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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上的悬崖-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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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出了这一点。以我的猜测──如果你能够立即就走,或许你会放她一条生路。可是,你却走不了,原因很简单──由于你不是赵鄂,自然也不知道他的大笔存款的密码,为了拿到那些钱,你只好去银行挂失,这样一来,你就不得不焦虑地等上一个星期。    
    “‘按照我的推断,你应该是在5月17日,也就是杀害了赵鄂的第二天办理的挂失手续,而何芊是两天之后去找的你,你担心自己在其后的这5天之中被她告发,于是,那天驾车将她送上高速公路之后,你便跟她的后面来了北京。只是,你没有驶入芙蓉花园的大门,而是将车停在了紧靠她的别墅的小区栅栏外面的小路上。因为握有她给你的钥匙,翻越了栅栏后你顺利地进入了别墅,用对你孪生兄弟赵鄂同样的方式杀害了她之后,你又原道回到车上,随即驾车返回了天津。    
    “‘需要说明的是──当我5月26日那天早上去机场见你时,这些尚且还是我的推断,但现在我已经拿到了证据,我的同事梁警官昨天第三次去了京津高速公路收费站,终于找到了案发那天当班的工作人员,虽然那是一个年轻的女孩儿,却是一个车迷,她对你兄弟的那辆银灰色的奥迪“TT”小跑车印象颇深,而且,不但记得是天津车牌,还记住了后3位号码……’”


并蒂莲尾声

    以上便是我所讲述的故事。按照我的警察朋友陈耳东的说法,这是他十几年的警察生涯中,为数不多的一次靠推理破获的案子。虽说在某些细节上与事实多少有些出入,但总体来说,尤其是关键的问题,他都是正确的。当然,有些问题,陈耳东并没有跟你仔细说明,可你如果从头回顾一下我的叙述,就会发现有很多事我其实已经代为交待过了。比如,赵湘本不认识赵鄂的新经纪人张文英,连这位是男是女都不知道,但赵鄂告诉了他一切,包括这位是上海人,使得赵湘刚一在电话里听见他的一口上海话,就知道此君是谁了。而且,你一定可以回想起那天是他先到的利顺德大饭店,他必须如此,要不然,说不定便会露出什么破绽。    
    说到这儿,你自然也就可以理解,为什么当初那位画家要匪夷所思地拒绝张文英提起的那个极为诱人的条件──仅仅为某生产一次性打火机的“大企业家”画一幅画像,就可以将“他”的全部作品高价售出。不光是这些,你还可以想起来──因为根本不认识,所以他那天在银行里遇到那个穿红裙子的女人后,才会那般支支吾吾,以至于随那个女人前往她的住处时,同样也不知道她究竟是住在哪儿……    
    正如陈耳东所言,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位赵湘的确可以称之为是“幸运”的,尽管险象环生,问题一个接着一个,但却都被他一一解决;而另一方面,他又是最为不幸的──如果他那天没有把陈耳东留在他兄弟画室,或者说即便是把他留在了那儿却没有那么久,再或者说即便那么久而陈耳东没有去琢磨赵鄂的那张“并蒂莲”……等等等等,也许他就逃脱了。    
    不过,当后来侦破了这两起接连发生的谋杀案之后,陈耳东接受电视台的采访时,他一再声明自己并非有多么睿智,一个劲儿地说他不过是在偶然之中破的案。尽管这样,那个女主持人仍旧对他好生赞誉。最后,她冲着摄像机,神情严肃地警告着某些人,让他们以此为鉴,说了些“正义必定战胜邪恶”类的铮铮话语。就我本人而言,我对中国的司法程序了解不多,在我的印象中,一般抓到杀人犯,很快就给枪毙了。其实不然,出于种种原因,有时候可能会拖上一段日子,这位赵湘便是如此。陈耳东告诉我,案子移交给检察院之后,他便被借调到了公安部,因为工作繁忙,很长时间都没有顾上过问赵湘的事儿。实际上,关于赵湘的结局,陈耳东还是一年之后,在报纸上看到的。    
    如果我的故事拍成了电影,那么,你便会在影片即将结束的时候看见一架喷气式客机迎着一轮红日,呼啸着从北京首都机场的跑道上腾空而起。如同本故事开始时那样,银幕的下方第二次打出了字幕:    
    2004年5月16日。    
    当镜头展示了这架已经飞上了蓝天,正在云雾中穿行的飞机后,场景会由“日外”转为“日内”,于是──你这时候便置身于飞机的客舱里。跟在一位身材优美,正推着车向旅客提供饮料的空姐的背后,你随即就会在一个靠窗的座位上看见因公赴某地出差的陈耳东。    
    “先生您好!”漂亮的空姐向陈耳东打着招呼,“请问您用点儿什么,是红茶还是咖啡?”    
    “噢。还是……咖啡吧。”    
    道了声谢,陈耳东把空姐递过来的咖啡,摆在面前小桌上凹陷的圆形槽里,打开一张当日的《北京晨报》。瞧了一眼头版上关于美军虐待伊拉克战俘的最新情况,以及昨晚发生于平安大道上的一起严重车祸,他忽然在第二版的右下角看到一条消息:    
    “本报记者报道:昨天,经过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终审核定,又有一批民愤极大,罪大恶极的杀人犯被依法处决……”    
    随即,在公布的名单中,陈耳东发现了赵湘的名字。


