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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61-北京奥运之魂 :丰富而深刻的人文奥运-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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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北京文化的独特魅力    
    (一)老北京人的生活情调    
    北京人文荟萃,底蕴深厚,魅力无穷。法国学者保罗·巴迪在介绍老舍小说《北京居民》时说,北京的魅力“来自北京那些最狭窄的胡同,类似本世纪转折时期他出生的那个胡同一样;这魅力也来自古都大马路尽头那些雄伟的城门楼子,这些大马路把城区分割成一个一个方块格”《读书》,1984年第5期。。除了胡同和城门,北京的魅力当然还来自宫殿、园林、寺观、陵墓等,这些在前面都已有所叙述了。    
    北京独特的人文魅力更来自于北京人,正如赵园所说:“北京的魅力是内在于人生的,内在于居住古城中分有其文化精神的人们的人生的。”赵园:《北京:城与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1月第1版,第19页。北京的文化是世世代代的北京人创造的,北京的文化又反过来塑造了北京人的性情,赋予他们雍容优雅的气度、闲散飘逸的情调、热情乐观的性格、达观知足的态度与宁静和谐的心境。    
    北京人的生活是丰富多样且充满情趣的。这里是梁实秋先生的故乡,晚年的梁先生身在台湾,心里却时刻惦记着生他养他的故土,那深厚浓重的思乡之情,化成了一个个关于童年的梦,也化作了他那篇既充满着温暖,又带有几分惆怅的《丁香季节故乡梦》。梁先生在文中深情地为我们描述了他童年时代的北京:“我生在一个四合院里,喝的是水窝子里打出来的甜水,吃的是抻条面煮饽饽,睡的是铺席铺毡子的炕,坐的是骡子套的轿车和人拉的东洋车,穿的是竹布褂、大棉袄、布鞋布袜子,逛的是隆福寺、东安市场、厂甸,游的是公园、太庙、玉泉山。”台湾《联合报》,1987年11月4日。    
    北京人是达观和知足的,他们喜欢“找乐”,也擅长“找乐”。作家陈建功在小说《找乐》中总结了北京人的“雅好”:“养只靛颏儿是个‘乐子’。放放风筝是个‘乐子’。一碗酒加一头蒜是个‘乐子’。即使讲到死吧,他们不说‘死’,喜欢说:‘去听蛐蛐叫去了’,好像还能找出点儿乐儿来。”赵园:《北京:城与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1月第1版,第112页。从北京人的“找乐”中,我们找到了他们身上平和顺世的性情以及他们生命的顽强,这里没有太多的激情,没有对奢华生活的强烈向往,没有对财富的贪婪追求,没有对爱情的狂热崇拜。因此,他们的“找乐”实际上是一种审慎的、合理的、有限度的满足,是对现实苦难的精神逃避或精神超越。在他们看来,“天底下的道儿多着哪,提个笼、架个鸟、下个棋、品个茶、练个功、耍个拳、遛个弯儿……”总之,他们永不烦躁,什么事都忍着,相信没有解不开的愁,没有过不去的坎儿,一切苦难与不幸都会过去的,一切事情都会好起来的。    
    老北京人多礼,这是不足为怪的,因为中国是“礼仪之邦”,而北京是中国的“首善之区”。礼仪文明是北京人形象的一个重要方面,北京人的温文尔雅、彬彬有礼、优雅得体的言谈举止,是构成北京文化魅力的重要方面。老舍曾说北京人“连走卒小贩全另有风度”。北京人的礼仪动作不仅合乎规矩,而且当礼仪娴熟之后,这些外在的规范会逐渐内化为生活的自然节奏,甚至让人忘掉了其过于繁缛、压抑人性的一面。    
    北京的饮食文化是极为发达的。“民以食为天”,这是人最基本的需求;《中庸》中说,“人莫不饮食也,鲜能知味也”,北京人不仅以饮食来维系生存,更追求美味,他们要咀嚼,要品味,要吃出文化和教养来。北京的传统民间风味食品,如北京果脯、六必居酱菜、二锅头、桂花陈酒、北京烤鸭、茯苓饼、冰糖葫芦、驴打滚、豆汁、萨琪玛等等,都让人垂涎欲滴,不禁羡慕起北京人的口福来。清代经学大师俞曲园作了一首吟咏京都美食的《忆京都词》:“忆京都,茶点最相宜。两面茯苓摊作片,一团萝卜切成丝。不似此间恶作剧,满口糖霜嚼复嚼。忆京都,小食更精工。盘内切糕甜又软,油中灼果脆而松。不似此间吃胡饼,零落残牙殊怕硬。”    
