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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你-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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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晰地感到自己心脏跳动的声音。
        真正见识到她的能力出众,是在和阿玛尼的中国地区的市场经理Edison先生的谈判时,一贯眼眸淡漠的她在谈判时的气场沉静而锋利,像一把出鞘的利剑。
        在和阿玛尼一行人的宴会上,我看见阿玛尼那边好几个女职员都在偷偷看她,我心里忍不住有几分怒意,可是看到她不动声色地把我偏爱的菜色转到我的面前,帮我挡酒,心里忍不住有几分甜意,我,这是怎么了?在我好意表示要送她的时候,面对她的婉拒,我心里居然一阵不快,易夕,本小姐我屈就当司机,你居然敢拒绝!
        在和雅戈尔的供应商洽谈的过程中,我感到醉意不断传来,我打了一个电话,让晴姐来接我,同时暗暗有点后悔怎么不把易夕那个混蛋叫来陪我应对。在失去理智的边缘,我感到自己倒在一个温暖的怀抱里,淡淡的青草味道,是易夕?这一猜想,让我任凭最后一丝清明逃离自己的脑海,把头埋在对方几乎完美的肩线上,那里,有令人安心的味道。
        第二天醒来时,我惊讶地发现自己躺在一张陌生的床上,我心中一惊,但是发现自己衣衫完整,才松了口气。轻轻下床,空气流动着淡淡的青草香气,是她的家?推开卧室的门,看见她像个小孩子一样,在沙发上睡得很安稳,她睡着的样子明显比醒着时候可爱多了,一贯冷漠的眼眸被柔软的眼睫毛代替,于是原来棱角分明的一张脸显得柔和了不少,两道剑眉都收敛了一贯的英气,。我不忍叫醒她,在近距离凝视了她几秒后坐在椅子上远距离看着她。不知看了她多久,直到她的手机开始震动,我正犹豫是不是该叫醒她,她却闭着眼睛,一脸不情愿地摸索着接了电话。
        这是我第一次看见她的表情那么生动,笑得没心没肺,像一个顽劣的少年,心中暗暗羡慕电话那头的人那个叫crystal的女孩,因为,她和易夕的距离可以那么近。可是易夕把我扯进了她们的话题,这个混蛋,居然说我是一个工作狂加冰山,简直比灭绝师太还狠毒,对她进行了惨无人道的压迫和剥削!这是什么话?我气得简直想用手边的水杯直接砸晕他。
        易夕!你混蛋!
        作为报复,我要求她在两天之内把雅戈尔最近三年的销售情况做一个分析报告教给我,她居然就傻傻地答应了,我忍不住想笑她是呆子,可是这时候不可以宽容!继续保持自己一贯的淡漠,又落井下石,把她拖去参加陈氏集团的宴会,反正我需要一个挡酒的!离开她的公寓的时候,不知出于什么原因,我在心里暗暗记下了地址。
        之后的二十几天,我有好几次发现,这个家伙在只有我们两个人的时候偷偷看我,每一次发现的时候,我都感到心中有一丝丝甜意,有时候,我会装作没有发现,有时候,我会故意迎上她的目光,那时候,她都会以走神为理由搪塞我,走神?以前怎么你不走?易夕,你,是不是,有一点喜欢我?每次想到这里,嘴角都忍不住想上扬。
        当我再次出现在她小区门口时,我自欺欺人地告诉自己:我来只是因为易夕这个穷小子没有车,进不了那个宴会的门。
        可是当我拿起手机准备给她打电话时,我看见她穿着一身华贵的西装一脸微笑着和一个年纪相仿的漂亮女孩子一起走向了一辆加长版的凯迪拉克,她优雅矜贵地为那个女孩子打开车门,我静静地看着她们离开,只觉得心中一阵说不清道不明的酸涩,还夹着我不愿意承认的,对那个女孩的嫉妒。因为,在那一瞬,我多么希望:刚刚和易夕牵手的人,是自己。那个倒影在易夕墨色的眼眸里的人儿,是自己。那个可以肆意欣赏易夕温暖的笑容的人,是自己。我是不是,真的有点喜欢上这个混蛋了?
        到达宴会时,我告诉司机不用等我了,易夕,我们老账新帐一起算!今天你不告诉那个女孩子是谁,我不整死你,我不姓莫!
