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合租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综之金手指大全-第114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第一百七十六章 龙傲天12

他上辈子居然是个蠢比,丛笙捂脸自觉羞愧得无法见人。
    那么简单的手段,那么浅显的阴谋他居然没有察觉,作为了神活了数十万年,如此白莲花,丛笙觉得自己也是醉了。
    他终于恢复了所有的记忆,可是此时丛笙宁愿自己没有想起来,这么蠢的人是他?洗洗睡吧。成神?还是再考虑考虑,回上界被人耻笑吗?
    想起川恒,自己曾经的好友,又亲手重伤他将他丢下落仙台的人,丛笙此时也没什么大的情绪。
    想到那人眼里复杂的情绪,癫狂的神情,丛笙心里轻叹。就为了上神的尊严吗?丛笙不信,这或许是其一,更多的怕是一种名为野心或者不甘心的东西吧。
    川恒最是以自己上神的身份自傲,他虽然没有说出口过,但是丛笙还是知道他是打心底里瞧不起那些后来的仙人的,看他们如同看二等公民。然后有一天这被他低看一等的人打碎了他上神的尊严,并且凌驾于他之上,这种心理丛笙也能揣摩一二。
    川恒对玉霄,是既敬又恨的吧,敬他强大的实力统御了众仙,又打碎了神高高在上的地位,但是同时这些又是他恨的,因为川恒自己就是玉霄触犯了利益的那一群人,玉霄打碎了他们的骄傲,抹去了他们的超然,让他们这批上古神看见了清晰的现实,属于神的风光已经过去了。
    丛笙,即曾经的九歌上神也是这批人,但是九歌从来是冷心冷情的人,所以对于这些他很淡然。
    川恒看见九歌去了玉霄的仙帝宫殿,却觉得他的好友背叛了他们,辱没了上神的尊严和骄傲。所以才会重伤他,又将他丢下落仙台。
    没有要他的命只是剥去了他上神的身份,轮回成为了生老病死,庸庸碌碌,汲汲盈取的凡人。
    多世的辗转丛笙已经不是曾经的九歌,但是他却又是九歌。不过川恒的下场应该不会很好,丛笙得回记忆也知道了玉霄的为人。就算那人平时看起来沉默寡言,冰冷无情,不擅阴谋,可是玉霄能够以一凡人飞升成仙,又成为了众仙之首,这里的之首是以武力计的。
    不是有句话吗?一切的阴谋诡计在绝对的实力面前都是纸老虎。当年的神、仙两界的战争已经让所有人看清,玉霄此人的实力深不可测到可以戮神。
    也不知道后来如何了,如今这修真界也有一个玉霄真人,他到底是不是那人呢?名字一样,而且同样是剑修。
    近乡情怯?丛笙也说不上自己的心思,这纠缠了许多世的人就是他吧。安排他经历这数世穿越的那人,丛笙没有见过,那人说的朋友,是玉霄吗?但是为什么说他是触犯了神界的神律?神界有这东西?还什么被流放人间界,下落仙台去错了位置?
    呵,编得倒是有点意思。不过那人不出现的话,他不停的在人间轮回,神魂力量会慢慢虚弱,最后变为凡魄,还真是无法做回曾经的九歌上神了。
    让他穿越,带着记忆,在那些不稳定的世界汲取力量,修复神魂,然后又来到了这个修真界,然后经由此地飞升回曾经的仙界?
    这样的安排对他的确是很好了,玉霄又是如何下来的?他穿越的这些世界怕是都挑选好了的,不然哪能那么巧每个世界都能碰见那人?想起这数世的陪伴,就是原本对玉霄有怨,如今也该消了。
    重重叹口气,丛笙收回了捂在脸上的手,罢了,纠结这许多又有什么用?
