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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爱情灌醉-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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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宁愿做一个对于母亲的苦心教诲偶尔阳奉阴违,为了体现自身的魅力和邻家的英俊小生打情骂俏,在人前理直气壮地说出自己的意见,看到别的男人为了自己争风吃醋而窃喜不已的真实的女生,就像那位迷人而率真的郝思嘉小姐一样。    
      想来这也是我会那么喜欢《飘》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吧。在郝思嘉那颗漂亮却简单的头脑里,因为被典雅高贵的母亲和百般挑剔的黑嬷嬷灌输了太多关于上流社会淑女的教条,但是却又无法跟她从父亲身上所继承的爱尔兰血统中天生的粗野狂放的本性真正融合,所以她一方面显得仪态端庄,举止文静,另一方面故作娇憨的脸上那对爱动、任性、生气勃勃的绿眼睛却暴露了她的本性。啊,多么可爱又真实的小女人!所以那位自命不凡的白瑞德船长才会爱她爱得发狂!这位从不肯屈膝于石榴裙下的男人在向她求婚时第一次口吐真言:“我第一次是在十二棵橡树庄园看到你的,当时你扔了一个花瓶,赌咒发誓证明你不是小姐。从那以后,我一直打算不管怎样都要把你弄到手……”    
      噢,我承认在看到这一段时,我就发疯般地爱上了坏男人白瑞德——但余音未落,有人慌忙掩口制止,顺带观察下四周惟恐被人偷听了去——母亲她老人家严厉地告诫说,一位真正的淑女是不会把自己喜欢谁这样的话随便说出口的,否则就有轻浮之嫌。这对于从小就梦想着自己的女儿能成为一名淑女的她来说可是大忌。    
      伊的偶像是在陈丹燕的小说《上海的金枝玉叶》里那位即使在一贫如洗的年月里也要自己动手,用家里仅有的一只铝锅,在煤炉上蒸蒸烤烤,在没有温度控制的条件下巧手做出蛋糕来,然后怡然自得地享受下午茶的富家小姐,并努力让我也依葫芦画瓢地跟着人家学。当然,也只是做做样子而已,我这等俗女子哪儿学得来人家的那份骨子里透出的气定神闲,及经过动荡洗礼后愈发娴熟迷人的大家风范?我今日能东施效颦一番,可是我能担保得了自己在跟朋友聊天聊得兴致高昂时,还能不滔滔不绝、夸夸其谈、手脚并舞?我能让自己在赶着去做一个紧急重要的采访时,还能足登高靴、长裙款款地保持住高贵风度?我能在跟同事们为一个选题好坏而不得不面红耳赤唇枪舌剑时,还依旧能不急不躁,不愠不火吐气如兰?我能改变自己嫉恶如仇的天生禀性,在坏人伤害无辜,负心汉抛弃家小时,不说声:“我靠!”    
      噢,这一切对我来说都太难太难了,看来我还是无法舍弃那些人性中固有的恶习、糟粕,无法狠下心来迫使自己改头换面,发愤图强,从而全面提升自我。那……这么说来,我也注定成为不了一名真正的淑女了?到底心有不甘。    
      昨天母亲还兴冲冲地跑来找我,然后笑眯眯地指着一本时尚刊物上的《淑女手册》和声细语的对我说:现在终于知道该如何将你调教成一名淑女了。我一看,立刻昏了过去。上头白纸黑字地写着:现代淑女除了要精通琴棋书画,掌握计算机、英语之外,还得学会讲顶顶难学又拗口的法语,弹奏需以旗袍雅韵相匹配的古筝……    
         
    


