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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过相思路过痛-第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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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少把林思安接回了顾宅,先前发生的事,像一出跌落在岁月间隙的哑剧,两人不再想不再问,好像只有靠着掩耳盗铃才能活下去,贪图在这危险的平衡里,不知归路。生活宛若漂浮在水面上的气泡,五彩斑斓,但全是扭曲的,轻轻一碰,便要炸裂开来。
    顾少休了长假,每日在家里陪着她。夏末已近,连绵阴雨和酷暑燥热皆已远去,天空似一汪静水,再无横波。
    林思安身体虽好了,却伤了元气,一天时间里,竟有大半是躺在床上度过的。每日睡到午时,顾嘉臣因怕她伤了胃,才把她叫起来吃饭,饭菜自然也是亲自下厨,每每花尽了心思,一周竟从未重过样。望着林思安把菜送到口里,顾嘉臣的眼神有些巴巴的期盼,林思安却只当看不见,始终缄口不言。一顿饭吃的倒真有些贵族风范,死气沉沉,没有丝毫交流。
    偶尔傍晚在躺椅上凝望夕阳,看那一层灿金复一抹橙黄,终究慢慢退下去,被黑暗包围,变成一团模糊的影子,顾嘉臣会靠在一旁的栏杆上陪她,眼里是一弯光海。
    顾少在露台上置了一个小小的花房,林家的那些名品,被他一样不剩的复制了过来。闲来无事,林思安最喜欢摆弄那些花草,浇水、施肥、移盆,皆是亲自动手。有一次,佣人在擦洗叶子的时候勾了一小片花瓣下来,林思安心疼得厉害,连连轻叹。第二日顾嘉臣便又买了两盆,更为绚烂招展,价格不菲。她看了许久,却把其放置在角落,有些东西,破了便是破了,再怎么努力也弥补不了,遑论替代。
    又是一天深夜,林思安大汗淋漓的被惊醒,猛地坐了起来。床头的小夜灯跟着亮了起来,那是一种暖蓝色,光晕一点点扩大,驱散了黑暗,有温暖的怀抱拥上来,顾嘉臣眼里的温柔更甚那光芒,“做噩梦了?”
    林思安闭上眼,忽然挨到他怀里,顾嘉臣一僵。这些日子以来,林思安连话都很少跟他说,肢体接触更是没有,如今这样抱着她,只觉得有阵阵幽淡的香味从她衣领里散发出来,把那空气都烧得热了些。他的喉结上下滑动了一下,哑着嗓音道:“安安,还好吗?”
    林思安摇了摇头,枕在他胸口处,慢慢平复呼吸。
    视线所及处,是她莹白的后颈,微暗里,像蒙着玉一样的光泽,他的目光燃了琥珀色的火,忍不住低头吻了上去。
    林思安颤了颤,却动也未动。顾嘉臣更用力的把她揽进怀里,那渴望已经烧干了理智,他把她压在身下,伸手去扯她的睡裙。那绸子这样滑,和她的肌肤一样,几乎分不清。好不容易被他摸到边缘,他再也忍不住,手一扯,那黄豆色的扣子便被他扯飞在地上,噼啪跳了两下。急切地吻落了下来,唇、下颌、锁骨,还有胸口的那颗朱砂。他的汗水那样烫,几乎能灼伤她。她像一叶小舟,在动荡不休的大海里摇晃,只能依附住他的臂膀
