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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间道i+ii-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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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琛
耳畔响起轰隆巨响,我以为自己的生命要结束了,在极短极短的时间里,心里泛起一阵喜悦,一阵懊悔。
喜悦的,是我替Mary报仇了,而且,我有望和她再聚。
懊悔的,是我的生命在三十九岁便结束了,记得在二十三年前的那个晚上,我向天发誓
,立志要在四十岁前出人头地。
懊悔的,是我违反了Mary的意愿,我知道,我肯定,她不愿意看见我为了替她报仇而牺牲,她想看见的,是我终有一天,能够雄霸尖沙咀这个地盘。
我慢慢睁开眼睛,只见志诚、刘建明、大B都站在我面前,他们都持枪向着我,而在志诚手中的枪,枪口冒着白烟。
在最后关头出手救我的,是志诚。
我没有死掉,经过这生死关头,我才知道自己有多庆幸我没有死掉,我几乎高兴得笑了出来。
志诚怒气冲冲地把我拉到冲锋车旁。
“你是否真的杀了他全家?”
“没有!我只是叫泰国朋友吓唬他。”
志诚眯缝眼睛望着我,咬一咬牙:“你利用我开枪杀阿孝,你早就预料到我会开枪,是吗?”
听到志诚这样看我,我顿时怒不可遏,直眼瞪他:“我说不是,你信吗?我说我一心用自己的命去换阿孝顿一辈子监狱,你会信吗?!”
志诚不忿地喊道:“你知不知道我用了多少时间去搜集倪永孝的犯罪证据?现在我手头上的证据,足以送他坐十次终身监禁!”
我讥笑“你跟我说了吗?”
志诚别过脸,想了想,指着我的鼻头说:“我明白了,你自始至终根本没打算出庭作证,你是利用警方引导你回香港,给你私下报仇!”
我坦然承认:“是,我对皇家香港警察没信心,假若你们真有本事,当年就不会连一个女人都救不了!”
话脱口而出,我自己也感到错愕,或许,对Mary的死,我在心里深处是有点恼志诚的,至于为何,我也搞不清楚。
志诚听罢不发一言,拂袖而去。
凌晨时分,我才知道倪家的人在夏威夷全部死光了,年纪最少的那个—— 永义的女儿,只有四个月大。
我打电话给Paul大兴问罪,他反过来教训我:“琛,你叫我帮忙,倪永孝的死我就有合谋的份,留下活口,倪家的人不单单会找你报仇,也会找我,你是聪明人,怎会连这点也想不到?”他顿一顿,“琛,我不是要教你做人,你的妇人之仁迟早会累死你,出来行走江湖,不够心狠手辣,就等于每天在慢性自杀。”
我无言以对,脑海中浮起Mary曾亲 跟我说过不少类似的话。
Paul继续说:“喂,别发愁了,你应该高兴才对呀,现在倪家的江山就是你的囊中物,以后我们搭档赚钱,我的货独家供应给你,你不用伤脑筋找别的卖家喽。”
Paul越来越懂得说话了……,还有不足一个月我便四十岁,大概,我也是时候作出改变吧。
“琛,再过几天香港就回归祖国,在这里,先预祝你风云再起,老大!”
今夜,狂风暴雨。
还有十几分钟,便是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Mary,是在七月一日出世的。我坐在自己的房间内,桌上放着新的特区警章,我不打算回英国了。
没错,是韩琛让我打消了离开警队的念头,我打开一个活页夹,里面全是倪家十七口在
夏威夷被杀的照片,其中倪永忠的妹妹,和他十二岁的女儿,被先轮奸然后虐杀。
打开抽屉,掏出一张8R的照片,照片上有三个好朋友,我把最左边那个人—— 笑得彷佛最天真烂漫那个人,撕了下来。我走到告示板前,把倪永孝的照片取下,换上韩琛的照片。
烟花开始在昏黑的天空中爆发,我跟自己说,过了今天以后,一切都不一样;过了今天以后,我最要好的、我所认识的三个朋友︰Mary、陆启昌、韩琛,都已经不再存在在这世上。
韩琛
“Mary,Happy Birthday!”我看着窗外光辉灿烂的烟花,举起手中两杯香槟说。
香槟杯内盛着的是Catier的Clos du Moulin,Mary最喜爱的香槟酒。我把其中一杯一饮而尽,泪不住流淌。
“老公呀,你猜在回归那天,有没有烟花汇演呢?”一九八九年她三十岁生日那天,她
这样问我。
“傻猪,你生日嘛,当然有。”
她莞尔一笑,笑得多么漂亮:“哗!到时全香港的人都会为我欢呼鼓掌?”
“当然。”
“那么,你会带我到哪里看烟花?”
