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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经-第3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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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译文】
  因此可以说,体制、风尚构成了治理的格局,体制合理,顺其自然,国家就不会发生动乱。相反,即使手忙脚乱,也不会治理好。尧舜垂拱,无为而治,都显得雍容有余,因为其体制是治理的格局;胡亥、王莽奔驰忙碌,都制止不住天下大乱,因为其体制就是致乱的格局。
  商鞅说:“政策法令,是人民的生命,国家的根本。上百个人追捕一只野兔,不是因为一只兔子可以变成一百个,而是由于兔子的所有权还没有确定。卖兔子的人市场上到处都有,但是盗贼不敢随便拿,因为归谁所有已经明确。由此可以知道,确定名分(解决所有权),是治国的基本原则。名分不确定,所有权不明确,势必要发生混乱。如果体制是治理的体制,想乱也乱不了。体制是混乱的体制,想治也治不了。是混乱的体制,越治越乱。是治理的体制,治理就很容易了。所以圣人只治理具备治理体制的国家,不治理其体制就是动乱根源的国家。圣人为人民群众制定法律,一定要让老百姓对法律明白易知,通俗易懂,人人都能做到。所以在圣人建立的国家里,没有因犯法而被杀的。倒不是该杀不杀,而是因为人人守法,人人避祸就福,人人自我教育。英明的君主以根本体制为基础治国,所以才会出现天下大治的盛世。”'
  因此,我们说,善于治理国家的人,是在改造国家体制上下功夫,而不是把希望寄托在某一个人身上。所以英明的国家领导人反复研究审视法律制度,而后颁布命令,天下就会实现大治。
  '《左传)说:“一个国家快要灭亡的时候,必然会有许多政策制度出台。”
  杜预解释说:“这里的意思是变法频繁。”'
  【经文】
  论曰:夫能匡世辅政之臣,必先明于盛衰之道,通于成败之数,审于治乱之势,达子用舍之宜,然后临机而不惑,见疑而能断,为王者之佐,未有不由斯者矣。
  【译文】
  结论:能够匡扶世道人心、辅佐国家大政的权臣,务必要首先明白盛衰的道理,精通成败的奥秘,研究造成大治或大乱的体制根源,通晓各级领导的任用和罢兔的规矩,再加上面临纷繁复杂的时局而不迷惑,遇到疑难、棘手的问题能断决——做为君王的辅相,古住今来,没有不首先从这里做起的。 
反经十三
  是非、善恶在特定的时空内,是有标准的。然而,时空越大,其标准就越模糊。大到整个宇宙,长到几万年,就无是非,无善恶了,因为整个时空只有一个最高的法则——阴阳反正。可是有限的人生总想永远处在最佳状态,即所谓“人不要老,钱不要少”。这里就告诉你一个秘诀:“欲穷不得、欲达不衰、欲贵不贱”的奥妙。
  【经文】
  '议曰:理国之要,以仁义赏罚,此其大略也。然而用失其宜,反以为害。
  故著“反经”一章以明之也。'
  臣闻三代之亡,非法亡也,御法者非其人矣。故知法也者,先王之陈迹,苟非其人,道不虚行。故《尹文子》曰:“仁、义、礼、乐、名、法、刑、赏,此八者,五帝三王治世之术。”
  故仁者,所以博施于物,亦所以生偏私。——'反仁也。议曰:在礼,家施不及国,大夫不收公利。孔子曰:“天子爱天下,诸侯爱境内,不得过所爱者,恶私惠也。”故知偏私之仁,王者恶之也。'
  【译文】
  '在讨论治国之道时,人们历来认为仁义、赏罚是治国的总纲,是基本国策。然而,如果仁义、赏罚的方法使用不当,反而于国于民有害。因此特别撰写了“反经”这一章来说明这个问题。'
