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合租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鞋子,女人简简单单的恋-第4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邪旆ㄏ肮呶业拇┳糯虬纾餐耆话旆ㄔて谖一嵋允裁葱蜗蟪鱿帧! ∮幸惶欤蔽掖┳乓凰仙涂Х壬嗉涞啮闫型鞋跟的鞋子走进公司时,门爷先生突然将上身伸出警卫亭之外,大声地对我“说”:“呃,小姐,请问现在流行穿这种鞋吗?”  我当时吓了一跳,而且有点不知所措。因为我不知道应该如何向那位保守的乡下佬解释,女人心底对鞋子的那份热情,他如何懂得这中间奇妙的关系?(老实说,我自己其实还没有搞明白呢!)  就在惊讶错愕当中,一个主意浮现在脑海里:还是运用女人惯有的“迷招”吧!于是我缓缓举起了一只绑着T型高跟鞋的脚,在大概离地二十公分左右的地方停住(这样门爷虽然站在他的柜台后面,仍然能清楚地看到),然后冲着他来回轻摇了几下,就像屠夫在肉铺里让客人挑选一块腿肉一样,接着风情万种地对他说:“您喜欢吗?”门爷愣在当下没有立刻回应,最后轻轻咕哝了一声“嗯!”我想在巴伐利亚那种地方,这一声“嗯”就和“喜欢”是差不多的意思了吧。就是这一声“嗯”,从此打破了我和门爷之间的距离。  自那一天起,每天早上我都会听到他对我脚上鞋子的评论:“新鞋?”“那双粉红的,好看!”“你什么时候再穿那双浅蓝色带花的凉鞋?”而我从那一天开始,也每天都会提早几分钟来上班,为的是向他展示我当日的鞋款。有时候,我还会脱下一只鞋拿到他面前,好让他看清楚鞋子上特别设计的环扣或花饰。还有时候,我会从包里掏出另外一双鞋来征求他的意见,看哪一双比较搭配我身上穿的衣服。  新款上市前,我会指给他看妇女杂志上的“新鞋资讯”,告诉他哪些式样是这一季我想买的。通常他都会要求我把杂志留下来让他看一下,等下了班,他就会告诉我他的想法。经过他审慎的评估,他觉得哪些可以买,哪些不值得买。而当我将这些鞋子买到手之后,第一个鉴赏的人当然是他。  门爷可以一眼就看出我脚上穿的是Prada还是古奇的鞋,而且懂得欣赏和爱惜镶满珠饰的手工拖鞋,因为他完全了解制作过程的繁复与不易。最难能可贵的是,不管我告诉他这双鞋价值多少,那双鞋又花了我多少钱,他自始至终不曾皱过一次眉头。这才叫真正的行家,真正的大师!可惜的是,我后来搬到了汉堡,而他却必须留在慕尼黑。  有时候,当我穿着细跟的高跟鞋,狼狈地追在公车后面跑,感觉路上的行人像看笑话似地看着我,以及我脚上的鞋子时,我就不禁会在心中暗暗骂道:“你们这些蠢蛋,你们懂什么!要是换了门爷在场,他就懂得我为了穿上这双高跟鞋,就算多花十分钟等下一班公车,又怎么样呢?”谢了,门爷!


第三章关于第二十三对染色体(1)

  苏菲亚      奥斯卡·拉封登(OskarLafontaine,德国政界人士,曾任萨尔邦总理、社会民主党主席及联邦经济部部长等职。现已退出政坛。——译者注)和他的夫人并肩坐在官邸花园的石凳上,正在向各界媒体介绍他们刚满周岁的儿子卡尔·毛利斯。一位记者问拉封登,他在小儿子身上发现的最美好的事情是什么?据说奥斯卡的回答是:“鞋子!”  如果你去问那些对鞋子没有什么兴趣的男人,为什么有那么多女人爱鞋成痴?他们通常会告诉你:“都是基因惹的祸。”  当男人对女人或同性恋者的行为没有办法理解,也不知道该如何解释的时候,通常都喜欢怪罪到基因或是荷尔蒙的头上。而这些男人,正是偶尔喜欢跟着太太、女友、妈妈或是其他女性朋友一起到鞋店去逛逛的人。  “随便瞧瞧嘛!”这些男人表面上看起来好像非常无聊,枯坐在试鞋椅上,一副快要不耐烦的样子。其实,他们心中非常炫惑于眼前的满目琳琅。当同去的女伴在最后挑出的两双鞋中陷入困境、犹豫不决、不知究竟该买哪一双好时,他们里外不一致的情绪也陷入了“天人交战”之中。通常混战的结果是,大男人主义就会莫名其妙地冒出头来:好吧,如果我不能让她觉得幸福,那至少也要让她对我心存感激!于是乎:“好了,好了,两双都包起来吧!我们得走了!”  关于那第23对染色体,其实根本就是无稽之谈,不过在生活中还真是好用。  如果你想进一步知道这第23对染色体掌管些什么,你只需去问问男人,听听他们的下列回答:    ——留长发  ——大胸脯  ——从早到晚唠唠叨叨  ——能把裙子穿得很好看  ——没办法徒手画出一个长方形  ——不喜欢抬沉重的啤酒箱  ——喝完两瓶啤酒后还可以说“现在我要改喝水了!”或是整个晚上只喝一种葡萄酒  ——有耐心和毅力把上百页的服装目录从头翻到尾  ——有能力把一件高领套头毛衣好好地穿上,再好好地脱掉  ——能预先知道会造成脏乱差的原因  ——能够分清两种以上的香料及草药  或者,  ——连三种不同的啤酒都分辨不出来  ——想到前总理威利·勃兰特当年在华沙向犹太人下跪谢罪,就会悲从中来、嚎啕大哭  ——没有办法在水中睁开眼睛  ——害怕蜘蛛、老鼠以及其他同类的东西  ——又尖又细的嗓门  ——不会抛直线球  ——老喜欢抢着发言,然后又说“你们知道我的意思嘛。”  ——会打毛线  ——喜欢擦窗户  ——小时候抱着睡觉的玩具一直保留到六十岁也舍不得丢掉  ——会按时给老妈写长长的家书  ——收到的是黄玫瑰而非红玫瑰,外加上高价的紫铃兰,反而会不高兴  ——很有耐心地包装礼物,系上蝴蝶结,并且在拆礼物时不会弄破包装纸  ——知道为什么买东西前要先列好购物清单


