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骄宠-第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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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可不是我故作大方。”俞仲尧笑道,“难行的地段有淤泥、积水,走上三两日靴子就会烂掉。”

    “怪不得。”

    正说着话,小厮通禀,高进过来了。

    “你们说正事,我回房去了。”章洛扬知道今日他的事情更多,便笑盈盈出门,见到高进,屈膝行礼。

    高进见她笑盈盈的,便知沈云荞只字未提去见顺昌伯的事,颔首一笑。进门见到俞仲尧,他说起的是关于孟滟堂的事:“二爷先前安排了一列精锐铁骑,意在半路伏击。而昨日,铁骑已然撤离,正在赶回京城的路上。”

    由此可见,孟滟堂之前根本没打算走这一程,起码是不肯安安分分走出边境。而到今时今日,则是安下心了。因何而起,谁都明白。

    俞仲尧颔首。

    高进问了一句:“行程再无更改的可能?”

    “自然。”

    “那就好。”高进笑道,“顺昌伯危言耸听,看来是不需放在心上了。”

    “他的话十句能有一句属实已然不易,别理他。”俞仲尧吩咐道,“回房去歇息,最好找个半路给你煎药的。”

    高进笑出声来,“我要是到那地步,三爷岂不是要让人抬着去了?”

    “滚。”俞仲尧笑着申斥一句,“别大意。”

    “明白。”

    高进回了下榻之处,和衣倒在床上。

    这几日的确是很忙碌,他是故意的,要尽量约束自己,少和沈云荞腻在一起——腻在一起就管不住自己,就会心急地催她给自己个承诺。

    那样是不行的,沈云荞不同于别的女孩,心急只能把她吓得躲得远远的。或者也可以说,每个女孩都是不同的。既然是这样,他只能将分内分外的事全揽过来,让自己忙得四脚朝天,几日下来,也就习惯不与她时时见面说笑的情形。

    就算等待,也要讲究方式。

    儿女情长里的弯弯绕,他得慢慢摸索,不求事半功倍,起码要确保不出错。

    今日,还好吧?想到她喜滋滋地吃着食物的样子,便满心愉悦,心海似被暖阳笼罩。

    那么可爱,是能为一餐饭而满足、欣喜的率真女孩,会让周围的人都感染到她的好情绪。

    过了一阵子,他想到了简西禾。

    简西禾一定会留意发生在他周围的大事小情,就如他也留意他一样。

    同在一屋檐下,同在一条路上,想要划清楚界限,一来不可能,二来也小家子气。三爷是这心思,他和阿行等人亦如此。孟滟堂、简西禾那边更是一样。又有什么好遮遮掩掩的呢?闲来找点儿事斗智斗勇,日子才有意思,不然这光景就会变成一潭死水,毫无生机。

    好战的,斗惯了的男子,都是如此。谁都怕寂寞。

    但是,他不希望因为一个女孩闹出是非。

    沈云荞又不是宝物不是物件儿,不该让人争来抢去的,那样就是不够尊重,更不够看重她。

    希望简西禾也明白这道理。

    **

    每个人的心思都不同,目的也不同。

    这样的情形之下,翌日,按照俞仲尧的安排,如期启程。

    俞仲尧、高进、阿行、章洛扬、沈云荞各带了一名贴身随从,另有两人是负责传信等杂事的。

    孟滟堂、简西禾、付琳亦如此,除去三个随从,另有一人负责琐事。

    ——这是十九个人,还有一个,负责看管以备不时之需或是驼运行囊的六匹骏马。

    二十个人一早离开贺园,身着相同的玄色劲装,策马扬鞭,踏上悠长古道,融入黑山白水之间。

    不论相互之间是爱是恨,是憎是喜,都要相伴走这一段旅途,共历一番红尘烟雨。

    俞仲尧一直与章洛扬走在最前面。

    不是两个人刻意为之,是两人的骏马绝尘、追风形影不离,不肯与别的骏马为伍。

    章洛扬倒是没因此事不自在。他在何处,她离得越近,越是心安。再说了,这样的情形下,谁还有闲心顾忌那些繁文缛节?

