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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盛时光 by花满筛(现代,校园,欢喜冤家)-第5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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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了一会儿,听筒里又传来楚见的声音,“不管你们怎么想,我一定能把乐乐找回来的。我很清楚,我之所以会失去乐乐是因为我现在没有能力保护他让他不受伤害和困扰,没有能力撑起一片天空让他自由飞翔,那时我以为我还有时间,我觉得他还可以等我,可是我错了。所以,从现在起,我必须抓紧独立,必须赶快构建一个属于自己的世界,足以抵挡任何外来的风雨,我要做好这一切等着乐乐回来。”
  刘岚拿着话筒,他想象着楚见说这些话时的神情,悲伤地憧憬,绝望地期望,不禁再一次暗暗祈祷,让乐乐平安回来吧,让他们别再分离了!
  片刻的沉默后,楚见听到刘岚郑重地对自己说:“好,我帮你,在乐乐回来前,变得足够强大。”
  
                  一零三 
  转眼乐乐住院两个多月了,每天大把的药吃着,大把的银子花着,总算是恢复的七七八八,没风的时候,也被允许能去室外溜达一下。慕容和董彦眼看着他的身体一天比一天好起来,脸上也渐渐多了好些笑容。那天董彦来看乐乐,掏出两件T恤,笑着递给他说:“彦哥昨天发奖金了,给你买了两件短袖,天气热了,你别老穿医院的病号服,都快捂出痱子了。衣服我已经洗过了,你直接穿就行。”
  相处了这么长时间,乐乐发现,董彦确实是个极温柔体贴的人,那是些很细节的感受,从饭的软硬,粥的温度,到指甲的修剪、衣服、被子的清洗,到聊天的话题、说话的语气,从细微之处体现出来的温柔,让人觉得很舒服很温暖,慕容当然也很好,只是没有董彦那般的细心。慕容看董彦的目光总是带着某种痴迷,看着他,乐乐就像看到了曾经的自己,狂热而满足
  乐乐做出极开心的表情,说:“谢谢彦哥!” 便接过衣服放在枕边。慕容见乐乐看都没看一眼,便说道,“嘿,乐乐,这可不是从大红门买来的地摊货,绝对是专柜正品,你穿上给我们瞧瞧。”在俩人期待的目光下,乐乐不得不把病号服脱了下来。本来乐乐上身缠的跟木乃伊似的,现在只剩胸口受伤的地方固定着一小块纱布。乐乐的皮肤呈现出一种病态的白,肋骨根根分明,肩胛骨随着穿衣的动作高高支起,看着就觉得咯手。董彦皱着眉头小声地跟慕容说:“住院这么长时间,他的伤恢复的还好,怎么人一点儿都没见胖,反而觉得比来的时候还瘦些” 因为乐乐的伤口不能沾水,所以他卧床不能动的时候,都是慕容和董彦每天帮他擦身,那时候也没发觉他有这么瘦,慕容也疑惑道:“是不是营养跟不上?”董彦点头,“恩,以后的伙食还得再改善改善才行。”
  乐乐把衣服穿起来,虽然他瘦,毕竟一米八的骨架在那里摆着,衣服有点宽松,却也合适。慕容点头,“小彦你的眼光不错,看乐乐穿着这衣服多帅!”董彦笑道:“乐乐本来就很帅好不好?”他拍拍乐乐的肩膀,接着说道:“如果不这么忧郁,就更好了!”
  太久窝在室内,乐乐的肤色带着半透明般的白皙,头发却是绸缎样的黑亮柔顺,瘦削的脸上一双大眼睛经常没有焦距,灰蒙蒙地眼神把自己藏得很深很深。其实乐乐经常笑,基本上面对这俩人的时候,乐乐都是笑的,虽然他们很清楚那只是安慰的表情,而非心底的写照。慕容和董彦经历了太多的事情,他们知道这世上有些苦是说不出来的,有些痛是没人能替代的,不管乐乐心里藏着什么样的心事,只要他不想说,他们就绝对不会逼他。
  果然,乐乐又是习惯性的摆出一张笑脸,对俩人说:“慕容哥、彦哥,我想出院。”
  其实从上周起,乐乐就开始要求出院。现在的治疗主要就是输液、吃药和每周一次例行的检查,乐乐觉得这些在家里或者诊所就能办到了,不必花着每天80的床位费在医院耗着。主治医生开始不同意,说让他至少要住满三个月,可是经不住乐乐同学的软磨硬泡,苦苦哀求,医生都觉得很无奈,明明平时一句话都不多说的乖小孩,怎么会有这么强大的水磨工夫?
  最后医生给乐乐写了三大页的医嘱,并在出院单子上写上了如下免责条款:“因病人不顾医生阻拦强烈要求提前出院,我院对病人的后续治疗将不负任何责任。”
  慕容和董彦哪能同意啊,可是没等两人开口劝呢,乐乐就把已经按上鲜红的指印的出院单拿出来了,“我已经跟医生说好了,他也同意了。”乐乐转头跟董彦说:“彦哥,让我出院好不好,我实在是住不下去了。”这还是头一次乐乐像一个小孩子样的对董彦提出要求,董彦看已经这样了,只好无奈的说,“好吧,不过,回家你也不能乱跑,得静养。”乐乐点头。
  
