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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迪亚爵士的影子-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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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迪亚在他有关艾薇塔·裴隆的随笔中,提到艾薇塔丰满鲜红的嘴唇,暗示着“此姝夙负口交技术之盛誉”。他描写阿根廷男性雄纠纠气昂昂的男子气概,以及他们在肛交一节的之一心一意。在他其他作品中,他会描述某个男人的脸色“就像刚刚发起来的面团”,接着暗示,有时候明讲,脸如面团代表此人热中手淫,正如狄更斯也曾经在尤里·希普双眼周围画上多重眼圈,暗示夜间自体性欲活动过度。假如,将作家笔下人物的情欲和幻想,视同作家本身的情欲和幻想并不为过的话──而且,如此联想又有何不妥呢?──那么,我就觉得维迪亚的看法让我提心吊胆了。
最近,维迪亚在《超越信仰》里写道:“过去的日子里,我在这里经常会因为性兴奋而感到昏眩,”这是描写巴基斯坦东北部拉合尔红灯区妓女云集的一景。“直到我三十有五了,我还是着迷于娼妓,经常寻花问柳。”倘若那是真的,当年他在坎帕拉,直直地凝视着我眼睛,当时他三十四岁,他说:“我已经放弃性爱了。”又怎么能符合现在这一套说法呢?两种说辞根本就天差地别,当然不能相符,只是,此时我相信他较晚期的自剖了──他过去也曾经嗜好嫖妓,这也使我益发坚信,只有经过时间沉淀,才能辨别真伪。
可是,现在我手上捧着《大河湾》。吐口水一景却在我心中盘桓不去,还有破题第一句前途黯淡的句子。剩下的部分我都喜欢。我们见面共享午茶。我带着打字书稿前往。
“保罗,你觉得如何?”
“你说得对,这本书确实是重大作品。”
“你没有什么修改建议吗?”
“开头第一句很妙,”我说,“不过,第六页有一句更棒。”
“指给我看。”
那句话隐藏在段落之中。这句话写道:“这世界就是这样;微不足道的人,允许自己沦落到微不足道的人,都不配在这世上占有一席之地。”
这句话当然只是出自一个长居刚果丛林、半开化的印度店家老板之口,然而,在我看来,却是展开一本小说最简洁有力的方式了。
维迪亚将句子圈起来,画成一个汽球,沿线拉到句子应该插入的位置,第一页最上方。
“你有道理,”维迪亚说,“我确定这样一改书一定会多卖几本。”
“还有一件事,沙林吃了一大堆豆子。他从来都不吃肉啊。”
“这一点,帕芝也有些意见。”
“我想,给他点肉吃吧。”
那一年,《大河湾》顺利进入布克奖最有希望获奖书单。我正好是布克奖评审之一。我重读此书,并同许多其他入围书籍,我看到维迪亚确实将句子迁到卷首,如我建议的一样。同时,他也将沙林改写成一个可信度较高的肉食者。可是,面临决定关头时,我却投了反对票。我那一票正好成了决定性的关键票。我偏爱派翠克·怀特的小说《泰伯恩记事》。
“派翠克·怀特?你还是让我死了吧。”一位评审委员说道。
另外一位委员跟我说:“我还以为奈波尔是你的朋友呢。”
“那又怎样?我就是不喜欢吐口水那一幕。小说结尾也不能取信于我──那些来来回回的,过访伦敦等等。”
最后,我们只有妥协在潘妮洛普·费兹杰罗的《离岸》一书上,而大多数人都揶揄我们的决定。他们都说奈波尔应该获奖。不过,维迪亚早就以《自由国度》一书荣获过布克奖了。有人以为,有我担任评审,维迪亚一定十拿九稳。才怪哩。
目标:100万英镑
虽然,维迪亚总是坚持写作自有公道,好书自己会出头,西华的经纪人效率之高,还是让他印象良深。这位经纪人就是我介绍给西华的,他也是我的经纪人。维迪亚要我居中牵线介绍,没多久就晋身客户行列。维迪亚的预付版税与合约条件比起以前都大幅提高。说不定,他很快就会攒到他的100万英镑了。
某一次我们聚会的时候,维迪亚说道:“我很不满意我的出版公司。”
我将他介绍给我的出版公司。
我的出版老板问我:“我可以做些什么来吸引他呢?”
“给他100万英镑。”
“绝无可能。”
“不然,你就在一家上好馆子给他订张桌子晚餐。不吃午餐喔。‘晚餐比较隆重。’接着,你要让维迪亚选酒。这样并不保证成功,只是至少他不会半途离席,扬长而去。”
“你真以为他会孟浪到这种程度?”
