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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剑桥-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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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看!厚重的木门将外界的喧嚣全然隔开,那样沉寂的氛围真叫我安心。这里充满了书却没有人,有了几十年乃至上百年历史的旧书报杂志,一架一架推向没有灯光的彼端;远远的电梯发出呜呜的声音更衬托出周遭的寂静。我的心立刻找着了归处。    
    记得德国电影《欲望之翅》(Wings of Desire)中有这样一个画面:身穿黑色风衣的天使们隐形出没在柏林图书馆里聆听人们的心声;一心潜读的凡人浑然不觉冷清寂寥的图书馆里其实满布了肃穆的黑衣天使,以及天使耳边此起彼落絮絮喃喃的独白。那样魅惑奇诡的意象常常浮现于我的眼前。真的,图书馆里的时间是凝止的,呆久了,便会生出一种天长地久、似真似幻的错觉来。    
    很小的时候,我的脑海中常常浮现出一幅关于未来的画面:我站在一排排古老而高大的书架前一本一本的挑选自己喜欢的书。当我被浩瀚的书海包围着的时候,我是渺小的,可也是喜悦的。禅宗说:拈花微笑;而我,真正是“执书微笑”呢。在剑桥的许多黄昏,我快乐地优游在安静的书架迷宫间,感受到那守护着我的天使正从我的肩后俯下身,带着微笑,和我一同阅读那古老的书页。    
    