    天空里的墨水像是被吸干了,逐渐透明起来,一层隐约的薄蓝渗出,宛若一池静谧的湖。朝阳初升,光芒打在云上,嵌了一圈浅浅的金色,未几,又散开了。
    林思安系上衣扣,坐在镜子前,她的头发更长了一些,几乎盖过腰,像缎子一样,泛着乌亮。她细细的盘了个髻,斜绾了一支檀木钗,又寻了对耳环戴上,轻轻扑了些胭脂,将那苍白的脸色盖住,衬得整个人都明艳了些。
    一回头,顾嘉臣正躺在床上,撑着手笑嘻嘻地看她,一切都像梦一样,一醒来,便能看到她对镜梳妆,这实在是一件最美最美的事,“别动别动,古有张敞画眉,今日我便来效仿一下。”
    他匆匆下床,拿起台上的眉笔,对着她轻轻描画起来。林思安笑了笑,任他动作。少顷,他停了手,林思安往镜子里一看,竟也画得标致得很,“顾少当真了得,谈判桌坐得,梳妆台也坐得,钢笔拿得,眉笔也拿得。”
    顾少在她额上一吻,望定了她,“安安,你不会知道我现在有多开心。”那声音轻柔得像浮在清晨里的雾,轻轻一碰,便要沾一指尖的湿意。
    林思安却移开了目光,轻声道:“我想吃翡翠斋的点心。”
    那翡翠斋开在B城最南,且只此一家,从这里开车过去,大约要三个小时的车程。顾少虽叹了叹,却也是极高兴的,“偏偏就只会难为我。”
    洗漱完,他随意披了件衣服就匆匆出了门,林思安喊住他,走过去,把他的衣领细细拉好,又将扣子悉数扣上。她抬眼望着他,那眼神像凝着些什么,又看不清,凑上去吻在他唇上,“路上小心。”
    顾少呆了呆,一颗心像腌在糖罐里一样,柔声道:“在家乖乖等我。”
    她望着他取了钥匙,换好鞋,开了门,急匆匆地出去。
    那道关门声猛地响起,好像抖落了空气里所有的尘埃,让她不禁抖了抖。
    林思安拿起手机,拨通了一个号码,“妈妈”
    “我在你们楼下,嘉臣刚开车离开。”
    她下了楼,在街角上了林母的车,后座上放着她的行李,林母递来一张机票,“真的要这样做吗?”
    林思安靠在座位上,“走吧。”
    一路开到机场,林母抱着她,还是忍不住流了眼泪,“国外不比家里,你要万事小心。”
    “我知道,妈妈您放心吧。”
    “你要常给我打电话,否则仔细我去Y国把你揪回来。”
    “嗯。”
    “嘉臣那里”
    林思安深深吸了口气,手搭在行李箱上,往前提了提,淡淡地说:“别告诉他我去了哪里。”
    林母轻叹,“安安,我没想到,你竟然才是最狠心的那个。”
    临近中午的时候,顾嘉臣才回到家,一进屋就喊起来,“小馋猫,你的点心回来了。”
    房间里空荡荡的,连回音都没有,他一间间的找过去,卧室、厨房、阳台、花房,一边找一边说:“不要在跟我闹了,安安,快出来,点心硬了就不好吃了。”
    整间房子走了一圈,他像是累极,呼吸都有些急促了,眼神却静静的,挺直的背脊微微弯了弯,老态龙钟一样。他回到客厅,坐在沙发上,把那盒一直捧在手里的点心放在桌上,还在低声喃喃,“不是要吃点心吗?你这样调皮吃不到会不高兴的”
    已是初秋,阳光却还是那样热烈,从窗外射进来,照在那盒子上,像电影的慢动作一样,光和影分散开来,从这头游走到那头。那盒子本是墨绿色,描着几道精细的龙纹,华丽的不像是食盒,倒像某样艺术品,此时被阳光一照,那龙好像真的要飞下来一样,满眼都是灿金。
