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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山-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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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睡着了。    
英曼离开姑娘,回到外面。牧师还在树上绑着,英曼走过去,此时,他真想拿出刀子将这个人劈了,但最终只是探手到背包中一阵翻腾,拿出纸笔和墨水。他找到杨树间一块有月光的地方,借着蓝色的清辉,大略地写下经过。没动脑筋去斟字酌句,只是把他所知的一场谋杀未遂事件用一段文字简述一遍。写完后,他把纸别在一根树枝齐头高的地方,正好让牧师够不着。    
牧师看着英曼,当他想明白英曼的目的时,马上变得紧张不安,极力拧动身躯,却苦于脖子被勒住,无法挣脱。他伸脚来蹬英曼,已经猜到英曼写的是什么了。    
他的嘴里堵着手帕,被铁丝捆住,用尽力气,也只能发出一阵吱吱呜呜的声音。    
——你是想忏悔吗?英曼说。    
——呃!    
英曼拔出手枪顶在牧师的耳朵上。他把击锤搬到后面,将切换杆向下一拨,使撞针对准靠下的枪管。你只要大声说一个字,脑袋就没了,英曼说。他解开铁丝,牧师把手帕吐出来。    
——你毁了我的生活。    
——你别赖我,英曼说,我不想管闲事,但我也不愿意整天悬着心,不知道过一两个晚上,你会不会又把她搭在马背上,带回那个黑暗的峡谷。    
——那就开枪吧。现在就打死我然后把我吊到树上。    
——别以为你的建议没有吸引力。    
——你这么害我会进地狱的!    
英曼把湿乎乎的手帕从地上捡起来,硬塞回牧师的嘴里,重新用铁丝捆住,然后大踏步上路。背后传来哼哼唧唧的呻吟声,越来越弱。那是被堵在嘴里的诅咒和咒骂。    
夜晚剩余的时间里,英曼竭力加快脚步,想尽快远离那个不知道名字的地方。当晨光终于在身后像一泡黄脓一样亮起时,他已经走进了一片起伏的丘陵地带。他累得精疲力竭,根本不知道自己身处何方,也无从得知一夜的奔波才不过走了12英里,因为感觉上像是一百英里。    
他停止前进,走入树林,用枯枝败叶堆起一个地铺,然后背靠一棵大树坐下来,开始吃从那个女人家里拿出来的玉米饼和肥猪肉。他躺在地上睡了大半个上午。    
英曼醒来,透过松枝,看着头顶蓝色的天空。他取出手枪,用布擦拭并检查弹药,然后拿在手里做伴。英曼所拥有的是一只勒马特左轮,并非早期的劣质比利时产品,它的枪管上打着伯明翰出品的印记。那是在彼得斯堡战役,英曼刚把它从地上捡起来别进腰带,就负伤了。此后,在混乱狼籍的战地医院,在乘坐挤满伤兵的火车南下去往州首府的途中,英曼一直枪不离身。这只枪尽管外形奇异,失之过大,且各部件比例不均,却是现今最可怕的随身武器。它的旋转弹膛大得像一个拳头,装9 发点40口径的子弹。但它最主要的、标志着手枪样式独辟蹊径的新走向的特色是:主枪管下另有一根又粗又大的猎枪管,弹膛绕之旋转,只装一发猎鹿用的大号铅弹或重型霰弹,作为近战中临危救命的杀手锏,一枪打出去,就像朝敌人射出了一片铅制的大鸭蛋。勒马特左轮尽管个头很大,却相当称手,枪身结结实实,浑然一体,像一个大铁块。拿枪在手,想着它能为你做的事,就会油然生出一种踏实平静的感觉。    