第二部分:“名校情结”的思考明天情人节

    明天就是情人节了!    
    我是一个很喜欢过节日的人——只要能找到让自己快乐的借口统统都不放过的。从小,快过生日之前都会给家人和朋友打电话:嗨,我的生日快到啦!妈妈常常笑我坦率直白得有几分傻气了,这样的事怎么可以提醒别人呢?可生命哪有那么多规矩,打破不必要的矜持与等候也没什么不好的。    
    Valentine's day是情人节的英语里叫法。这是西方的传统节日,关于它的来历也有好几个版本,其中之一是说古罗马暴君Claudius当政时,罗马内外战争频仍,为了补足兵员,Claudius下令,凡是一定年龄范围内的男子,都必须进入罗马军队,以生命为国家效劳并禁止国人举行结婚典礼,甚至要求已经结婚的毁掉婚约。然而,暴政禁止不了爱情。一位德高望重的修士Valentine不忍看到一对对伴侣就这样生离死别,便为前来请求帮助的情侣秘密地主持结婚典礼。事情很快被暴君知晓,他将修士打进大牢,最终折磨致死。修士死的那一天是公元270年的2月14日,人们为了纪念这位为成全爱情敢于与暴君斗争的人,便把这个日子定为情人节。这样看来Valentine在西方文化传统中的地位就相当于我们中国的月下老人,只是与我们那个留着长长的雪白胡子长得胖乎乎拄着拐杖牵着个红绳儿成天笑眯眯的老头儿比起来,这位西方月下老人的命运实在是凄惨了点儿。    
    情人节前几个礼拜,我就把电脑的桌面换成了一对热情相拥的小熊,还下载了玫瑰园的屏保,看着一朵一朵娇艳的玫瑰在屏幕上绽放,满心欢喜的。宁静的小屋里,立刻弥漫着春色。    
    从这个月初起,走在剑桥市中心的街道上就颇能感受到情人节的氛围了。欧洲的那些小店,未必怎样的气派奢华,却极善于制造浪漫温馨的情调。粉色的暧昧,红色的热情,精致的小摆设,角落里点缀着粉嘟嘟的手持小箭的丘比特小天使,诱惑着来往的行人。街边的小馆子也纷纷推出情人节的套餐,门口的广告牌上写满着煽情的字句配上挂在一根箭上的两颗心。巧克力店的生意出奇地好,而且这样的店是不需要吆喝的,巧克力浓郁的香味便会将人勾引入内。巧克力是情人间最暧昧的礼物,据说它的成份之一苯基胺能引起人体内荷尔蒙的变化,跟热恋中的感觉相似。电台里播放着形形色色的为单身男女寻找另一半而专门举行的派对的广告,Would you be my Valentine? And would you be mine? (你愿意作我的情人吗?你愿意成为我的所有吗?)情人节,那是根本就是情人买单,商人过节嘛。商人越卖力地煽情,情人越卖力地掏钱,money越快地流通,不过反正是皆大欢喜,挺好。    
    下午去市场给自己买了一束花——玫瑰配着满天星。很喜欢满天星的英文名字的:baby’s breath,(婴儿的呼吸),实在是温柔得让人动心。路上走着走着就想起中学时候,一次恰巧在情人节前和妈妈逛街,她忽然决定去花店订一束红玫瑰,以“爱慕者”的名义给老爸送去。当时鲜花价格已是在飞涨,她却坚持要给她爱的人一个惊喜,我记得她孩子气十足地对我说:“你说他回来会不会告诉我有一个‘爱慕者’给他送花呢?”那一刻,我觉得面前的这个女人浪漫得极为可耻。    
    情窦初开的岁月我们都是浪漫得一塌糊涂的人,曾经是那样的相信童话,对爱情对生命充满着无尽的浪漫幻想。我们会像《大话西游》里的紫霞一样深情而坚定地说:“我的如意郎君是盖世英雄,有一天他会乘着七色彩云来迎娶我。”可是,在时光的穿梭中,年轻的生命如同浴室里的那块白丽香皂,不管曾经多么的芬芳高贵,在岁月的大手中,她褪色了,味淡了,瘦削了。也不知什么时候起我们变得现实了,说起爱情时,我们会撅撅嘴:什么白马王子,吻上一千只青蛙也未必有一只能变成王子呢?年轻美丽的公主们不图自力更生,一味憧憬“有朝一日我的白马王子会出现”,这种观念简直比大灰狼还要可怕。谈到浪漫时,我们平静地分析:山盟海誓的诺言不过是脱口而出的灵感罢了,只是一种即兴的点缀,是可以说可以听,却不可以信的。于是,世界上没有了白马王子和白雪公主的天长地久,多的是美女配野兽,美男配夜叉。不再相信童话,其实并不是因为长大,而是因为受过了伤。阳光下是灿烂如花的笑颜,可心的某个角落里小小的伤疤还会隐隐作痛。渐渐的,生活变成了一本波澜不惊的教科书,再也没有了昏天动地出生入死的故事。于是我们学会了用怀疑和冷嘲来伪装自己的懦弱,淡忘了曾经有过的纯白如雪的心境。偶尔的,我会在一个人的时候哼那首BEECEES唱的“First of May”:    
    “The apple trees that grew for you and me;     
    I watch the apples falling one by one。    
    And I recall the moment of them all;    
    The day I kissed your cheek and you were gone;    
    Now we are tall and X’mas trees are small;    
    And you don’t ask the time of day;    
    But you and I; our love will never die;    
    But guess who cried e First of May。”    
    我经历过浪漫的年纪了,可是我依然相信浪漫,不可救药地相信地球的某一个角落里有一个人真正深深地懂得你的。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他在远远的一角里看着我且歌且舞,眼里满是温柔的笑意。Our love will never die!    
    晚上萍打电话来让我去吃她煲的“鸟汤”。英国的鸡长得无比肥大,从国内带过去的电饭煲一般装不下,所以我们通常会买一种体型小一些却类似鸡的动物吃,简称“鸟”。鸟在锅里扑腾扑腾地冒着香气,萍打开电脑说:要过节啦,送你一首歌吧,孟庭苇的《没有情人的情人节》。我恶狠狠地瞪了她一眼,在孤单的小镇上,我要和她共度佳节。“没有男人,只好拿你将就啦。”我忙着啃“小鸟”,萍问我理想中情人的样子。“简单!拜伦的才,梵高的艺,王子的风度,油王的钞票。”我想也没想就拿言情小说里男主人公的标准敷衍她。她依旧不依不饶,我老实作答说十七岁那年一家青春杂志采访我时就问过这个问题。当时的回答我还依稀记得,而且直到今天也没有太大变化:个子不用太高,不比我矮就行;长得不用太帅,夜里我醒来看着不害怕就行;钱挣的不用太多,养得活他自己就行,当然养得活我也欢迎。关键是心好,还有就是等我老的时候,能陪着我说很多有趣的话。萍说还有呢。我摇摇头,没啦!世界上能陪着我说有趣的话的人实在不多呵。    
    当一对小鸟纷纷落肚之后我打着饱嗝晃悠回家,小遥来找我玩,她教了我一个小玩头,帮我消磨了整个夜晚。她说你知道怎么找丈夫么?只要把对方和自己的名字笔画加在一起然后除以四,余数是一代表无缘,余数是二代表朋友,余数是三可以做情人,整除的就可以做生生世世的夫妻。我找来通讯录寻丈夫,一个晚上找了六个情人,其余的都是无缘人或朋友。我不禁有些担心起来,这可不大好呢,我还是想和一个人生生世世的。小遥安慰我说不要紧的,没丈夫你也可以有可爱的小孩子,真的要男孩陪你,自己生一个好了。这个长发飘飘的台湾女孩比我大了三四岁,满脑子惊世骇俗的古怪念头,最关心的问题之一就是台湾什么时候可以有合法的精子银行。受不了她。    
    明天就是情人节了,do you have your Valentine?只要你爱着,或是爱过,体会过那份温暖贴心的感情,那么,就是有的。其实喜欢一个人哪里有太多的准则呢,不外是一个“遇”字,正如我很喜欢的Vonda Shepard 的那首歌里唱的:I know he is out there somewhere; Just beyond my reach。 Though we’ve never met; Haven’t found him yet; But I know him by heart。你知道你会遇见的,那个人;你相信你们会心灵交会的,在某个时空。妈妈说过的一句话我会一直记得:容易相信的人容易幸福。    
    我知道的,走过万水千山,终有一天,我会与他相逢。相视的瞬间,彼此也只是淡淡会心一笑:哦,原来你也在这里!


