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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生活与爱-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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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各种体育比赛中,英国人总是表现出公平和应有的礼貌。没有人去想趁人之危,大家都彬彬有礼,在两队之间进行比赛,每当结束时,战败者总是向胜利者祝贺。按照惯例,我们的队长要向来参赛的队长道谢,并且称赞对方球技颇佳。在爱尔兰专为英国驻军军官的孩子们而设立的皇家学校也采用这种惯例,但在一般的中学里是不曾有这种习惯的,多年来我一直承认,在这一点上,英国人是优于爱尔兰人的。
爱默生在什么地方曾经说过,绅士的发展是近两三个世纪以来主要的精神产物。但是,现实中的绅士弱化了理想中绅士的形象。我认为绅士们自身培养出的几个特点对我都具有消极作用。真正的绅士应该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绅士,而且还应当是思想家、艺术家、演说家。
英国的运动习惯使我懂得了礼貌的价值与必要性。艰苦的体育锻炼使我更能教会自己如何驾驭自己,如何使头脑更丰富,同时我也明白了有一个健康身体的必要性,以及如何根据它的需求来养生的道理。
比如说,我在吃饭时少喝些汤就可以很快减轻一些体重。因此,我就可以跳得更高。但当我继续减肥时,我就会开始慢慢变得没有气力。总之,体育运动使我懂得了凡事都要有个度,否则过犹不及。这就是中国人所谓的中庸之道吧
大约我十四岁时,我又学到了一招。我睡觉前,如果去想那些情爱之事,那末在晚上的梦中就一定会出现爱的场景,我便用这个办法来温习我的功课。我在睡前默记功课,到早上起床时我完全还记得温习的内容。似乎整个晚上大脑都在运动。从那以后,我经常在梦中解决那些白天解决不了的数学题。
第二章生活变了模样(1)
我的学生生活中最重要的一件事是发生在我十三岁那年。一天,我和一个来自西印度群岛的十五岁的同学一起散步。我告诉他我准备加入英国教会。当时,我是非常虔诚的,并且极其严肃地参加典礼仪式,从此“信仰,你就会得救”这句话一直回荡在我耳边,但我没有从这种信仰中得到任何幸福的感觉。信仰信仰什么呢“信仰我,耶稣。”当然我信仰耶稣,我应该感到快乐,但事实上我没有。
如果你不信,你就会进地狱,遭受没完没了的痛苦。我的灵魂在反抗着这极不公正的谴责。那从来没听说过耶稣的人们该如何是好呢这一切让我陷入到可怕的不知所措的境地。然而,耶稣光芒四射的形象和他的“谆谆教导”给我力量让我相信这一切。我像他一样生活着,过着一种纯洁而没有私心杂念的生活。我从来没有激情使自己做到纯洁,常常将“纯洁”一词抛到脑后,不闻不问。但我却决定去实践一下,试着做一个善良的人,——至少我愿意试一下。
我的同伴问我:“你相信圣经中所有奇特的故事吗”
我反驳道:“当然,那可是上帝的话。”于是他又坚持问:“谁是上帝”我回答说:“这个世界的创造者,整个这个美妙世界的创造者。”边说我边用手比划着,将天与地都包括进来。
我的同伴追问:“那又是谁创造了上帝”
对呀,是谁创造了上帝我忽然觉得晕了。我独自跑开,来到小河边,在那一片草地上散步。我的思绪乱了,似乎我以前相信的故事此刻看起来都像神话了。乔那是不可能在鲸肚子里生活三天的。“马太福音”开头讲耶稣的先祖是大卫,约瑟是他的父亲。可是在接下来的一章中又说约瑟不是他父亲,而圣亚是。在一小时里,我建立起来的信仰全部崩溃了。我再也不相信了,我有一种被剥光衣服扔到寒风中的感觉。
突然间,我被快乐包围着。只要女孩子同意,我就可以吻任何一个女孩子,就可以任意拥抱她们。