英曼轻抚弹膛和枪管,回想在村中与那三人的搏斗、渡河,以及后来遇上的牧师,想着是否每一件事,他都可以有不同的做法。他希望少惹麻烦,不掺和到别人的烂事中去。他既想躲到树林中,远离任何道路。像一只猫头鹰,或一个鬼魂,只在黑暗中行动。同时又有另一种冲动:将大手枪明晃晃地在屁股上一挂,竖起黑旗,摆出杀无赦的狠劲在光天化日之下赶路,对所有不来招惹他的人以礼相待,谁要是想找麻烦就跟他斗到底,让怒火做向导,击退一切障碍。    
和其它任何东西一样,是一种天赋(2 )    
战争之前,英曼从来不是一个好斗的人,一旦入伍,却很容易就适应了战争。他相信,这和其它任何东西一样,是一种天赋。像有的人能用木头雕出小鸟,有的人会弹班卓琴,而牧师则长于辞令。你自己的意愿根本无关紧要,决定一切的是神经的构造,是否能让你在战斗中双手敏捷,头脑镇定,而不至于变得呆头呆脑,做出各种错误的判断,不管它们是否致命。此外,再加上一个在近身肉搏中杀敌致胜的强健体魄。    
未时将尽,英曼从树阴下离开,想尽量多赶些路。但只走了一个小时,就累得几乎迈不动步了,每一抬脚,都要费尽千辛万苦。这时,他瞧见前方小路被河切断的地方站着两个人,虽然相隔甚远,也能看出是两个奴隶,因此英曼也就懒得再躲到树林里,而是继续朝前走。那两人站在河津旁,其中一人捧着一大抱支豆角架的杆子,另一人正用脚猛踢一口在泥水中打滚的红猪,可是猪根本无动于衷。他只好抄起一根豆架杆,对着猪用力猛戳,那猪这才极不情愿地挣扎着站起来,摇摇摆摆地向前走去。两人经过英曼时脱帽致意,说:您好,老爷。    
英曼虚弱已极,有一瞬竟很不得自己是一口大红猪,躺在泥里打滚,直到某个人拿根豆架杆来戳他。但他还是脱下靴子涉水到对岸,然后从路上离开,沿河向下游走去,打算找一个隐蔽的地方煮点玉米粥喝。但这时风向一变,从下游某处送来真正饭菜的香气。    
他像只熊一样,头向上仰起,眨着眼睛,鼻子不断嗅着,跟着空气中的肉香,很快就在河流转弯处看到一个营地:一辆大篷车,若干匹马,白桦林中还有一些尖顶灰帆布帐篷。英曼藏在灌木丛后面,看着营地里的人们忙来忙去。这些人五花八门,几乎会集了所有不同的肤色。英曼猜他们和自己一样,也是些亡命天涯的流浪汉。卖艺的人、逃避兵役者、爱尔兰的吉普赛马贩子,全都聚到一起成了个大杂烩。马散放在四周,吃着树下的高草,有的神气十足,有的却已经离死不远。不过,沐浴在身后下午的金色阳光之中,这些马在英曼看来都很漂亮——马颈低垂形成的优雅弧度,距毛上方薄薄的皮肤下突显出的胫骨。英曼猜它们是给马贩子藏匿在此的。马在战场上死得太多,现在已经非常难得,价格也高得让人咋舌。军方派人四处收马,但几乎是一个子儿不给。英曼略有些动心,希望自己能有钱买一匹长腿骟马,骑上去按辔徐行,告别步行者的身份。但他没那么多钱,再说,有一匹马在身边,就很难隐藏行迹。这么大的一个东西要藏起来可不容易,况且它还不会乖乖合作。因此,这个美梦想想也就算了。    
