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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危城-第129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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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祖宗,他是没办法做帝王了,一个被困了十几年的皇帝,我怕他一旦拥有了天下,会过于放纵,他的儿子里倒是有几个可造之材,从小培养要更好一点,这件事我会帮他做的。”
红莲发表了自己的意见,秦安觉得这样的口气对刘协不太尊重,侧头看看没想到刘协丝毫没有生气的意思,还一个劲的对红莲微笑颔首。
哎,看来是王八看绿豆,看对眼了。
与刘协红莲告辞,秦安返回草坡下方一公里处,那里已经有了一片连营,秦安的命令刚刚到达,几名将领正组织兵丁离开营地,要绕到索马奴部族的三方。
秦安一会要自己带一批人从南边包围过去,如今还有些时间,他打算先去看看唐玉。
在营地中走了一小会,迎面夏日娜走了过来。
“我已经跟族人们。。。。。。不,我是说士兵们说好了,占领营地后不会胡乱抢夺,不过女人的事很麻烦。”
“我们是要融合各部族,你把人家老婆都抢了,人家不把我们恨死才怪。所以进入营地可以抢夺女人,但最后却要按需分配,你我都可以做证婚人,让他们的部族与我方部族融合。这种融合是双面的,也要把夏日娜部族的女人嫁去他们的部族,混亲后大家才能成为一家人。”
“好吧,这种事从来没做过。”
“总有个开端,这一个月军事化的训练已经让所有人懂得了什么叫令行禁止,这也是我让你淡化部族概念的目的,以后我们就是一支军队,带着随军家属,目的地黑龙江。”
夏日娜点了点头,没有说话,转身离开。
秦安偷偷笑了下,不得不说唐玉还是厉害。
一个月来她倒是与夏日娜接触最多的,给夏日娜讲了许多事,许多理念,许多世界观。
夏日娜这个聪明的女人一下变成了小学生,唐玉给她讲的东西太新奇了,她需要不断地去理解去尝试去验证去学习。
这样下来她就没时间再去缠着秦安,让秦安倒是轻松了不少。
不用多想,夏日娜离开一定是去研究制衣。
唐玉让人用现有资源去做羊毛服,这东西是必须要有的,否则到了黑龙江用不了几个月就是冬天,这些没有过冬物品的人一定受不了。
夏日娜觉得把羊毛放在两块布夹层里的做法非常聪明,但如何保证产品的标准化还需要研究出好办法,就是说不能让有的棉衣厚有的棉衣薄。这其实不是什么大问题,唐玉可以轻松想到办法解决,但既然是要给夏日娜找事情,唐玉自然也就不会多嘴,只把事情交给她去做。
继续在营地里穿梭,整座营地其实也就盖了一座帐篷。
这个行营根本不会停留多久,马上还要继续向前走。
唐玉觉得自己怕风,无论走到哪里只要待得时间太久,她就会搭起帐篷进里面休息,真是娇气的让秦安都无可奈何了。
找到帐篷走进去,房间里三个女人都在。
唐玉平躺在羊毛做成的床垫上,风娘的孩子睡在唐玉身边,她刚弄了一盆水,要给唐玉擦脸,霜月则在准备晚饭要吃的食物。
秦安空间里的食物已消耗很多,唐玉偶尔也愿意吃点匈奴人的东西,只是在吃前都需要用佐料调一调味道,霜月已经精于此道。
看到秦安进来,霜月和风娘带着孩子就全都退出去,给两口子留出空间。
秦安很专业的拿出毛巾用温水浸湿,然后去给唐玉擦脸。
“这草原风大,感觉都要变成大红脸了。”
“就瞎说,你还是白嫩嫩,脸色微红也是自然建康的。”
唐玉很享受秦安的服务,一个月的夫妻生活,让他们之间所有的隔阂全无,真正融为一体。
“哎,我自己受点风吹也没什么,就怕将来宝宝生出来不漂亮。”
“你啊!这么聪明的女人也会得产中抑郁症?”
“怀孕傻三年,你没听过?真是想要回到现代去,孕早期我是应该吃一些钙片,DHA,叶酸的,这样宝宝生出来才能更建康,如今蛇呢也没有。一会要跟霜月说,夜宵弄点骨头汤喝喝,那东西补钙吧?”
