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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08-生活中的博弈论-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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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话说明天就是圣诞节了,小两口都是身无余钱。为了让爱人过得好一点,每个人还是想悄悄准备一份礼物给对方。丈夫卖掉了心爱的怀表,买了一套漂亮发卡,去配妻子那一头金色长发。妻子剪掉心爱的长发,拿去卖钱,为丈夫的怀表买了表链和表袋。    
    最后,到了交换礼物的时刻,他们无可奈何地发现,自己如此珍视的东西,对方已作为礼物的代价而出卖了。花了惨痛代价换回的东西,竟成了无用之物。出于无私爱心的利他主义行为,结果却使得双方的利益同时受损。    
    欧•;亨利在小说中写道:“聪明的人,送礼自然也很聪明。大约都是用自己有余的物事,来交换送礼的好处。然而,我讲的这个平平淡淡的故事里,两个住公寓的傻孩子,却是笨到极点,彼此为了对方,白白牺牲了他们屋檐下最珍贵的财富。”    
    从这段文字看,欧•;亨利似乎并不认为这小两口是理性的。且让我们暂时抛开爱情的温馨,单从利益的角度来解读。我们假定,他们每个人,有一个“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偏好系统,毫不考虑自身利益,专门谋求别人的幸福。    
    这样,个人选择付出还是不付出,只看对方能不能得益,与自己是否受损无关。以这样的偏好来衡量,最好的结果自然是自己付出而对方不付出,对方收益增大;次好的结果是大家都不付出,对方不得益也不牺牲;再次的结果是大家都付出;最坏的结果是别人付出而自己不付出,靠牺牲别人来使自己得益。我们不妨可用数字来代表个人对这四种结果的评价:第一种结果给3分,第二种结果给2分,第三种结果给1分,最后那种给0分。    
    不难看出,无论对方选择付出,还是选择不付出,个人自己的最佳选择都是付出。然而这并不是对大家都有利的选择。事实上,大家都选择不付出,明显优于大家都选择付出的境况,这就达到了上文提到的纳什均衡。    
    实际上,这里的例子有一个占优策略均衡。通俗地说,在占优策略均衡中,不论所有其他参与人选择什么策略,一个参与人的占优策略都是他的最优策略。显然,这一策略一定是所有其他参与人选择某一特定策略时该参与人的占优策略。    
    因此,占优策略均衡一定是纳什均衡。在这个例子中,妻子选择不付出,也就是不剪掉金发对于妻子来说是一个优势策略,也就是说妻子不付出,丈夫不管选择什么策略,妻子所得的结果都好于丈夫。同理,丈夫不卖掉怀表对于丈夫来说也是一个优势策略。    
    再举个常见的例子:一名篮球前锋和队友在篮下面对着对方的一个后卫时,形成了二打一的局面,该前锋可以选择直接投篮,也可以选择传球给队友,根据经验,传球过人的成功率更大,那么传球就是该前锋的优势策略。即某些时候它胜于其他策略,且任何时候都不会比其他策略差。    
    如果一个球员具有这样一种策略,无论其他球员怎么做,这个策略都会高出一筹,那么这个球员就有一个优势策略。当然如果一个球员有这么一个优势策略,他的决策就会变得非常简单,只要直接采用该策略而完全不必考虑对手的应对策略。    
    还有一个要注意的问题是,采用优势策略得到的最坏结果并不一定比采用另外一个策略得到的最佳结果要好,这是很多博弈论普及书中容易出错的一个问题。应该说,对局者采用优势策略在对方采取任何策略时,总能够显示出优势。    
    比如就这个例子来说,就妻子来说,她采用不付出的策略,无论丈夫付出或不付出,妻子的不付出策略总是占有优势。丈夫的优势策略也是一样。但是,妻子选择不付出的最坏结果是1,选择付出的最好结果是3,很明显,妻子的优势策略得到的最坏结果并不比采用另外一个策略得到的最佳结果要高出一筹。    
    反之,劣势策略则是指在博弈中,不论其他参与人采取什么策略,某一参与人可能采取的策略中,对自己严格不利的策略,劣势策略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不可以选择的行动。劣势策略是与优势策略相对应的概念,笔者这里就不多做介绍。


《生活中的博弈论》第一部分房地产开发博弈、警察捉小偷与混和策略