第二部分:“名校情结”的思考记忆

    还记得年少时的梦吗/像朵永远不凋零的花/陪我经过那风吹雨打/看世事无常看沧桑变化/那些为爱所付的代价是永远都难忘的呀/所有真心的痴心的话永在我心中/虽然已没有他    
    也许我偶尔还是会想他/偶尔难免会惦记着他/就当他是个老朋友啊/也让我心疼也让我牵挂/只是我心中不再有火花/让往事都随风去吧/所有真心的痴心的话仍在我心中/虽然已没有他    
    总是,会在这样的歌声里想起年少的日子,想起一个人。    
    情窦初开的年月里,总有一些非常非常在乎的人。他们的一言一笑都牵动着我们的情绪。因为可以相见,我们何等雀跃;因为必须别离,我们神伤痛楚。爱着一个人的时候,我们超乎想象的勇敢,也超乎想象的脆弱。    
     故事发生在我17岁那年。    
     他常说,那时的我是一个锋芒毕露的小丫头,也许正是那样的光芒吸引了他。其实,岂止是锋芒毕露呀,我根本是目中无人的,所以很长时间我都没有发现人群中他追随着的灼热的目光。“你的光芒太刺眼了,开始的时候我是讨厌你的。” 很多个日子以后,他这样告诉我。    
     后来,家里的电话总会在周末的下午响起,电话那头他总是辞不达意的。结果,明明是他打来的电话,却总是我在滔滔不绝。“不知道为什么要拨那个电话,也许,拨动的只是自己心中的一根弦。”很多个日子以后,他这样告诉我。    
     放学的时候,总是会在校门口遇到那个等候着的男孩子,倚着一辆自行车,脸上挂着温暖而略带羞涩的笑容。“正好经过,顺便看看。”很傻的借口不是吗?我们的学校在城市的两端。然后,他会书包里掏出一些小东西,有时是一个钥匙串,有时是一个小挂件,更多的时候是一本我期盼了很多时候的好书,我真的不知道他是怎样猜到我对某一本书籍的渴望的,似乎我从不曾提起。“你太迟钝了。”很多个日子之后,他这样告诉我。    
     当我不再迟钝的时候,我告诉自己这是不可能的,毕竟太年轻了,那时爱是想都不敢想的。于是我说不要再打电话了也不要见面了。他点点头,说,好的,可眼睛里却有着掩饰不住的悲伤。心,在这样的悲伤里被融化了。当我在他的抽屉里发现自己随手叠的纸鹤,散落的几根短发,丢掉的草稿纸都被精心收藏的时候,当他从书包里拿出一朵已被折断却依然美丽的玫瑰花的时候,当他为了寻找一盘我想要听的磁带而跑遍城市的每家音像书店的时候,感动一点点在我心里累积,温柔一点点溢出。    
         
    19岁生日那天,他送给我一本很漂亮的笔记本,扉页上是他写的很动人的一篇文字。很多个日子以后的一天晚上,我重新翻开那本本子。在台灯下,我忽然发现扉页的一个小小角落里,用银色的笔轻轻写了三个字,我仔细辨认了许久,才读懂了他的心事。那是他第一次对我说出那三个字。    
     春天的时候我们一起去登山。狭小的路上,他轻轻牵起我的手,放在自己温暖厚实的掌心里面。那种清澈透明而甜蜜的心情,是生命成长的时候,最初的体验。那一路,我们都听到了春天的花朵在风中飘落的声音。    
     家长老师知道了,他们说:那怎么行呢?你们都还是小孩子呢。他们说我是这个城市的骄傲;而他实在是平凡的,尽管在我心中,他是那样的出色。他对我说过:“当我认识你的时候,你正走近辉煌;当我爱上你的时候,你已走进辉煌;将来,我会带你走进我们共同的辉煌。”我信了。    
     我是倔强的,当所有的人都反对的时候,我却更加的坚持。我们不能经常见面的。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们每天都写信,当写信无法表达丰富的生活时,我们就画画,用这种方式来分享彼此的生活。有时候,我会偷着从家里跑出来。快乐的。惶恐的。没有什么地方去,我们就骑着车,在街上兜风。    
     那时候很喜欢电视上的一个钻戒广告。两小无猜的男孩和女孩一起坐在一棵大树上。小男孩用紫色的雏菊编了一只草戒指戴在女孩的手指上,女孩子甜美的笑容也如花朵般绽开。后来,他们长大了,女孩披着纯洁的白纱,看着男孩在她的手上套一枚戒指,那是一枚闪亮的钻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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