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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24-唐诗故事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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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① 具见宋人程大昌《演繁露》。② 如《唐才子传》;但它说朱氏“以字行”,这分明跟事实不合。③  如《新唐书·艺文志》等。④ 如《唐诗三百首》注;但这显然属于错误的引用。⑤ 诗题一作《近试上张水部》。水部指曾任水部员外郎一职的张籍,这是以官名借代人的修辞手法。⑥ 时人,一作“人间”。


《唐诗故事》 第二部分情深误哭应无悔

    ——李白悼亡诗见证中日人民高尚友情    
    中日两国人民不仅历来就友好往来,而且相关人员还建立了极为真挚的友谊。早在玄宗开元五年(717年),随日本第九次遣唐使来到中国留学的阿倍仲麿,由于极其喜爱中国深厚的文化底蕴,遂特地改名为晁衡。①学成后,他又出任唐王朝的秘书监等职,同大诗人李白、王维等都有着深厚的交情。    
    作为文人,他们之间的诗歌酬唱是颇为频繁的。可是谁能料到,大诗人李白还由于误信世人哄传好友晁衡已让海上大风大浪给吞没了,当下便不由大声地痛哭起来,并给后人留下了一首千古名作《哭晁卿衡》!    
    玄宗天宝十二年(753年),晁衡以唐朝使者的身份,随同日本第11次遣唐使团乘坐大船返回日本,同时也借此机会回乡探亲访友。当时受到唐朝君臣一致赞赏的晁衡,遂由玄宗、王维、包佶等人在国门外大摆宴席饯行;席间君臣都写有诗作,这情景顿时就把晁衡激动得热泪盈眶。其中以王维的送行诗——五言排律——尤其被人们激赏,其诗云:    
    积水不可极,安知沧海东!    
    九州何处远?万里若乘空。    
    向国惟看日,归帆但信风。    
    鳌身映天黑,鱼眼射波红。    
    乡树扶桑外,主人孤岛中。    
    别离方异域,音信若为通!②    
    受到如此礼遇,晁衡自是感动不已;心想回日本办理完公务及私事后,便回来继续为唐朝服务。然后,晁衡等人就起锚出离了他们魂牵梦绕着的中国。    
    然而不多久,一个关于晁衡等人不幸遇难海上的消息便传到了京城长安;这可把一干还沉浸在席散人去思念中的君臣,当即吓了一大跳!于是就有人去打探该事的确切程度;来人报告说,晁衡等人的船只在经过淮安府海州附近的郁洲山时,倏尔由于大风大浪的激烈撞击,遂连船带人一起撞翻而沉没在茫茫大海。在当时条件下,晁衡等人溺死于大海自然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这真是上天不护佑好人哪!许多大臣都在心里这样念叨着;有人还禁不住低声抽泣起来。当时因有事外出而没能来得及跟晁衡道别的大诗人李白,获悉晁衡这一不幸噩耗后,当即就以诗哭吟道:    
    日本晁卿辞帝都,征帆一片绕蓬壶。    
    明月不归沉碧海,白云愁色满苍梧!③    
    由于这首绝妙佳作的出现,不管跟晁衡有无私交的在场大臣就更是没有不受到深深的感染了。不难想象,当时朝廷上下都笼罩在一片悲伤哀惋的氛围之中。    
    然而,总算老天爷有眼,传言给狂风巨浪淹没了的晁衡等人,后来竟漂流到了海南岛上,并有幸被当地渔民救起而回到了长安。大家一见,都不由得喜出望外;诗人李太白也不禁高兴得老泪纵横。此后,晁衡便在京城继续当官,历任玄宗、肃宗、代宗三朝,并于大历五年(770年)卒于长安。    
    尽管李大诗人因误信传言而痛哭,并以写诗的形式来表示他的悲悼心情,但他所留下的不朽诗篇却正好见证了中日两国人民友好往来的真挚感情。而现在日本右翼势力肆意挑衅中国,相对唐代两国人民的诚挚情谊,他们可真是何等愚蠢的作派啊!但人们有理由相信,一衣带水的两国若能长期地友好下去,而不要让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的历史悲剧重演,就要一起来遏制那股破坏和平的邪气歪风!而大诗人李白在天之灵有知,也会像当年他好友晁衡仍能生还一样,丝毫不因误写悼念之诗而懊悔,反而会更为感到欣慰的。    
    按:① 晁衡,又作“朝衡”,日本人;原名“仲满”或“阿倍仲麿”(一作“阿倍仲麻吕”)。② 此诗首句属“隔句拗救”格。又,乘、看、为,皆读平声。③ 此诗二三句不黏,属于近体诗中“折腰体”七绝。


