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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蒙活说红楼梦-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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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是无害的。  但贾宝玉这个文学典型、文学标本的展现,它的客观意义具有某些挑战性和突破性。一、他不能纳入中国古典文学人物塑造上的忠奸正邪善恶模式,从而可能对之进行更多取向的包括反封建的分析评论。二、不论曹雪芹怎样啰嗦,贾宝玉的人物形象仍然缺少教化即模范的或反面教员的意义。三、贾宝玉生活在贾府的腐败没落的过程中并对此充满预感,这是其他书上没有写过的一种悲凉。这种笔触带有某种否定乃至批评的意味。四、贾宝玉率性而为的结果是碰壁与一事无成,客观上展现了人性本身的非封建非正统性质,客观上提供了进行反封建抨击封建的好例证。五、对于贾宝玉的塑造,衔玉而生啊,石头啊,中魔啊,发疯啊,喜欢脂粉啊等等,都与一切其他古典小说不同,更富有“满纸”“言”的“荒唐”性质。创作上也有突破。  第二,贾宝玉的性格丰富,说不胜说,但勉强总括之可以说有两个方面,一个是多爱多情多忧思,一个是无用无事无信念。与同书其他人物相比,宝玉最自然最自由最本色,而且,几乎说不上他品行上特别是私德上有什么恶的方面,他甚至可以算得上“除了两个狮子都不干净”的贾府中的天使,其品行不但比琏、珍、蓉、环之辈好,也比钗、黛、探、迎、惜、袭、晴等人好。宝钗城府,黛玉狭窄,探春谋略,迎春懦弱,惜春冷漠,袭人奸佞,晴雯骄躁,哪个也比不上宝玉。因而至今读之,我们仍然觉得他是可爱的,虽然不妨时而又是可笑可叹。宝玉的那些广博而又彻骨的感情体验,不能不说是真人生真感情真体验。宝玉这一辈子活得不冤。


第一部分:通灵宝玉结语(2)

  另一方面,贾宝玉又是彻底的寄生虫、废物。贾母自称老废物或有自谦,贾宝玉却的确是一个小废物。不论从历史的、社会的、家族的角度看,从实践的、行动的、实用的观点看,贾宝玉一无用处。他不会劳动也不会剥削。他不会赚钱也不会用钱。不会创业、不会守业、甚至也不会弄权仗势逞威风。他不能真正行善也不能作恶。他不懂事业不管家业不需要也不思虑职业又决不治学。他能写几首诗却绝非追求文学。他干脆没有什么追求没有什么信念,不相信任何说教却又拿不出自己的一套取代。说他全无信念因而得过且过玩世不恭及时行乐吧,他又博爱多劳(鲁迅语)烦恼众多无事而忙纠缠不休。他身上毫无男子汉气。在历史上社会上家族中他实际上没有位置不是角色。他没有任何人生的使命。  因此,总的来说,贾宝玉是一个消极的形象,悲剧的形象。他也是一种“多余的人”而与旧俄罗斯的多余人不同。他也是一种“局外人”“逍遥派”而与加缪的局外人与我们的“文革”中的逍遥派不同。他也是一种忙忙叨叨的孤独者、智慧苦果的咀嚼者,而与例如易卜生笔下的人物不同。他也是一种能言语而不能行动的人而与罗亭不同。他甚至也是一种堂吉诃德(如他的祭金钏、探晴雯的壮举与对龄官的爱慕)当然与塞万提斯笔下的毛驴骑士不同并兼有不同于未庄的阿Q的阿Q味道。他多少有些性变态却又与当今的同性恋者有同有不同。他是一个殉情者但与一切鸳鸯蝴蝶的殉情者不同当然也与少年维特不同。总之这是一个独特的中国的文学典型,是一个既不离奇更不一般的独特角色。  第三,贾宝玉是民族的、历史的、社会的、阶级的与文化的产物,是一个非常具体非常真实的人,是一个活生生的人,是一个入世的人。他是他的社会环境、家庭环境与个人的生活环境——大观园的产物。他的一言一行一举手一投足都洋溢着流露着民族的味儿,封建没落公子哥儿的味儿,中华文化中华艺文的味儿,他始终没有跳出也不可能跳出他的时代他的民族他的种姓他的家庭圈子。但他似乎又多了几分超脱,向往超脱,向往出世,来自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去向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自然之子,石头之变,“天不拘兮地不羁,心头无喜亦无悲”(第二十五回“魇魔法姊弟逢五鬼”后和尚捧玉而做的赞语)。在这个活生生的现实主义的文学典型身上,多了一种大自然的、原生的、超经验的、普泛的即与人类与生命俱来俱存的忧乐情思。这样,他是社会的阶级的典型却又是自然的人性的典型;他是民族的文化的典型却又是人类的生命的典型;他是现实主义的典型却不无超现实的色彩。尤其是他脖子上的那块玉的来历与身份始终使之与众不同,与现实人物有所不同,使之亦人亦石亦玉亦僧亦道亦神(瑛)亦仙(警幻),对他研究起来既困难又有趣。  第四,我们需要的是对贾宝玉这一形象乃至对《红楼梦》全书进行更加全方位的研究,特别是社会学、心理学与文化学的研究,需要进行现实主义的文学的与象征的、神话的、符号学的研究。需要全面考虑贾宝玉的生动性与丰富性,需要从贾宝玉的实际、实在出发,知其人而论其事。需要把他吃得更透更准更如实、更有虚。  呜呼,评红者多矣,评宝玉者亦多矣,而《红楼梦》评不完,贾宝玉评不完。贾宝玉不是一个思想的形象概念的形象而是一个感情的形象心灵的形象。用思想概念追踪解说评议感情与心灵,十分不易。形象大于思想乎?这也要看是怎样的思想与怎样的形象。贾宝玉大于贾宝玉论包括笔者这篇“论”,这倒是无需论证的事实。二百几十年前的贾宝玉的生动丰富的形象摆在这里,评者(包括笔者)就找不到与之相称的生动与丰富的思想——议论吗?难道我们不应该更进步、更崇高、更广博一些,更不带先入为主的见解地去理解他、体会他、分析他、“审判”他吗?难道我们不能从这一文学人物典型获得更多的感慨、体味与更加“聪明灵秀”得多、恢宏宽阔得多的启示吗?


