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鞋子,女人简简单单的恋-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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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双脚跷在沙发上(2)

  故事的续集发生在两年以后,当时我已经从学校毕业,在一家评价相当高的妇女杂志社工作。有一次,几个要好的同事约了一起聚餐(我相信大伙儿都喝了一点酒),我向她们提起上述的经历。哇啦啦,有意思啊,这个故事!他竟然把电话号码都给你了,真不简单。“你一定要把这个故事写出来!”  你们首先要知道一件事,和“性爱”主题有关的文章,在妇女杂志中是非常重要的一环,而这方面的文章内容,有很多都是出自女主编、女记者们的亲身经历。(譬如有一篇文章叫“倒楣性事一箩筐”,就是一位女同事精采的亲身体验:她在和情人翻云覆雨完事之后才发现,整个做爱过程中她的卫生护垫竟然一直都黏在她的屁股上!)  于是乎就有了后续的访问。访问的对象除了前面提到过的那位来自科隆的青年马丁(对了,顺便提一下,他受访的酬劳是一双袜子),另外还有一位心理学家,他们共同帮我澄清了当年未获解答的两个问题。  针对我的第二个问题,受访的两位表示了相同的意见:有“恋物癖”的人决不会像强暴犯那样危险,因为基本上他们已将发泄的对象由活生生的人转成了没有生命的物。说得更直白一点就是:这种人宁愿强暴我的鞋子和袜子,也不愿意强暴我!好深的寂寞,不是吗?而且真是只猪,好可悲的猪!  对于我当年的第三个问题,受访的两个人倒有不同的意见。  当事人马丁觉得,他对“脚下之物”的迷恋与热爱,不过是一种嗜好罢了。“这其实和其他的人花钱在旅游上或是冲浪上是一样的。”对于这种讲法,心理学家却认为大有美化和“粉饰”原意图之嫌。有“恋物癖”的人,其性格多有易上瘾的弱点,而这种瘾头通常会愈演愈烈,必须要用愈来愈强的剂量才能使其满足。换成大白话就是:向女人买鞋子和袜子是会让人堕落以至于走向犯罪的!这点我绝对可以作证。  新的疑问来了:我是不是也有“恋鞋癖”呢?答案是:不知道。真的搞不清楚。但有一点却是不争的事实:自从那次事件之后,我和这类人突然就变得牵扯不断、纠缠不清起来。


第六章双脚跷在沙发上(3)