    过去的都过去了,他现在是丛笙,九歌是他,他已经不是曾经的九歌了。
    “主人,您回来了。”幻心和丛笙缔结契约,神魂中感受到的那些被压制的东西已经解封,这熟悉的感觉让她欣喜。
    “幻心啊。”
    丛笙看着眼前的女子眼神悠远同样带着重逢的喜悦。幻心铃是他身为九歌时的武器之一,下落仙台后不知所终,却原来掉落在了这里。如今又回到他身边,一切还真是冥冥中自有天意。
    “那陆天逃了?”他现在是丛笙,曾经的已经过去。丛笙可还记得陆天刚刚还想杀人夺宝呢,要不是因为他融合记忆,又加上那珠子是他另一样神器,让他神魂大恸,也不至于这样被动。不过有幻心在,陆天一个刚踏入修真界的小子居然能从她手中逃跑,看来也是有一番奇遇在呢。
    “是的,他身上有一样很厉害的东西,带着他逃了,幻心顾及您的安危就没有去追。”说着幻心将手中的金色锁链样的东西递给丛笙,“不过这捆仙索却是仙界的东西,主人,这陆天怕是不简单。”
    “要么就是上界下来的,要么就是这小子有奇遇。”丛笙比较肯定的是后一种,陆天可能是带着金手指的穿越男了,就是不知道是什么金手指,老爷爷?系统?神秘洞府?上古残魂?有太多种可能了。
    “回去吧,出门这许久,师傅也该担心了。”丛笙按下心里的思忖,这穿越男没死,他们已经结了仇,就算丛笙不去找他,那穿越男总会找上来的。目前他最重要的还是先提高实力,努力修炼。只要有深厚的实力傍身,就能应对将来的危机。
    一转眼十年过去,丛笙已经从三头身长成了翩翩少年。他的样貌已经和曾经身为九歌上神时别一无二。
    这十年间丛笙就没下过翠微山,他回到翠微山就被自家的便宜师傅叫住。哪怕丛笙将自己收拾得干干净净,整整齐齐,弘景真人还是能看出他经历了打斗。
    面对弘景真人的幽幽眼神,丛笙顶不住那强大的威压,还是将陆天准备杀人夺宝的事讲了,当然是经过修饰的。丛笙也是想趁机坑陆天一把,结果很喜人。
    弘景真人刚得了徒弟,就被人打了脸,他哪受得了,几千年来没人敢这样和他弘景真人做对了。立马发话要找出这个叫陆天的弟子,看看什么人这么大的胆子。
    弘景老祖一发话,整个凌云仙宗动了起来,结果发现陆天已经私自离宗。这下子弘景气得倒仰,宣布陆天残害宗门弟子,预杀人夺宝,驱逐出宗门。
    凌云仙宗容不下的人,其他门派也不敢收留。陆天又不过是一个三灵根的弟子,就更没必要和凌云仙宗作对。正道修真门派陆天去不了,气急败坏走投无路的陆天一狠心之下进了修魔宗,成了魔修。十年间,居然也奇遇连连,不仅将灵根变成了单一的天灵根——虽然修魔不在乎这些——还和不少魔道女修勾搭上了,一时也是意气风发。
    如今丛笙刚结丹完毕,浩大的结丹景象不仅整个凌云仙宗都能看见,连凌云仙宗附近的一些宗门也能看见天空中那巨大的凤凰虚影,百鸟朝着凌云仙宗飞去,这样的异象想遮掩也遮掩不了。弘景真人就没想过要替自家徒儿遮掩,有那个天资,为何为遮掩,扮猪吃老虎,藏拙也得看时间和环境。既已做了他弘景的徒儿藏拙反而是愚蠢的做法,只会招来轻视和嘲笑。
    何不大大方方的将才华能力展露出来,不然在凌云仙宗可立不了脚。有些心怀叵测的怕是时时等着看丛笙的笑话,他这个做了弘景真人唯一弟子的人还是很招人羡慕嫉妒恨的。
    只有用实力碾压这些暗地里的议论声,做凌云仙宗的首席大弟子。虽然他的辈分比掌门都高。
    “好了,拘了你十年之久,你怕是在心底也埋怨着为师。如今你已结丹,如今可以出去了,正好,三月后就是宗门大比,到时可不要给为师丢脸。”弘景真人还是一袭华贵的紫衣,上面缀满了宝石,好在他本人气质出众,也不难看,反而这种奢华的气质让他看起来不像修士而像贵公子,语气虽然漫不经心,但看着丛笙的眼神很柔和。他又从袖子里掏出一个储物袋递给了丛笙。