然而,我失去信仰以后,自己感觉痛苦了很久。一天,我把心里的痛苦告诉了史塔卜。他建议我去读《白氏类例》还告诫我要保留自己的判断能力。我读完了《白氏类例》,发现他完全地推翻了那个西印度群岛来的孩子所怀疑的。我渴望弄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便决定去深入地研究一下。一天,我在史塔卜的书柜里看见了一本《赫胥黎论文集》我一口气将它读完,还把自己称作“不可知论者”。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我没有真的懂得什么,不过我随时准备着学习、研究。
在接下来的六个月里,我的思想一下子成熟了十多年。我经常翻看一些书以求澄清我之所信。后来我找到了一本休谟的书。书中论述了那些奇迹的不真实性。自此,我彻底被说服了。十二年之后,我在哥丁根大学读哲学,发现休谟的理论并不是无可辩驳的。可在当时,至少是满足了我的求知欲。仲夏到来时,我拒绝加入教会。在这之前的几个星期里,我读着《圣经》中最荒诞的故事,并且晚上将那些下流的故事讲给我同宿舍的孩子们听,他们都听得津津有味。
像以往一样,这年我在爱尔兰度暑假。通常,弗农被银行派到什么地方,我父亲就带着我的姐姐妮塔搬到什么地方。这一年是搬到了蒙那汉郡的贝里贝小镇。对于这个小镇的记忆总体上我很模糊。只记得小镇附近有许多长着芦苇的沼泽地,还有许多野鸭和沙堆。秋天的时候,弗农常在那里打猎。其中还是有几件事情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那天我们在吃饭时,我的哥哥弗农和姐姐妮塔谈到如何向女孩子献殷勤的问题。我发现弗农非常认真地接受我姐姐的意见,这使我大吃一惊。于是,饭后我马上找到姐姐问她为什么任何一个女人都喜欢被人奉承,恭维。她说:“你的意思是说所有女孩子都喜欢男人说她们美丽。比如说她的眼睛很美,或是她的头发飘逸,或是她的身材很好等等。她们都喜欢自己被人注意被人赞美。”我问她这就足够了吗她回答说:“不,不,不,她们也喜欢别人注意她们的衣服,尤其是她们的帽子,如果恰好很配她的脸型,或是非常漂亮的话……任何一个女人都觉得你真正地爱上她们了。”
我追问道:“就这些了吗”姐姐回答说:“对一个女孩子说她是你见到的最漂亮的,这一点是必不可少的。接着你要说她很特别,一点都不像其他的女孩子,说她比所有的都好,她是这个世界上你见到的惟一的女人,这样称她的男人越多她感觉越好。”
接着我又问:“她们喜欢被人吻吗”妮塔说:“先应该称赞她们,然后再吻。因为很多男人刚一开始就要求吻她们,往往会遭到拒绝。先赞美她们的服饰和美貌,再吻她们就很自然了。”
我把姐姐告诉我的这些牢牢记在心里,并开始在我四周那些年龄较长的女孩和女人身上作试验。很快她们就对我有了好感。
我记得,我用刚学来的这几招作试验的第一个女孩子叫雷莉。她很年轻,是弗农心仪的女孩子,我学着用我姐姐教的来赞美她,先是眼睛,接着是头发。她立刻作出反应朝我温柔的一笑。于是,我继续赞美她是这个镇上最美的女孩,她突然用手捧着我的头,吻我,说:“你真是一个好孩子”
可是我的经验还有来历呢
有一个漂亮的青年,我在朋友家的宴会上见过他几次。他叫汤姆·康诺来。至今记得他的样子:他大约有五英尺十英寸或五英尺十一英寸高,非常英俊,有一对淡紫色的眼睛。大家经常讲起他的一个故事,极其可笑。他是总督杜白林府上的客人。他和总督夫人的女侍好上了。一天晚上,总督夫人不舒服让总督去叫女侍下楼来。总督去敲女侍的门,说夫人叫她下去。这时汤姆就厉声道:“在这个时候,你来打扰是不合适的。”总督只好道歉离开了。总督把这件事如实告诉了总督夫人,夫人勃然大怒。第二天用早餐时,他叫一个副官坐在她的右手边位置,把汤姆的位子排在桌子的另一头。汤姆照例来得很晚,他看到位子变了,便知道其中的缘由,他径直走向副官大声吆喝:“年轻人,你的机会以后多着呢,把位置让给我”他把那个副官撵走了,自己坐在那个位置上,总督夫人一直都没有和他说什么话。不一会儿,汤姆向总督夫人说:“您真是一个好心眼的人,我绝想不到您会这样,一个可怜的年轻女孩子第一次答允了男人,您竟会责备她。”
他这么一说,全桌子的人都哄笑起来,之后汤姆的荒唐之名,传遍了全爱尔兰。
当我遇到他的时候,我就寸步不离地紧跟着他。他一开口,我便支起耳朵仔细听他充满“智慧”的话语,后来他发现了我,问我为什么老跟着他。