    他又一次错了。
    他以为她终于原谅了他,再回来的路上还在想,明天要带她回林家,跪在她父母面前认错,让他们把林思安放心的交给他。还要带她回顾宅,和父亲讲明一切,让他明白,刻在他生命力的女人必须是她,也只能是她。再来就是记者发布会,他要在所有人面前说明真相,给她一个说法,她那么小心眼,这件事不说清楚,肯定一辈子都恨着他。还要尽快再办一场婚礼,那套婚纱她虽然喜欢,再穿却还是有些不吉利,要抓紧时间再去换一套。她有小公主情结,精致的蕾丝和刺绣是少不了的,做工一定要精良,样花也要细细的挑好,再像上次似的中途改换可是不行的。她还喜欢珍珠,上次缀了一百二十八颗,还觉得不够尽兴。这次定要让她开开心心,只要她穿得动,缀一千二百八十颗也是没意见的
    他的手伸进兜里,掏出那枚戒指。
    这是那天素雪上飞机之前递给他的,他一直贴身带着,本打算今天再重新给她戴上的。
    阳光似乎更热烈了些,正射在那枚戒指上,飞散出五彩的光。他坐在那里,闭着眼,一动不动,像没了呼吸一样。
第二十七章
    一年后
    林思安从市集回来的时候已经是中午了,手上提着洋葱、牛肉、番茄、生菜一类食物,还有一些日用百货,几乎要把胳膊累断。
    这座小城镇什么都好,就是这点不方便,只在市集建了一家大型超市,一到假日周末,大家都开着车蜂拥过去,场面颇为壮观。林思安在国内何曾见过这阵势,来了这么久还是不能适应。
    路过花店,女主人Alice正抱着几个月大的儿子晒太阳,林思安又走不动路了,忙把东西放下,逗弄起宝宝来。Alice轻笑道:“我儿子现在就喜欢你,你一抱就笑个没完,连我这亲妈都不认。”
    宝宝眨着一对蓝汪汪的眼睛,依依呀呀地揪着林思安的头发,笑得像朵花,“他长得也太快了,好像前几天还没这么沉呢。”
    “这么喜欢,不如和Cavin生一个?”
    “Alice。”
    “好好,我不说,知道你害羞。”
    林思安无奈的笑了笑,懒得再反驳。
    回到租住的屋子,她把满手的袋子放在桌上,总算松了口气,几乎累瘫在沙发上。这是间在Y国小城最常见的廉价公寓,天花板很矮,仿佛自己霎时高大了许多,在异国他乡竟有些许安慰。有独立的阳台和洗手间,不用因为生理问题急得把头发揪光。洗衣机是公用的,放在楼道里。林思安有些小洁癖,平日里的床单衣物都是手洗,她曾经也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千金小姐,能把脏衣服扔进洗衣机就已是极限,来了这边,倒真的自力更生起来。虽然第一次洗的时候就把最喜欢的一件裙子搓出了一个洞,但总算还是慢慢好起来,有时站在晾满衣服的阳台上,鼻尖闻着那茉莉花的肥皂香,霎时便觉得生活都美妙起来。
    她把食物塞进冰箱,又换了干净的床单,拿出新买的空气清新剂喷了喷,屋子里立刻弥漫着小雏菊的香。她伸了伸懒腰,抬手按开答录机听留言。
    里面传出Ann阴恻恻的声音,“Jennifer,你敢放我鸽子。”
    林思安一愣,这才想起昨天那玩笑似的约会,没想到他们竟当了真。
    “Ann,当红娘好玩吗?让你这么乐此不疲?”
    “Gavin是真的喜欢你!”
