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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案背后的真相:最后的郊狼-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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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盖了一块硬纸板。麦基特里克把不幸的消息告诉了他,他又回到了游泳池里,喧哗的水声盖住了他的哭喊。
  匆匆翻阅了关于受害人前科的增补报告之后,博斯看到了尸检报告。他略过了其中的绝大部分——他不想知道细节——在写有总结的那一页停住了,那里面有几处让人惊讶的地方。死亡时间被定在发现尸体前七至九个小时,也就是将近午夜的时候。奇怪之处在于警方认定的死因。报告中列出的死因是钝器造成的头部创伤,其中写到了死者右耳上有一块肿起的严重瘀伤,但却没有提到引起致命的脑出血的创口。报告中写道,在把受害人打得不省人事之后,凶手可能认为受害人已经被自己勒死了。而验尸官的结论却是,在凶手把马乔里?洛自己的腰带套到她头上并打上结的时候,她已经死了。报告继续写道,尽管验尸官在死者的阴道里采集到了精液,但却没有发现通常与强奸相伴随的其他伤痕。
  以侦探的眼光来看这份总结,博斯可以断定尸检结论只会使办案的两个探员更加一头雾水。他们根据尸体状况所做的最初推测是马乔里?洛死于一次性犯罪,那就意味着她的死是由一个不确定的偶遇者造成的——其不确定程度跟她在职业活动中遇到的那些性交对象一样。但是,勒颈行为发生在死亡之后,而且没有令人信服的身体证据来证明死者遭到了强奸,这又为案情提供了另外一种可能性。人们从这两点可以推断,死者是被人谋杀的,而凶手打算把案件伪装成一起偶发的性犯罪,以此掩盖自己与案件之间的关联和犯罪动机。果真如此的话,博斯就只能为凶手的这种误导企图想出一个理由——凶手认识受害人。他继续往下看,一边在心里掂量麦基特里克和伊诺是不是也得出了一些跟自己相同的结论。
  尸检报告下面是一个十英寸长、八英寸宽的信封,信封上的标注表明里面装的是犯罪现场和尸检现场的照片。博斯想了好一会儿,还是把信封放到了一边。跟上次把这份卷宗从档案库里调出来的时候一样,他没法去看那些东西。
  再下面是另一个信封,上面订着一份证物清单。信封里面几乎是空的。
  采集到的证物
  案卷号:61-743
  从镶银色海贝的皮腰带上取得的潜伏指纹①。
  科学调查部报告号:111411/06/61
  寻获的凶器——黑色皮腰带,镶有海贝。该物品为受害人所有。
  受害人衣物及物品。已交证物管理部门存档——地点:洛杉矶警察局总部;证物柜号码:73B
  白色罩衫一件,上有血渍
  黑色裙子一件,自接缝处被撕裂
  黑色高跟鞋一双
  黑色透明丝袜一双
  内裤一条,已被撕裂
  金色耳环一对
  金色手镯一只
  金项链一条,带有十字坠
  就这些了。博斯仔细地看着这份清单,好长时间才回过神来,在笔记本上记下了相关细节。清单里面有什么让他不安的东西,但他想不出来是什么。还是等一下再说吧。他接受了太多的信息,必须让这些东西沉淀一阵,疑点才会浮到面上来。
  证物信封上贴着红色胶带做成的封条,已经老化开裂了。他暂时放下清单的事情,撕开封条,把信封打开。里面有一张发黄的指纹卡,上面有两枚完整的指纹,一枚来自拇指,另一枚来自食指,此外还有几枚不完整的指纹。这些指纹是通过撒黑粉的方法从腰带上采集来的,上面都贴着透明胶带。信封里还有一张列明死者衣物的粉色登记片,那些衣物后来被存进了总部的一个证物箱里。因为案子始终没破,那些衣物也就一直呆在那里。博斯把卡片搁到一边,想着那些衣物现在会是什么状况。帕克中心是六十年代中期建起来的,洛杉矶警察局随后就把总部搬到了那里。以前的总部早就不在了,倒在了用来撞毁旧建筑的铁球之下了。那些悬案证物的结局又如何呢?