  我的双脚好像从此失去了它们的“贞操”,总是不断有新的“恋鞋癖”者尾随在后。噢,不只在后,跟在脚前的也有。尤其是在我参加过一个当红的电视访谈节目之后,情况就变得最为严重。当时我是以“专家”身分受邀在节目中谈论相关的主题(因为制作单位看过我的文章),结果节目播出后的回响大得不得了,电话、信件、不同的邀约如雪片般飞来,简直让人应接不暇,而我的双足压根儿还没给任何人瞧见过呢!我不禁暗自慨叹,世风日下,如今男人真是愈来愈难懂了。  就拿下面这个例子来说吧。有一天,我在慕尼黑搭乘地铁的时候,碰到一位身穿牛仔裤、名叫佛寇·布卢门的年轻人。他看起来大约三十岁左右,硬要将他的名片塞给我。地铁驶过火车站,朝欧殿翁广场开去,一路上他滔滔不绝地对我说,他是国家剧院的特约演员,最近刚刚写完了一个剧本。他一边谈着他的戏,一边偷偷地、色迷迷地、充满渴望地瞄着我的双脚(上面穿着Gucci土耳其蓝蛇皮露趾高跟鞋),并且开始游说我担任他戏中的女主角,因为这出戏叫做“会说话的脚”,他认为对我来说再合适不过了。  故事内容是讲述一个女秘书为了要让自己的工作能力达到完美,遂将两枚电脑晶片植入到自己的体内。不料这两枚晶片竟然从体内滑落至脚底,结果她的双脚从此就有了自主的意识,不再听命于大脑。  “你想,两只脚就像一个独立有生命的个体一样,”佛寇情绪激昂地说,“比如当它们在餐厅时,突然就自行跳到餐桌上去了,不是太幽默了吗,真是太疯狂了!”对他最后说的那句话,我是再赞同不过。委婉拒绝了他的邀约,我在地铁下一站到站的时候赶紧跳下车,小跑着快速离去。  老实说,事后我还留意了好一阵子报纸上艺文版的消息,想看看到底有没有一出戏名和“脚”有关的舞台剧要上演。我一边翻阅报纸,一边禁不住毛骨悚然地想着:如果当初我接受了佛寇先生的邀约,答应出任该戏的女主角,那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情呢?我坐在他专属的红丝绒试鞋椅上,在他饥渴激动的目光之下,慢慢地脱下我的小凉鞋。或是我们到一家餐厅去洽谈进一步合作的事宜,当烤好的猪膝端上桌来的时候,他故意失手将其滑落到桌下,以便在俯身的时候可以乘机贪婪地吸吮我的脚趾。呃,真是恶心死了,这些“恋足狂”!  不过还有一种人也同样让人恶心,让人讨厌,你们知道是谁吗?就是反“恋鞋癖”的人。有一些莫名其妙的男人完全不懂得欣赏女人的纤纤玉足,从来不会买鞋送给他们的女伴,也从来不注意他们的女伴脚上穿的什么鞋子。在调情温存的时候,他从来不会去碰触、更不会去亲吻对方的脚,同时也痛恨伴侣爱抚他的脚。  这种人无论如何都别想进我的门、上我的床、和我有任何关系。因为,当我希望他臣服在我脚下的时候,他恐怕连我的脚在哪里都找不到呢!


第六章寸步难行(1)