  我听说夏、商、周三个朝代之所以消亡,并不是因为三代的法规制度过时了,而是因为执政的人不是合适的人选。这证明所谓法制,亦即前代圣君的主张、路线,如果没有合适的人选,就不会凭空得以贯彻实行。所以战国时的尹文子说:“仁、义、礼、乐、名、法、刑、赏,这八种政治措施,是五帝(黄帝、颛顼、帝喾、唐尧、虞舜)和三王(夏禹、商汤、周文王)治理国家的基本方法。”
  '仁爱这种政治主张,本来是要普遍地、一视同仁地爱全国的民众,可是在实行的过程中却会生出偏心来,鼓励了某些人的私欲。这就是仁爱的流弊。
  《礼记》中讲过:从原则上讲,给某一家的奖励、优待不应该普及于全国。
  在国家机关服务的人,做官当领导,不应该假借公家的名誉为自己捞好处。
  孔子说:“做皇帝的爱天下老百姓,各地诸侯爱自己境内的老百姓,各各不得超过自己的范围去爱人家的人。”所以要有这样一种规范,目的就在于反对私人恩惠的出现。由此可知,作为一个贤明的国王,特别憎恶那种假公济私、收买人心的行为。'
  【经文】
  义者,所以立节行,亦所以成华伪。——'反义也。议曰:忘身殉国,临大节而不可夺,此正义也。若赵之虞卿,弃相捐君,以周魏齐之危。信陵无忌,窃符矫命,以赴平原之急。背公死党之义成,守职奉上之节废,故毛公数无忌曰:“于赵则有功矣,于魏则未为得。”凡此之类,皆华伪者。'
  【译文】
  节义这种品操的提出,本意是要建立一个德行的标准,结果成了某些人哗众取宠、背弃大节的借民走向了节义的反面。'牺牲性命以殉国难,面对国之存亡与生死抉择而志不可夺,这才是真正的大义。假如象赵国宰相虞卿那样,宰相不做,偷偷逃离赵王,来帮贫贱时的朋友魏齐逃难;或者象魏公子信陵君无忌那样,偷了国家的兵符,假借国王的命令出动三军,帮助赵国的平原君打退了敌人,为平原君救了急,然而他们却都背弃了国家利益。朋友之间的情义是成全了,但是忠于职守、克己奉公的大节却废弃了,所以赵国隐士毛公责备魏元忌说:“这样做,对赵国虽然有功,对魏国却有害无益。”
  举凡这一类事情,都不过是为了私人情义给自己贴金罢了。'
  【经文】
  礼者,所以行谨敬,亦所以生情慢——'反礼也。议曰:汉时欲定礼,文帝曰:“繁礼饰貌,无益于札,躬化为可耳。”故罢之。郭嘉谓曹公曰:“绍繁礼多仪,公体任自然,此道胜者也。”夫节苦难贞,故生情慢也。'
  【译文】
  礼仪规矩的建立,是为了让人们的言行恭敬严谨,但是懒惰和散漫也会同时产生,结果走向了“礼”的反面。'汉文帝的时候,有人建议制定礼仪法规,文帝说:“繁文缛节的礼仪,矫柔虚假的形象,对真正的文明礼貌没有好处,以身作则地去教育大家就行了。”于是下令不再谈这个问题。郭嘉曾经对曹操讲过:“袁绍繁琐的仪式和礼节太多,不象曹公你这样直截了当,本色自然,这就从道义上胜过了他啊!”这就说明,遵守繁琐的礼节到了让人叫苦不跌的地步,真正做到就很难了,于是人们只好逃避、偷懒。'
  【经文】
  乐者,所以和情志,亦所以生淫放。——'反乐也。《乐》书曰:“郑卫之者,乱代之音。桑间濮上之音,亡国之音也。”故严安曰:“夫佳丽珍怪,固顺于耳目。故养失而泰,乐失而淫,礼失而彩,教失而伪。伪彩淫泰,非所以范人之道。”'
  【译文】
  文学艺术,本来是陶治性情,柔和心灵的好东西,但是也会叫人淫佚放浪。'这就是乐的流弊。论述音乐的《乐记》指出:“郑国、卫国的音乐,是乱世的音乐,是男女偷情的音乐,是亡国的音乐。”所以严安说:“美人佳丽,珍奇怪诞,固然好听,好看,但淫佚放浪也就由此而生了。所以生活得太舒适了,就会滑向堕落;娱乐太过分了,就会出现荒淫;文明礼尚太过分了,只图形式华丽的东西就泛滥了;对教养学识要求过头了,假冒伪劣的货色就会多起来。‘伪、彩、淫、泰’这些反面的东西,是决不能拿来规范人的。”'
  【经文】
  名者,所以正尊卑,亦所以生矜篡。——'反名也。议曰:古者名位不同,礼亦异数,故圣人明礼制以序尊卑,异车服以彰有德。然汉高见秦皇威仪之盛,乃叹日:“大丈夫当如此!”此所以生矜篡。《老经》曰:“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信矣哉!'