第二部分:宿命超常的爱情天情(图)

  根据“天才”“天良”“天赋”一类词的组成,我谨杜撰了“天情”一词。  天才是什么?据笔者的理解:一、天然的天生的才能禀赋。二、像天一样大的超常才能。“一”是天生的,先天的;“二”则已包括了后天的因素。超常,则是不分先天后天外化表现出来的基本特点。  那么天情是什么呢?天然的、性格类型和素质上的感情禀赋,即天生的情种,自来的感情化、情绪化人物,超常的、天一样大的即弥漫于宇宙之间的强烈情感。  并不是每一个人都有这样强烈这样深挚这样蚀骨的感情体验,并不是每一个人都有过、都可能有这样的与生俱来、与生俱存的感情的痛苦,或者也未尝不可以说是这样的幸福。  这就是贾宝玉和林黛玉,这就是令世世代代读者嗟叹不已的宝黛爱情。    当然,贾宝玉和林黛玉都很聪明,从他们的读书、做诗、言语、交际上处处可以看出他们的“聪明灵秀”,他们的文化的特别是艺术的修养,其中,黛玉尤其出类拔萃。  但他们的感人并非以智以文采取胜。也不是以勇以仁义道德或以凶残阴险的恶德、也不是以体质或遭遇上的怪异来完成自己的性格的。《红楼梦》第一章开宗明义,假“空空道人”之口说:“……这一段故事……并无大贤大忠理朝廷治风俗的善政,其中只不过几个异样女子,或情或痴,或小才微善,亦无班姑、蔡女之德能……”  这一段话,第一不能全信,因为它含有保护色的成分。从一开头,曹雪芹就必须远远绕开一切有可能招致文字狱之灾的东西。第二也是真实的告白,此书“大旨谈情”,虽然书中讲了许多极有价值的“兴衰理治”的故事,但作者是以一双“情眼”来看世界,看兴衰理治的。至于客观的阅读效果,或持爱情主线说,以为书的魅力全在男女之情,甚至读到非爱情的家事家政描写就打哈欠就跳过去;或持兴衰主线说,视《红楼梦》为阶级斗争政治斗争教材,甚至斥爱情说为降低了小说的思想意义;或持警世超度说,认为全书给人的教训不过是四大皆空而已。这倒可以悉听尊便,没有这些歧见,哪儿还有《红楼梦》与“红学”的魅力呢?    宿命超常的爱情    宝黛之情带有一种宿命的性质。  两人一见面就“超”起“常”来了。宝玉与黛玉一见如故,“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的”,这样写也许未必希罕。但接着宝玉就问玉、摔玉,闹将了起来,直闹得林黛玉“伤心”“淌眼抹泪”,并说“今儿才来,就惹出你家哥儿的狂病……”这两人的关系,两人的缘分则甚奇了。莫非两人真是前生的“冤业”,一见面就相互“放起电”来,一见面就是相互的一个震撼、一个冲击?一见面两个人的内心深处就掀起了莫名的激动和波澜?果然,“不是冤家不聚头”的话成为了千斤重的偈语,被两个人参禅悟道般地咀嚼起来,回味起来,思考起来了。  在可闻可触地十分真实地描写了的宝黛爱情故事背后,还有一个奇异的、朦朦胧胧的、应该说是匪夷所思的神话故事。    只因西方灵河岸上三生石畔,有绛珠草一株,时有赤瑕宫神瑛侍者,日以甘露灌溉,这绛珠草始得久延岁月。后来……得换人形,仅修成个女体,终日游于离恨天外,饥则食蜜青果为膳,渴则饮灌愁海为汤。只因尚未酬报灌溉之德……便郁结着一段缠绵不尽之意。恰近日神瑛侍者……意欲下凡造历幻缘……那绛珠仙子道:“……但把我一生所有的眼泪还他,也偿还得过他了。”     果然是天情!来自彼岸——西方灵河岸上三生石畔!  与其从观念系统的角度不若从情感的强烈程度的角度来理解宝黛恋爱的“天情”性质。奇异的还泪故事,曹雪芹明明没有把它“当真”来讲。在甄士隐即真事隐的梦中,僧人说起这个故事,明说“此事说来好笑,竟是千古未闻的罕事”,道人听罢故事也发表感想说“果是罕闻”,“实未闻有还泪之说”。曹雪芹明明知道,还泪的故事不是真的,然而只有这个故事才能概括宝黛爱情的最超常最动人最有特色的性质。而且它是美的,是深挚动人的,它是感情的负载、抒情的假代,而不是实在的记录,它是感情的一种幻化的表现而不是真实的存在,它是对宝黛的爱情悲剧的一种无可解释的解释而不是一种见解。它是文学之所以文学,《红楼梦》之所以梦,而不是历史不是理论不是考证。在这里只有被学问压得丧失了起码的艺术想象力与情感共鸣机制的胡适博士才会指责曹雪芹的这个“神瑛侍者投胎”的故事。(见胡适《与高阳书》,上海古籍出版社版《胡适〈红楼梦〉论述全编》,第289页)