“这种事情以前就发生过。”
我也获邀陪坐用餐。我的出版公司老板很紧张。维迪亚点了一瓶勃艮第白酒,一道明虾主菜。可惜,那道明虾不新鲜。维迪亚说,失陪了,他得走了。我开车送他实时赶回肯辛顿,让他可以躲在自家房间恶心作呕。他找到了另外一家出版公司。然而,菜肴不是重点,金钱才是──他还是针对着他的目标,100万英镑。
出版过程当中,有一项琐碎杂务,就是在书封上撰写文案。这段文案还会在出版社的型录上辗转流传。当他收到出版公司预先为《南方一转》(A Turn in the South)所写作的书封文案,维迪亚说,这段广告写得不尽适宜。他没有动怒。他耐心写了一封长信给维京出版公司,说明他的意向。他在信尾结论:“作家预备做某件特定的事情,也应该感受到自己完成了那件特定的事情。不过,每一本实际出版的书都有其兴奋狂热,逾越作家初衷。因此,读者与书评在实际出版的书中,看出其他意义也就屡见不鲜了。我一心冀望在维京公司里,能有人在封面文案上写些有意思的东西。”
可是,没有人提笔重写,经纪人打电话给我,说道:“保罗,维迪亚要我拨电话给你。我们要请你帮个忙。”
这时候是8月。我刚刚结束《骑着铁公鸡》,我的中国游记的巡回促销之旅。正在写作另外一本小说《我的秘密历史》。我一面听着电话,心就不断下沉。
“可不可以麻烦你,就当作是帮我们的忙,替《南方一转》这本书写一段书封文案?”
这意味着,我得先将手边的小说搁在一旁,改而操作这种最低微、最无人感谢的出版杂务。意即,我得仔细阅读维迪亚整本书,再写一篇广告文案──文案要短而富于内涵,还要极其富有说服力──再寄到出版公司,说不定相关工作人员都度假去了。这在我的写作生活中,真是一次严重的干扰,没有任何一位作家──更不用提维迪亚本人了──会稍加考虑而友情客串一次的。
我说:“我会写的。”
经纪人笑我如此逆来顺受。他当然也不胜感激,同时更惊喜万端。可是,维迪亚觉得自己正困在难关上,而我也还记得多年前他说的话:“朋友是干什么用的?”
一束装订书稿送到我家。我津津有味地读完,觉得还挺喜欢的,美国南方旅程的明朗简洁:维迪亚的领会,几近虚心探索,没有豪言壮语,只有真诚的好奇玩味。他为自己正在撰写的这一类旅游书籍,竖立了标竿,因此也有助于其他种类的旅游书彼此区隔。美国游记绝对无法以传统方式书写──传统式的美国游记里,正如维迪亚解释道,旅客说:“这是我在这里拍的照片。这是我刚刚步下当地的老旧巴士,跟在几个奇怪的男孩后面,提些不妥切的建议,下榻在一些肮脏污秽的旅馆。这是我在当地酒吧跟地头上几个奇人干杯共饮。这是我当夜稍晚迷了路。”
那一类的书,充斥市井,刻画旅人“以异国背景描述自己”。他还补充一句:“端看作家是哪一个,这种旅游书也可以吸引读者。”不过,这种方式只有当作者、旅客“与旅游地格格不入,抑或怪诞骇俗到某个程度”才能奏效。可是,这种方法用在赴美旅游的旅人身上,就恐难灵光了。“美国不是个异域,或是说,美国没法子像非洲一样直截了当地就是个奇异国度。美国太为人熟知了,美国照片太多了,关于美国的书也早已满坑满谷;而且,美国上下制度健全,井井有条,想要随意浏览,探究些为人所不知的眉目,也就没那么容易了。”
这对我来讲,又是极富启发的一课,原来,旅游写作还有这么多不同面向。同时,维迪亚好像,再一次,直接对我讲话,当地巴士上的一名旅客,酒吧里买酒请当地人共饮,我迷路了也可以拿来大作文章。二十三年来,我还在不断地向他学习。
于是,我的广告文案就这么开头:“《南方一转》投下完全新鲜的一瞥,注视一个地区与情境,这个地区于某些人而言,已经沦为滑稽漫画了,对其他人而言,则犹然混沌难解。”
我心知维迪亚一定不放过任何一个字眼地考究详审这段文案,我写来也更加谨慎、小心翼翼,紧抓着维迪亚所期盼的用字精确与创新,斟酌推敲再三,好让文字顺理成章:四十八岁的人了,还要重温学徒生涯的谦卑与束缚。那短短300字,耗掉我两天的工夫。我请经纪人将文案带过去给维迪亚,有如学生交一篇重要论文给教授一样。试探了友谊,也考验了我的文字功力。
经纪人捎给维迪亚的回复,潦草写就:维很感激。
迷思(1)
维迪亚写《抵达之谜》的时候,他又跟我讨了个不寻常的帮忙。这本书的萌芽盖有年矣。1966年间,维迪亚曾经给我看过某个故事的几页文字,说他想要回头把故事写完。他说:“这是我热身的方式。”为了要进入写作的情绪,他会一而再,再而三地复印那几页,描述基理柯某幅画作所描绘的经典一景的段落。事隔二十年,他还是用那几页相同的文字,当作一本小说的部分材料。
我在他狭窄的皇后宫门巷公寓里,跟他一道用茶。
“前几天,我在格洛斯特路上遭人袭击,”他说,“一个黑仔朝我越走越近。他装成要走过我身边的样子,接着就往我脑门侧边──重击一拳!”
