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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爱一身轻-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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饱满的词汇,早就不适合她,即便程小奇真是一剂迷魂药,对她也难以生效。    
    她翻身向里,没想到仿如翻了船似的,又掉进方东树的海里。


第三部分那种地方做爱才叫欲仙欲死

    裸露在外的手臂忽冒出一阵鸡皮疙瘩,早起的清洁工率先知道秋天来了,然后满街的人,都熨帖地给自己套上了长袖,城市里浮躁的气氛霎时削减不少,仿佛一个步入成熟的少年,添了几分稳重和对往事的惆怅。    
    一年当中,最舒服的秋天具体来临了,风凉飕飕的,空气很爽。这个季节最适于搂搂抱抱,或者说这是个搂搂抱抱的季节。夏天在街上牵手的男女,开始密不透风地相互箍紧了,步调一致,提前练习御冬的方法,说不清是季节的秩序,还是恋爱的发展。    
    从清洁工的扫把底下逃跑的落叶,已经疲于奔波;而树上缺乏耐力的叶子,对新鲜的大地充满好奇,迫不及待地挣脱了枝干,追到了地面,跑跑停停,东嗅西嗅。只有一种四季开放的花,在它那儿看不出任何关于季节的变化,宛如得道之仙,超于凡俗之上。    
    秋天不愧是收获的季节,才凉快一点,龙悦就开始吆喝吃火锅了。凡吃,总得有个讲究,或者得讲个理由。在本城吃饭聚堆,通常由发起人埋单,所以被邀请者自然要吃个明白,糊里糊涂地蹭饭,终究有些失礼。    
    “和余作人结婚?你离了没有?他办了没有?”朱妙难以想象,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废掉两个旧巢营建一个新窝,真是奇迹,捅个鸟窝还得爬树,要是这窝筑得高且险,也是困难重重。而如今两个人建立的家庭,灵肉相混,相濡以沫日复一日,居然比捅鸟窝还容易,朱妙惊诧。    
    “木已成舟,办手续只是几分钟的事。我这边早已是离弦之箭,不可挽回。他妻子也另有相好的,所以皆大欢喜。”龙悦一连用了几个成语,似乎比从前稳重了许多,仿佛几年的生活,在那几分钟里灰飞烟灭后,伤了元气。但很快她又活泼了,说和余作人打算旅行结婚,二婚低调处理,只请了各自的好朋友聚一起吃餐饭,喝点酒,宣布结为夫妇,然后趁秋高气爽去丽江,去香格里拉,“在那种地方做爱,才叫欲仙欲死。”    
    “不结婚也可以去那里做,你结婚就为了这个?”朱妙发现龙悦贼性未改。    