第二章请赐我一个蓝颜知己

     看过一篇文章,讲述的是女人一生中该拥有哪几个不可或缺的男人,不觉说进了女人心坎儿里去:精神健康的父亲,智勇双全的大哥,不完美的初恋情人,忠贞不渝的老公,不败家的儿子……当然还有一位不可或缺的中用而不中看的蓝颜知己。    
      有一句口号说:每个成功的女人都应该拥有一个蓝颜知己。而我想说,所有的女人都该拥有一个蓝颜知己,那些成功美貌意气风发的女人需要,那些平凡失落的女人则尤其需要。    
      想来,这该是女人喜欢的。每当和自己的老公剑拔弩张之时,就可跑到他那里去求助,让他充当临时的狗头军师,为自己出谋划策,安度危机。如果和丈夫吵得身心俱疲,又怕遭致暗讥而不敢向平日里那些唧唧喳喳的女友们倾诉心事时,也可以找他痛快淋漓地哭诉一番,舒缓一下压力,而不必担心会被人挖苦嘲笑;如果家中有了如搬家腾地儿或小孩半夜里上医院急诊等需劳筋动骨的事儿,老公不在身旁,这时一个电话,忠诚无比的蓝颜知己立马能光着膀子挺身而上,充当苦力的角色。唉,可比那些只会聒噪却中看不中用的小姐妹管    
      用多了。想想,这难道不是许多女人一生穷其心智梦寐以求的?    
      还有,每每跟那个需共度五十年却早已看得生厌的男人相视无语时,可以心无芥蒂地约那位蓝颜知己出来啊!两个人,亲密地面对面坐在气氛幽雅的茶室里。他气宇轩昂,红光满面,神色清朗。你长裙手袋,精雕细琢,举止端庄。在外人看来,简直是一对完美的璧人。对婚姻的乏味感一扫而光,仿佛又回到了那段快乐无忧的热恋时光!你可以向他毫无保留地袒露心怀,可以在一起理想、工作、孩子、时尚、爱情无所不谈,包括那些你未必会对丈夫说的话。你可以朝他发发牢骚,撒撒娇嗲,却无需担心他会因此误会你的用心,因为他是你相识多年又彼此深知的蓝颜知己嘛!而你在面对他不中看的外表时也不至心猿意马。最后,茶喝完了,心事说完了,原本沉重的心情也一下子轻松通透起来了。于是AA制付账,走人。无需对彼此负担什么责任,也无需说什么感谢再聚之类的话,多么的干脆利落。    
      要知道在看完那本《飘》之后,我是多么羡慕郝思嘉呀!拥有像白瑞德那样富有、慷慨、风趣、勇敢、帅气的蓝颜知己——当他还未向她求婚之前。在战火四起的硝烟里,他盗来马匹,冒着生命危险送她和她的朋友冲出敌人的重重封锁回到安全的陶乐家园;在她急需用钱重建家园时,他又偷偷地用不致损伤她那骄傲的自尊心的方式,借钱给她,帮她渡过难关;当她怀着孕需要每天赶着马车去照顾店面的路上,他就每天准时出现在她面前,陪她说笑,直到把她安然送达目的地,为的只是不让她受到那些黑人的欺辱;在她死了第二任丈夫之后,他马上放下一向高贵的身段,不管是否会因此遭到她的无情耻笑,而向她真诚地表白爱意……    
      噢!还能再找到第二个比白瑞德更称职、更完美的蓝颜知己吗?每逢我一个人伤心落寞、孤单无助时,我常饱含热情、满怀希望地诚心祈求:上天呀,请赐我一个这样的蓝颜知己吧!因为我的人生中已没有了智勇双全的大哥、不完美浪漫的初恋情人、忠贞不渝的老公,除了寄希望于那位蓝颜知己,我还能奢求什么呢?    
    


第二章爱是一种美丽的传奇

      在懵懂纯真的孩提时代,我曾依偎在妈妈的怀中,一脸认真地发誓说要一生守候在她的身旁,永远不离开。那时,妈妈是我生命里的全部牵挂和一切美好记忆的源泉。“是母爱让我了解了世上一切的爱,也因而让我冷淡了世上一切的爱。”这是冰心说的吧。的确,也惟有母爱才是这个世界上最永恒无私的情感,不需要任何的预约与承诺。这份爱的给予从我们生命的开端,流至结尾,生生不息,源远流长,使人生郁郁葱葱。    
      可是母爱不是也不可能成为生命中的惟一,我们注定无法逃避与一个异性的相爱,就像我们无法回避长大一样。渐渐地,儿时信誓旦旦的承诺会被忘却。女孩第一次因为父母不喜欢与自己约会的男孩而勇敢地出走,小时候喜欢欺负女生的男孩第一次为了邻班女孩的一个微笑而整晚地失眠。那一刻起便意味着我们开始长大,爱情占据了主导,成为人生重要意义的所在。    
      能在自己如花的岁月中遇见所爱的人或者有幸在心灵未受玷污时拥有一个青梅竹马的知己,那该是一种怎样无上的幸福啊。少年时代的相爱,拥有的是最纯的情怀,最真的笑脸,这种无瑕的情感会是心间一片暖融的幸福,柔柔地从天外洒落,不掺杂一丝世俗的污垢。滚滚红尘,茫茫人海之中,你邂逅了他,他只选择了你,这一缘分,弥足珍贵。而让两个素不相识的人从拆除横亘在中间的高墙到彼此敞开最真的自我,直至最后的完美结合,这本身就是一种美丽的传奇。    
      但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拥有这份幸运的。罗曼·罗兰说:爱我的人我不爱他,我爱的人他不爱我,而相爱的人总是要分离的。而最终的失败啊,总是有人不曾用心。爱如是,世事皆如是。真爱如同千古绝唱般迷人和难求,有的人苦苦地寻觅追求了一生,得来的却只是貌合神离,同床异梦。爱情,这种惟一不能被物质生活所激起的至美至真的情感本身就存留着缺憾,也正是由这种缺憾编织了完美。    
      难怪有人说所谓的爱情其实是体内的一种激素含量过高所致,其所能维持的最长期限不超过十八个月,而所有的爱都是建立在美化对方的基础上的,这便是为何真正的爱情不会长久的原因吧。人类往往无法忍受太多的真实,朝夕相处的现实常常是要令人感到难以承受的。在蜂拥而至的片面真实面前,曾经的美好幻想就会犹如放在手里的激情般灰飞烟灭。人们一方面渴望爱情,另一方面却把其他的东西,如成就、地位、名利和权力看得重于爱情。我们越深入我们生命的深处或另一个人的生命深处,我们离认识生命的目标就越远。    
          