    “这是你十年未领的丹药灵石,虽然聊胜于无,但是拿着玩玩也好,另外为师也放了些你用得上的东西在里面,正适合你现在这个境界。”
    “多谢师傅。”丛笙双手接过储物袋,想了想接着道,“师傅,徒儿能下山一趟吗?离家许久,徒儿想回一趟姬家。”
    修真不记年,但是丛笙想起疼爱自己的姬南夏和赵羽儿,心里也是念得紧,加上十来年里,前六年拘在姬家,后十年拘在凌云仙宗的翠微山,丛笙还真没好好看看这个世界。
    说直白了,他憋的有些慌,想出去溜溜气了。
    “只要你不忘了三月后的宗门大比就行。”说完递给丛笙一个令牌,“拿着它就不用请示宗门了。”
    丛笙驾着仙鹤几乎是迫不及待的下了山,刚到宗门口就碰见了许久未见的柳莹莹。

  ☆、第一百七十七章 龙傲天13

十年未见,柳莹莹已经是十七八的少女,正是一朵花苞初初绽放的年纪。面容和小时候相比没有太大变化,只是身体的线条抽长,变得窈窕,容貌更加秀美,属于少女的风情替代了可爱的孩童。
    她穿着一袭象征凌云仙宗内门弟子的白色衣裙,眉目精致,身边还有其他几位差不多年纪的男男女女,看着皆是以她为首。
    丛笙顿了顿,就指示这仙鹤停到了他们一边。这是个了解这个世界剧情的有偏向他的人,还是要多多接触才好。就是不知道十年未见,柳莹莹的心态还是不是一如既往。
    鲜红的衣衫,洁白的仙鹤,美丽到窒息的容貌,丛笙的出场犹如遇到灼人的火焰,柳莹莹一行人没有不对他目瞪口呆的。
    修真界貌美的人不少,可真没见过这样美到让人忘记言语的容貌。柳莹莹也是震惊的一个,但她很快就知道这人是谁。
    她一直想抱的金大腿,这个世界的主角,姬丛笙。柳莹莹笑着上前走了几步,距离丛笙不近不远刚好再进一步就是亲密朋友的个人范围。
    “丛笙?你是姬丛笙吗?好久没见,你还记得我吗?”
    丛笙看着柳莹莹依旧清澈的眼眸,淡淡笑了下,听着那边几人细微的抽气声,温和道:“若不是看见了你,我就直接飞出山门了。想着咱们也是十年未见,就下来打个招呼。倒是我的不是了,概因这十年一直闭关修炼,所以也没有和你联系过。听闻你去了翠云峰,做了琳琅真人的弟子,也没有机会恭喜你呢。”
    “不用不用,我知道你在闭关。没想到你还记得我呢,十年未见你更加厉害了。”柳莹莹忙摆手道,能够让主角记住她,并且还给了个好脸,已经是荣幸了,看来她当年花大力气刷好感还是有用的,记得小说里现在主角的修为已经是金丹中期了吧,唉,人比人在真是气死人,结了丹就马上飞窜到中期,果然是作者开了金手指的主角啊。她也是天灵根,可惜现在才筑基初期。若不是碰见了个好师傅,帮她遮掩了炉鼎体质,她还真是前途堪忧呢。
    “这几位是师弟吧,初次见面,也没什么好东西,一点心意大家不要客气。”丛笙见旁边几位的目光都很清正,也就温和了许多,按辈分来说他还是太师叔祖。不知怎么称呼,就称呼师弟了。
    “拿着吧,这位是弘景老祖的嫡传弟子,正经来说是咱们的太师叔祖呢。”柳莹莹笑眯眯道,率先接下了丛笙递给她的东西。
    “太师叔祖是要下山历练吗?”其中一位长着娃娃脸的少年嗫嚅道,见丛笙看过去,脸色居然有些微红。一旁的柳莹莹看见这一幕心里不住感叹,魅力比不上一个男人真是够了。她这位娃娃脸师兄从来就大大咧咧,居然首次见到他羞涩脸红,叫她这位师妹情可以堪呐,这不是对她魅力的打击吗。
    “嗯,许久未曾回家,想回去看望父母。”丛笙接着道,“你们是下山历练,还是去做任务?”
