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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2005年第3期-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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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最终断了音讯,是他们分手四个月以后的事。她想他一定是进入苏区了,而从那里给她发信自然是困难的。她有耐心等他,她一天天长大,对他的爱情与日俱增。她暗地里想,自己真傻,原来爱情根本不是书上说的什么郎才女貌、相敬如宾。爱情,就是一瞬间的事。 
  她还是每天给他写信,像记日记似的,把一个初恋女孩的全部热情倾泻在信纸上。他们搬了两次家,她都及时把地址通知了他,后来干脆在邮局租了信箱,这样无论搬到哪儿,都可以收到他的信了。可那个信箱始终是空的。 
  一年过去了。还好,这一年,大哥没再逼她嫁人。1937年的夏天,她从模范女子教会学校毕业,准备回北平看母亲。就在她准备上路的前一天,日本人在芦沟桥开了枪。大哥临时决定,让母亲带一个女佣逃到上海来。 
  她随大哥到码头上接母亲,顺便买了份当天的报。母亲乘坐的客轮在浦江港口鸣响头一声汽笛的时候,她在报尾看见了他的名字和照片: 
  劳伦斯·克莱福特,26岁,中国华东战区战地记者,原《太阳报》记者…… 
  他是迄今为止死于中国北方战场上的第三个外国记者。 
  闻老太太是被楼下的鼓乐声惊醒的。她猛地睁开眼,恍然间不知身在何处,她猛然坐起,看见窗台上放宝贝的荷叶盖罐,才想起是在自己的卧房里。 
  是Rock & Roll,摇滚乐。她知道,这是小孙女晴美最喜欢的,可这还是半夜啊!这小丫头是越来越不成话啦!她慌忙下床,趿上鞋,连夹衣也顾不上披,踉跄着奔到门口,一把拉开门…… 
  仿佛洪水决堤,Rock & Roll汹涌而来!闻老太太衰老的心脏在那奔腾的怒涛中突突地跳起来!她摇晃着扶住楼梯,朝下望去,晕眩之中似乎看见楼梯口下的墙上闪着五光十色的光影,让她一下子有种恍如隔世般的感觉,她蓦地想起了从前的百乐门。 
  她跟苏家驹就是在那儿相遇的。 
  那其实算不得相遇,根本就是大哥的蓄意安排。安排就安排吧,她不大在乎,那时候的她已全然心灰意冷,对于一切有关她婚姻的安排都无所谓了。时局越来越糟,人们都说,上海迟早也逃不过日本人的魔掌,有办法的人都在安排后路了。苏家驹苏振涛便是大哥为这个家安排的后路。 
  苏振涛却跟她不一样,似乎,他竟为这相遇而惊喜。相遇,她在心里冷笑,对于他来说,这像真是个偶然的相遇。大哥会为此而多么得意啊! 
  那天,在百乐门,苏振涛没穿军装。他的打扮是随意而得体的,或许是系了个黑领结吧?她不大记得了。当大哥把他们互相介绍的时候,她看见他眼里一亮,全然是无防备的流露。那一瞬,她竟对他生出些同情来,同时为自己的蓄谋而羞愧。可她转念又想:又有什么呢?劳伦斯已经没有了,他已经死了,而自己早晚是要嫁人的。既然爱情已经死掉,婚姻就只是个交易。再说,这个苏将军也不是没有家室的人。他就是再稀罕她,也只能让她做个小。这样想来他也是该着,她跟他算是摆平了。 
  这时候,他站起来请她跳舞,他们牵着手走进灯影闪烁的舞池里。他跳得不算好,却中规中矩,特别是对她,右手很尊重地托着她的腰,没一点轻浮的样子。她想,他竟很有些洋派呢,特别是有种知识分子的味道,不大像行伍的人,她突然想跟他说话了。细想起来,那时候,她其实已经在想要取悦他了吧? 
  她说,你跳得蛮好。她话音才落,他的脚下便顿了一下,她的鞋于是踩到了他的脚上,她忙惊呼着道歉。他笑着替自己解围道:我这个跳舞啊,就是禁不住人夸的,你看看!他的语调谦和而温暖,脸在闪动的光影里棱角分明,神清骨秀,只是眼角的几条皱纹很是分明。她想他大概要有四十四五岁了。她突然觉得,跟一个比自己大二十多岁的男人在一起其实并不那么可怕。 
  舞池里人很多,他们就被挤到了一排排铺着雪白桌布摆满杯盘碗盏的长桌边上,便有熟人跟他打招呼。他朝人家回应着,一边小声喃喃道:哪儿都是人哪,瞧瞧这!让她感到他似乎很想找个清静的去处。她正不知说什么,他又无奈地朝她笑笑说:其实你说,筹建个医院,用得着这么铺张么?那语调很是有些推心置腹的。她这才知道,这宴舞大会原来是为陆军筹建医院的。这时候她无意中瞥见近旁的一对舞伴,男的奇瘦,脸色黄中发绿;女的妆化得很浓,粉面桃花的一张脸越发衬出男的脸色晦暗难看。她想那男人准是有烟瘾的,那种脸色,不是个烟鬼才怪! 