“姐,还吃?看你都胖一圈了,瞧瞧这胸丰润的。”
秦安说话间手不老实,还没等怎么样就被唐玉推开。
“别闹!人家现在身子不方便,你别勾搭我!”
秦安无语了,结婚一个月就不让碰,这新婚燕尔的秦安怎么能憋得住。
“怎么?你内心焦躁了?要不要我让风娘给你通房?霜月还太小,风娘却熟透了,她也是难得一见的美女,还是人妻少妇。”
秦安脸上有了几条黑线,觉得不能在和唐玉聊下去,于是急忙拒绝。
唐玉脸上终于出现了真心的笑容。
秦安给唐玉梳洗后又去弄吃食,之后服侍唐玉女王吃饭,两个人进入了恩恩爱爱的气氛,两个小时后秦安大兵出营,准备向索马奴部发动总攻。
第1930章 索马奴部落()
索马奴部是鲜卑最大部落轲比能部的近亲。
索马奴算轲比能的侄子,当年两个部落也发生过战争,以轲比能胜利终结,索马奴俯首称臣,常年交税。
这两年轲比能部一直在吞噬着其他小部落,让索马奴部得以休养生息,它也融合了一些小部族,因此有了如今的规模。
老索马奴已经六十岁,身体并不太好,部族里的杂事都交给三个儿子打理。
特木尔,查干巴拉,宝力德三人并不和气。
这个时代的匈奴人在乎情谊,但却不在乎手足亲情,如果自己的兄弟中有弱者,他们就会彼此厮杀,最终导致部落分裂,这就是那个时期蒙古草原诸多部落很难统一的原因。
索马奴的帐篷内传出一阵咳嗽声。
“爷爷,你又咳了,起身喝点水吧。”
阿尔斯楞是宝力德之子,今年只有十四岁,是索马奴所有孙子里最聪明最优秀的一个,自然也是最受索马奴宠爱。
“阿尔斯楞,过来床边,爷爷有话对你说。”
索马奴很虚弱,这时天已经黑下来,他却不愿意休息睡去。
阿尔斯楞跑到索马奴床前。
所谓的床其实只是扑在地上的毛皮褥子,他们住的房子也是一种类似与蒙古包的毛皮帐篷。
“爷爷。。。。。。”
“阿尔斯楞,特木尔的女儿葛兰跟你同岁,我去与特木尔说说,你娶了她可好?”
“葛兰?可爷爷,你知道父亲与特木尔叔叔的关系并不好。”
“我自然知道,但如今爷爷的身体已经越来越差,可能活不过数月了。在三子当中,你父宝力德最为勇猛却没有智慧;特木尔部众的人数多,但铁木尔却太过软弱;查干巴拉什么都好,只是过于残暴,实在不是一个能够做部落族长的人。他们三个现在都想要我的位置,想来想去我觉得都不好。葛兰是特木尔唯一的女儿,如果让她跟了你,那我就可以正大光明的把位子传给你,相信你的父亲宝力德和特木尔都不会反对,如果这两家能够合二为一,索马奴部落也就有了未来。”
在草原部落中,只要不是同父同母就能结婚,还没有近亲不能结婚的观念。
阿尔斯楞有些纠结,既然是索马奴眼中最聪明最优秀的孙子,这个十四岁的少年自然很不平凡,他思索着爷爷说的话,衡量着得失。
就在这时,索马奴的勇士查克干从外面跑了进来。
“头人!我们的营地被一群来历不明的人包围了!他们看着不像是草原上的人,都是一身盔甲,就连马上都被盔甲覆盖了!”
“哦?难道是并州的曹军?他们怎么会来草原?还包围了我们?”
索马奴有些想不明白,又是一阵咳嗽。
阿尔斯楞急忙过去拍打他的后背。
索马奴咳了一阵后有所缓解,立刻起身穿外袍。
“宝立德在干嘛?”
“敌人从四面包围,只有南边的人过来叫阵,宝立德已经带人迎战!”
“那我们出去看看,从四面包围过来,对我们有势在必得之势,一定不能马虎!查克干,去叫特木尔带人守护我们的牛羊女人,让查克巴拉带人防守外围,我们去宝立德那里。”
索马奴刚要带着房间中几个人出门,忽然又有一个索马奴勇士跑了进来。
“头人,宝立德勇士被抓了!”
“什么?”
索马奴大惊失色。
“怎么回事?”