第三章关于第二十三对染色体(2)

  没错,第23对染色体就是掌管这些杂七杂八的事情。而“恋鞋癖”也正是其中之一,只是排序不一定而已。我觉得将此癖归咎于染色体,实在是最明智的抉择。  好,我们再回到小拉封登的身上:如果第23对染色体的理论成立,那么卡尔·毛利斯就应该是个女孩。如果要更合逻辑一点,我们应该说奥斯卡·拉封登应该是个女的,因为这样一来,我们对他的某些行为就能找出更合理的解释:为什么当初他会愈来愈扭捏作态?为什么才当了没几天党主席,就没来由地辞职不干了!而怎么老百姓反而会觉得,好像有什么地方对不起他似的?现在回想起来,我看当时八成是被狗仔队给盯上了。  真是又扯远了。言归正传:为什么有那么多女人如此迷恋鞋子?  这个问题我当然问过我老妈。因为我对自己“恋鞋成痴”的行为,多少要归咎于她的遗传。老妈的回答是:“我不记得曾经在什么地方读到过……”然后她就开始引述,在我看来根本就是她自己捏造的言论,绝不是从什么书上引用的词句。“鞋子对女人来说之所以会这么重要,是因为它是女人穿在身上,惟一可以一直用自己的眼睛以‘俯角’欣赏的衣物!”  我的好友克莉丝汀娜认为,女人的“恋鞋癖”是基于“扩充装备”的心理而产生的,为的是要争取男女平等的权利。这让我想起来,不知是在巴黎还是在美国,我已经记不清到底是在哪里,反正我曾经看到过一个为地雷受害者举办的示威活动。参加的人把他们自己的鞋子拿出来,堆在会场里像一座小山一样。不过你要是仔细去看看,会发现大多数都是相当破旧的鞋子。他们要向群众展示,在这个世界上,因为那些可怕的地雷,已经不知有多少人变成了缺足之人,有的不再需要左脚的鞋,有的不再需要右脚的鞋,有的甚至两脚的鞋都不需要了。  那次的活动让我印象非常深刻,当然也是因为看到那么多的鞋子随便堆在一起,如果有谁想偷走一只的话,那真是再容易不过了。  对了,我突然想到,如果当时克莉丝汀娜也参加了那个抗议活动,而且把她那双二十公分高,跟细得像笔一样的鹿皮不锈钢底靴子往鞋堆上那么一扔!我想一定会有不少人觉得她是存心来找碴的。但认真说起来,克莉丝汀娜的牺牲可要比其他人大多了,因为那些人不过是乘机将他们已经破底烂跟的旧鞋扔出来罢了。  也有人说,女人和鞋子会如此“速配”,是因为人类最原始的一些本能已经逐渐消失和退化了。“恋鞋癖”就是一种近代才出现、为求心理补偿而产生的一种投射行为:搜寻猎物、大量复制、哺育、然后储存。不过有这种想法的人,恐怕也想让某些“幸好”已经被遗忘的原始本能被再次唤醒。  还有什么相关理论吗?当然有:  若从历史的角度来看,一直到十九世纪末,几乎只有上流社会的人(也就是指那些过度近亲交配、结果身体孱弱不堪的贵族。我的朋友路慈可能还会提到那些被他们豢养的约克夏纯种狗,因为同样过度近亲交配,结果十之八九都身受气喘之苦)才穿得起高跟、昂贵、手工精细的鞋子。所以,当一个女人拥有一柜子的高跟鞋时,她就会不由自主地以为,自己就和白金汉宫或新天鹅堡里的皇亲贵族一样了。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女权主义者和环保女斗士们,通常都不喜欢穿高跟鞋,而偏爱“脚踏实地”的类型。  心理学家也宣称,鞋子是一种写照,它代表女人心目中想过但实际上却过不了的生活。从历史的角度来看,“恋鞋癖”同样也可以被解释为所谓的“童话理论”:不论需要在灰尘密布的角落中等待多久,不论需要度过多少阁楼养鸽的岁月,一旦鞋子对了,王子也就到手了!  一位我非常敬佩的英国经济分析家亚历山大·齐默特曾经指出,女性的“恋鞋癖”在促进社会经济繁荣上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我们只要看看有多少资金在“鞋市”上流通就可知道。齐默特说:“一个国家经济的好坏,由百姓所穿的鞋子就可以看出。经济不景气的时候,鞋子的样式都奇丑无比。”不过这个说法却和另一种理论相互矛盾:“裙子愈短,对经济发展愈有信心!”当我从办公室的窗户望出去,总会看到很多年轻的女孩子在“麦当劳”和“百货屋”前面徘徊流连,一脸“无所事事”的无聊表情。她们脚下踩着厚重的橡胶底面包鞋,身上穿着尼龙质地的迷你裙,外面还罩着一件漆皮长风衣,移步投足之间发出的净是些“唧嚓唧嚓”、“噗夫噗夫”、“哔卜叭卜”的塑胶噪音。  “嗜好学家”曾经解释:把鞋子当做迷恋的对象是非常适当的行为。这里所谓的“嗜好学家”不是指把研究学问当做嗜好的人,而是把嗜好当做学问研究的人。他们之所以会这么说,是因为“恋鞋”的人每一天、甚至每一秒钟,都可以沉浸到他们的嗜好中去,充分享受,充分展示。如果换做是喜爱钓鱼的人,可就没有那么容易了。因为他们在工作的同时,恐怕很难同时去注意钓饵上悬挂的浮标吧?