洞北漂

    我是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认识立刚和文茂的。1998年的春天,像很多下定决心要来北京闯荡天下的女孩子一样,刚刚走出学校大门的我把老妈给的一叠百元现钞塞进她缝在我内衣上的一个小口袋,在一个身穿制服的女列车员的再三催促下,与月台上挥泪不止的双亲大人告了别,提起一只带有两个轮子的小箱子,义无反顾地踏上开往北京的火车,开始了我“北飘”一族的生涯。    
    因为读研的时候学的是国际经济法,我原本期望在北京找到相关的工作,比如在某外资企业,或者某大银行当一名法律顾问,再或者去某外国律师事务所当一名律师,可结果却与我的初衷大相径庭,想去的地方一家也没去成,最后竟阴差阳错地在“新奥尔良”外语培训学校当了一名全职英语教师。    
    其实说起来,这份工作不错,薪金很高,大大超过我的预期,相对也比较自由,除了每周的12节课,其它时间全由自己支配,我真的挺满意。当然了,凡事不可能一帆风顺,开始之时,我还是遇到了一些困难,尽管不是什么大问题,可也挺麻烦,怎么跟你说呢……从某种意义上讲,我那会儿似乎并不太适合当老师。    
    哦,你可别以为我的水平不高无法胜任。绝不是。我的英语非常好,尽管一步也没踏上过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的土地,但那位从伯明翰归国任教的大学教授恰好是我的老爸,我从小便从他那儿学来一口纯正的英国腔。另一方面,我的笔杆子也相当不错,还是在大二的时候,就曾为《译丛》杂志翻译了一篇名曰《海浪》的小说。    
    那是一个旅居卡昂的德国女人用英语写的。她的名字非常长,按我的译法,叫──露西多尔·莎比娜·诺伊曼·冯·卡特琳。她是个游泳宿将,曾经试图从瑟堡下水横渡英吉利海峡,虽然没有成功,但仍然很出名,据说在上一世纪的六十年代整个欧洲都家喻户晓。    
    她小说里的情节大都是她自己的亲身经历。就如同她的名字很长一样,这位体魄强壮的女作家喜欢用一些结构复杂的冗长句子,长到让人无法忍受,时不时就把我折磨得发疯;真是让我难以忘记,到现在我还能给你背上一句:    
    “来自英格兰西北部坎伯兰高原湖区的一阵湿润的熏风掠过爱尔兰海和威尔士以及布里斯托尔湾和康沃尔半岛,夹带着来自金斯布里奇港口里的那一艘艘只有150吨排水量的小型渔船正在卸货时所产生的一股股鱼腥味儿扑面而来并一直吹向身后的奥尔德尼岛……”    
    不光如此,这位冯·卡特琳小姐还常常把德语和英语弄混,比如将“Whirl pool(英语:漩涡)”写成“Wirbel(德语:漩涡)”,害得我不得不一次次地去查德语词典。尽管这样,我还是完成了下来,并按那位未曾谋面,从始至终通过E…mail和电话联系的编辑的要求如期交了稿。    
    也就是说,此工作我非常胜任,之所以说“不太适合”主要是指我的外在条件。这么一来恐怕又要引起你的误会,很容易让你认为我是个丑姑娘,甚至怀疑我有某种缺陷,比如一只眼──左眼或者右眼说不定什么时候就向外倾斜;要不然就是额头长着一块让人难以忍受的黑色胎记,因而不得不一年365天用一绺刘海极不自然地遮遮掩掩。    
    你千万别这么想,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儿。事实上,我长得相当不错,不但没有什么无法祛除的黑色胎记,光滑白皙的脸上连半粒小米儿大的“豆豆”都找不到;我的两只眼睛也完全正常,而且又黑又大,按照我那位沉迷于电脑游戏的小堂妹的说法,简直可以与《心跳回忆》里的一个叫“藤崎诗织”电脑女孩儿相媲美。    
    我从来没有玩过那个游戏,不知道她说得是不是真的,不过我知道我的眼睛的确挺迷人,它们总是给我惹祸,还是高中的时候,就不止一个男同学因为我仅仅看了他半秒钟,便固执地认为我正在向他传递爱的信息。有一阵子我真的很狼狈,为了纠正这种谬误,常常跟这个解释完了又跟那个解释,让那些没影儿的事儿折腾得筋疲力尽。所以,我完全可以大言不惭地告诉你──尽管杭州是个出美女的地方,但我仍然可以凭借一张好看的脸蛋儿脱颖而出,要不然,那家影视公司为什么会单单选我去拍广告呢。    