第二部分:宿命超常的爱情自由与辖治(图)

  封建社会的婚姻是不自由的,于是有了“月下老人”,使婚姻的结合成为一种超自然的力量的作用的结果。而真正的爱情,却是并且永远是自由的,包括那些最最不成功的令人心碎的爱情与那些由于当事人的素质不高而显得不无下作的苟且偷情,其实都是出自自己的选择。宝黛的爱情更是如此,是他们自己愈来愈明确地选择了对方。  然而这种选择是不容推敲不必思考的,从一见面他俩的相互吸引与冲击就没有减弱过或摇摆过。这种选择又是不可思辨不可理解的,两人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甚至开始是只感其然而不知其然。宝玉一见林妹妹便问她“可也有玉没有”,及至听说黛玉无玉,立即“发作起痴狂病来”,这能讲出多少道理来吗?宝玉见别人何尝这样问过,这样摔过,这样“痴狂”过?如果宝玉见人就问有玉没有,闻听无玉就闹,宝玉就不是“似傻如狂”而是彻头彻尾的精神病了。为什么偏偏一见黛玉就“傻”成了这个样子,激动成了这个样子,不是宿命,不是天情又是什么呢?  并且这种选择具有一种不可逆转不可更替的性质。宝玉和黛玉不仅在法律上而且在道德上伦理上互相并未承担过义务,然而他们的默契似乎注定了他们的永远的相互忠实,简直是“傻子”一样的忠心。所以黛玉一方面一再表白自己并没有要求宝玉远了别的姐姐妹妹之心,一面又实际上自认自己拥有对宝玉的感情的专有,有权对宝玉的感情生活感情表现进行无尽的挑剔与求全责备,而宝玉甘心情愿地接受这一切,或者用史湘云的话来说是接受这一种“辖治”。  呜呼“辖治”!情感出自双方的自由选择也罢,一旦成为强烈的、蚀骨的、无可推敲(不能讲价钱)、无可理解(用逻辑推理解释也解决不了任何问题)、不能逆转不能更替而又弥漫在自己的整个生活之中,甚至是决定着自己的整个生活道路的“辖治”之后,它不是像命运一样威严、像命运一样铁定、像命运一样至高至上、像命运一样来自至上的苍天吗?


第二部分:宿命超常的爱情恋爱至上(图)

  至上性是宝黛爱情的另一个特点。这里,“恋爱至上”,与其说是一种未必可取的或事出有因的人生观、一种论点,毋宁说是陷入精神的黑洞中的两个极聪明灵秀的年轻人抓住的唯一可以寄托自己,排遣自己,安慰自己的稻草,这根稻草实际上成了他们年轻的生命的诺亚方舟。  贾宝玉是一个“混闹”的、备受娇宠的公子哥儿,顶尖人物老太太贾母的宠爱,锦衣纨、饫甘餍肥的富贵场、温柔乡,大观园的如诗如画的环境,尤其是成为那么多年轻貌美的女性的青睐的中心,再加上本身形象的俊美与智力的不俗,至今给读者以幸运儿的感受,说不定古今有多少年轻的男性读者窃窃羡慕着贾宝玉并生出诸多遐想来呢。但宝玉的精神生活又是非常痛苦的,一种十分抽象却又确定无疑的不祥的预感始终压迫着他。一种原生的、处于形而上与形而下的交会处的,弥漫的、不可解释的悲凉绝望始终浸润着他。他反复地向袭人紫鹃等表白:    比如我此时若果有造化……趁你们在,我就死了,再能够你们哭我的眼泪流成大河,把我的尸首漂起来,送到那鸦雀不到的幽僻之处,随风化了,自此再不要托生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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