    认识Ann是个偶然,若细想,其实也是必然。
    这个小城镇的生活节奏很慢,不用像在大都市里整日火烧屁股一样赶去投胎,且极具艺术的浪漫气息。闲时漫步街道,会看到各种流浪艺人的表演,神情坦然而满足,这对林思安来说简直是天堂。
    到这里的第二个月,她去了Y国闻名世界的博物馆,室内肃穆而冰冷,鸦雀无声。
    林思安本能的有些排斥,总觉得艺术应该是包容且充满热情的,而今倒像是云雀被关进黑漆漆的笼子,再好的嗓音也吟诵不出曾经的曼妙。
    她在一幅作品前长久的凝视,心里有些似曾相识的兴奋,好的画作和音乐一样,会让人连指尖都蠢蠢欲动。
    恍然间想起那年夏天,B市盛况空前的颁奖典礼,她的《渔舟唱晚》被评为大加赞赏,一举夺魁。那时她是参赛选手中年龄最小的,孤零零地站在台上像个稚嫩的布娃娃。林思安的名字一度被B市美术家所熟知,更有桃李满天下的大师指名要收她为徒。
    她一有时间就跑到老师家里,听他揣摩画境还有作者意图,如痴如魔。自己一个人关在屋子里临摹线条繁复的工笔画,涂涂抹抹一整夜,真正废寝忘食。后来林母再也看不下去,心一横没收了她的画板,关箱落锁再也不许碰一下。林思安在母亲面前向来软弱,不敢为心尖儿上的爱好抗争,唯唯诺诺的答应下来。日子久了好像就真的忘了自己还有过人的天赋,再碰到昔日恩师,年迈的老人惋惜的摇摇头,直叹耽误了一颗好苗子。
    这之后的十余年,林思安再没静下心来认认真真的动过一次笔,偶尔兴致来了,也不过是在日记本上信手涂鸦,聊以自娱而已。
    买了画板和颜料回去。第二天,她便在路旁支起了架子,对着日出小心翼翼的下笔,手颤抖得厉害,并非真的不堪入目,而是心里早丢了那份自信,总觉得贸然描摹是对昔日的亵渎。
    对街也有个写生的女孩,画好的成品就堆在一旁的篮子里任人挑选,廉价却又潇洒。
    落笔时技巧精准且训练有素,典型的科班出身,画风循规蹈矩中又透着三分狂放,应该是那种成绩优异却有些逆鳞喜欢捣蛋的学生。
    两人互相观察了许多天,某个黄昏那年轻的女孩走了过来,“我是Ann。”
    林思安讪讪的放下画笔,下意识地挪了挪画架,“叫我林。”
    Ann掏出一支烟熟练的点上,瞅着她的画,狠吸一口,又慢慢吐出来,“你在畏畏缩缩的怕什么?”
    林思安讶然,“什么?”
    “你的画,都是死的。日出却似黄昏,晴空也像带着乌云。林,你是个胆小鬼。”
    林思安被这陌生的女孩一招刺中死穴,霎时哑口无言。
    相熟之后,林思安才知道此女竟然已经离过两次婚,哪里还是什么菁菁校园里的小萝莉,“我和我那第二个老公结婚才不到三个月,我妹妹就怀上了他的孩子。”
    林思安顿觉惊悚,暗道节哀顺变。
    Ann吸烟吸得很凶,一天一包是常事,隔着灰白的烟雾看过来,眼睛利得像猫,“你呢?做这幅被天下人抛弃的怨妇嘴脸给谁看?”
    林思安正酝酿着该从哪儿讲起,又听她道:“其实你不说我也能猜到,像你这种女人,肤白貌美气质佳,一看就是从小被养在花盆里的豌豆公主,没遇过大风大浪,突然心血来潮惦记起出来流浪,想必是在哪个男人那里伤了肝肠吧?”
    她撩起头发,露出耳下三寸狰狞的伤口,“这是我前夫打我时留下的,是叉子,已经捅进来了一半。没有人管我的死活,他和我妹妹相携而去,最后还是我自己打电话叫的医生。你看,爱情里必须要有个悲剧的炮灰,来映衬主角的情比金坚,谁说爱会教给我们宽容,更多时它是在告诉我们该如何残忍。”
    林思安只好低下头和冷硬的烤土豆较劲,她的故事多么不值一提。
    “可即使经历了两次失败的婚姻,我还是愿意相信爱情,女人在这方面总是越挫越勇。”
    林思安不敢苟同,更不敢叫板,在她虎视眈眈的目光下点头称是。
    真是离奇的一场邂逅,她和Ann无论性格还是价值观都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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