“唔……外头一定挤得水泄不通,留在家里看吧。”
她嘟哝着抱怨:“有没有搞错?看电视……”
“谁说看电视?我不是说过要在四十岁前出人头地的吗?到那时候,我们在半山区已拥有一间豪宅,我可以陪你在花园看,假若你怕热,在室内看也可以。”
她兴致勃勃,像个女孩般高声说:“啊!我当你应承了我,假若你到时办不到,我就……我就跟你离婚。”
“哗!这么严重?好!我韩琛应承你的,一定能够办到。”
她雀跃地叫好,一会儿收敛起笑容,抿嘴望我:“不,勾手指头,勾了就不可以反悔。”
回想着那些甜蜜的时光,往昔已不能回去了。
我拭去泪水,跟自己说,今后再不一样了。
以往我重情,在爱情与友情中寻找到生趣,现在,情已舍我而去,生存的意义,我需要在其他方面寻找。
不爱江山爱美人,我惟一的美人已死。江山,是我余下的选择。
我曾经以为命运掌握在我自己的手里,原来不然。或许当年的相士说得对,“一将功成万骨枯”就是我的命格,我为何要逆天而行,以后,谁敢阻我,我便杀谁。
我抖擞精神,转身走出房间。
门外的大厅布置得金壁辉煌,这是我在家里举行的私人派对,众宾客见我走出,纷纷鼓掌迎接。
傻强第一时间走过来,递上一杯香槟,兴奋叫喊:“各位,一起敬琛哥一杯,以后谁不服琛哥,就是与我傻强过不去,我跟他拚命!”
傻强说话不经过大脑,站在他身旁的迪路立即拍打他的头壳,轻声说:“傻强你又乱说什么呀?”
我笑着举杯:“总而言之,以后是大家的世界,干杯!”
把杯中物喝光,我望向缩在大厅一角的陈永仁。
整个倪家,就剩他一个。正如Paul所说,斩草要除根,但他对我来说,暂时还有利用价值。
“阿仁!过来。”我叫他,他木无表情地走过来,这反而令我安心,假若他对着我笑脸迎人,摆出一副恭恭敬敬的样子,我大概早就把他干掉。
我抱着陈永仁的肩膀:“傻强,你也过来。”
傻强用手指一指自己的鼻头,感到奇怪。
“傻强,你和阿仁好像一向谈得来,是吗?”
傻强也不傻,他显得不知所措,连忙用救助的眼神望迪路,希望迪路可以教他怎样回答,迪路也是一脸茫然。
陈永仁的身分特殊,大家都心知肚明,傻强不知我在想什么,当然不敢贸然回答。气氛变得凝重,众人屏息静气,我就是要利用这种气氛,提醒以往跟随倪家的部下,别想联群结党来挑战我的权威。
“傻强你干吗呆了?我见你们两个合得来,所以打算安排阿仁跟随你,有问题吗?”
以往陈永仁在倪家身居要职,名义上是跟随三叔,实际上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我选择把他留下,就是要告诉倪家的党羽,连陈永仁也给我控制得贴贴服服,还有谁敢不服?
傻强松一口气,然而还是一脸为难:“琛哥,阿仁他比我……”
我要陈永仁跟傻强,明显就是要挫倪家之人的锐气,傻强显得结结巴巴,正是我想要的反应。
我怒瞪傻强一眼:“比?有什么好比的?”转瞬间,我破顏为笑,“从今以或,大家就是一家人嘛,我不要看见任何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我慢慢将语气变得严厉,扫视众人,“不论你以往是国华、甘地的下属,还是倪家的亲信,我韩琛都一视同仁,从今天起,这里所有人,都是我韩琛的人。”
我把视线回落到傻强脸上,轻声说:“傻强,还有问题吗?”
“没有了,琛哥的说话我明白了,就像香港回归祖国一样,无论你是在香港出生,还是从台湾移民过来,从今开始,不论你来自何方,只要有香港身分证的,都是中国人!”说罢傻强战战兢兢地望我。
傻强呀傻强,你实在太可爱了,这比喻再好不过,我禁不住哈哈大笑,把他拥进怀里:“好!傻强说得好!”
众人立刻拍掌附和。
我把脸转向陈永仁:“阿仁,你有问题吗?”
“一切听从琛哥吩咐。”他说。
“好!大家今夜不醉无归!”