    周作人在北京生活了较长的时间,他对日常生活的态度是审美式的。他的“饮茶文化”带有浓厚的士大夫色彩。他在《北京的茶食》中说:“喝茶当于瓦屋纸窗之下,清泉绿茶,用素雅的陶瓷茶具,同二三人共饮,得半日之闲,可抵十年的尘梦。喝茶之后,再去继续修各人的胜业,无论为名为利,都无不可,但偶然的片刻优游乃正亦断不可少。”童仁编《现代闲情小品》,湖北辞书出版社,1993年4月第1版,第188页。他饮茶的意义已不仅仅在于“饮”,更在于“品”;在品茶中品味友情,品味人生之况味,享受闲适安逸的情调。    
    语言的美是彰显北京文化魅力的一个极为突出的方面,是北京文化价值的重要内容。我国将“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出版社,2004年3月第4版,第9页。写进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而普通话正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调的。北京语音给人的美感是字正腔圆、清脆悦耳、平静柔和,表露出北京特有的闲逸心境、谦恭态度和潇洒风度,显示了某种精明、世故、成熟、理性甚至高贵。“宁听北京人吵架,不听关外人说话”,这足以表白北京人对自己语言的自豪感与优越感。他们如同珍视其胡同与四合院那样珍视北京话,以至于那种无目的的、非功利的,使聊天几近成为艺术的“神聊”、“海聊”或“神侃”,已成为北京人典型的生活姿态与重要的消闲方式。以北京话为基础创作的小说和表演的相声、琴书、评书等,都给人以艺术的享受。赵园在评论京味小说时说:“你由小说文字间,确也读出了北京人式的语言陶醉,以说得漂亮,以能自在地驱使文字为乐事的享受态度。”赵园:《北京:城与人》,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1月第1版,第128页。当然,过于陶醉于语言的优越感而滥用自己的语言,便有沦为“耍贫嘴”、“京油子”之嫌,口若悬河,废话不止,必然会败坏北京话的美感。    
    北京街巷胡同里每日小贩叫卖的声响有如天籁,耐人寻味。林语堂在《京华烟云》里写道:“有街巷小贩各式各样唱歌般动听的叫卖声,串街串巷的剃头理发匠的钢叉震动悦耳的声音,还有串街串巷到家收买旧货的清脆的打鼓声,卖冰镇酸梅汤的一双小铜盘子的敲击声,每一种声音都节奏美妙。”赵园:《北京:城与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1月第1版,第86页。有位英国人甚至将之形容为“街头管弦乐队”,每一件“乐器”就代表一种行当,人们坐在家里就知道街上过的是什么商贩。这些行当和声响已融入了老北京普通居民的生活,如果没有了这些,这里的生活必会少去不少色彩和味道。    
    不论是帝王宫殿的金碧辉煌与皇家园林的巧夺天工,还是四合院的温馨和谐与北京话的字正腔圆,北京人文魅力从来就不是来自于某一个方面的文化因素,也不是几个方面文化因素的简单组合或相加。应该说,北京的人文魅力来自于其所有人文资源的有机综合,它是一个浑然一体、和谐完美的活的生命,其中有“形”、有“声”、有“色”、有“味”,但又超越于可触摸之“形”、可耳闻之“声”、可目睹之“色”、可咀嚼之“味”,共同生成为某种带有诗意、令人陶醉、让人魂绕梦牵但又无以言传的“氛围”或“情调”。正如赵园所说:“如果有哪一座城市,由于深厚的历史原因,本身即拥有一种精神品质,能施加无形然而又重大的影响于居住、一度居住以至过往的人们的,这说是北京。北京属于那种城市,它使人强烈地感受到它的文化吸引——正是那种浑然一体不能辨析不易描述的感受,那种只能以‘情调’、‘氛围’等等来做笼统描述的感受——从而全身心地体验到它无所不在的魅力。”赵园:《北京:城与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1月第1版,第1页。    
    正是因为有如此巨大的魅力,北京文化对于来到这里的外乡人自然就有了明显的同化效应。北京以其文化优势,使外乡人变土著俨若“归化”,有让人产生归属感的魔力,如老舍《正红旗下》那位出生于胶东的老王掌柜,“在他刚一入京的时候,对于旗人的服装打扮,规矩礼节,以及说话的腔调,他都看不惯,听不惯,甚至有些反感。他也看不上他们的逢节按令挑着样儿吃,赊着也得吃的讲究与作风,更看不上他们的提笼架鸟,飘飘欲仙的摇来晃去的神气与姿态。可是,到了三十岁,他自己也玩上了百灵,而且和他们一起交换养鸟的经验,就能谈半天儿,越谈越深刻,也越亲热。”赵园:《北京:城与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1月第1版,第142页。王西彦1936年秋写了《和平的古城》,开头引了一个日本人写的《北京的魅力》一文,其中有下面一段文字:“我一面陶醉在支那生活的空气中,一面深想着对于外人有着‘魅力’的这东西。元人也曾征服支那,而被征服于汉人种的生活美了;满人也曾征服支那,而被征服于汉人种的生活美了。现在西洋人也一样,嘴里虽然说着Democracy呀,什么什么呀,而却被魅于支那人费了六千年建筑起来的生活的美。一经住过北京,忘不掉那生活的味道。大风时候的万丈的沙尘,每三月一回的督军们的开战游戏,都不能抹去支那生活的魅力。” 赵园:《北京:城与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1月第1版,第78页。