“对面有一个黑衣将领,他的武器非常锋利,直接把宝力德的兵刃切断,然后走马生擒,带回了他们的阵营。”
索马奴无法接受,宝力德可是族中力气最大的,怎么可能被人走马生擒?
索马奴愣了一会冲出房间,身体不适的感觉也暂时忽略了,走几步飞身上马,向南边冲去。
阿尔斯楞紧随其后跟上。
没一会功夫他们跑出营地,到了两军阵前就见到了秦安。
就是在这段时间内,秦安真是大发神威,不但抓到了宝立德,还抓了五名所谓的勇士,终于实现了他两军对垒的尝试。
1VS1对战,这些人纵然实力要比以前的状态有所提高,但和秦安相比还是相差很多,秦安要对付他们并不难。
而且秦安发现其实能量再平衡是有规律的,一般在历史上越是出名的人实力就会增加的越多,而如果历史没有名气,就算本事实力很强,增加的战斗力也要低些。
看着前方出来了一个岁数挺大的老头,秦安估计应该是对面的族长了,于是再次打马上前。
“我叫秦安,来到此处的目的是让你们部落跟随我一起去北方的良田之地发展生息,不反抗也就好了,如果反抗的话今日你们必然会有所损失,之后还会被我们就打败,成为奴隶一样的人,你应该就是索马奴吧?何去何从由你选择!”
秦安说话有些飘,这也不怪他。
与匈奴人谈判其实没什么意义,不把他们打的服服帖帖,他们根本不会投降。
夏日娜部落只是一个特例,或者说夏日娜是中了秦安的美男计,因此才有了之后的融合。
索马奴并没有立刻回应,他打探了战局,知道宝立德几人都是被对面这个看着很年轻的将领一个照面活捉的,内心越来越震撼。
在看看他身后的军队,索马奴的眉头咒的更紧。
这是一个马阵,估计有过千人,所有的战马都是全身披甲,就连腿上都有。
这些护甲与索马奴见过的曹军护甲不同,它上面布满了一块块黑色方形金属块,这些小块之间的缝隙并不明显,不过正因为有这些小金属方块,才可以让穿着盔甲的马和人能够收放自如,不影响动作。
这还不是最叫人忌惮的,关键是他们整齐如一的军容。
一千多匹马一动不动的站立,所有的士兵全都挺直了腰板坐在上面,放眼望去就如同摆放的石像一般!
索马奴年轻的时候也身经百战,所以他能够感受到这支队伍的杀气,自己两千人骑兵都未必是这千人队的敌手。
秦安?
从来没听过啊!
沉吟了一会,索马奴又是咳嗽几声,努力压下去后才开口道:
“秦安?阁下到底是来自哪里?”
“我是汉帝刘协手下的天下兵马大元帅,去北方是为了重建大汉基业,你们很荣幸,将成为我大汉子民。”
汉帝刘协?
他不是被曹操囚困在许都了吗?已经有十几年之久,天下人皆知,大汉早已名存实亡,当年大汉铁骑入草原驱匈奴的威武已经成为故事。
所以索马奴不太相信秦安的话,认为这个自称叫秦安的男人不可能是刘协的兵马大元帅。
秦安看出了索马奴眼中的疑惑,他也不太在意,反正从今天开始,他就要打着大汉的名头招兵买马,这样去平定天下的时候就会荣誉许多,尤其是在北方,那毕竟还有许多汉朝的基业。
“索马奴,我没有多少耐心,现在就回答我吧,要么全族投降跟我们走,要么我会立刻发动对你部落的攻击,两种选择的接过其实是一样的,就区别在与后者你放会死亡很多无辜!”
秦安话音落下,索马奴身后一个大汉打马冲了出来。
“小子,莫要狂妄,索马奴部岂是你任意欺辱的!勇士丹盾取你狗命。”
一匹枣红马忽然从索马奴身后杀出,马上一人各自不高,看上去有些短粗胖,手中拿着一把巨大的镰刀形状武器。
这武器看着很霸道,通体乌黑,只有刀头是闪亮泛着寒光的。它长度差不多有两米,刀头半米左右,分量估计能打到五十斤,也是不太常见的武器。
秦安手握甄娥剑并没有动作,他觉得这群匈奴人真的挺厉害,可他们并没有系统的战法,武器防御甲都无法与自己相比,那么想要战胜自己就根本没有可能。
这一次,秦安打算实验一下自己身上穿着的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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