这一刻,我感受到前所未有的一种快感,一种做霸主的快感。
“支配自己的命运需要大智慧,
计划的执行只需要笨人就行了。“
——摘自《24个比利》丹尼尔.凯斯
时间回到二○○二年,在重案组的会议室内,韩琛正坐着吃外卖晚餐,像吃得津津有味。
这样的情景似曾相识,仿佛在十一年前也上演过,然而,今天的会议室已非当年韩琛与黄Sir用来聊天的地方,环视四周,站着近二十个人。
站在左边韩琛身后的,是黑道中人;黄Sir坐在会议桌右边,警员在身后一字排开。
楚河汉界,壁垒分明,不,应该说看似壁垒分明,因为有两个人正藏身在敌方阵营。
倪永孝死后,陈永仁向黄Sir取回警员身分被拒,他跟随傻强五年,傻强经常在韩琛面前力赞他,在三年前开始渐渐获得韩琛信任,近半年跃升为韩琛最器重的人。
一九九八年晋升见习督察,现为高级督察,四年间刘建明得到韩琛的帮助,还有望在短期内晋升总督察。
旺角山东街一役曲终人未散,黄Sir把一干人等带返警署。虽然在龙鼓滩当场拘捕了迪路与傻强,但物证被毁,警方根本无法起诉任何人,带他们回警署,不过是个小动作而已。韩琛当然心知肚明,故此显得气定神闲。
“喂!琛哥!饭菜可以吗?”黄Sir笑着说。
“不错呀!”韩琛冷漠应答。
“我们查清楚了,”黄Sir指了指被锁上手铐的迪路与全身湿透的傻强,“你两个手下只是在沙滩吹海风。”
韩琛没正面望黄Sir一眼:“那就放人吧!”
“得!随时都可以,别浪费琛哥时间,你贵人事忙。”
韩琛冷笑一声:“大家都是熟人,客套话便省下吧,我也很久没在这里吃过饭。”
黄Sir微笑一下:“你喜欢的话,随时欢迎,明天好吗?”
韩琛吃吃地笑:“免了吧,我两手空空,怎好意思。”
“别客气!我才不好意思,连累琛哥你今晚掉了几千块。”
终于言归正传,韩琛沉不住气,把右手松开,筷子徐徐跌落地面。他一言不发拿起手帕抹嘴,突然站起,把桌上几盒饭菜扫向黄Sir。站在黄Sir身旁的张Sir怒瞪韩琛,上前,像要还击,仍然坐着的黄Sir不慌不忙,伸手示意张Sir别冲动。
韩琛瞪视黄Sir:“以为放一只狗在我身边,就可以赶绝我呀?!”
黄Sir神态自若:“彼此彼此。”
韩琛拿起纸杯,用饮管啜奶茶,回头扫视身后的手下,黄Sir也照办煮碗,在场的每一个人都紧张起来,特别是陈永仁和刘建明,当然,他们不会就此露出马脚,他们都是最出色的演员。
韩琛与黄Sir的眼神再次接触,黄Sir先开口:“呀!我突然想起一个故事,话说有两个痞子到医院换肾,但肾脏只有一个,那么两个人便协议,各自将一张扑克牌放进对方口袋,哪个先猜对口袋里的牌,那人便赢。”
韩琛板起脸说:“你知道我能够看穿你的牌!”
黄Sir垂下眼帘,微微点头:“我也相信是如此。”
韩琛嚣张地笑,边笑边说:“我一定赢!”
黄Sir不打算和他作无谓的空谈:“成了!那么……大家小心。”
韩琛轻蔑说:“好呀!”
黄Sir皱一皱眉,神色故作凝重:“呀!忘了提醒你,谁输了,谁就性命不保!”
韩琛把双眼睁得斗大,立刻作出结论:“那我看你何时死。”
与烂仔作口舌之争,一向态度像个绅士的黄Sir自然吃亏,他显出风度,站起身凑前欲与韩琛握手,韩琛不给他面子,横眉瞪眼说:“你可曾见过有人到殡仪馆会与死尸握手?”
黄Sir狼狈干笑。
韩琛大喊一声“走”,率众离开。警员忙着替迪路与傻强解开手铐。
第二天,刘建明向上司请了三个小时假。袖子挽起、恤衫下摆揪出的他领着工人,把家俬从电梯间搬进一个二千余尺的住宅,这里是高级警员的宿舍,他与Mary的新居。
所指的Mary,当然不是方天梅,她叫张秀娴,五年前跟刘建明在警署认识。
那晚,张秀娴坐在警署嚎哭,神智不清,刘建明从报案室走进大厅,只见两位同事正坐在一个女子面前摇头叹气,就走上前查问。
“这位小姐酒后闹事,打破了一架平治房车的挡风玻璃。”架着眼镜的同事说。
“她哭不成声,怎么录口供?”另一位同事说。
戴着眼镜的同事摊摊手:“哎!算了,还是召个女警来服侍她吧。”
刘建明望向女子,她长发披脸,看不清楚面貌,然而,她身上的直条子恤衫,与Mary常穿的那件款式十分相似,这点,吸引了他:“等我来。”
戴着眼镜的同事狡黠地望他,站起身凑近他的耳边,轻声说:“你这句话,我刚才也说过。”
刘建明好奇地望他一眼,他继续说:“我见这妞儿蛮漂亮的,所以……岂料惹屎上身。”说罢他拍拍刘建明的肩膀,大声说,“祝你好运!”
刘建明一笑,两位同事退开,他坐下。
刘建明看一眼案头的口供记录簿,空白一片,抬头望向女子,只能看到披发下的嘴巴,不大不小,唇线清晰。
他放柔声线:‘小姐,我姓刘,你叫什么名字?”
女子在模糊中听见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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