      爱情的美丽程度是跟许多相关的东西成正比的,譬如才识、地位、经济,譬如具体到个人的品位和素质,还有环境,看是不是有合宜的时间、地点催生美丽。而真正的爱是没有目的的,是无所求的,像一潭滤去了所有杂质而沉积下来的至美至尚的澄水。真正的爱是彼此的、相互的,是需要两个人共同浇灌、培养、呵护的,需要你倾尽一生去细心呵护、真情滋润。这种带有终极意义的美丽,又往往具有悲剧的色彩。    
      很多时候爱情像一尊精美的雕塑,在世事的洗礼中任由时光如尘轻轻附上,失去本来的光泽;或是一则纯洁的童话,需要一个琥珀般的等候,再用无数苦难去搓揉。尘世中的人们多不敢轻言爱情,因为怕娇嫩的肩头有无法承受之轻。害怕爱情这个娇贵的易碎品,在自己手中支离,担心童话里的故事一旦沾染上世俗的尘埃就变成一场令人心惊的午夜梦徊。爱情于是就像空气中的泡泡一样永远只是心里的幻想,在那个人出现之前,她注定要飞翔和疲惫,然后寂寞。而我们在不停的相遇、相聚、相爱、相离中纯熟了手法,也磨蚀了感动。    
      想起了茨威格,他的名篇《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一个女人,一生固守着一份不为人知的爱情,甚至连她的爱人也不知道。在小说的结尾,也就是那封信的结尾,她即将离开人世,她说:我曾经多么爱你,而你在这爱情上却没有一丝累赘……我不会让你痛苦的怀恋——这使我感到安慰;我并不拿我的死来做任何有损于你的事——这使我感到安慰。正如她所想到,他看完了信,努力在脑海里捕捉到的,也只是一些支离破碎的片段,模糊不清的影子,总也构不成画面。但是,他桌上的蓝花瓶空了,多年来,在他过生日的时候,第一次空了——少了她。每年这一天,一定会遣人送上白玫瑰。    
      这样的爱情像是一个凄美苍凉的手势,而对于她来说,爱已被诠释为一种宗教,像人类爱上帝那样并不奢求获得任何的馈赠。终身相伴、白头偕老的爱情固然美好,但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的情感又有几人能幸运地拥有呢?    
      在一个冬日的黄昏,夕阳的余晖正一点一滴地滑落。公车缓慢而迟重地穿行在拥挤的城市的街头,车窗内是一双双漠然而生疏的眼神。寒风萧瑟的街头,是他推着她的轮椅缓缓而行的身影。风很冷,他便把外套脱下严严实实地盖到了她的膝上。两个人的白发被吹乱了,在风中毫无抵抗地飞舞着。车子继续前行,很快将他们蹒跚的身影抛在了后面,渐渐地消失在视线之外。    
      一颗心忍不住隐隐地起了疼痛,想起那首《白发吟》中的诗句:亲爱的,我年已渐老/白发如霜银光耀/惟你永是我爱人/永远美丽又温存。就让我这样看着你,看着你一生又一生的轮回,可好?从你的笑颜到白发,从蹒跚学步到伛偻而行,无望却无悔地守望下去。    
      老人的每一缕白发、每一道岁月的烙痕中蕴涵的是多少朝朝暮暮相濡以沫的挚爱情深呢?    
      我一遍遍地问自己。    
    


第二章爱到极至

      晚上陪家人一起看电视,略带倦意的眼睛不经意间被这样一幅动人的画面所吸引。镜头捕捉到了这个感人的细节,年迈的他将一双枯瘦的手紧紧覆盖在她的手上,平静而坚定地说,我要陪你一起走完余下的路,今生今世都不会放手。    
      今生今世都不会放手,这也许就是对两位老人几十年如一日的苦苦等待最好的报酬吧。    
      五十年前,青梅竹马的他们彼此倾慕并有了爱情的盟约。婚礼的前一天他却被抓去当了国民党的壮丁,来不及向她道一声别离。之后,他又被迫流落去了台湾,从此生死两隔、音信茫茫。    
      五十年后的今天他终于有了消息,再见面时彼此都已是两鬓斑白的年暮之人。但他和她都遵守了半个世纪前的约定,男未娶、女未嫁。    
      两位年逾古稀的老人没有人们预期中的那般悲喜交加,痛哭流涕。仿佛分别只是昨日之事,所有痛苦的等待和思念都凝为重逢时的一句,你好吗?    
      他用颤巍巍的手细细密密地为她梳理满头的银丝,老人安详的眼中所焕发出来的光芒依旧还是那么的年轻美丽,在他的心目中她依然是当年那个陪他一起看月亮数星星一起憧憬美好生活时的她吧。    
      是什么让两个正值青春年华的人在风起云涌世事变迁中抵制了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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