    “不是,随便说说而已。你不觉得床上做与地上做感觉大不一样吗,你要是结婚,会去哪里旅行?”    
    “我想去西藏。在进行天葬的地方举行婚礼,在那里搭一张婚床,然后等待秃鹫。”    
    “我看你是没见过天葬。网上找找,残缺的血淋淋的尸体,恶心死你。你是真浪漫,和你比较,我是伪浪漫了。晚上见,记住啊,谭鱼头‘峨眉山’厅。我还有电话要打。”    
    “谭鱼头”国内连锁,生意十分兴隆。大厅里小桥流水,古筝和弦,桌椅古朴典雅,餐具洁白精致。厅内空间之大,出乎想象,放眼望去,竟似个大剧院,屋顶距离地面约三四层楼高,所以绝无嘈杂喧哗,耳朵里听到的,只是些温和人声。    
    二楼全是包房。环形走廊上任何一处都能见到大厅景致。    
    朱妙在走廊欣赏一圈才进“峨眉山”厅,推门便被一股川香火锅味包裹,房间里热火朝天,所有的脸,所有的目光一齐朝她甩过来,她眼花缭乱,一个也看不清,以为走错房间了,正尴尬地要退幕,龙悦两手湿漉漉地进来了。    
    “你迟到了,来坐下,自觉地喝了这杯酒。”龙悦用纸巾擦手。    
    “朱妙,坐这儿。”原来古雪儿也在,她气色不错,剪了个齐耳短发,头发每一根都拉得笔直,居然还有几分少女的娇羞,这景致让朱妙新鲜。又见古雪儿波大无边,领儿低、乳沟深、皮肤白,男人们的目光总是轻易地掉进去,十分吃力地拔出来,让旁观者捏汗,让她为自己羞愧。    
    余作人也许是装蒜,也许真不记得电梯里那回事,十分自如地和朱妙握手客套,鸟巢样的络腮胡子剃了,留下一块刚收割过的稻田。人逢喜事精神爽,余作人风度翩翩,与抱一捆东倒西歪的玫瑰时截然不同,原还是颇具观赏性的。朱妙不由多看了两眼。朱妙见龙悦与他已冰释前嫌,又欲成百年好合,人装蒜,她装葱,也懒得戳穿他。    
    龙悦向大伙隆重介绍了朱妙、古雪儿等五六个朋友,彼此隔着冒着热气的火锅对号入座,行注目礼。余作人对朋友的介绍有板有眼,基本上都是大学同学,外号绰号一并引进,搞得笑声一浪一浪。一个高个青年惟恐天下不乱,举起数码相机,不断捕捉大伙原形毕露的嘴脸。余作人把他拉住,对大伙说:“剩下的这位摇滚青年,许知元,今年二十八,身高一米八,体重一百四十八,三围尺寸不详,‘百年好合’影楼的大牌摄影师。”余作人一口气说了一大堆,被叫做许知元的青年始终被摄像机挡住半边脸,没有停止摄像,但咧嘴偷笑,露出一口好牙。    
    朱妙感觉许知元镜头正对着她,不好意思装痴,更羞于卖俏,心里有点慌张。假如许知元样子平庸,他的鬓角不是那么鬈曲迷人,在两侧划上那么优雅的线条,朱妙根本不会在意是否有人拍照。朱妙的心理活动折射在行为举止上,立即被敏感的许知元捕捉。他挪开摄像机,露出真容朝朱妙竖起拇指。


