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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追美男-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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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圈。
每次孟母给的零花钱,基本都存起来了,准备去商城去买看起来稍微有点品质的衣服。偶尔买了瓶蜂蜜,趁晚上喝牛奶的时候混着一起敷脸。只要家里买了水果,绝对要常吃,弄的孟母隔三差五就出去买水果。虽然花钱,但是耐不住可爱的女儿喜欢吃。
孟晓晓除了不爱洗碗,家里的活不用说,有空就自己去干了。有的时候特别想顶嘴,一想到老了以后经常还操心自己婚姻大事的妈妈,硬是咽了回去。有些习惯是需要长时间的重复去做才能培养出来,这些好的习惯也不是说打定主意就坚持了,而是不间断的督促着自己。
从四年级到六年级,孟晓晓一直非常用心的呵护自己的皮肤。本来小孩子就嫩,自己一直呵护着,好久没见过孟晓晓的亲戚过年的时候都得夸夸孟晓晓不仅皮肤水灵了,眼睛也非常水灵。
这两年里也发生了许多事情,但是孟晓晓都没有敢前世各种拿出来说,一是自己毕竟才小学,二是怕干预太多,起到反效果。孟晓晓曾经也帮助过邻居或者亲戚的忙,要么大家是不信,要么就是信了当时有效,过不了几个月就出现一些莫名的事情让结果朝着不好的发现前进。除了自己家里买房这件事,其他事情没有一个最终圆满的。孟晓晓得出的结论就是自己只能推波助澜,并且只能是自己家的人。
除了自己非常在意外在的休养,更是鼓励孟母多多保养。但是孟母每次都得敲她头,小小年纪专心学习,爸妈的事情你少操心。你爸爸都不嫌弃我,你倒嫌弃了。这过日子,哪里能像个贵妇一样的生活。因此慢慢的孟晓晓也就不那么直白的说了,开始有意没意的影响自己的妈妈,但是孟母思想已经根深蒂固,小晓晓说的话根本不当数看。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七章 跑步被偷窥()
小升初考试已经过去了一个月了,孟晓晓看着窗外的大太阳一阵倦意。昨晚做梦,前世今生缠绕在一起,不记得具体发生了什么,反正是醒来了的时候起不了床,转头又继续睡觉了。以前白天睡觉的时候,很容易梦魇,总是感觉有什么桎梏着自己,明明眼睛是看清楚了自己在房间,可就是起不来也发不出声音。前世年幼的时候总是以为是鬼魂作怪,慢慢的明白是血流不畅。今天又梦魇了,自己还是不习惯那种被人定住的感觉,还是拼命挣扎醒过来。
看来今早上的长跑已经错过了,要不晚上去跑吧!而且晚上的空气其实更干净。太阳太大,孟晓晓实在有的热了,打开冰箱自己放了一点冰敷在脸颊,不仅降降温还能收缩毛孔,一举两得。可是冰的面积太小了,孟晓晓还是打开了空调。自己切了几个水果,一边吃,一边无聊的看看从市图书馆借的书。国外的名著孟晓晓还是喜欢看原版,翻译过来的有些版本都不是很贴切,看着让人不是很有感触。也许那个年代的社会阶层特别鲜明或者人与人之间的联系很紧密,孟晓晓并不一定能全然体会,但是现在看着英文原版的或多或少感触又不同了。
一个年龄段有一个年龄段的好处,求学的时候总是想快点长大,长大了以后又特别怀恋求学时期。人啊,就是总是在失去以后缅怀,在其中时却不知如何珍惜。孟晓晓特别感谢老天让她活了二十九岁后,让自己重生,自己这辈子可以活的更随心肆意。但是更因为自己是重生的,孟晓晓相信这个世界的许多神秘力量是存在的,虽然不敢断言人有什么轮回,但是冥冥之中许多事情不是如今的人类可以妄言断定。
孟晓晓在不知不觉中,自己的心开始静了下来,不再想着创富,想着追林云,日子怎么舒心怎么过。五点左右的时候,孟父母从老房里收拾回来,随便煮了一点面条就一家人围着桌子吃起来了。孟晓晓看着累着躺在沙发上的父母,报告了去附近的中学去跑步。
六点的时候天还是很亮的,操场上还是有不少的人的,孟晓晓自顾自的围了操场跑了三圈,感觉还是挺热了,待在操场树荫下休息,隐隐约约感觉楼上有人看着自己。回头一看,后面围墙上的三楼窗户里看到了小时候的林云。