    那是高一的第二个学期,有位制片人曾经三次来我家说服我老妈签约,但她担心影响我的学习,最终还是拒绝了。去年春节,我回家的时候我老妈还提起这件事,说她很后悔,说当时要是让我去了,可能一切就会改变,说不定,我这会儿早就成为某一种化妆品或者洗发液的形象代言人了。    
    当然这只是我老妈的认为,只能说是一种假设,我私下里觉得我恐怕还红不到那种地步。但不管怎么说,我也称得上是个漂亮的姑娘。我深信,即便是“新奥尔良”那些对我持怀疑态度的学生们,谁也不会否认这一点。    
    我十分肯定──如果在大街上,一旦我出现,无论他们当中的哪一个──但凡他的女朋友不在身边或者一不留神,他都会迅速地扭过脖子,直至我上了公共汽车或消失在街角。不光是男人,不少女人也是如此,我常常感到自己同样受到女人的关注。我坚持认为———她们看到我时,会像看到一朵美丽的红玫瑰那样感到快乐。    
    不过,这只是在大街上,到了新奥尔良的课堂就不一样了。我的好看的模样却成为了我的问题。很多人说我缺乏信任感──我不光是长得好看,而且显得太年轻──尽管我那一年已经24,可却依旧像个刚刚成熟的少女,这每每使我的那些学生们第一次与我相见时一片哗然。在不少人眼里(几乎是所有的人),怎么看我也只有十七八──最多超不过十九去。因而,每当我第一次开课,抱着厚厚的课本走上讲台之时,把教室塞得满满当当的那一张张陌生面孔上总会出现各种各样的沮丧和疑问。甚至有一回,在我开口之前,我竟然听到有人失望地大声喊着:    
    “啊?不会吧!”    
    ……好在,靠着实力,我一般很快即可摆平事态,大多只需半个小时,或者更短,仅仅一刻钟而已。但我仍然要过那一关,每一次与新生见面都是那样──包括立刚文茂那班学生。哦,当时简直一片混乱,一个穿戴时髦,长相却十分古怪的女孩子一下子就趴在了桌上,那个后来去了新西兰的胖子更是夸张,加之他坐的那只椅子一条腿有毛病,咣当一声便摔在了地上。说到立刚和文茂,两人更是吃惊,谁也没想到,一刻分钟之前在学校门口遇到的那个“小同学”就是他们的老师。    
    是的,在走进教室之前,我们已经见了面。当时在离“新奥尔良”大门只有25五米的存车处,而我为了新买的自行车不再一次被人偷走,正费力地用一把大锁把我的新车锁在路边一根水泥电线杆子上。就在这一刻,一辆红色吉普在我身边戛然而止,两边车门同时打开,麻利地跳下两个高大的男人──左边是立刚,右边是文茂。    
    “这位小姐……噢,这位同学,”开口的是立刚,他就这样问我,开始了他生平和我的第一次对话,“请问……你知道‘新墨西哥’在哪儿吗?”    
    我记得很清楚,那是四月下旬,一个春风和煦的晚上。因为连连受到校长先生的夸奖,我的心情十分愉快,不但没有介意立刚先是“小姐”后是“同学”这种称谓上的随意改动,还笑眯眯地跟这位连校名都没弄清楚,就糊里糊涂跑来上课的新学生开了个玩笑:    
    “新墨西哥?当然是在美国啦!”    
    “什么?……哦,你理解错了小同学,我的意思是……嗯?噢!对不起,是我弄错了!”掏出了听课证,他急忙纠正自己,“不是‘新墨西哥’,是‘新奥尔良’,我说的是那个英语学校……”    
    这便是我们仨的第一次相见。那一刻,无论是跟我说了好几句话,以为我是高中生的立刚,还是站在一旁一言未发的文茂,都没对我太在意,谁也没想到第一节课还没上完,他俩便会在课堂上一齐爱上我。    
    虽然如此,这两个男人却不是同时向我表达爱意的,谁先谁后完全归结于各自性格的迥异──当机立断的立刚一个星期后便向我发起了进攻;而他的决定做得更早──当我为了镇住那些尚且没有把我放在眼里的新生们,正用语速极快的英语介绍自己之时,立刚便在课桌上低声说要追求我;但文茂却完全称得上是贵人语迟,直到一年半之后,才向我敞开心扉。


洞1999年的夏天

    在那之前的三个月,也就是1999年的夏天,一个炎热的下午,我和文茂在“老树皮”见了面。那是间颇有情调的咖啡屋,坐落在阜成门西大街,从马路对面的胡同拐进去,没多远就是“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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