第三部分孩子大了‘做爱’只能打暗语

    这时大家已经疯狂开吃,频频举杯,用啤酒的凉爽消解火锅的热辣。桌上食物堆积如山,除了著名的鱼头招牌菜以外,还有血肠、黄鳝、田鸡、牛百叶、九节虾、金针菇、大白菜、土豆片、番薯丝……一张桌子两口锅,透露浓郁的社会主义好的气氛。龙悦是主角,大伙轮番敬她酒,忙得她兴奋的屁股忽起忽落。    
    因为都是年轻人,余作人的朋友单身占多数,气氛调得很是热烈,房间里如火锅一样翻滚。    
    朱妙要吃米饭,于是另叫了一碟泡菜,被许知元瓜分了一半。先前她的注意力全集中在许知元的鬓角上,甚至忽视了他的长相,这会儿才看清楚,许知元脑后绑着一条马尾巴,头发比她的不短。幸亏许知元的脸雄性特征绝对明显,否则会被误为女人。他肤色黝黑,剃干净胡子根须异常茂盛,显示极强的性欲和生命力,带帽子的黑色T恤使他显得顽皮多动。    
    酒在兴头时,许知元开始派发名片,名片数量不够,到朱妙这儿就中断了,他优雅一笑,说:“看来你不是外人。”朱妙喜欢许知元,回道:“也不是内人。”许知元打了个哈哈:“你的专栏充满智趣,人也挺机敏嘛。”他本想说长得“也很理想”,怕恭维太多适得其反,便咽了回去,喉结滑动。这点风吹草动逃不过朱妙的眼睛,她嘴角挑起笑意:“你人长得不错,话说得也动听,真是人间尤物啊。”    
    有人被呛得大声咳嗽。    
    龙悦道:“你们两个挺投缘嘛,互拍马屁到了这种境界,真是水乳交融啊。”许知元说:“龙悦大嫂,我可是肺腑之言呢,没有朱妙小姐的专栏,你们《 东方新报 》起码就没有我这么优秀的读者!我再忙,每天也得买份报纸看完才安心。你们报社每个月给我慰问津贴也医治不了我现在的忧伤,除非……”    
    “除非什么……”    
    “除非朱妙小姐的专栏继续开下去。”    
    龙悦哈哈一乐,说:“许知元你这是变相要挟,你这胳膊拧转得真快,好歹我也是你大嫂,你到底是喜欢朱妙呢,还是喜欢朱妙的文章?”许知元道:“文章与人浑然一体,你非要切割是吗?你到底是爱余作人的身体,还是爱他的灵魂?”龙悦说:“我都爱呀。”并且探过一只手揽住余作人的脖子。    
    许知元笑着摆头认输,他知道,即便是当众亲吻余作人,也不在龙悦话下。    
    吃的速度慢了下来,喝酒的面红耳赤,不喝酒的,也在这烟熏火燎的非常温度中,两颊绯红。古雪儿因为家里有孩子,率先告辞,朱妙及龙悦两口将她送至门外。朱妙与古雪儿作别几句,说了些贴心话,重新回到“峨眉山”厅,彼时许知元正喧宾夺主,眉飞色舞地讲段子。    
    “两口子吧,因为孩子大了,对‘做爱’这个词只能打暗语,他们称之为‘洗衣服’。有一天孩他爸想做了,让孩子去叫她妈洗衣服。孩他妈那天特疲惫,不想做,让孩子告诉他爸,洗衣机坏了。两天后,孩他妈很想要,让孩子去问他爸洗不洗衣服,孩他爸相当恼火,说,昨天已经手洗了!”    
    尽管这段子听过,朱妙还是笑着捧场。余作人也装模作样地说自己第一次听,只有龙悦和许知元抬杠:“有没有新鲜点儿的?三年前就听过了。”许知元便一口一声大嫂,似乎要将龙悦叫出满脸皱纹来。    
    大伙又喝了一阵,要散,许知元说去陆羽茶馆喝茶聊天打牌,他请客。见龙悦和余作人犹豫不决,许知元又道:“你俩回去度蜜夜吧,莫辜负了良辰美景。”