挺黑的,也很瘦,像一个乡下每天日头里到处乱窜的活泼少年。林云很快就躲在了窗帘里,孟晓晓都来不及看清楚林云的五官。真没想到他们第一相遇会是在暑假里一个平常的傍晚,没有什么波折,没有什么悬疑,就是一个燥热的午后,一个在树荫下,一个在三楼窗户上,一个被偷窥,一个在偷窥。孟晓晓没有立马回头,而是给出了一个自认为最灿烂的笑容看向了窗户边上的林云。
林云这段时间都是早上看见这个女孩每天跑步,步伐轻便,皮肤白皙,扎着一个马尾辫,全身散发着阳光活泼的气息。林云在乡下从没见过这么白皙的同年女孩,在爸爸这座城市里也很少见这么活泼阳光的女孩。在这一瞬间,他觉得这个女孩真的很漂亮。平时林云总害怕自己在偷看女孩的时候被女孩看见,所以总是在女孩跑远的时候偷偷看上几眼。今天是因为早上都没有见到,才在窗户上停留了几分钟,没想到被女孩发现了。
林云,脸红了,自己第一次偷看一个女孩被发现了。自己还没有仔细看看女孩的样子,真是太丢人了。从这以后,林云就再也不敢在窗户边看孟晓晓,总是担心被发现。
孟晓晓心里特别开心,原来林云住在这里,更奇特的是他居然偷看自己。看来这一世,还是追林云吧!本来平静下来的心情又一次激昂了。虽然林云现在还是一个小个子,但是他会蜕变成高富帅的,自己一定要打他小的时候就给他种下情根。哈哈,自己虽然没有谈过什么恋爱,但是各种套路可是看了不少。不过自己一定要吸引住他,让他从小就喜欢自己,不被别的女生给抢去了。
孟晓晓顿时也觉得自己有点太猥琐了,这个小林云长的如此黑瘦,而且对于灵魂二十九岁的自己来说,完全是一个小学生。哈哈,不过,没事,以前不是有许多养成系统的小说吗?自己既要养成自己,也要养成一个二十四孝老公。
孟晓晓从此以后只要有时间,就来这个跑跑,可惜的是都没有再看见林云了。不管怎么说还是有些失落的,还好,假期结束了。初中生活开始,林云,后见。孟晓晓以为窗户里没有人,对着窗户比了一个v形胜利的手势,却不知恰好被林云看见了,林云却以为是孟晓晓说自己2b,羞愧的低着头,连忙跑回书桌上坐了下来。
快开学了,林云担心这个女孩没有时间来跑步了,所以今天早上才敢来窗户边上看看,没想到不仅被发现,还被女孩鄙视了一回。的确,今天看清楚了女孩的样子,很可爱,可是没想到她这么讨厌自己。林云的心一下子就沉到谷底。生活对他已经有诸多的不如意,或许,自己就不该出现在这里吧。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八章 换书()
孟晓晓有点担心不能和林云在一个班级,更别说同桌了。上一世自己都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考上本区最好的中学,虽然在班级成绩比较靠后,但是已经是非常不错了。这次考试非常轻松就拿到,不知道是否能和林云分在一个班。
去中学报道的时候,好巧不巧又进入了一年三班。不过没有见到林云,孟晓晓就按照座位表坐下来了。不一会儿,居然看到伍梦莹。孟晓晓才惊觉从小学就结交的友谊,在这一世居然凑到初中了,都有点忘记伍梦莹是如何认识的了。孟晓晓很喜欢伍梦莹的个性的,所以没的由来就对小伍梦莹有很多的亲切感。自然而然很熟络的凑到她跟前打招呼。“你好,我是孟晓晓,是启晨小学的。”
“你好啊,我认识你呢。你是孟晓晓。”伍梦莹有点崇拜似的眼神看着孟晓晓。
“啊,认识我?”孟晓晓不觉得自己在小学的时候遇见过伍梦莹,自己整天忙着护肤养身,都忘记去找伍梦莹了,况且这个时候的伍梦莹还是一个小学生,真的没法沟通。但是想着这可是自己前世的好闺蜜于是化作小萝莉开始和她聊天。
孟晓晓正在和伍梦莹聊天聊的正是开心的时候,感觉有一束探究的眼神时不时的关注着自己,回头一看居然是林云。现在的林云的确如同乡下少年的装扮,衣服都是洗的发白的,鞋子感觉都是有点小了挤在前面,似乎脚趾都要出来一样。和前世同学会上的一表人才,高富帅模样的他相差甚远。不过,孟晓晓因为在心里已经偏向林云了,所以就算现在他这样平凡,自己还是很喜欢的。
林云看到孟晓晓看见了他,赶忙回过头,想坐下来。但是左右都是已经就坐的同学,忽然想起孟晓晓坐的位置就是自己的,又连忙回过来了。假期偷偷看她被她发现,不知道她现在会怎么说自己。
孟晓晓看着差不多都就坐的同学,下意识的就感觉也许自己就是坐在林云的位置上。于是赶紧和伍梦莹打了一个招呼离开了。微笑的看着林云:“不好意思,你的同桌是我的朋友,所以我就暂时坐了你的位置,现在还给你啦,不要介意啊。”孟晓晓从心里就喜欢林云,话语间没有林云所想的不屑和鄙夷。他觉得孟晓晓也许没有看清窗户上偷看她的人就是自己。忙低着头说:“没关系。”声音很小,还带着童音,应该是还没有变声吧。孟晓晓想起林云二十年后的声音,就全身冒粉泡泡。虽然面前的就只是一个未满十三岁的林云,但是内心里还是有点隐隐激动的,不由得对他解释了一番。