  【译文】
  名位等级的设立,目的是为了对身份的高低有个明确的划分,但是骄慢、篡夺的野心也就因此而产生了。'这就是等级制度的负作用。人们议论说:古代官位不同,待遇级别也不同,所以德高望重的人制定出明确的有关地位、待遇的制度,以便使尊卑上下有序,对乘什么车,穿什么颜色、款式的衣服都有不同的规定,为的是表彰有德行的人。然而当刘邦看到秦始皇的仪仗、车辇那么威风后,就感叹道:“大丈夫就应当这样!”项羽更直截了当地起了“吾当取而代之!”的念头。所以老子说:“礼仪这个东西,是因为忠信观念淡薄了才制定的,但也是倡导叛乱的开始。”这话说得一点不错。
  【经文】
  法者,所以齐众异,亦所以乖名分。——'反法也。议曰:《道德经》云:
  “法令滋彰,盗贼多有。”贾谊云:“法之所用易见,而礼之所为至难知也。”
  又云:“法出而奸生,令下而诈起,此乖分也。”'
  【译文】
  建立法制法规,是为了使人们的行为有准则,人人都安分守已,用心本来很好,但想不到问题也恰恰出在这里——有人偏偏会找到法律的漏洞,做出大好大恶的事来。'这就是法制的负作用。《道德经》早就讲过,法令越多越明确,犯法的人也越多。贾谊也说过:“法令的条款和运用是有章可循、显而易见的,然而法令以外属于伦理道德范围的准则对人的作用,就极难辩别衡量了。”又说:“法令一出台,有人在做坏事之前先研究法律的漏洞,做了坏事又不触犯法规,法律也拿他没办法。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高明的奸险谲诈之徒就是这样产生的。这就是‘乖分’的意思。”'
  【经文】
  刑者,所以威不服,亦所以生凌暴——'反刑也';赏者,所以劝忠能,亦所以生鄙争。——'反赏也。'
  【译文】
  刑罚的运用,本来是要威摄,惩罚那些犯法的人,但是执法的人,会出于种种目的滥用刑法或者来欺辱犯人,甚至久而久之会使自己丧失人性,有时也会放过真正的罪犯,制造冤假错案。'这就是刑的反作用。'
  奖赏的运用,本来是为了劝勉人忠心效力,尽展其能,但是也会出现卑鄙的竞争。为了争功邀赏,或由于赏罚不公而闹出许多鄙俗的事情。'这就是赏的反作用。'
  【经文】
  《文子》曰:“圣人其作书也,以领理百事,愚者以不忘,智者以记事。
  及其衰也,为好伪,以解有罪而杀不辜。”——'反书也。
  《文子》曰:“察于刀笔之迹者,即不知理乱之本;习于行阵之事者,即不知庙胜之权。”庄子曰:“儒以诗礼发家,大儒曰:‘东方作矣!事之何若?’小儒曰:‘未解裙襦,口中有珠。《诗》固有之曰:“青青之麦,生于陵坡。”生不布施,死何含珠?为接其鬓,压其■,而以金椎控其颐,徐别其颊,无伤口中珠。’”
  由此言之,诗礼乃盗资也。'
  【译文】
  老子的学生文子说:“古代有大本领的人创造出文字来,为的是指导民众,叫人理解天下之事,使愚笨的人变得聪明起来,使聪明的人学识渊博。
  可是事与愿违,等到文化知识有了进一步发展,有学识的人却变得更坏了,他们把学到的文化知识作为自己为非作歹、作奸犯料的工具;为有罪的人辩护,冤杀无辜的人。”'这就是文字、学问的反作用。
  文子又说:“看耍笔杆子的那些人的行径,就知道他们并不懂安邦治国的本事,就象习惯于行军打仗的并不懂整个国家的施政方略一样。”
  庄子讲过这样一个故事,他说:“读书人都是在盗墓贼,只不过他们偷的不是财物,而是文化罢了。有一回一个大知识分子带小知识分子去盗墓,大的问小的:‘天快亮了,你挖的怎么样,有些什么东西?’小的说:‘死人已经挖到了,还没有脱下他的衣服。他口中有一颗宝珠。’大知识分子一听说死人口中有宝珠,就说:“一定要把这宝珠挖出来。
  《诗经》上说:绿油油的麦子,生长在山坡上,熟了以后给人吃。坟墓里的这家伙生前吝啬的很,一肚子学问不告诉人,死了还含在嘴里不说。快把它拿出来!不过,小子,你可得小心,你先把他的头发抓住,再按住他下巴上的胡须,用椎子敲他的两颊,慢慢撬开他的牙关,千万别损坏了宝珠!’”
  从这个故事的寓意不难看出,文化知识实是招引盗贼的财富。'
  【经文】
  其作囿也,以奉宗庙之具,简士卒,戒不虞。及其衰也,驰骋弋猎,以夺人时。——'反囿也。
  齐宣王见文王囿大,人以为小,问于孟子。孟子曰:“周文王之囿,方七十里,刍荛者往焉,雉兔者往焉,与人同之,民以为小,不亦宜乎?臣闻郊关之内,有圃方四十里,杀其麋鹿者,如杀人之罪,民以为大,不亦宜乎?”
  楚灵为章华之台,伍举谏曰:“夫先王之为台树也,树不过讲军实,台不过望氛祥。其所不夺穑地,其为不匮财用,其事不烦官业,其日不妨事务。夫为台榭,将以教人利也,不闻其以匮乏也。”'
  【译文】
  至于国家建筑林园,那是为了使祖宗的灵位有个存放的地方以便祭祠。
  平时则可以搞军事训练,以防意外变故。到了国力鼎盛的时候,林园便丧失了原来的意义,变成了驰骋犬军来打猎的场所,结果劳民伤财,贻误农时。'建筑林园便成了违背本意的事情。孟子讲的故事就说明了这个道理。齐宣王见周文王的御花园很大,而老百姓以为很小,就问盂子这是怎么回事。孟子说:
  “周文王的花园方圆七十里,割草打柴的人能进去,山鸡野兔也可以进去,与民同乐,与民同用,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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