    而在路途上策马驰骋的俞仲尧,是她没见过但是更为之倾心的样子。

    平日里的他总有着处理不完的大事小情,身在何处,不是要与手下议事,便是要处理公文信件。给人的感觉总是安静、寂寥、深沉。

    在路上却是不同,所谓静如处子动如脱兔,说的大抵就是他这种人了。

    这是他完全不同的一面,眼神里透着野性锋利的光芒,依然沉默寡言,整个人矫捷、敏锐,除此之外,还有着一份豪气。

    如同从笼子里走出来的骁悍的兽。

    有着致命的危险,亦有着致命的诱惑。

    第一次,章洛扬只需对他一个侧目,便怦然心动。

    俞仲尧偶尔看向她的时候,亦是满怀欣喜、欣赏。

    她穿着与别人同样的黑色劲装,巴掌大的小脸儿更显白皙,眸子宛若熠熠生辉的夜空里夺目的星。环境的不同,让她的清艳、柔美转变成飒爽英姿。

    怎样都美得让人不愿错转视线的女孩。

    直到该刹那,俞仲尧才自心底承认,他的洛扬是万里挑一的美人。先前么,他是在美人的环绕下长大的,已故的亲人中不乏有着倾城美名的女子,包括他的母亲。所以,对洛扬动心,是被缘分牵引着,被她的单纯、善良、孩子气所吸引,容貌反倒是要放在最后的一个原因。

    到了这一日,动心转变为倾心。

    爱煞了这样神采飞扬的她。

    **

    一行人里,脸色最差的莫过于孟滟堂、付琳。

    两个人都是一面赶路一面盯着为首的一对璧人,暗地里已经气得半死。

    孟滟堂在这之前并不能想象到,看着意中人与别的男子在形式上成双成对,是这般的锥心之痛。痛完了,就开始憎恨俞仲尧,不气才怪。

    付琳则看着姐妹两个都自觉或不自觉地倾心、迷恋的男子。

    到了朗朗天地中的俞仲尧,如同外表蛊惑人心的被放出笼的野兽,不需走近,也会被他的意态醉了心魂。

    再心醉也没用。

    有多心醉,便要承受多少心碎。

    这是一个让她要承受万般不甘、挣扎、痛苦的男子。

    她不该对他生情,甚至一直不愿细究,最终却只能承认。

    在眼前,他眼里的女子,只得章洛扬一个。

    到了风溪,便是情形往可喜之处发展,得到他的人是姐姐。

    怎么样,似乎都已注定,他不可能是她的。

    她可以争取的时间、机会都太少了。

    付琳的随从,是一名她亲自挑选的王府侍卫。

    侍卫见她越来越神不守舍,落到了最后,便等了等,之后恭维道:“付小姐这般风采不同于往日,却更是出众。”

    付琳扯扯嘴角,“能有多出众?比起章大小姐、沈大小姐,要差一大截。”

    侍卫却是摇头,不能苟同,“各有千秋。三位小姐的容貌不相上下,聚到一处赏心悦目,若是分开来,都是让人错不开眼的绝佳容貌。”他笑了笑,“行程必将沉闷枯燥至极,幸亏有您三位同行。说句僭越的话,时不时看看你们,才能有点儿精气神儿。”

    付琳不置可否的笑了笑。她往后只能是个陪衬,别人不知怎样,起码在俞仲尧的眼里,她是可有可无的。

    这行程自然是沉闷枯燥至极的,要是没有章洛扬和沈云荞……

    她眼中闪过阴冷的光芒,弯了弯唇,逸出深缓的笑。

    她的话,是不能信的。她其实并无多大兴趣到风溪看热闹,好坏不过是那样,结局再好也跟她没关系。

    她一直以来的打算,是要么摧毁俞仲尧的心魂,要么毁了自己,早些解脱。

    择日不如撞日。

    这样的煎熬光景,一刻都嫌多。

第44章() 
当日,一行人抵达栖身过夜的田庄时,已是夜色阑珊。

    遥遥望去,点点灯光在黑暗中焕发着融融暖意。

    这是当地一个富户的庄子,富户应是与俞仲尧、高进有些渊源,年事已高,一把花白的胡须,站在庄里的住宅外翘首盼望,遥遥见到两人,快步相迎,语气热络地寒暄着。

    章洛扬刻意落后一段。她看得出,俞仲尧与高进对老人家的态度亦是亲昵中透着尊敬,似是忘年交,不该打扰。

    老人家爽朗地笑着,引着俞仲尧和高进径自进了宅院。

    俞仲尧和高进则先后回首,分别看向章洛扬和沈云荞,以眼神、手势示意他们要与老人家叙谈,让她们照顾好自己。

    她们自是笑着点头,在庄子上的仆妇带路之下,去了安歇之处。

    庄子上并没太多屋舍,是以,当晚两个女孩歇在一处。

    晚饭说起来是四菜一汤,但都是蒸、煮而成的食物。已在大周边境,若非官宦之家,是吃不到精致的烹炒而成的菜肴的。

    沈云荞这只馋猫因着疲惫、饥饿,连挑剔的心情都没了,大快朵颐之后,便躺到了床上去,长舒了一口气,“第一天就这么累,往后的日子可怎么过啊?”