        进了大厅我才发现,易夕这个家伙,绝对是我命中注定的克星。她,居然和我的死对头程梓清聊得火热!我觉得自己一贯的淡漠一到她这里就变成了不淡定。后来才知道那个女孩子是苏雅,和程梓清的妹妹程梓依都是的高中好友。我趁机打听她的初中,她说:“S初。”,她说:“我应该小你们三届,我是02届的。”终于证实了自己的猜想,她就是那个我在天台山遇见的人。心中忍不住一笑。
        那天我故意装醉,这个呆子,居然丝毫不怀疑,又把我带回了她家,我把脸埋在她的怀里,偷笑,鼻尖萦绕着她身上淡淡的青草味道。在她家里,我淬不及防地被她柔软的薄唇吻住,我记得她长长的眼睫毛扫过我的鼻梁,她身上的青草味道比任何时候都清晰,她找到我口中的小舌彼此纠缠嬉戏,我生涩地回应她。不知吻了多久我被吻得几乎窒息,无法自持,喉咙深处蔓延出满足的呢喃,这种感觉,很美好,眩晕的幸福感,挥之不去。结果,这混蛋夺走了我的初吻居然转身跑了!洗完澡后,她居然说:“莫总,我不是有意的,实在是,那个,对,都是月亮惹的祸。”我气得不知说什么好,良久当我琢磨明天怎么好好地折磨这个有色心没色胆的混蛋时,她突然轻轻地说:“莫总,那个,其实不是月亮的错,应该,是我,似乎是,喜欢上你了吧。”温煦的声音在静谧的空间里,显得格外认真,深情。顿时,委屈,惊喜,酸苦,感动,不知多少情绪同时涌上了心头,只是当它们千里迢迢地从神经中枢传到四肢百骸是的精神末梢时,全部化作了甜蜜。
        但是,易夕,你这一辈子都不要指望我会告诉你:我18的时候就暗恋你了!





    第一卷:忆夕流芳 第三十三章 番外之莫歆言(二)
    晋江穿越文 更新时间:2011…7…9 9:27:58 本章字数:2896

        第三十三章  番外之莫歆言(二)心碎成殇
        第二天我离开的时候她依然睡的安稳,想到这个家伙昨晚的“临阵脱逃”,我心生一计,把她的手机闹钟关了。易,祝你好运~,谁叫我莫歆言一向睚眦必报呢~不要以为你向我告白就没事了,昨天你居然吻了我然后逃走了,这笔账,我们还没结清!
        只是那天在飞机上,看到她一贯漂亮的剑眉紧紧皱着,一脸难受的时候,心又忍不住软了。我一直都清晰地记得她倒在我怀里的那个瞬间,细碎的刘海几乎遮住了她大半漆黑的瞳孔,白皙的额头了有不少汗珠,她剑眉紧锁的样子我一点也不喜欢,于是我忍不住伸出手划过她的眉宇之间,一遍又一遍,想抚平她的眉心,还有空气中的淡淡青草香味,覆盖了我们周围的空间。有幸福的感觉划过心田,虽然很担心她的病情,但是我的嘴角还是忍不住微微上扬。
        谁知道这个混蛋招桃花的本事居然强大到了人神共愤的地步,当我看见冉和她亲密地抱在一起时,我终于承认自己爱上了她,哪怕她有时候呆得让我想打她,哪怕她根本不知道自己早在我高一的时候就偷偷地住进了我的心里。只有是爱情,才会让我在她生病时,方寸大乱,几乎把若晨拉出了手术室;在她的怀里时,嘴角忍不住上扬,心里一片安宁美好;在她和别的女子亲密无间时,我几乎平静了27年的心竟然泛出浓烈的嫉妒和愤怒。
        一直到酒席上,我才知道,当时冉只是暗示了她的过去,虽然冉和她没有任何的暧昧关系,可是一想到:有这样一个人在她心里住了那么那么久,我依然感到自己一阵不快和对那个人的羡慕。直到我实在忍不住想看看她,却意外地听见了她对若晨说得一席话,于是,我刚刚冰封的心忍不住又为她融化了,她说:“我希望,她,好好的。”语调是罕见的温柔,虽然她背对着我,我只能看见她挺拔的背影,但是我依然可以想象,此时此刻,她一贯沉静的漆黑瞳孔里流露出的,不经意的,温柔。感觉自己被她小心翼翼地关怀着,呵护着,安心地住在她心底最柔软的地方。
        在酒店里,她把我纳入怀里,浅浅地吻了我,唇齿间都是她的气息,她温柔的眉眼,然后,我听到了这世间最美好的声音:“歆言,我喜欢你,不是朋友之间的那种,而是‘生死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那种。你,有没有一点喜欢我?”
