将丹麦的雇农从封建领主制度的桎梏中彻底解放了出来。在土改中,有四项基本原则:第一,是农民的个人安全保障;第二,是农民居住权利不受出生地限制;第三,是对强迫性劳动的正规化管理;第四,是对农业用地和农民居住格局的管理调整。可以看得出来,这些政策的最终目的,是要使农民的个人权利和个人自由成为事实,并保障他们的社会能动性,即能够通过自己的努力提升自己社会地位的可能性,从而从整体上发挥丹麦农业的生产力。
这次“土改”涉及的社会面和产生的影响力是无与伦比的。从某种程度讲,它奠定了丹麦进入现代化进程的社会基础。
第四部分丹麦式的“社会主义”(2)
在18世纪推行了成功的“土改”之后,19世纪又在另一个知识分子格伦特维的领导下,推出了另一个独特的社会改革实践:“群众运动”。这项“群众运动”最先从宗教领域发起,最终演变成了一个涉及丹麦全社会的教育、群众组织和经济合作的运动。这中间,最重要的是格伦特维所创建的“人民高中”,颇像中国共产党在乡村开办的农民讲习所。“人民高中”不仅教育了农民,并且为农民提供了一种重要的组织形式。这项运动的直接成果之一,是在19世纪后期兴起的“农业合作社”。从1877年开始,从美国和阿根廷等国家出口的粮食,在国际市场上受到青睐。以农业为生的大多数丹麦人遭遇到了严重的经济挑战。他们几乎是条件反射一般地做出了自己的反应:成立大大小小的合作机构。以这些“合作社”为基础,丹麦农民极大地提高了农业产量,降低了单位成本,在一个很短的时间内,彻底改变了丹麦农业的基本结构。
“群众运动”在丹麦境内开花结果,它们的效应一直延续到今天。从19世纪的“步枪协会”、“体操协会”到“本地议事厅运动”,到今天种类繁多的各种组织和协会活动,丹麦人的“群众运动”一直蓬勃开展。这些群众组织,在地方政治、经济和文化生活中扮演了不同的角色,发挥了不同的作用,从而造就了所谓的公民社会,培养出了独特的丹麦社会形态,也培养出丹麦人的社会品性,造就了今天丹麦的“社会主义心态”的文化基础。
一位丹麦的文化历史学家曾经在他的书里,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
我现在仍然能够清晰地记得我对丹麦这个“协会之国”的第一次体验。一天下午,我那时大概10岁左右,我站在我叔叔的肉铺里,看他做鹅肝酱。他的皮夹子掉了出来,等他把东西都拣起来之后,我们便开始谈论他的皮夹子中间装的东西。我首先想到的是钱,但这只皮夹子中更重要的东西却是超过一打的各种各样的会员卡。所有这些会员卡都来自我们的家乡,一个铁路边上不起眼的小镇。今天,我只需要半分钟,就能够点出我自己参加的所有协会中的前15个——这并没有什么了不起。
这的确没有什么了不起。丹麦人的协会之多,到了令人咋舌的地步。有一个玩笑说,只要有4个丹麦人碰巧在一起,他们就会采取行动来建立一个协会。用一个丹麦朋友的话说,如果你感到自己的背部经常疼痛,你便可以去建立一个“背部经常疼痛者协会”,在政府注册,邀请全丹麦所有背部不舒服的人参加,并对社会和政治施加影响。如果你发现背部疼痛的人在丹麦有相当的数量,你甚至可以发起一个“背部疼痛党”,去参加本地或国家的大选,成为政府和立法机构中的一员,为所有的背部疼痛者争取相应的权利。
在这里,个人与“组织”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以至于即便像我这样一个老外,如果想要在奥尔堡打羽毛球的话,我都得先找到“组织”才行。也就是说,我必须先参加一个俱乐部,才可能找到一家与俱乐部有联系的体育馆去打球,否则没门。我本来喜欢羽毛球,对丹麦七八十年代的世界冠军弗斯洛斯记忆犹新,但在丹麦半年之久,就是没有打过一次羽毛球,原因是我找过几家“组织”,都因对收费和手续的厌恶而没有加入。
北欧福利社会一度是资本主义世界的一个令人羡慕的伊甸园。但自20世纪80年代以后,这个“高级社会主义”的天堂开始遭遇到经济上的苦恼。高福利待遇给公民提供了无微不至的生存关怀,但同时也消磨了他们的个人能动性。没有了生存的压力和危机感,任何勤劳的人都有可能变得过于逍遥自在。
第四部分认真的挪威人
孙夜晓
挪威是世界上最靠近北极、离我国最遥远的国家。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我试着给挪威人画一张粗线条的素描。
社交活动,按时守约
来挪威以后,我接触了许多挪威人,有政府官员、企业家、公司职员和大学教授,更多的是普通老百姓,他们给我的感觉是时间观念很强:不论是正式的社交活动,还是一般人的人际交往,他们都能准时守约。拖拖拉拉、浪费别人时间的事极少发生。
一次,一位挪威教授和我约定谈他去中国讲学的事情,约定的时间是上午10时,10点差2分,我接到他从汽车里打的手持电话,告诉我由于发生了交通事故造成堵车,大约晚到5分钟,请我原谅。特殊情况和突发事件谁都难以预料,虽然晚了只有几分钟,但一个电话使主人感到很宽慰,双方的谈话非常愉快。
还有一次,我和一位女士约谈她去中国学中医的事,约好的时间是下午两点,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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