  证物信封下面是关于调查初期各次讯问的一组总结报告。警方讯问的对象中有埃尔?里奥经济公寓的其他住户,也有其他一些与受害人干着同样营生的女人,他们中的大部分都对受害人或案情知之甚少。不过,一份简短的总结报告引起了博斯的注意,那是案发三天后警方对一个名叫梅雷迪斯?罗曼的女人所做的讯问记录。报告里说这个女人是受害人的同行伙伴,有时还跟受害人同住。在警方撰写报告的时候,这个女人也住在埃尔?里奥经济公寓,就在受害人居所的上面一层。这份报告是伊诺写的。在两位负责这件案子的探员中,伊诺显然是文化程度较低的一个。只要拿他们两人所写的报告来比一比,你就可以知道这一点。
  梅雷迪斯?罗曼(生于一九三零年九月十日)本日在她的住所接受了长时间讯问。她住在埃尔?里奥经济公寓,在受害人住所上面一层。关于马乔里?洛在生命中最后一周里的活动情形,罗曼小姐能向本探员提供的有用信息非常之少。
  罗曼小姐承认自己在过去八年中曾与受害人一起从事过许多次卖淫活动,但迄今为止还没有遭到过正式起诉(这一点后来得到了证实)。她告诉本探员,这些活动是由一个名为约翰尼?福克斯的男子(生于一九三三年二月二日)按(安)排的,该人住在好莱坞区埃瓦尔大街一一一零号。福克斯现年二十八岁,无被捕记录,但治安调查组提供的情报表明他此前曾涉嫌拉皮条、恶意攻击及贩卖海洛因。
  罗曼小姐声称,她最后一次看见受害人是在罗斯福酉(酒)店二楼的一次聚会上,时间是十月二十一日。罗曼小姐并不是和受害人一起去的,但却在聚会上碰到了她,还跟她聊了几句。
  罗曼小姐声称,她现在已经打算退出妓女行业,并准备离开洛杉矶。她表示可以给探员一个转寄地址和一个电话号码,以便我们在必要时与她联系。她对本探员的讯问相当配合。
  博斯赶紧把所有讯问记录又翻了一遍,想找到关于约翰尼?福克斯的报告,但却一无所获。他回头从档案的开头部分翻出了调查日志,想找到相关记录,看这两个探员究竟有没有跟福克斯谈过。调查日志由按时间顺序排列的许多单行记录组成,并列出了与记录相关的报告名称。博斯在调查日志的第二页找到了惟一的一条与福克斯相关的记录:
  十一月三日,早八点至晚八点,监视福克斯的公寓,对象没有露面。
  调查日志中再没有提到过福克斯。不过,当博斯从头到尾读完调查日志的时候,另一条记录引起了他的注意:
  十一月五日阿诺?康克林打电话来按(安)排会见。
  博斯知道这个人,阿诺?康克林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曾担任洛杉矶县的地区检察官①。按照博斯的记忆,一九六一年的时候康克林还没有当上地区检察官,但也很可能已经成了地区检察官办事处里地位最高的公诉人之一。在博斯看来,他对一个妓女被谋杀感兴趣是一件非常奇怪的事情。然而,档案夹里的东西不能为此提供任何答案。其中没有跟康克林会见的总结报告。只字皆无。
  他注意到,这条记录里的“安排”写成了“按排”,而伊诺在此之前撰写的对罗曼的讯问报告里也有同样的错误。因此,他断定康克林要求会见的电话是打给伊诺的。不过,就算这个结论真有什么意义的话,那他也不知道意义何在。他把康克林的名字记在了笔记本其中一页的顶端。
  回头再想福克斯,博斯不明白为什么伊诺和麦基特里克没有找到这个人,也没有去讯问他。他看起来是个顺理成章的嫌犯,因为他是受害人的皮条客。反过来,要是他们讯问过福克斯的话,凶杀档案中就不应该没有相关的报告,因为这是案件调查的关键部分。
  博斯坐回原位,又点上了一根烟。现在他的心情已经很紧张了,因为他怀疑这件案子出了差错。他感到了自己的不安,心里明白那其实是一种愤怒。读得越多,他就越觉得这件案子从一开始就办错了。
  他又一次伏到桌子上,一边抽烟,一边继续翻阅档案夹里的文件。剩下的只是一些毫无意义的讯问记录和报告。这些全都是敷衍塞责的垃圾。任何一个配得上身上警章的凶杀案探员都能编出成打成打的这种报告,以便把档案夹塞满,给别人留下调查非常彻底的印象。看起来,伊诺和麦基特里克都是这方面的行家里手。但是,任何一个配得上身上警章的警员也都能一眼看出这是些敷衍塞责的垃圾。博斯眼前的就是这种东西。他觉得肚子里那种空虚的感觉越发强烈了。
  终于,他看到了第一份凶案调查跟踪报告。上面的日期是案发一星期之后,执笔的是麦基特里克。
  马乔里?菲利普斯?洛凶杀案至今仍未结案,嫌犯也仍未确定。
  迄今为止的调查表明,受害人在好莱坞区从事卖淫活动,有可能是死于一名顾客之手。
  最初的嫌疑人约翰?福克斯①否认与此案有牵连。目前,指纹对比的结果及证人提供的不在场证明已经证实了他的说法。