《唐诗故事》 第二部分弹筝词得弹筝女——知音诗人笑抱美人归

    中国的音乐历史极为悠久。我们从最古老的诗歌总集《诗经》里便可读到大量关于描写乐器的句子;当然,那都是先秦时期的产物了。而有一种乐器名字叫做“筝”的,据《风俗通》说,它是秦时戍边大将蒙恬发明并予以制作的。可见蒙将军也真是多才多艺,他除在边疆地区建功立业外,还时不时地因他那独有的发明创造,给后世留下了许多实用型的东西。比如,现在人们所熟知的毛笔的发明和制造,就是基于他的杰出贡献。    
    说起乐器“筝”这名字的起因,也真的颇有意思。据《因话录》称,秦时有一对兄弟为了相争着鼓瑟(瑟也是一种乐器),一时争执不下,一位长者就出面斡旋说:“依老汉我来看,你俩就不用再争执了。这样吧,把它分成两份,一人各持有一份,你们还用得着再去‘争’吗?”事情就这么定了;所以人们便因谐音关系把它叫作“筝”。筝有弹筝、搊筝两种,但它们现已都失传了。只是根据《音乐指归》一书说,“筝形如瑟,长六尺,以应六律。弦有十二,象十二时。柱高三寸,象三寸。”当然,也有说是十三弦的。只是这些说法跟现在人们仍在使用着的筝,已经颇有些距离了。    
    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作为原本跟音乐息息相关的诗歌艺术,自然是离不开音乐。所以诗人都会有意无意地使用音乐器具入诗,也就成为自然而然之事。唐代诗人李远即有《赠筝妓伍卿》诗,便足可证其一端了。    
    说过了这“筝”的背景,我们现在便要说说另一位诗人因写有关于弹筝的好诗而喜得弹筝女的趣事。代宗李豫的驸马,也就是为大唐王朝建立过赫赫战功的汾阳王郭子仪的幼子郭暧,他为人贤明有才思;尤为难得的,作为尚升平公主的郭暧,很喜爱跟诗文水平高以及道德品质好的文人来往。为此,他还经常邀请一些文人到他家来谈诗论文,大摆宴席,邀歌导舞,真可谓不惜代价。一时间名士云集,包括李端在内的“大历十才子”都曾在他的府中流连忘返过。    
    一次郭暧又升官了,他便大摆筵席宴请各方面的客人;诗人李端也在座。酒过三巡,大家正在兴头上,早些时候就已知道李端善于写诗的升平公主,更是热情地邀请他当场赋诗,用以侑酒助兴。李端也不客气,当即吟成了一首七律;而同座的著名诗人钱起便很不服气了,说那定是李端早就写好了的,不能作数,要求李用他自己的姓来押韵写诗。但这仍然也难不倒他,反而使大家更为心服口服了。①所以,作为郭暧座上宾的李端,许多场合自然就少不了他。    
    郭暧府中有一个名叫镜儿的婢女,容貌极为艳丽,而且她还弹得一手好筝。李端对她很是喜爱,经常拿眼睛瞟她,对之真可谓情意绵绵;这事后来被郭暧知觉了。聚会时,郭暧便笑着对李端说:“李先生如能以‘弹筝’为题写诗一首,并使在座的客人高兴,那么,我就定然不会吝惜美婢,把她转赠给您好了。”    
    李端听了喜不自禁,猛然站了起来,遂擎起酒杯一脸微笑着赋诗道:    
    鸣筝金粟柱,素手玉房前。    
    欲得周郎顾,时时误拂弦。②    
    这首诗前两句因使用专有名词用来切题外,其大意并不太难理解;而后两句却涉及一个典故,其主人公就是三国时吴国的都督周瑜。跟秦朝大将蒙恬一样,周瑜也是一位精通音乐而且战功卓著的儒将。他24岁时就已声名鹊起,加以风度翩翩而又才能出众,被吴中人士称为周郎。③只要人们弹奏曲调有所谬误时,他一下子便知道对方究竟在哪里出现错误,所以当时有一句谚语说:“曲有误,周郎顾。”而在此诗里,李端用一种较为委婉的语气说明自己想要得到的美人,也将会像三国时那些弹筝奏曲的美女一样,故意拂弹错误并向自己求教的。事实上,李端也正是一位精通音乐的诗人;后来他辞职不干了,就以弹琴和阅读《周易》自乐,以至度过其后半生的。    
    诗人现在已按照郭暧的要求把诗写成了,而且还写得如此风华无限,蕴涵多端,大家当即报以热烈的掌声。不用说,帅府的公子爷自然不肯食言,当场便把这美丽的镜儿赠给李诗人不算,还把在宴席上摆放着的那些金玉器皿,一股脑儿地赠给了他。这样一来,原本很为喧哗热闹的宴会,当即又掀起了新一轮兴高采烈的热潮。    
    按:① 具见本书《面试华章倚马成》,兹不复赘。② 此诗已入选清人蘅塘退士编著的《唐诗三百首》。③ 具见《三国志》。