第三部分红云山公园又发生抢劫案

    火锅已经不滚了,碟碗都空了,偃旗息鼓,酒足饭饱的人们红光满面。朱妙喝得不多,结婚的是龙悦,她没有道理灌醉自己。许知元也是一个因素。她总觉得和他之间没完,还会有故事和纠葛。她的预感一向准确,在这一点上,她近乎女巫。虽然很想和许知元再磨蹭一阵,但欲速则不达,她并不急于要和许知元喝茶打牌,短暂的分离有助于消化这第一次的聚会。女人猴急的结果是负面的,那会让男人认为你淫荡,开放,不看重感情,因此男人的态度就很明显;男人猴急完全是另外一个概念,比如说让你觉得激情、热烈,为你意乱情迷,让你觉得自己魅力十足。    
    “许知元,给你一个任务,帮我把朱妙安全送到家,要看着她走进房间门,不许有闪失。”龙悦挤眉弄眼,然后吊着余作人的胳膊,留下一对美好的背影。其他人见龙悦用意明显,也就知趣而退。    
    这时许知元倒不坦然了,似乎丢了魂,显出他腼腆的一面。    
    “许先生,不麻烦你了,我走回去,也就两站路。”    
    “你还没给我留电话,要是把你丢了怎么办?”    
    朱妙从电话本上撕下一页纸,把所有电话以及电子邮箱都写了上去。    
    “不行,我大嫂吩咐的事,办不好就麻烦了,必须送你到家,看着你打开房间的门。”许知元把纸片儿收好了,装出一副怕挨骂的样子。    
    “我还从没试过和一个男的这么走在大街上,更何况是一个人长得不错,说话也动听的男人。”朱妙默许,因为高兴,话有点多。    
    “是吗?那我太荣幸了。我倒是陪女人逛过街,不过不是女朋友。”许知元不知道自己干吗要强调一下。    
    “没想到,今天晚上会和一个男人走这么一段路。”朱妙若有所思。她尽量放慢脚步,尽量靠近许知元,尽量做出情侣的样子。    
    “我来帮你背。哇,女孩子的包这么重,放炸弹啦?”许知元原以为包里就是些卫生巾化妆品之类的东西,很是诧异。    
    “不是炸弹,是刀。”朱妙平静地说。    
    许知元露出狐疑的眼神,也没有多问,小心地把包贴在胸前,两手宝贝似的揽着。朱妙笑了,说道:“你这样,人家会以为里面一袋子钱,别引火上身哟,红云山公园又发生抢劫案呢,被抢者受了伤,差点小命不保。”许知元抡起手臂,搞出一个健美动作:“有我这样牛高马大的保镖,谁敢上?人家还怕我抢他呢!”    
    “你没女朋友?”    
    “没有。”    
    “你这么出色,怎么会呢?”    
    “你有男朋友?”    
    “没有。”    
    “你这么出色,怎么会呢?”    
    朱妙乐了,挥拳相向,画面十分和谐。说说笑笑,转眼就到了三米六公寓,许知元十分敬业,愣是跟着上了电梯,眼看朱妙开了门,这才说“晚安”,摆摆手转身就走了。    
    


第三部分干柴烈火一相逢

    哪个人愿往低处走,与自己做对呢?稍明白点的人都不会人到四十,将手中的一切丢了,从零开始。除了那一次外遇,林芳菲没有犯过大的错误,而方东树就紧跟着与一个女人好过一小段时间,按理说也算扯平,该好好过日子了。但感情不是做加减法,方东树始终觉得不是个滋味。人到中年,早已不是莽撞少年,顾虑太多,这个时候谈爱情,既奢侈,又不合时宜。况且林芳菲一直在尽力赎罪,任何一个女人恐怕都无法像她那样忍气吞声。这样的一个女人,到底有没有必要和她离婚?方东树最近在想这样的问题。外面再怎么乱,家中红旗不能倒,几乎成了某些事情的潜规则。    
    秋天穿透杳无音讯的日子,慢慢地往骨子里深入。方东树并没有叫朱妙等她,也没有叫她不等,他弃她这叶扁舟上了岸,留下含混不清的背影。她自横江中,于等中不等,于不等中等。严格来说,失去做方东树妻子的机会,挺遗憾;也许做了他的妻子,也就那么回事。朱妙愿意让那根线扯着,不断,她潜意识里仍是盼望某种转机的。她和方东树就是这根线上的蚂蚱,他那头动,她也动,表明没从这世界消失;他不动,她便动其他线上的蚂蚱。比如程小奇,一只永远生龙活虎的蚂蚱,不断地在那线弦上跳舞。他每天都能端出一满碗感情,从来不出现欠亏,他朝她献上时,她仍是不温不火。她已经厌倦每天电话里没话找话,充满伪激情地呻吟配合,把一个毫无内容的电话拉扯得很长,来证实某种热度。她的忍受隐含了对程小奇的某种同情,没想到正是因为善良误了少年,后来的事情弄得一团糟。    
    许知元开始策略性进攻。半个月内,给朱妙打了两次电话,平均每周一次,分得十分均匀。但是每次玩的项目不一样,一次是看电影,一次是逛书店,朱妙都觉得可乐。许知元是个安徽人,生就一副温和性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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