——苏菲亚    长久以来我就一直只有一双真正能穿的鞋。这么说绝对不是为了要卖这本书。我要不是只拥有一双真正能穿的鞋,那就一双能穿的也没有了。尽管如此,或正因为如此,我不断地买新鞋。因为我没有办法确定,或是不愿意确定,所买的鞋子到底是不是那双真正能穿的。  克莉丝汀娜的意大利“联合供应商”,一年两次固定送十双鞋来供她换穿。镂空的、包头的、高跟的、矮跟的,应有尽有。或者她自己也会亲自到鞋店去挑选。她很清楚她要什么,只是有时候可能要考虑久一点,有时候很快就能决定。  她不仅知道自己要什么,也很清楚在哪里买得到,价钱是多少。她穿着那些极尽古怪的鞋子,踏着不可思议的高跟,嘴里吹着口哨,怡然自得地走在大街小巷,只等着夏天或冬天又到了,换季了,新鞋就又来了!我和鞋子的缘分就没有那么好,我始终必须忍受因穿鞋带来的痛苦。不是指那双“真正能穿的”鞋,而是指其他所有的鞋子。  那些穿起来很丑陋的鞋子,我想在这里就根本不必谈了。而其他剩下来可谈的鞋子,每一双都让我永生难忘。原因无他,因为它们全给我同一种感觉,那就是“痛!”“痛!”“痛!”每一步都痛,痛彻心扉。当然在鞋店里试穿时走的那十几步不算,买回家后在穿衣镜前走的那几十步也不算。真的,只要是在试穿的时候,任凭你怎么走都不会觉得有何不妥。但请相信我,它一定会、绝对会在最最不应该、最不合时宜的时候出纰漏,让你觉得“痛啊!”  第一双让我记忆深刻的“苦难鞋”,是一双深蓝色的漆皮皮鞋,它是那种不需要系鞋带也不用扣扣子一套上就可以走人的“方便鞋”。当时我年方七岁,觉得这鞋简直帅呆了。在我认识的人当中,没有任何人有过那么棒的鞋子。对我而言,那已经是一双真正的“女鞋”(而非童鞋)了,因为我看过我母亲也有类似的一双。  我非常珍爱那双鞋,而我的脚不停地在长大,而且长得好快。不久我就感觉到两脚的大拇趾已经顶到了鞋头。光是顶大拇指有时候就够痛的了,但管它呢。问题是,紧接着其他几个脚趾头也全挤上来了。于是我把脚尽量卷起来走路,争取到的空间让我又多穿了半年。  我老妈虽然偶尔想起来也会问一下:“鞋子会不会已经太小啦?”同时以一副很熟练的样子,用大拇指在鞋头的部分按两下。因为她在按下去的地方仍感觉到了空隙,于是高兴地说:“太好了,这鞋显然跟着在长哪!”因为小孩子的鞋都贵得很,尤其是小女生的,如果小妮子们遗传了她们妈妈爱买鞋子的天性,那可真够瞧的。  我妈用手按到的其实是我的大脚趾关节,这些日子锻炼下来,我已经可以把所有的脚趾全部都卷曲起来了,而且照样走路。显然我走得还不错,因为没有任何人察觉出异常。任谁都知道孩子的骨头最为柔软。在运动界或体操界,有各式各样千奇百怪的训练方式,就是为了让孩子们去挑战身体的极限。于是当苏俄的小朋友们努力在平衡木和高低杠间旋转飞跃,希望有朝一日能在国际体坛上赢得奖牌,终于能脱离当地酷寒的严冬时,我这厢则蜷着脚趾、“穿”着我那双心爱的深蓝色皮鞋,一拐一拐地练着我的软骨功。可以想像,那时候只要一有机会坐车,我总是会欢喜雀跃得不得了。也正因为如此,那段时间全家人都知道我是个“懒脚”,都奇怪为什么我会那么不爱走路?  这中间曾经发生过两件事,让我差点儿得放弃我的宝贝蓝鞋。第一次是因为一个可恶的禁令。当时因为适逢能源危机(我想是在1973年的时候),政府明令规定:星期天禁止开车。而我每个星期天都得去上芭蕾舞课。其实我不只是去“上课”而已,穿着芭蕾舞鞋用脚尖跳舞,对我那终日蜷曲的脚趾来说,是再好不过的舒展运动与休息。但除了那双蓝鞋,我不可能穿别的鞋子去上课,因为每个同学都穿得漂漂亮亮地出现在课堂上。但要我穿着蓝鞋“走”着去上课简直是不可能!怎么办?我开始哀号,别有用心地比平时哭得更大声、更凄惨。  幸好我还有一个任职于铁路局的舅舅彼得,由于公务的关系,他拥有一张特别通行证,可以在禁令实施的时候照样开车。我停止哭闹,喜孜孜地“裹着小脚”,坐上彼得舅舅的奔驰轿车,呼啸着驶过波恩市空无一车的街道。在芭蕾舞教室稍事停留,练习完毕所谓的“儿童芭蕾”,就等着彼得舅舅再用他的大奔把我载回家去。


第六章寸步难行(2)