    实际上,在每个参与人都有优势策略的情况下,优势策略均衡是非常合乎逻辑的。一个优势策略优于其他任何策略,同样,一个劣势策略则劣于其他任何策略。    
    假如你有一个优势策略,你可以选择采用,并且知道你的对手若是有一个优势策略他也会照办;同样,假如你有一个劣势策略,你应该避免采用,并且知道你的对手若是有一个劣势策略他也会规避。    
    但遗憾的是,并不是所有博弈都有优势策略,哪怕这个博弈只有两个参与者。实际上,优势策略只是博弈论的一种特例。虽然出现一个优势策略可以大大简化行动的规则,但这些规则却并不适用于大多数现实生活中的博弈。    
    来看这样一个房地产开发博弈的例子。假定北京市的房地产市场需求有限,A、B两个开发商都想开发一定规模的房地产,但是市场对房地产的需求只能满足一个房地产的开发量,而且,每个房地产商必须一次性开发这一定规模的房地产才能获利。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对开发商A还是开发商B,都不存在一种策略完全优于另一种策略,也不存在一个策略完全劣于另一个策略。    
    因为,如果A选择开发,则B的最优策略是不开发;如果A选择不开发,则B的最优策略是开发;类似地,如果B选择开发,则A的最优策略是不开发;如果B选择不开发,则A的最优策略是开发。这样就形成了一个循环选择。    
    根据纳什均衡含义就是:给定你的策略,我的策略是最好的策略;给定我的策略,你的策略也是你最好的策略。即双方在对方给定的策略下不愿意调整自己的策略。    
    这个博弈的纳什均衡点不止一个,而是两个:要么A选择开发,B不开发;要么A选择不开发,B选择开发。在这种情况下,A与B都不存在优势策略,也就是A和B不可能只要选择某一个策略而不考虑对方的所选择的策略。实际上,在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纳什均衡点的博弈中,其最后结果难以预测。在房地产博弈中,我们无法知道,最后结果是A开发B不开发,还是A不开发B开发。    
    再来看这样一个警察捉小偷博弈的例子。某个村庄上只有一名警察,他要负责整个村的治安。小村的两头住着两个全村最富有的村民A和B,A、B分别需要保护的财产为2万元、1万元。整个小村某一天来了个小偷,要在村中偷盗A和B的财产,这个消息被警察得知。    
    因为分身乏术,警察一次只能在一个地方巡逻;而小偷也只能偷盗其中一家。若警察在某家看守财产,而小偷也选择了去该富户家,就会被警察抓住;若警察没有看守财产的富户家而小偷去了,则小偷偷盗成功。    
    一般人会凭着感觉认为,警察当然应该看守富户A家财产,因为A有2万元的财产,而B只有1万元的财产。实际上,对于警察的一个最好的做法是,警察抽签决定去A家还是B家。    
    因为A家的财产是B家的2倍,小偷自然光顾A家的概率要高于B家,不妨用两个签代表A家,比如如果抽到1、2号签去A家,抽到3号签去B家。这样警察有2/3的机会去A家做看守,1/3的机会去B家做看守。    
    而小偷的最优选择是:以同样抽签的办法决定去A家还是去B家实施偷盗,只是抽到1、2号签去A家,抽到3号签去B家,那么,小偷有l/3的机会去A家,2/3的机会去B家。这些数值是可以通过联立方程准确计算出的,笔者这里就不给出具体的数学计算过程了。    
    细心的读者会发现,警察捉小偷博弈与前面所举的两个博弈案例有一个很大的差别,就是用到了概率的知识,警察与小偷没有一个一定要选择某个策略的纳什均衡,而只有选择某个策略是多少几率的纳什均衡。    
    在博弈论中,可以选择出某个策略的纳什均衡,这个策略叫做纯策略。    
    用专业的话来说,所谓纯策略是指参与者在他的策略空间中选取惟一确定的策略。但至少存在一个混合策略均衡点。    
    所谓混合策略是指参与者采取的不是惟一的策略,而是其策略空间上的概率分布。这就是纳什于1950年证明了的纳什定理。而这个博弈没有纯策略纳什均衡点,而有混合策略均衡点。这个混合策略均衡点下的策略选择是每个参与者的混合策略选择。    
    最常见混和策略就是猜硬币游戏。比如在足球比赛开场,裁判将手中的硬币抛掷到空中,让双方队长猜硬币落下的正反面。由于硬币落下是正是反是随机的,概率应该都是1/2。那么,猜硬币游戏的参与者都是1/2的概率选择正与反,这时博弈达到混和策略纳什均衡。    