  正想着,一对相拥的舞伴旁若无人地撞过来,她感觉到苏振涛的手在她的腰上用力一揽,他们才躲开了那一撞,而她和他在一瞬间就几乎贴在了一起。她很是惊慌了一下,他也显出窘态。她当下急不择言地说了一句话,全是顺着刚才的思路。 
  她说:哎,你抽大烟么?话一出口,就后悔得要死。 
  他先是一愣,继而笑着摇头道:我喝咖啡倒算是个嗜好。 
  她窘迫地笑笑说:我知道,只是随便问问。 
  他像完全没在意,说上海就是这么个地方,喝咖啡和抽大烟,跳华尔兹和打麻将可以是同一个人的爱好。其实,我并不喜欢这种地方,不知道你…… 
  她马上说:今天全是大哥的安排,不然她宁愿呆在家里看书。他问她看什么书,她说是女作家张爱玲的。他说:女人写的书我很少看,然后明显顿了一下说:可是我喜欢爱看书的女人。 
  他说这话时看了她一眼。她看见他看她了。可她把目光移向了别处。 
  这会儿,昏暗之中,Rock & Roll继续着疯狂的轰鸣,闻老太太紧抓住楼梯的木扶手,穿了绣花缎面拖鞋的脚颤巍巍地摸索着台阶。她的心脏跳得很凶,就要从心房里蹦出来似的。她使出全身力气,大叫小美。 
  她的声音立即被Rock & Roll淹没了,只有嘴巴像无声电影中的人物那样开合了一下。她气坏了!这个不懂事的小美呀,大半夜就这么闹腾开了?苏和呢小百呢?怎么不管一管呢?非叫人家街坊四邻的找上门儿来不成? 
  闻老太太气急败坏地准备积蓄力量,再吼一声。 
  可是突然,音乐戛然而止。 
  楼下门厅的墙上,七彩的光圈骤然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连串游动的黑色影子,在这突如其来的静寂之中宛如送葬的队伍。 
  她当然记得那个葬礼,那是她见过的葬礼中顶肃穆顶庄重的。那是一个修女的葬礼。送葬的队伍从山坡下的修道院出来,穿了白衣的修女们像缓缓徐行的幽灵。 
  那时的她正骑在马背上,身边是穿了军装的苏振涛。他们都被那寂静慑住了似的,拉住马缰,定定地看。她忽然想起了劳伦斯。他会不会也有一个这样的葬礼呢?在美国的加利福尼亚那个离她遥远到不可企及的地方!她落下泪来。这样的泪水被苏振涛解释为极富同情心的多愁善感。而她,竟没为他的误会而感到不安。 
  他正式向她求婚。她犹豫了。她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该在17岁的年纪上就把那个人生的理想埋葬掉而去做这个小。那个有关梁山伯与祝英台、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梦,还有当一个自食其力的英文教师的理想在现实面前虚无缥缈得不堪一击。 
  现实是,大哥的生意七零八落,家道衰败得几乎难以为继。终于有一天,大哥砸碎了衣柜上的镜子,血红着眼,脸对脸地告诉她,这个家一直是他一个人撑着,现在他累了。 
  她出了屋,站在院子里。黄昏的光线里,整个院子是蓝的。 
  母亲叫她。她吃了一惊,想:母亲居然还能为念经之外的事分神。她走进母亲屋里,闻到满屋檀香的味道,正想咳嗽的时候,母亲先咳了起来。 
  母亲咳得很凶。屋里没开灯,叫黄昏的光浸满了,也是蓝的。昏暗的光线里,却仍能看出母亲的脸上渐渐泛起的潮红。这……该死的香啊,母亲挣扎着说:早晚得把我呛死! 
  她想起半年以来母亲这屋就不开灯了。是为了省电钱。用这样糟糕的香,不用问,必定也是因为省钱。她的心很是酸了起来。她想告诉母亲,她不当什么英文教师了,有什么活她就干什么活,她要挣了足够的钱,让妈点上好香。母亲却在这时抬起红得鸡冠样的脸说:小有什么?贫贱夫妻百事哀,大又顶什么用啊? 
  她愣愣地看着母亲。 
  事实上,她并没看见母亲的脸红成那样。在没点灯的屋里,一切其实都是深深浅浅的蓝。 
  事实是,她发现母亲的脸蓝得浓郁。 
  这样浓郁的蓝,一旦开了灯,必定是血红的吧?她这样想着的时候就听见有人撞进了门。 
  是握着酒瓶子的大哥。 
  大哥扶着门框,仰脖子灌了一口说:嫁给苏振涛,你这辈子,享不完的福!没看出来么?他可是老蒋的红人儿! 