第三章关于第二十三对染色体(3)

  社会学家虽不经常但偶尔还是会提出非常睿智的问题:“为什么人类社会需要有‘恋鞋癖’的女人?”而这个问题的答案究竟是什么,恐怕并没有人真正想要知道。  为什么女人对鞋子的迷恋如此强烈、真挚而无可救药?老实说,还真不容易回答。但下面这个问题可能会比较容易答复一点:为什么某些特定的女人会有“恋鞋癖”呢?我曾经做过一些研究,将所谓的“购鞋狂”整理归纳出下面几种类型。或许你可以试着将自己归类一下,往后要是有人再问你为什么会这样“爱鞋如痴、购鞋如狂”时,你也许就可以比较清楚地回答了。    伊美黛·马科斯夫人型:  时间太多、闲钱太多、佣人太多、马尼拉的天气太阴晴不定、外加上一年还有两到三次伤脑筋的正式外交访问。    爱娃·喜娜型:  胸部太大、屁股太翘、头发太长、爱慕者太多。    凯斯乐双胞姊妹花型(德国双胞胎姊妹歌舞名伶。——译者注):  用脚用得太厉害、舞跳得太多,所以鞋子穿坏了太多。    玛丽莲·梦露型:  花太多的时间在痴等白马王子、太忧郁、酒喝得太少。    伊丽莎白·泰勒型:  酒喝得太多、减肥工夫下得太少、太不花时间等待白马王子。    索菲亚·罗兰型:  太多的意大利男人在门口徘徊。    莉莉·封·尚布格…丽裴型(德国贵族,社交名媛。——译者注):  老担心自己跟不上潮流,会错过任何一种流行。    费萝妮卡·菲勒司型(德国名影星,擅长演男女感情戏——译者注):  交友圈子太宽广、四十及五十大寿不知过了多少遍。    艾尔顿·约翰型:  野心太大、视力太差、一天到晚生张熟李。


第三章关于第二十三对染色体(4)

  怎样“合理”解释女人爱鞋成痴的心态,我倒是有一个颇具说服力的讲法,至少对我而言是如此:因为穿上鞋子,马上就能让人觉得高大而自信。矮胖的人可以因为穿上一双好鞋,看起来比原先高瘦许多。鞋子具有美化功效,它能让人看起来就是不一样。即使吃了什么仙丹妙药,也不见得马上就能让一个人变得容光焕发、神采飞扬。不管你看起来是想要显得端庄还是变得劲爆,你都不需要刻意穿着打扮,让自己看起来像帝国大厦前的圣诞树一样。只要脚上是一双好鞋,就算身上穿的是一条简单的牛仔裤和一件普通的T恤,也完全不用担心会在任何场合失礼。  如果你的男人在完全没有告知的情况下,突然在高速公路上来了个大转弯,绕到他母亲家里去喝茶,而且还没有按照事先的约定,竟然当众就宣布了你们订婚的消息,你也不用觉得难堪或丢脸,因为你脚上穿着一双好鞋子。鞋是让你和你的女友死党反目成仇的最佳理由。鞋子是让你一掷千金、挥霍消费最爽的方式。  附记:对于拉封登退出政坛的事,我愈想愈觉得和那第23对染色体有关。因为当他决定召开私人记者招待会、决定对外宣布从此退出政�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1) 踩(1)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