        生死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易夕,这算不算你对我的诺言?我似乎可以感觉到,幸福的羽翼轻轻地划过了我的心间。
        回到上海,我发现易氏集团在收购DL的股票,我向父亲提示这个危机,得到父亲漫不经心的回音,看到父亲对弟弟一脸的纵容,对比他对我的冷漠,心中一片灰暗。只是手无意间触及了胸前的那块玉佩,有温暖触感,顿时心又释然了,至少还有一个人,把我放在心里,这就够了。忍不住回想起昨晚,她的眼眸,异常温柔,她的指尖和唇舌似乎有魔力,游走在我身上,难以言喻的欢愉,被她带到巅峰的时候,好像时间和空间都不复存在了,好像天地间,只有我和她。
        那个时候,我便以为,这就是永远了。
        直到我赶到华山医院想给她一个惊喜,又或者,我只是太想她了,想念她宠溺的眼神里流溢出的满满的温柔,想念她的怀抱里令我无比安心的感觉,想念她在陌生人面前罕见的笑容,像是冰川缓缓融化,嘴角扬起的弧度,干净而漂亮,让我无比留念。
        可是我却看到她和另一个陌生的美丽女子紧紧地抱在一起,那一瞬间,我好像听见了利器刺进心脏的声音,泪就那么不受控制地落了下来。
        之后的几天我没有联系她,而她也像人间蒸发了一样,消失了十几天。我一边联系晓,告知我已经出柜,准备去和她合资的公司EAC上班,一边等那个混蛋。晓告诉我:她永远不会回来了,她的语气欲言又止,似乎像我隐瞒了什么,但是我问她,她又不肯说,只是反复扬言下次看见易夕一定要她好看。
        我不知道是不是扔下她应该独自去香港,我还记得她说:“生死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那时,她的眼睛里充满了深情和认真,我不相信,也不愿意相信她说的那些都是假的。直到和莫哲的对话,终于让我心如死灰。
        “恭喜你啊,姐,原来不是她傍上了你,而是姐姐你找了一个好靠山,看来我也趁早学习一下姐姐你,当一个小白脸算了。”
        “你什么意思?”我感到自己的声音在颤抖,一个答案呼之欲出,我却不敢想。
        “姐,你不用瞒我了。没想到她居然是易铭的女儿,是易氏集团的唯一继承人。对啊,她也姓易,我当初怎么没有想到呢!不过姐姐你还真是颇有姿色啊,居然和这么一个身价几十亿的人同居了这么久,现在她虽然不要你了,不过,我猜她给你的钱也够你花一段时间了吧?”
        “她是易铭的女儿?易氏集团的唯一继承人?”
        “是啊,易铭去世了,现在易氏已经是她的了,你不信现在看电视啊。姐,不要告诉我真的动了心,这种身价几十亿的人,什么人找不到,她最多也就是和你玩玩吧。”
        我找到了莫哲提及的那个频道,终于看见了几乎半个月没有踪迹的,心心念念的人。只是,电视机里的,那个被阿玛尼和劳斯莱斯装点得闪亮的人,那个面容俊美精致到令我陌生的人,还是不是当初那个眉眼温柔的,眼眸宠溺的,把玉佩轻柔地挂在我颈间,向我许下那个美好诺言的小小少年?
        以往锐利的墨色瞳孔,因为悲伤显得有几分空洞,冷漠的剑眉,面对镜头显得愈发英气逼人,薄得像刀一样的的嘴唇,面对记者轰炸式的提问一语不发。而她身边的那个女子,分明是那天在医院里和她紧紧拥抱的那个人,心中忍不住一片苦楚。
        想到她几乎半个月的影讯全无,回忆起那天在电话里的她的语气似乎都带着疏离淡漠,想起莫哲刺耳的讥讽:“这种身价几十亿的人,什么人找不到,她最多也就是和你玩玩吧。”我感到连绵不断的悲伤,恨意,酸楚,从心底涌出,无论我多么努力,也无法果然阻止泪水缓缓从眼眶中落下,在脸上划出一道细长的沁凉,“易夕,你这个骗子。”回想她那个让我无比沉醉的笑容,薄唇的人,果真都是薄情的负心人啊。
        易夕,如果可以,我只希望,自己从来都没有遇见你。
        早知道是这样的结局,当初在S中的天台上,面对你的如阳光般温煦的笑容,我绝不会让自己那么轻易地就动了心;早知道是这样的结局,在体育课上,即使我那时摔倒时伤口那么疼,也决不让你把我抱去医务室;早知道是这样的结局,我在琴房里看见你在那里弹得七零八落时,一定转身就走,而不是留恋你的气息;早知道是这样的结局,我在AL看见你的第一眼,我就应该立刻把你开除,让你再也没有机会进入我的世界。
        可惜,这世上没有“早知道”。我缓缓擦干了自己的脸,易夕,这不是我第一次为你哭泣,但是,这是我最后一次为你哭泣。九年前,你就没有记住我的样子,九年后,我依然不是那个住在你心里的那个人。既然,你从来都不曾把我放在心里,既然,你可以狠下心粉碎我们之间的承诺,我又何苦为你,伤心,伤身?
        那么,从此以后,就让我忘了你吧,忘得彻彻底底,干干净净。
        从今天起,易夕和莫歆言,就是普通的陌生人,也只会是陌生人,无牵,无挂,无拖,无欠。





    第一卷:忆夕流芳 第三十四章 最后的话
    晋江穿越文 更新时间:2011…7…9 9:27:59 本章字数:2364

        第三十四章最后的话(易铭的信)
        小夕:
        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不在你身边了。
        纵观我这一生,我自问只有在事业上是比较成功的,而在家庭上,虽然不甘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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