    再比如我们儿时玩的“剪、布、锤”就不存在纯策略均衡,对每个小孩来说,自己采取出“剪”、“布”、还是“锤”的策略应当是随机的。一旦一方知道另一方出其中某个策略的可能性增大,那么这个对弈者在游戏中输的可能性就增大。因此,每个小孩的最优混合策略是采取每个策略的可能性是l/3。在这样的博弈中,每个小孩各取三个策略的1/3是纳什均衡。    
    由此可见,纯策略是参与者一次性选取的,并且坚持他选取的策略。而混合策略是参与者在各种备选策略中采取随机方式选取的。    
    在博弈中,参与者可以改变他的策略,而使得他的策略选取满足一定的概率。当博弈是零和博弈时,即一方所得是另外一方的所失时,此时只有混合策略均衡。对于任何一方来说,此时不可能有纯策略的占优策略。


《生活中的博弈论》第一部分位置博弈的策略

    有这么一个大家都很熟悉的现象,那就是在每个大大小小的城市街道上,经常见到一些地段上的商店十分拥挤,形成一个繁荣的商业中心区,但另一些地段却十分冷僻,没什么商店。    
    更有意思的是,往往同类型的商家总是聚集在比较近的地方,比如肯德基、麦当劳之间总是紧紧相邻。再如超市现象,前两年有很多人对超市的布局发表了一些议论。因为有人注意到,如果在一条街上有2~3家超市的话,这几家超市经常会“相依为邻”,选址离得很近,倘若它们稍微分散地布置于街上,无疑对市民的购物提供相当的便利,因此他们认为超市“拥挤”在一起属于资源浪费。    
    类似的事情也发生于国内各省级电视台的节目播放。很多电视迷会发现,大部分电视台总是将最精彩的节目放在相同的时间段,甚至有些时候是在相同时间段播放类似的节目,比如你播“快乐大本营”,我就播“超级总动员”;你播“玫瑰之约”,我就播“单身男女”。人都说文人相轻,电视台也是这么相煎太急。    
    博弈论能够对这个现象作出科学的解释。首先对一个简单的博弈模型进行叙述:    
    假设有条完全笔直的公路,连接城市A到城市B之间的交通。这条公路上每天行驶着大量的车辆,并且车流量在公路上是均匀分布的。假设有两家快餐店,我们不妨假设为靠高速公路起家的麦当劳与肯德基,它们要在这条公路上选择一个位置开设快餐,招揽来往车辆。为了能够更加清晰地说明这个博弈,我们不得不画一张图。    
    再对该模型作一个合乎逻辑的假定:通常情况下,车辆总是乐意到距自己最近的快餐店购买食物。根据这个原则,从资源的最佳配置来看,麦当劳、肯德基应该分别开在1/4、3/4处是最优。    
    在这种均匀散布的情况下,每家快餐店都拥有1/2的顾客量,同时对于开车的人们总体来说,这种策略的选择,车辆到快餐店的总的距离最短。    
    然而,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天并不总能遂人之愿。肯德基与麦当劳都是百年老店,自然是精明之至,从经济学上就是具有经济理性。他们只要手段合法,总是希望自己的生意尽可能地红火,至于其他人的生意的好坏则与己无关。    
    出于这种理性,肯德基分店经理肯定会想到:如果我将店铺从3/4点处向左移一点,那么1/4点之间的中点不再是1/2点处,而是位于1/2点的靠左边一点。这等于说,这一移位,肯德基将从麦当劳夺取部分顾客,这对于肯德基单方面来说无疑是一个好主意。当然麦当劳也不甘示弱,作为一个“理性人”,麦当劳自然也应该想到将自己的店铺从1/4点处向右移动以争取更多的顾客。    
    不难想象,双方博弈的结果将使他们的店铺设置在l/2中点附近达到纳什均衡状态,甲乙两人相依为邻且相安无事地做起快餐生意。如果我们放宽条件,不是两家快餐店,而是很多家快餐店,很容易分析得到结果:这些快餐店仍然会在1/2处设店达到纳什均衡。    
    同样的道理,如果地段的繁华等其他原因在一条路上都可以认为到处相同的话,没有一个商家会将自己安置于某条路的一头,只要条件许可,超市将几乎趋向于相依为邻,这种现象完全可以看做公正的市场竞争的合理结果。这就是很多城市商业中心形成的原理,在博弈论中称为位置博弈。    
    电视台之间在时间段上的重叠问题在本质上就是位置博弈。事实上,我们只要将时间设想为上述案例中的公路,就不难分析出:市场竞争的结果就是,观众青睐的精彩节目将集中在同一黄金时段。在这种情况下,电视台之间的竞争会更加激烈,为了获得收视率,电视台只能在制作质量上下功夫,最终获得实惠的仍然是广大观众。    
    西方国家在名义上是民权政治。实际上,选举上台的各个政党之间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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