或许这些流浪者会对他有一些同病相怜的感觉,英曼想到这里便走进营地,让两只手空着,一目了然地垂在身侧。吉普赛人对这位不速之客表现得很大方,但英曼知道,如果有机会,他们就会把他的东西偷个精光。他们正在用小火炖一铁锅汤,里面有兔子、松鼠、一只偷来的鸡、各种顺手牵羊弄来的蔬菜,主要是卷心菜,汤的颜色很深。大块大块涂了糖蜜的南瓜在一只铁炉的碳火上烤着。一个女人,穿着和被面一样用花花绿绿的布头拼起来的裙子,用勺子把食物盛到英曼的铁盘上,然后又忙着在一个平底锅里用猪油炸玉米饼。当她舀动热油时,饼发出一阵劈啪的脆响,像远处战场传来的枪声。    
英曼倚在一颗树上,边吃东西边向周围观望。潺潺的河水在石头上流过,兴起涟漪阵阵;一棵白桦树率先现出秋意,鲜亮的黄叶在微风中簌簌颤动;营地上炊烟袅袅,透进一束束的阳光;圆木上坐着一个人,正用自制的“烟盒小提琴”弹着吉格里尔舞曲;孩子们在河边的浅水中嬉戏;另一些吉普赛人在忙着料理马匹,一个男孩用玉米棒子芯蘸着桶里的钾碱草木灰水,给一匹老母马擦身,遮盖她的灰毛,之后又拿一根细小的鼠尾锉帮它清理牙齿。英曼眼看着它一下年轻了好多。一个女人把一匹高大的枣红马栓在白桦树上,先将其制住,然后把灯油洒在它的蹄楔上,点火去烧,不然它走起来就会一瘸一拐的。跗节肉肿、胃蝇蛆病、肺气肿,所有的问题都一一得到治疗,或被掩饰起来。    
英曼从前与吉普赛人打过交道。他觉得这些人类中的掠食者有着一份难得的诚实,他们坦然承认,只要一有空子可钻,就决不放过。但在这个宁静的山沟,他们从表面看来却是与世无争。战争的结果如何与他们毫无干系。不管哪方获胜,马总是有人要的。这场较量在他们来说,无非是生意上的暂时妨碍而已。    
这一天剩下来的时间里,英曼一直与吉普赛人呆在一起,饿了就从锅里舀一勺汤喝。他睡了一觉,听了一会小提琴,又去看一个女人用花草茶的叶片算命。不过,当她提出要帮英曼也算算未来时,他却谢绝了,心想,让自己丧气的事已经够多的了。    
下午将尽,他看见一个黑发女人走到马群中,给一匹灰褐色的母马戴上辔头。她年纪不大,穿着黑色长裙,上面罩着一件男人的毛衣,容貌甚美。不知是她的黑发,或是举止,还是她纤细的手指,使英曼一时间想起了艾达。他坐在地上,目光追随着她,看她抓起长裙的下摆和衬裙咬在嘴里,露出洁白的大腿。她翻身跨上母马,骑到河边,过河处水很深,到中流的时候马已经站立不稳,在水中打了几次滑。它后臀用力,挣扎着上了岸,后背和肚子上水流如注,女人的衣服也一直湿到臀部。她俯身向前保持平衡,脸几乎贴到马脖子上,黑发垂下来,与黑色的鬃毛混在一起,难分彼此。上到平地,她两脚后跟一磕马肚,在开阔的树林中疾驰而去。这是一幅让英曼激动的欢快画面,他为有幸目睹这一幕而心怀感恩。    
向晚时分,一些吉普赛小男孩用河桦树枝削成梭枪,去一个水泡子里叉青蛙,逮到满满一桶。他们切下青蛙的腿,用棍子串起来,在胡桃木碳火上烧烤。这时,一个男人找上英曼,他拿着一瓶酩悦香槟,自己说是跟别人换到的。那人并不太清楚这究竟是什么酒,却想卖个高价。英曼数出一些钱将其买下,喝着香槟吃了一盘青蛙腿,权充晚餐。这两样东西搭配起来滋味还满不赖,但对一个像他这么饿的人来说,根本是杯水车薪。    
他在营地里四处转悠,踅摸着再弄点东西吃,最终走到卖艺人的大篷车前,这是一个耍把式卖药的表演团。帐篷旁边坐着一个白人,瞧见英曼,就走上前来问他有何贵干。这人瘦高个,看来已经有一把年纪,眼袋发白,头发还是染黑的。他似乎是这里的头儿。英曼问可否花钱买顿饭吃,那人说不成问题,但吃饭还要等上很久,因为他们得趁天还没黑练练功夫,英曼不妨先坐在一边瞧着。    