  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未能发现新的嫌犯。约翰?福克斯声称,十一月三十日星期五晚上九点左右,受害人离开了埃尔?里奥经济公寓的住所,前往未知地点从事卖淫活动。福克斯声称此次卖淫活动系由受害人自己安排,他并未牵涉其中。据福克斯所言,受害人经常瞒着他私下联系业务。
  与尸体一同发现的受害人内裤呈撕裂状态。不过我们也注意到,受害人的一双丝袜并没有破裂的痕迹。我们因此认为,受害人可能是在自愿的情形下脱去丝袜的。
  凭借探员的经验和直觉,我们得出如下结论:受害人自愿去到了某个未知地点,可能还脱去了部分衣物,之后被不老实的顾客杀害。尸体随后被搬运到威斯达街和高尔街之间一条小巷中的垃圾箱里,并于次日早晨被人发现。
  证人梅雷迪斯?罗曼于本日再次接受了讯问,并要求更改之前的证词。罗曼告知本探员,她认为受害人在尸体被发现的前一天晚上曾前往汉科克公园参加一个聚会。她无法提供此次聚会的名称和具体地点。罗曼小姐说她本打算跟受害人一同前往,但她前一天晚上跟约翰?福克斯发生了钱款纠纷并遭到了殴打,脸上的瘀伤让她觉得自己见不得人,因此没有赴会(在随后的电话讯问中,福克斯爽快地承认自己打了罗曼。罗曼拒绝就此提出控告)。
  由于目前尚无任何新的线索,我们认为调查已进入停滞状态。负责此案的探员正在寻求治安警员的帮助,希望获知有关类似案件或潜在嫌犯的线索。
  博斯把这一页又读了一遍,希望破解隐藏在这份报告字里行间的真正意义。从报告里可以清楚地知道,不管档案夹里有没有相关的讯问记录,约翰尼?福克斯显然接受过伊诺和麦基特里克的讯问,而他的嫌疑也已经被排除了。现在的问题是,为什么他们没有为此写一份讯问报告?还是他们写了报告,而报告后来又被人从档案中抽走了呢?如果是这样的话,是谁把它抽走的?为的又是什么?
  最后,跟踪报告和其他所有报告里都没有提到曾在调查日志中出现的阿诺?康克林,这一点也让博斯心生疑窦。说不定,博斯想,被人从档案夹里抽走的还不只是福克斯的讯问记录。
  博斯站起身来,去拿放在厨房门旁边的台子上的公文包,然后从公文包里拿出了自己的私人电话簿。他手头没有洛杉矶警察局档案库的电话号码,于是就打了警局的值班电话让人转接过去。铃声响了九次之后,一个女人接起了电话。
  “嗯,是博普雷女士吗?吉尼瓦?”
  “你是?”
  “嗨,我是哈里?博斯。今天早些时候我到你那里调了份档案。”
  “想起来了,你是好莱坞分局的,查的是件老案子。”
  “没错。麻烦你告诉我,那张登记卡还放在接待台上吗?”
  “等一下。我已经把它归档了。”
  片刻之后,她又拿起了电话。
  “好了,我拿到了。”
  “麻烦你告诉我,以前还有谁调阅过这份档案?”
  “你为什么要问这个?”
  “档案里有些文件不见了,博普雷女士,我想知道它们会在谁手里。”
  “好吧,最后一个调阅档案的是你。我说这个是因——”
  “是的,我知道,那是约摸五年前的事情。在这之前或之后还有人借走过这份档案吗?今天我填登记卡的时候没留意。”
  “好吧,别挂电话,让我看看。”他继续等着,她很快就拿起了电话。“好,我找到了。按照卡片上的记录,除你之外,这份档案只在一九七二年被借走过一次。那可真是很遥远的事情了。”
  “当时是谁把它借走的?”
  “签名的字迹很潦草,我认不出来——看起来像是杰克……对了,杰克?麦基利克。”
  “应该是杰克?麦基特里克才对。”
  “也许是吧。”
  博斯不知道该做怎样的判断。麦基特里克是最后一个接触档案的人,可他调阅档案的时候离案件发生已经超过十年了。这到底是为什么?博斯觉得自己被重重迷雾包围了。他不知道自己本打算在这里发现什么,但他期望的绝不只是一个二十多年前签下的潦草名字。
  “好吧,博普雷女士,非常感谢。”
  “嗯,你说档案里有文件不见了,那我必须写一份报告给阿古莱尔先生。”
  “我觉得那没什么必要,夫人。也许是我搞错了,文件可能根本就没丢。我的意思是,既然我上次调阅档案之后再没人把它借走,文件又怎么可能会丢呢?”
  他再次表示感谢,然后挂断了电话。他希望,自己努力装出的好心情能说服她就此罢休。他一边思考着案情,一边打开冰箱看了看,然后关上冰箱,走出厨房,回到了桌子边上。
  凶杀档案的最后几页是一份“尽责调查报告”,日期是一九六二年十一月三日。按照警局的凶案调查程序,所有未破的悬案都必须在一年之后由一组新的探员进行复核。他们的职责是检查前面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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