新学期的第一天,老师就自我介绍了一下,让几个男同学去领新书。林云一听立马就站了起来。老师看着他这么瘦弱连忙适宜他赶紧坐下来,让那些身强体壮模样的男生去。林云看着有几道眼光看向自己,也没有介意,径直和两个男生出去了,老师看着瘦弱的男生都主动请缨了,后排几个不动弹的男生甚是碍眼,于是直接点名要那几个男生去了。
发书的时候,老师也是点名几个女生发书的,很不巧第一个点的就是孟晓晓。孟晓晓拿个英文书一个个的发了下去,轮到林云的时候她发现书面角落折了一下,不是很好看。她也不是很在意,这些书用完就没有多大的价值。而且英文自己早就过了六级。
但是等她发完以后发现林云用手按了按拿个折角好几次,于是想到也许林云还是一个小孩子,对于新书有一种执着的爱护。于是直接拿着自己完好无损的书和林云换了。林云懵懂的说:“不用换。”“没事,刚才发的时候没注意,我们女生可以用书夹封面盖住的。”说完就拿书走了,林云也不好像她那样自信满满的走动。这一切都落入老师的眼睛,老师觉得着女孩真是品学兼优,可以当的起班长这一职位。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九章 追男计划确定()
下午的时候,班主任找孟晓晓谈话,对于这个品貌双全的女孩子,班主任是由衷的喜欢,希望可以担任班长一职。孟晓晓一惊,上一世不是伍梦莹吗?自己可不能抢了她应得的职位。不知名女人的老公被自己从小就盯着就已经感觉有点愧疚,可不能连好友的东西都抢走。并且自己是要盯着林云的,做了班长,哪有时间关注这个未来的美男。于是委婉的拒绝了老师。
虽然班主任感觉到有点惋惜,但是毕竟不能强人所难,心中想着孟晓晓同学也是一个知道自己不足的人,年纪这么小就看得自己这么清楚,自己都快三十了有一点汗颜。都说我们是先认识这个世界,然后认识其他人,最后才会认识自己的。看来,孟晓晓的心里还是比较成熟的。自己也拿不准请谁担任这个班长,要不问问这个孟晓晓同学吧,她推荐的人应该不错。
“既然这样,那你能给老师推荐一个好的人选吗?”
“我觉得伍梦莹非常适合,她是一个非常有责任心和服务精神的品学兼优的学生,她在小学一直都担任班长,我们大家都很喜欢她。”
“那谢谢你了,老师心里有数了。”班主任看着这个小姑娘说话总觉得不像是只有十三岁,难道是现在的孩子都这么早熟,还是因为她们城市里从小就培养更加优秀吗?班主任一边回到自己的办公室一边惋惜自己当年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努力,还是比不上那些整天嘻嘻哈哈,优哉游哉的城市里的同学更有出息。
孟晓晓回到座位的路上,朝林云看了一眼。发现他正在翻看那本换过的英文书。虽然林云长的比一般人黑,但是棱角之间依稀有点往后的风采痕迹。自己该坐下来好好想了想该怎么去追一个让自己心动的男生。
想起上一世网上流传的几句觉得颇有启发:若他情窦初开,你就宽衣解带;若他阅人无数,你就灶边炉台。
想来这句话也许就是说一个人拥有的东西,你再给他的时候,他并不会觉得珍惜。如果你给他没有的东西出其不意,这样可能才会打动他吧!想起宽衣解带,孟晓晓心里一阵脸红,大家还这么小,就别学这一套了。最主要的是根据相关资料显示,女孩子还是等到成熟的时候发生关系对自己的伤害才是最小的,一是那时候身体已经发育的差不多了,会降低许多疾病的发生率。二是心里也成熟了才知道什么样的人可以与之**。这一世绝对不要做个老处女了,只要十八岁以后
自古深情留不住,唯有套路得人心。想着这句话的真正意思就是我们的深情总是以自己爱的方式去爱别人,但是放在别人身上并不会觉得是深情。而是那些大家广为熟知的行为话语才能让对方知道自己是钟意他的。所以爱一个要以他喜欢知道的方式去爱,而不是自以为是的方式。再者孟晓晓抬头又看了一眼林云,算了,现在黑瘦黑瘦的,一个初中小男生,姐姐也是没法下手啊!要不是先在他心里留下深刻的美好的印象,这样有利于以后的关系发展。初中的小男生能懂什么情情爱爱,自己和一个毛头小子也没法进展什么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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