片刻后,他早前见过的那个黑发女人从帐篷里出来,英曼的眼睛粘在她身上就挪不开了。他仔细观察她对那男人的神情态度,试图猜测出他们之间的关系。一开始,他以为两人是夫妻,后来又觉得不像。他们竖起一块木板,女人在板前站定,那男的开始向她扔飞刀,刀刃擦身而过,颤巍巍地钉在木板上。英曼想,单凭这一手,就足以引来一大群人看热闹了。可是他们还另有噱头:一个高大的埃塞俄比亚人,生着花白胡子,身穿紫色长袍,一副帝王派头,号称年轻的时候是非洲之王。他弹起一件类似班卓琴的乐器,简直能让死人起来跳舞,尽管他的琴只是用一只葫芦做的,而且只有一根弦。此外,演出团里还有几个来自不同民族的印地安人:一个佛罗里达的西米诺尔人、一个克里克人、一个爱科塔的切诺基人和一个雅玛西女人。他们在表演中承担的任务是讲笑话、敲鼓、跳舞、唱歌。大篷车里装满了五颜六色的小药瓶,每种药都专治某一病症:癌症、肺痨、神经痛、疟疾、恶病质、中风、痉挛、抽风。    
天黑以后,他们招呼英曼一道吃晚饭。所有人都在火旁席地而坐,吃着大块带血的牛排和用咸肉油煎的土豆,没被土豆吸尽的油汁就拿来拌野菜。埃塞俄比亚人和印地安人也与众人一起进餐,好似大家都是同一肤色,一律平等。他们你一言我一语地交谈,谁都是想说就说,不必请示,也没人拦阻。    
吃完后,他们都拿着各自的盘子蹲到河边,用河里的沙子擦洗干净。之后那位年长的白人在做饭的炭火上加添枯枝,根本不考虑节省柴火,把火一直烧到肩膀高。一个酒瓶在大家手中传来传去,众人围坐在地,给英曼讲起漫漫旅途中发生的各种故事。他们说,流浪的生活自成一体,道路是一个单独的国度,不受任何政府的管辖,只受自然法则制约。它唯一的特性,就是自由。他们的故事中充满了穷极潦倒的惨况和意外之财的惊喜,他们打牌赌博,参加卖马会,因天下傻瓜之多而振奋;他们讲起怎样从法网下脱身而出,怎样与各种灾难擦肩而过;在做买卖的时候被他们坑过的笨蛋,萍水相逢的聪明人,以及他们那些经常自相矛盾的智慧;什么地方的人容易上当受骗,什么地方的人阴险歹毒;他们彼此提醒驻扎过的某一处营地,以及在那里吃了什么东西。大家一致认为,最好的是数年前呆过的一个地方,有一条相当大的河,从他们扎营的石壁下直接涌出,他们也同意,再没吃过比在那个断崖的阴影中烹制出的更好的炸鸡。    
过了一会儿,英曼已经听不到别人在说什么,一心只想着那女人在火光中是多么美丽——她的头发被火照亮,她的皮肤洁白细腻。正神不守舍间,那个白人突然冒出一句很奇怪的话。他说某一天,世界的秩序会发生改变,到那时人们说奴隶这个词,只是为了做个比喻。    
夜已深,英曼拿着他的包裹,走进营地外的树林,在地上放好铺盖躺下来,耳中尚能依稀听到琴声和人们说话的声音。他翻来覆去无法成眠,只好点起一截蜡头,把剩下的酒倒进铁杯,然后从背包中取出卷成一筒的《旅行笔记》。他把书随手翻开,读完映入眼帘的第一句话,又掉头重读一遍。里面谈的是一种不知名的植物,英曼仅能看出,它应该类似于杜鹃: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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