《唐诗故事》 第二部分倚云红杏笑春风——高蟾愤然赋诗有幸获功名

    在以科举取士的唐王朝,进士一科尤其被世人看重,因而考中者所受的待遇也无疑是最为优渥的;诚然,这其中难免也会有一些人为的“猫腻”。尤其到了晚唐时期,科举场上那徇私舞弊的弊端日益显露,这在诗歌中便有着大量的反映。入选《千家诗》里的高蟾七绝诗《上高侍郎》,①则是其中颇为著名的一首。    
    出身于河朔间贫寒家庭的高蟾,天资聪颖,性情倜傥,讲究为人的气节;当时有人无缘无故地想拿千金来资助他,但他断然予以拒绝,说他即便是饿死也不会接受对方这不明不白的礼物。因此,他这光明磊落的行为,自然引得了一些人的敬重。他跟著名诗人郑谷郎中结为好友,而且郑在酬赠诗里都是一再称他为高先辈的,尽管高蟾在参加进士考试的路途上却一再受挫。由于心中多年来不得意的情感郁积,那年在省试后,高蟾遂爬上考院墙壁并挥笔题写了一首诗,用以抒发他这久久难平的愤懑之情:    
    冰柱数条搘白日,天门几扇锁明时?    
    阳春发处无根蒂,凭仗东风次第吹。    
    虽然高蟾这首颇带怨愤和瞻望的诗起到了一定作用,以致人们也大多认为这次考试确是有些不公,然而,结果却仍没有什么太大的改变;也就是说,高蟾仍然只是失意而归。这样一来,他也只能有想像京城长安曲江边会宴时观者如云、中举者极为荣耀的场景的份儿了;为此,心里有着无限酸楚和怨愤的高蟾,当下遂向高侍郎赋赠了一首诗道:    
    天上碧桃和露种,日边红杏倚云栽。    
    芙蓉生在秋江上,不向东风怨未开!    
    得第者平步青云,自己则由于不公平合理的竞争而落选;想像着那很为喧哗热闹的宴会,而他自己则无疑就更为落寞了。但即便如此,他也决不胁肩谄笑以取媚于当权者,使自己获取某些世俗方面的利益。他这不亢不卑的诗作,既有对时局的控诉,更有对自身才具的自信,尽管他在诗里也显得不无孤高。高侍郎在仔细研读了它后,就颇为同情他的遭遇。至于高蟾另有诗中所说的“颜色如花命如叶”云云,当然也是他那悲愤心情的微妙反映罢了。    
    一再欣赏着眼前这首好诗,高侍郎觉得这士人高蟾委实是很有水平的,就真正想帮助他了;于是高侍郎向一干王公大臣极力举荐高蟾的出众才华。第二年,也就是僖宗乾符三年(876年),适值李昭知贡举,由于高侍郎的大力推荐,经过了十年磨难之后的高蟾终于顺利地考取了进士。在昭宗年间(896年前后),高蟾还做到了御史中丞这较高的官职。    
    按:① 关于此诗题,《全唐诗》作《下第后上永崇高侍郎》。高侍郎,《千家诗》注称为高骈,可从,故本文即以此行文。而《中国文学家大辞典》则从《唐才子传》作“马侍郎”,恐不确。


《唐诗故事》 第二部分别有地天栖谪仙——李太白悲剧一生的历程

    李白是我国最为伟大的诗人之一,这主要由于他那数量众多的诗歌被历代读者众口传诵的缘故;而且他诗歌里有着大量的至今仍活跃在人们口头的成语,如表示另有一种境界抑或形容某地风景引人入胜的词汇——“别有天地”等等,即属于这种情况。    
    这见于《李太白集》的成语出处,若根据诗歌体式,那它还不属于“近体诗”,而只是“七言古绝”;这首题为《山中答俗人》的全篇云:    
    问余何意栖碧山,笑而不答心自闲。    
    桃花流水窅然去,别有天地非人间。①    
    李白(701年~762年),字太白,号青莲居士。根据一般说法,他祖籍陇西成纪(今甘肃天水附近),先世因罪迁居到了西域,诗人便出生在当时属于安西都护府的碎叶城(今吉尔吉斯斯坦境内);此后,他在绵州(今四川绵阳江油一带)的青莲乡长大。②    
    太白年轻时就仗义疏财,喜爱剑术,尤其擅长写诗作赋。在25岁那年,他便开始辞亲远游。诗人身佩长剑,很爱为人打抱不平。他行踪所至,如现在的浙江、江苏、湖南、湖北、山东、河南等地,都留下了许多光辉灿烂的诗篇。而且随着游历经验的日趋丰富,他想要替国家和自身干一番事业的志向也越益清晰了。然而诗人虽然抱负不浅,而且才能出众,但当时那黑暗的官场和丑恶的社会现实,跟他这光明磊落的胸怀和正直不屈的性格却是格格不入的,所以这就注定了太白难免失意,以至于他此后十多年“迄无成就”。    
    但俗话说,只要是黄金它就注定要发光的。在42岁那年的李白,得到深受玄宗器重的秘书监贺知章等人的推荐,他便获得了皇帝召见,这使他的非凡才能轰动一时。此后他还赢得了所谓玄宗亲手调羹、杨贵妃磨墨、高力士脱靴等一系列恩宠有加,其他文人连想都不敢想的荣幸之事。只是当时玄宗一心以追求奢侈淫乐为事,不像以前那样励精图治了;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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