  乐乐出院那天,是董彦来接的,慕容要上白班,而董彦是夜班。
  坐着出租车里,乐乐看着窗外的陌生的风景,忍着剧烈的晕车反应,一声不吭。董彦问道:“乐乐,以前来过北京吗?”
  乐乐摇头,其实他来过,只是那都是很久之前的事情了。
  董彦他们曾经在北京呆过一段时间,便一路给他指点着,这是哪里,那是哪里,结果,他发现乐乐脸色越来越白,董彦立马紧张起来,“乐乐,你怎么啦,是不是不舒服?”
  乐乐说:“没事,我晕车。”
  董彦把一瓶红茶递给他,“你忍一下,马上就到了。”
  乐乐点头,喝了口水,酸甜的味道让他胃里舒服不少,他慢慢闭上眼睛,迷迷糊糊地时候就听董彦说道:“前面就是Q大了。”
  Q大?Q大!那个他曾心心念念地地方。
  乐乐忽然把脸贴上车玻璃,在车子开过的短短时间里,看着那扇大门,看着里面走动的人们,绿树、花坛、成排的自行车、远处高大的灰色楼群,像是看着自己前世的一个梦。
  “本来,我也是要考这里的”他喃喃地说。
  出租车过去一段了,乐乐仍在回头看,董彦想了想,跟前面的司机说,“师傅,就在这里停下吧。”
  董彦背着包,拉着乐乐下了车,对他说:“反正这里离咱们租的房子也不远了,我们可以走回去时间还早,你,想去Q大看看吗?”
  乐乐眼中闪过一道光,他犹豫着点点头,董彦几乎是兴高采烈地带他走过去,乐乐有些茫然于董彦的快乐,其实董彦只是惊喜地发现,原来乐乐对这世界仍有渴望。
  学生们没有下课,校园里很安静。俩人走在青色的树荫下,董彦随口问道:“不知道Q大的新生开学了没?”乐乐回答道:“没有,他们9月6号才开学。”注意到董彦的神色,乐乐解释说:“跟我一个病房的阿姨说的,他家孩子就是考得这里。”董彦点头。
  美丽的建筑物掩映在郁郁葱葱的树影里,空气中飘荡着淡淡的花香,这个校园里安详平静的气息让乐乐不禁出神起来。他想到自己和楚见的约定,那个一起来这所大学读书的计划,现在是无法实现了,而今他走在这所大学里,却是纯粹的过客,他跟这里没有一点关系,身在其中却远在天涯。不过,乐乐又想到,不久之后,楚见也会来到这里,开始他的大学生活,他也会像自己这样走过这条路,看过这些风景,那时他会不会想起那个未完成得约定,会不会怪自己失约?
  想到这里乐乐忽然意识到,当时以为自己活不下来了,才会拼了命也要离开L市,是因为他不能让楚见高考的时候面对自己死亡的消息,虽然现在活下来了,对楚见和其他的朋友而言,自己却是凭空消失,消失近三个月,不知道楚见会急成什么样子。
  他知道那种等待的滋味,销魂蚀骨的想念和担忧一点点削薄灵魂。他知道楚见一定24小时开机等着他的消息,只要他给楚见发个信息,楚见就能在一个小时甚至半个小时的时间内赶到自己面前。只是,见了又如何,见了,又能如何?
  不是已经决定了吗?要远远的看着他,不为他带来任何困扰与伤害。不是已经看到了吗?他会在这所美丽的校园开始他必然光彩夺目的未来,会像飞的最高的鹰,冲破云层,沐浴阳光。而相见,只会回到曾经的纠结的漩涡里,逼着楚见在矛盾和感情的撕扯中做一次又一次的抉择,让他本来平坦顺畅的通天大路崎岖坎坷,把他本该明媚的人生拖进无边暗夜里。
  所以,不如不见,不如就此不见。
  沈长乐消失了,从离开L市的那天起,彻底消失了,他带着楚见的爱,带着对未来的期待,带着小优秀和小普通的完美结局,结束在那天晚上,遗憾总是有的,不过好在当时他说了对不起。现在站在这里的乐乐,是带着前世记忆的一缕孤魂,他把所有的爱和遗憾都放在心底,却不敢再靠近楚见一步,他只能隔着千山万水,隔着前世今生,隔着人鬼殊途,默默瞭望。
  董彦拉拉乐乐的胳膊,说道:“你看,这就是朱自清《荷塘月色》里的那片荷塘。”乐乐抬眼,看到一池碧水,几株粉莲,虽然不是他学这篇散文时想象的样子,可是仍然很漂亮。是啊,即便不是以前所想,不也可以接受吗?
  他在池边蹲下来,看着自己映在水里的倒影,那个人也看着自己,微微一笑,他用口型对自己说,再见。然后一滴水落下来,激起层层水纹,最终模糊了那张脸。
  乐乐回头,说道:“彦哥,咱们回去吧!”
  