  第二次害得我几乎要放弃蓝鞋的是“皮丽儿”公司。事实上那家公司并不叫“皮丽儿”,“皮丽儿”只是该公司所生产的一种洗洁剂(我后来也知道了)。但因为该清洁剂广受一般主妇的喜爱,几乎家家户户都是该产品的使用者,遂成为该公司的代名词。“皮丽儿”的包装是一个鲜蓝色的塑胶瓶,在瓶身的背面是一个经过设计的贴纸区,上面有两个“强力去污花仙子”的图案,用户可以将其揭下,贴在自己喜欢的地方,像厨房、浴室的磁砖上,或是房间的墙壁上。  我必须承认,“皮丽儿”的行销策略真是厉害,因为在每一个瓶子背面的“花仙子”贴纸,图案设计都不完全一样,所以过不了多久,购买“皮丽儿”的人就不再是为了瓶中的清洁剂,也不再是为了要清洗更多的东西,而完全是为了那些不同图案的“花仙子”贴纸了!    为什么当时的情况会变成那样,我其实也搞不太清楚,只能根据我自己惨痛的经验告诉你们,“皮丽儿”这一招还真是成功。光是我们小孩子,就为了那两张贴纸就可以闹得天昏地暗,日月无光:吵架、打架、抢地盘,可以说是到了不可思议的地步。谁在哪里看到新的花色,就硬说那是他的收藏;谁到“皇帝咖啡馆”去把店里厨房的贴纸偷偷撕走了;谁家厨房的磁砖上贴了最多的花仙子,诸如此类,不胜枚举。  “皮丽儿”贴纸还有更糟糕的一点:它很容易从瓶子上揭下来,但一旦贴上磁砖或其他任何地方,就休想再把它撕下来了!任凭你费尽九年二虎之力,连洗带刷、又搓又刮,一层薄薄的、黄黄的、看起来恶心的、仍带着超强黏力的花型薄膜,始终坚守阵地不为所动。而这一小块一小块残留下来的印子,黏着灰尘,黏着残渣,黏着日后任何飞扬飘舞在空中的东西,又像一朵朵小花似的重新绽放在墙上。听说在一些老房子里,二十年前贴过花仙子贴纸的痕迹仍然清晰可见。  当然,我也曾是一个“皮丽儿”贴纸受害者。不管我去哪里,特别是去没有小孩的家庭里,我一定马上先进厨房,四下搜寻,看看是否还有“皮丽儿”贴纸。  有一天,我可真走运了。我会时不时地到我老妈的办公室去玩玩,如果她刚好在忙着,我就一个人晃到公司的餐厅去,给自己买一瓶可乐或芬达喝。因为去的次数多了,公司上上下下的人全都认识了我,我也就理所当然地溜到柜台后面去到处乱跑。  一天下午我到厨房去探望他们的大厨,当时他正在和所有的锅子奋战。笨啊,怎么早想不到!每天有那么多人吃饭,当然会有一堆餐具需要清洗。只要有东西需要清洗,就一定会用到“皮丽儿”洗洁剂,只要有“皮丽儿”洗洁剂的地方,就一定会有“皮丽儿”贴纸,哈哈哈!得到大厨的许可,我从瓶子上将两枚贴纸抠下来,哇,棒呆了!一时之间我不知道该把那两张意外得到的宝贝贴到哪里去?我还有一罐芬达汽水要拿呢,而距离回家贴到厨房墙上去至少还要等好几个钟头,怎么办?于是我决定把偏黄的那张花仙子贴在右脚的鞋子上,另一张偏蓝的则贴在左脚的鞋子上。如此一来,我的两只手就又都空出来了,左手拎着汽水,右手拿着大师傅送的巧克力,我真是再幸福不过啦。  “皮丽儿”贴纸的超强黏力,我是事后才领教了的。我娘当然早就知道个中厉害,所以当我兴高采烈地从餐厅走出来,迎面瞧见她时,她竟然就发出一连串的尖叫声。我告诉老妈不用紧张,我只是暂时将贴纸贴在鞋子上,等回到家我就把它们撕下来,贴到厨房的磁砖上去。这样一来,我们家就比玛丽塔妈妈的厨房多一朵花了!  但老妈并没有停止叫嚷,我虽然不完全明白事情到底有多严重,但一句“这下可好了,苏菲亚,你这双鞋非报销不可了!”就像打雷一样,一直回荡在耳边久久无法散去。我开始大声哀号。不会吧,我喜欢“皮丽儿”有什么错?我热衷收集贴纸有什么不对?为什么要用我的蓝鞋做为代价?不可能的,不可以的!  我哭着哭着倦极而眠,我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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