“那可真要命,维迪亚。”
“当时,我也给吓了一跳。”
可是,他讲起来却气定神闲的。他身边搁着一个档案夹,夹子里一叠四英寸厚的稿纸,不消多问,一定又是打字原稿。
维迪亚说:“我现在这本书走到一个微妙的关头。”他两眼还瞟了瞟那个档案夹。
“就是这叠稿子吗?”
他庄严地点点头:“这是重大作品。”
他没说那是过去一则旧故事的延续;除了“这是重大作品”以外,他什么也没说。他只是提到这本书尚未完成。
“也许,我永远也无法完成这本书。”
我心想,这话说得多滑稽啊。我说:“可是,你还是得把书写完啊。”
“万一我脑子受伤了,那该怎么办?”
“维迪亚,你的脑袋好得很呢。”
“万一又有人袭击我怎么办?本人在格洛斯特路上看到的那些混混,其中有一个家伙说不定会严重伤害我。届时,我就没法写完这本书了。我怎么写得完呢?脑子都给打坏了。”
“如果那样的话,你在心智上就不适于写作了。不过,那也只是你的胡思乱想罢了。”
“那才大有可能呢!我告诉你,我才刚刚被一个黑仔打了!”
“也许你该待在威尔特郡静养。”
“我会的。不过,本人总还是会上伦敦来办些杂务。本人的银行经理。本人的出版公司。本人连剪个头发也得进城来,”他说,“保罗,我要你读读这本稿子。读得仔细些。”
“当然。我乐意之至。”
“而且,要是我的脑子真给打坏了,没法子继续写下去的话,我要你帮我把书写完。”
我靠背后仰,调整视角,好看清楚他脸上是不是在微笑。可是,不,他铁板着脸,坚定笃实,而且,斩钉截铁地坚定,好似武士拟就遗嘱一般。
“你会注意到书里重复不少。那是故意的。保留重复的部分。还有书中的律动,句子流动的方式──那个也要保留。看了你就会明白我的叙述是怎么架构的。你就接着搭话,让叙述自然流出。”
从他说话的样子判断,我似乎看起来已经接受他的委托,帮他写完《抵达之谜》了,而他脑部也受到重创,坐在一旁看着我猛摇笔杆,魔法师的徒弟的最后一关,他的身影有如陷阱般地落在我的身上。
“保罗,你觉得怎么样?”“我觉得很荣幸,那是当然的。也是个挑战。有点像是福特·马窦斯·福特与康拉德合写一部小说,或是像史蒂文森与他的继子洛伊德一块儿写些东西。”
“不,不一样。这是重大作品。”
迷思(2)
我带着这一大包沉重的稿子回家。我读过全书的四分之三,阅毕掩卷,我信心全失。我绝对无法帮他写完这本书,甚至连评论这本书也办不到。我根本不喜欢这本书。全书读来像是一大段有学问的个人独白──重复再三,正如他所言;模糊,迂回,云深雾重,书中无处不显得晦涩如谜,一桩再乏味不过的村野插曲被他扩大到冗长无垠的篇幅。我从来没读过像这样的作品。这部小说也许可以成就像是《芬尼根守灵夜》的经典巨作,那种读者买来研究,却无法一气呵成读完的书,一部企图强烈的失败作品,来日有待英语系所阐述与辩护。
书中可以发觉维迪亚的平房与威尔特郡,甚至还可以捕捉到一瞥史蒂芬·田南特的身影──他鼓涨的粉红色大腿,他的草帽。然而,还是不太有趣。那个疯子似乎代表着英国固有特色的式微,而非(如我忖思的)这位变装皇后生涯颠峰。裘利安·杰布也在书中。错不了的,他那张“小老太婆脸”。维迪亚将他改名作艾伦。我知道他其实是个很成功的电视节目制作人。维迪亚却将他改头换面,沦为一名醺醉终日的马屁精,可悲而空洞。他就“爱作秀”。书中的杰布同样也自杀以终,安插在一段轻蔑的段落里,字里行间的悲悯不比听说杰布排出一颗肾结石多。“接着,有一天我听说了──就在事件发生过后几天──他某个晚上喝得烂醉如泥之后,吞了些药丸就死了。还真是种作秀式的死法。”
可是,真叫我困惑不解的是下面这一段:“某个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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