  大哥咕咚一声倒下去,倒在母亲脚下,立刻打起鼾来。母亲没动,她也没动,大哥当然更不会动。 
  一切像是都静止了,在这个黄昏将近黑夜来临的时辰,一切都成了剪影。没有生命的,没有未来的,静止不动的,永生不改的。母亲轻声说:点上香吧。她说:您不怕呛啊?母亲说:点上吧。 
  咬咬牙,她嫁了。 
  婚礼热闹非常,宾客满堂,鼓乐震耳欲聋,满桌的珍馐美味。真是,要什么有什么,只一件东西没有——婚纱,白色的透明的薄如蝉翼的婚纱,她梦中的婚纱。 
  按苏振涛的妈苏家老太太的意思,他们举行的是中式婚礼,她在婚礼上的一切穿戴也都按老太太的意思办,连料子都是老太太亲自选定的。据说老太太对这个二房媳妇可怜见儿的模样儿相当中意。当然婚礼也不像她想象的那样在上海,而是在北京。苏振涛不想过分张扬,就像他跟她表白的那样,若不是遇见她,若不是她的纯洁打动了他,他本来是决计不娶小的。他的原配夫人,据说是蒋夫人宋美龄儿时最好的女伴之一,为此摔碎了他送她的结婚纪念品——一副价值连城的翠玉耳坠,还以离婚相逼。苏振涛居然顶住了,于是就出现了下面的结果。 
  婚礼当天,苏家大太太差人给即将进门的二太太送了两匹绸缎来。 
  她接了缎子,看着那艳俗无比的花色想:这料子比今儿自己身上穿的这套还难看。 
  她一直保守着秘密,并不那么坚定和心安理得,却一直保守着。但这个秘密早晚是要暴露的。这个秘密不是她跟一个外国人的初恋隐情,而是另外的,除了她的相貌学养风情之外,最叫苏将军看重的(她突然发现苏振涛其实就是另一个刘先生啊)——她是处女。
  应当说是,他们认为她是处女。 
  这件事上,她是蓄意的。连她自己也承认,这件事上,她不能算无辜。包括婚礼的日子,都是她蓄意安排的。不是黄道吉日,却是她月经来潮的日子。她跟他说,从前有个瞎子给她算过命,说她的一切大事都只有在初四到初十的这个星期办才能办成。这个事上,连一向说一不二的苏老太太也依了她。 
  可是,那月月准时的事儿竟然没来!本来婚礼的前两天就该来的。她是这样掐算好的。她的月经从来准时。她等了一天,相信明天一定会来,而婚礼在大后天。她满怀信心地又等了一天,还是没来。她慌了。 
  婚礼那天,她恍恍惚惚地被人牵着拜了天地,又在酒席上跟着苏振涛挨桌地敬酒点烟鞠躬行礼说不完感谢的话,其实心思全在自己的身体上。她全心地期待着、寻找着那种感觉,那种每个月都会有一次的微妙的预感。 
  可是没有。 
  入了洞房了,闹了洞房了,宾客散去了,夜深人静了。她盖着盖头,坐在披挂着红纱的婚床上,听见醉了酒的新婚丈夫蹒跚的脚步声越来越近,她彻底绝望了! 
  苏振涛是喝多了,他太高兴了,他搂住小鸟依人的新娘,一番畅快云雨之后便睡着了。 
  他的手搭在她的腰上酣然睡去的时候,她突然有了主意。是突然间,如闪电划过夜空一般,叫她细嫩的皮肤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事情竟然这样简单啊,所谓天无绝人之路,说的不就是这个意思么? 
  她极轻地决不弄出一丝声响地从枕边拿起那个才摘下来的簪子,对准左手中指指尖,用力刺下去! 
  血珠,鲜红的。一点点渗出来,长大,饱满,摇摇欲坠,在纯白的棉布床单上开出美艳的花朵。 
  她是苏家的女人了。她发现,做苏家的女人并没有她想象的那么糟。当然,生活是复杂多了,在浑然不知之中,她成了另一个女人的敌人。那个女人,不用说,是送了她两匹绸缎知书识礼顾全大局忍辱负重人称夫人的苏家大太太。 
  婚后的头一个正月,她在白云观烧香时偶然间遇见了那女人,是丫头来福指给她看的——穿了件银灰色洒白斑的皮袍子,只一个侧影,苍白而高贵到有些冷傲的。她不得不承认,那样的品位在上海也称得上一流。她一下子就明白了,那两匹艳俗的花贡缎是专为着恶心她的。 
  看着那冷傲的女人和载着她飞驰而去的车子,她的心里很有些茫然。她隐约地意识到,她跟她,这苏家的两个女人是注定了要相互仇视的。她对此没什么说的。岂止是她?就是她,出身高贵,又有宋家撑腰的苏夫人,不照样拦不住丈夫娶小?那个时候的她虽不深谙世事,却也知些进退了。她知道,无论她曾有过怎样狂野浪漫的梦想,对于命运给她的,都只有承受。 
  照着大哥的意思,她去给苏家大太太请安。大哥说,一旦有事,大太太比老太太有用。大哥的危机感与生俱来。在他的预感里,这个家是迟早会出大事而需要贵人救助的。于是,这个家的所有成员都有义务为了将来的化险为夷而尽可能地去结交显贵。她,当然不能例外。 
  大哥教她学乖巧点,若能跟大太太以姐妹相称相待,岂不更好?她先是怔怔地听大哥说完,然后把目光从那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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