《北京奥运之魂》第二部分北京的人文资源与人文魅力(2)

    (二)著名作家的“北京情结”    
    北京的文化魅力,无数的人都不同程度地感受到了。与大多数人不同的是,文化人感受得更为深切,他们不仅在用心感受,而且用笔墨将他们独特的感受记录下来,又传扬开去。北京的文化力量塑造了他们,他们也在丰富着、解释着、发展着北京的文化。作家刘半农的一位朋友曾写过一首《痛爱北平》的诗,将北京比作令他如醉如痴、辗转反侧、无法成眠的恋人:“三年不见伊,便自信能把伊忘了。今天蓦地相逢,这久冷的心又发狂了。我终夜不成眠,萦想着伊的愁,病,衰老。刚闭上了一双倦眼,又只见伊庄严曼妙。我欢喜醒来,眼里真噙着两滴欢喜的泪,我忍不住笑出声来,‘你总是这样叫人牵挂!’” 刘半农:《半农杂文二集》,良友图书公司,1935年7月初版,第154~155页。    
    作家老舍是土生土长的北京人,其作品自然富有醇厚的北京风味,他对这里的一切太熟悉了,“那里的人、事、风景、味道,和卖酸梅汤、杏儿茶的吆喝的声音,我全熟悉。一闭眼我的北平就完整的,像一张彩色鲜明的图画浮立在我的心中。我敢放胆地描画它。它是条清溪,我每一探手,就摸上条活泼泼的鱼儿来” 老舍:《老舍生活与创作自述》,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年版,第62页。。他爱这里的土地,他心目中的北京是最爱和平的,这里有“由历代的智慧与心血而建成的湖山,宫殿,坛社,寺宇,宅园,楼阁与九条彩龙的影壁”,有“合抱的古柏,倒垂的翠柳,白玉石的桥梁,与四季的花草”,有“最轻脆的语言,温美的礼貌,诚实的交易,徐缓的脚步,与唱给宫廷听的歌剧”等。    
    生于浙江富阳秀美山水的作家郁达夫虽不能说是“移情别恋”,但他对北京也表现出了特别的钟爱:“中国的大都会,我前半生住过的地方,原也不在少数;可是当一个人静下来回想起从前,上海的热闹,南京的辽阔,广州乌烟瘴气,汉口的杂乱无章,甚至于青岛的清幽,福州的秀丽,以及杭州的沉着,总归都还比不上北京……的典丽堂皇,悠闲清妙。所以在北京住上两三年的人,每一遇到要走的时候,总是感到北京的空气太沉闷,灰沙太暗淡,生活太无变化;一鞭出走,出前门便觉胸舒,过卢沟方知天晓,仿佛一出都门,就上了新生活开始的坦道似的;但是一年半载,在北京以外的各地——除了自己在幼年的故乡以外——去一住,谁也会得重想起北京,再希望回去,隐隐地对北京害起剧烈的怀乡病来。这一种经验,原是住过北京的人,个个都有,而在我自己,却感觉得格外的浓,格外的切。” 郁达夫:《北京的四季》,《宇宙风》第20期(1936年7月1日)。    
    甚至连许多来过北京的外国作家也被北京的文化魅力所深深吸引,对北京情有独钟,痴心不改。英国作家哈罗德·艾克20世纪30年代在北京大学教过书,编译过《现代中国诗选》,翻译过冯梦龙的《醒世恒言》。萧乾先生1940年在伦敦见到了他,得知他离开北平后还一直交着北京寓所的房租,总想着有一天要回到北京,再去感受让他迷恋的古城气氛。如果我们对哈罗德·艾克先生比较陌生,那么,对美国作家哈里森·索尔兹伯里就比较熟悉了,他对中国怀有深厚的感情,曾经沿着红军长征经过的线路走完全程,写下了《长征:闻所未闻的故事》一书。他在《捕捉新北京的故都余韵》一文中表述了他对北京魅力的独特感受:“反正北京给我留下的印象是一座神秘莫测、色调微妙、差别细微的城市。它灰中泛青,褪色的黄围墙内檀木清香缭绕,在朱门绣阁间飘浮。这自然是生活中的梦幻,即便在当时也并不存在,其实也许根本不曾有过。但是这种印象却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中,不能磨灭。我似乎还能够听到深宅大院里的绸衣窸声、泉水溅泼声和走在石板地上拖鞋的劈啪声——我想这些都是一种如同蜘蛛网一般匀称、精美的文化所发出的声音。” 美国《纽约时报》星期日版,1985年2月10日。


《北京奥运之魂》第二部分北京的人文资源与人文魅力(3)

    (三)老北京与新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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