    “接了宗门一个任务,顺便一起历练。”娃娃脸道。
    丛笙点点头,柳莹莹见状趁机开口,“太师叔祖,不然结伴一起下山?反正我们也没什么目的地。”
    丛笙扬了下眉,似笑非笑的看了下睁眼说瞎话的柳莹莹半响,然后才点点头,“也好,大家一起有个照应。不要叫我太师叔祖了,出门在外叫师兄就行。”
    柳莹莹赶紧点头,主角太聪明了,肯定看出我刚刚撒谎了。都说了接了任务,又说没有目的地,这根本就前后矛盾,还好没有戳穿。其他几人也没有谁做声,看来都是被美色迷昏头了。
    运气真是好,刚准备出宗门历练就碰到主角,要知道跟着主角有肉吃啊。虽然危险很多,但是姬丛笙的气运同样惊人,而且,主角现在身上不仅有神兽做宠物,还有神器在手,更有空间戒子,如此牛逼,这样惊人的气运,跟着他总有机缘的吧?吃不了肉总能喝点汤啊,柳莹莹可没想过要抢姬丛笙的机缘。
    有些东西是她的就是她的,不是的抢也抢不来。她才不贪心。
    或许正是柳莹莹这样的心态才让丛笙后来认可了她,将她当做朋友,也让柳莹莹不像其他穿越重生的人那样因为嫉妒或因为抢夺机缘而下场难看。
    几人交换了姓名,然后结伴下了山。刚离开凌云仙宗不远,丛笙就察觉暗处有几道神识在窥视。
    丛笙的修为是金丹,可是他的神识比修为还要强大,或许是因为穿越的那么多世,他的元神修炼起来提升飞快,如今元神已是元婴后期的境界。所以也才能察觉暗处的窥视。
    丛笙不动声色的继续端坐在仙鹤背上,没有将弘景师傅送给他的飞行法器——梭云舟拿出来,那可是六品飞行灵器,逃命上选,它的飞行速度是有些七品的飞行灵器也比不上的。
    柳莹莹倒是丝毫也没有察觉,她此刻正开心的和周围的师兄妹门开心的聊看到的风景。
    可怜的娃,他们也都是首次出凌云仙宗,就算凌云仙宗非常大,但是十年来他们基本和丛笙一样都是呆在自己的山峰,就是出去,也只是固定几处别的山峰。所以也别怪他们乐坏了。毕竟都是一群十来岁正好动的少年,如今一出门就像放了风的鸟儿停不下来。
    不是没有人想和丛笙说话,可是哪怕这位‘师兄’一直笑意盈盈,说话也挺温和,可是就是给人一种格外高不可攀的气质。所以都是敬畏的时不时脸红心跳的偷偷看看他,然后又转回脸去和周围人若无其事的聊天,除了眼角余光总在偷瞄外。
    就连柳莹莹也不得不承认,主角的长相实在逆天,堪称是主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