  明天就要去Q大报到了,安克芬早就把楚见要用的东西准备妥当。肖千水跟楚见同是一个学校,于是两家人联系好了,明天一起把孩子送过去。肖千木和孟洋也都是报的北京的学校,不过都是二本,开学比较晚,俩人也说要跟去见识见识Q大。刘岚比较忙,他在为“乐世”的事情奔走,很多东西他都得现学,最先就是银行打交道,办公地点也得重新选,之前营业执照写得那是何家的地方,不能用。楚见给了他一些资金,也给了他很大的权限,让他看着遇事只要觉得合适就可以做主,不用事事都通知自己。
  晚上的时候,楚见回到了沈家。这两个多月以来,乐乐没有一点消息,有时候他怀疑是不是警察和父亲所谓的朋友根本就没有用心去找,有时候他又觉得没有消息就是好消息,这样反复的拉扯纠结,让楚见整个人都瘦了一大圈,安克芬几乎是见他一次哭一次,她觉得儿子再这样下去非垮了不可,可是偏偏楚见又是谁的话都不肯听,好在终于要开学了,她盼着换个环境能让他恢复过来。
  将近三个月了,乐乐失踪的事情外面早已经平静,老师、同学、甚至乐乐的亲人在寻人无望中,也开始回到自己正常的生活,回不去的只有楚见,他仍每日勤勤恳恳地收拾着乐乐的屋子,吃饭的时候仍摆两副碗筷,白天的时候和刘岚讨论“乐世”的细节,夜晚的时候看回忆把自己切割得支离破碎。他现在喜欢一个人对着空气说话,开始还觉得没有回应很难受,后来居然也习惯了,所以如果半夜有个人入室盗窃,一定会被屋子里诡异的气氛给吓死过去。
  楚见手里削着一个苹果,嘴里说:“乐乐,明天我就开学了,到时候,我就不能在这里住了,要是哪天你回来,记得给我打个电话啊!我的这个手机号不变,全天候带在身边,随时都开机。”
  他把削好的苹果切成两半,一半自己吃,一半放旁边,“乐乐,我这个苹果还是不会削,你看削完还剩核了,你回来还是得让你削,我只管吃就好了”
  “对了,明天肖千水跟我一起去,大家都是一个学校的,又考得一个大学,正好一块过去报到。你别吃醋,我们只是同路而已。”
  “乐乐,我这一去要很久,平时上课还要管咱家公司的事儿,恐怕会很忙,没什么时间回来,你有什么要嘱咐我的么?”
  楚见把屋子里的电器的电源都断了,又细细的找过每一个抽屉,把里面可能会过期、会生虫的东西拣出来扔掉。
  他拉开一个抽屉,当时乐乐就是把“乐世”的文件袋放在这里的。原来他没有注意,现在才发现这个抽屉靠里面还有一个很精致的金属盒子。楚见出来打开看了一眼,便再也移不开眼睛。
  一张纸条,上面画着两个滑稽的小人,一个头顶着“乐”字,一个头顶着“见”字。
  一张书签,朦胧的背景,卡片上一个人回头微笑,如梦如幻。
  一张被整齐的剪切下来的白纸,上面用黑色钢笔水书写着“沈长乐”三个字,墨迹像是自纸面上生长出来。
  一张被横七竖八的胶带粘起来的A4纸,还能看出被撕得粉碎程度,上面有大大小小,形形□的“乐”字,只是中间部分缺少了一块,一个“乐”字的最后一“点儿”。
  楚见翻到最后,最下面的一张,是一张锡箔纸,平平整整的放着,一面有德芙的标志,另一面画着粉色的心形图案,里面写着一句话,“我不想说我爱你,我想说在一起!”
  时光回到那一天,碎金般得阳光里,乐乐笑着说“不告诉你”,便将这片锡箔纸塞进口袋,起身跑开,他回头冲自己大声喊,“走啦,you and me together。”
  
  往事流水样在指尖穿行,那些他知道和不知道甜蜜和痛苦,期待与挣扎,生生地放在眼前,让楚见本以为自己已经痛得麻木、绷到极限的神经,在某种山呼海啸般的冲击下,根根断裂。他将盒子里的东西一样一样摆在茶几上,整夜地看着它们,回忆荆棘一般从墙角、柜门、沙发后爬出来,从虚空中爬出来,从时光里爬出来,从身体里爬出来,将他裹紧,疼痛让他清醒,清醒让他更加疼痛。
  天色泛白时,楚见终于动了动保持了一夜的姿势,他挑出那张写着沈长乐名字的白纸,拿起茶几上的笔,犹豫许久,直到一滴水渍“啪”的落下,还没等楚见去擦,便渗入纸张纤维,楚见就在那个浅浅的斑点后面写道:“我想说,我爱你,我想说,在一起!”
  然后他将这些东西重新装好收回那个抽屉,关灯,锁门,离去。
  
  
                  一零四 
  楚林成挂断了电话,安克芬问道:“怎么样,有什么消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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