我含糊地嘟囔着:“听说汤姆先生能让任何女人神魂颠倒,你能告诉我究竟怎么回事,你是怎样对她们说的。”他回答说:“说真的,我并不知道。但你是一个很好玩的小家伙。你几岁了怎么能问出这样的问题”我大胆地说:“我十四岁了。”他说:“你还太小,我不能告诉你,再等等吧,等你长大以后。”我听后便走开,但不愿远离他,仍想偷听他的话。但是,我听到他把我们的谈话说给我哥哥听,他们还大声地笑着。这使我非常地愤怒。不知是第二天,还是又过了一天,他见我在他旁边,便对我说:“你知道吗你的问题很有趣,我一直在试着寻找答案。好了,现在我告诉你:想打动所有妇女的心有关键的一点不要忘记:你在她面前拼命地哭,任何一个女人都会心软的。千万记住要流泪。”
在那个年龄虽然我还不能流出眼泪,但我忘不了这句忠实的劝告。
第二章生活变了模样(2)
贝尔贝地方有一个很大的爱尔兰警察局。那里的副官是一个名叫沃尔特·莱雷的五英尺十英寸高的家伙。他常说他便是伊丽莎白女王的宠臣沃尔特·莱雷之后,他把他的名字“莱雷”读作“劳雷”。据说,他的祖先就是这样拼写的。我在这里所以要提到这个人,是因为他的姐妹们和我的姐姐是要好的朋友,他来我家就像我们去他家一样自由自在毫无拘束。
每晚,当莱雷和弗农没什么好做的,就挪开客厅的椅子,戴上拳套,玩拳击游戏。我爸爸就坐在一边的角落里看他们玩。弗农身体瘦小,年龄又小,所以他动作敏捷一些。我想莱雷没有用全力来赢弗农。
一天晚上,弗农抱怨莱雷不来也不打声招呼。我父亲听了便叫我的绰号说:“乔,代替莱雷试试看”我很快就套上拳套来领教弗农教我的第一课拳术,他教我怎样直击,怎样包围和闪避。我表现出超出我这样身材应有的活力。刚开始,他能很轻松地击中我,后来他就很难击中我了。于是,我有时会给他一拳重击,把他击倒在地。与弗农在一起训练使我进步很快,过了两个星期,我便戴上拳套和莱雷比试了。他的拳比弗农要重得多,要保护自己都有些困难,于是我便躲闪和回避他的正面直击,当我还击时则用尽全力来对付他。
一天晚上,弗农和莱雷对我训练的成果很满意,都在赞美我。我便对他们说,有一个叫琼斯的人怎样欺侮我,使我觉得惨透了,在校外他经常打我,还叫我“沼地人”爱尔兰人的绰号,他的态度也影响全校的同学,我一直怕他也恨他。
他们两人认为我可以打败他,我说他非常地强壮,莱雷就去拿来了两副四盎司的手套,给我戴上它们来练习以增强我的自信。在头一个半小时里,弗农没有击中我一下,然而他要比琼斯出拳快速,且比琼斯强壮得多。暑假结束了,他们两人要我向他们保证只要我见到琼斯就把他打倒在地。
回到学校后,学生们又在礼堂相聚了。当我进去时,屋里一下子安静下来,我非常地震惊和害怕,我不知道这是为什么,我不停地告诉自己:“他杀不了我的。”表面上我异常地坚定、果断,其实内心我很害怕。琼斯和另外两个同学站在壁炉前,我朝他们走去。琼斯点点头说:“你好吗爱尔兰人。”我回答说:“不错,为什么你站在这挡道。”我把他随手推到了一边。他立刻拼命地来推我,我遵照弗农和莱雷所讲的给了他一个耳光。
其他两个人将他扶住,一场大战差一点就爆发了。他咆哮着对我吼道:“我们用拳头来解决这个问题。”我说:“随你的便,野蛮的杂种。”
第二天恰巧是星期三,下午我们有半天假,于是“决战”就定在三点至六点,我们有充足的时间。
当晚,史塔卜到房间来对我说,“如果我想放弃打架的话,他可以向校长说情。”我向他肯定琼斯也愿意以这种方式解决问题,但我想把这件事彻底解决了。史塔卜说:“我害怕暴力,琼斯不论从年龄还是力量上来说都占优势。”我只是笑笑。
到了第二天,在操场的边上一个草垛子后面,搭起了一个拳台。从学校那边是看不见这边的。几乎所有的学生都站在琼斯那边。只有史塔卜站在我的旁边。我很感激他。没有什么特别的原因,因为他的出现,我不再感到孤立无援。起初,一切都像发生在拳击场上,琼斯的左拳打过来,我闪到了他的右边。我用右手向他脸上出击,他马上回击我。我躲开了他的拳,可他的下巴上重重地挨了我一拳。突然场上一阵安静,我听到了旁观者的惊讶声,史塔卜说:“好,太好了就用这种办法,这办法很好。”事实上每一轮都是这样的。“决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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