    “过几天就习惯了。”章洛扬应着,将灯烛移到桌案边缘,从自己随身携带的行李内取出针线活来做。

    沈云荞草草看了一眼,满含钦佩地道:“你可真是精力旺盛,居然还有闲心做针线。天啊……”

    章洛扬笑笑,没说话。

    “我先睡了啊。”沈云荞胡乱脱下衣服,蹬掉靴子,翻身向里,不多时便沉沉睡去。

    章洛扬在做的是给沈云荞的一件中衣,启程时只剩个小尾巴,便带上了,没多久便已做完。

    连翘在路上负责照顾章洛扬,见室内还掌着灯,便走进来奉上一杯热茶。

    “快去睡吧。”章洛扬笑着接过茶盏,“够辛苦了,不用照顾我。”

    连翘笑着称是,“小姐也是,您看沈大小姐,都已睡了一觉了。”

    “这就睡了。”章洛扬点一点头,待连翘出门之后,把做好的中衣收了起来,又找出一个樟木小匣子。

    匣子里有两枚羊脂玉戒指,用帕子包裹着。

    两枚戒指一大一小,是上好的羊脂玉。

    这几年,她除了给自己添置些墨宝、古籍、作画用的颜料,很少添置价高的首饰,这两枚戒指是例外。

    是一次难得出门,去玉石铺子里转了转,看到了这两枚戒指。

    掌柜的见她侧目,便笑着说这两枚戒指还有个故事呢。

    她就随口问了问。

    掌柜的告诉她,这两枚戒指是前两年名噪一时的京城第一美人贺涛要他照尺寸打造的。彼时贺涛离成亲仅有三个月光景。却没想到,不过三个月的光景,贺家便天翻地覆——受一宗贪污案连累,贺家倒台,抄家、官职被夺、沦为平民。

    与贺涛定亲的那男子并没伸出援手,坐视贺家落难,不闻不问,并且,退了亲。

    贺涛经受了这样大的挫折,自是早已忘了定做的这两枚戒指,便是记得,也没心思更无银钱取回。

    末了,掌柜的讪讪地笑,“有多嘴好事的人不知怎的知道这对儿戒指,且一味宣扬,唉……硬生生的落井下石,现在倒好,这对儿戒指成了京城诸多闺秀都知道的东西,常拿来说事,简直成了我这铺子的招牌。”是从本心不敢指望章洛扬会买下这一对儿戒指。

    章洛扬却是不解,“这跟这对儿戒指有什么关系呢?玉都是有灵性的,被冷落会伤心的吧?”

    掌柜的被说得一怔。

    章洛扬只是觉得人与物件儿是该分开来对待的,犹豫片刻,问了问价钱,买下了这对儿戒指。一来是戒指的玉质很好,二来对京城第一美人那段经历实在是唏嘘叹惋不已,再者,花费的银子是自己卖绣活、字画赚来的,怎样花都心安。

    末了,她又看中一块玉牌,照价买下。

    回到府中,她才想起应该试试大小,便戴了戴那枚小一些的戒指,竟是十分合手。再合手也没用,这对戒指是成双的,该是两个人一起戴的,试完便摘下,倒是将那块玉牌随身戴在了颈间。戏谑地想,只当是自己送给自己的礼物。

    此刻想到了这件事的原委,她不由怪自己当时怎么没多问几句贺涛家族落魄之后的情形。唉,那会儿的脑子真似木头做的。

    来历曲折,这戒指却算是她很看重的随身之物了。她把玩片刻,放了回去,洗漱宽衣歇下。

    入睡前,她忽然想到了贺园。

    贺园,会不会与贺涛亦或贺家有点儿关系呢?念头一起,便笑自己胡思乱想。不可能的。她是对京城的事情孤陋寡闻,还有云荞呢,这么久了,可从没听云荞嘴里说出过贺涛的哪怕一点儿传闻。要是贺家又翻身得势,贺涛那样的人物,必会成为热议的焦点。

    她翻个身,阖了眼睑。

    一夜无话。

    清早,一行人都被随从早早唤醒,洗漱用饭。

    沈云荞睡了个好觉,起来时又是神采奕奕的了,匆匆用过早饭,跑去找高进。

    高进还在用饭,脸色有点儿苍白,身上还有酒味。

    像是宿醉未眠的样子。沈云荞这样怀疑着,问出了口。

    高进点头,“我们跟老人家聊得高兴,不知不觉就到了清晨。”

    沈云荞叹服,“你跟三爷这都是什么性情啊?明明是病猫,偏把自己当打瞌睡的虎。”

    高进老实不客气地道:“伤病缠身也是不发威的老虎。”

    沈云荞笑开来,“嗯,这话我信,只是担心你们半路躺倒闹笑话罢了。”

    “常事,把心放回肚子里。”高进指一指对面的椅子,手里的调羹搅着粥碗,“坐下说话,你这么杵着我吃不下饭。”

    “……”沈云荞觉得自己够没心没肺了,可是对这人开玩笑的方式有时候还是承受不来。

    “对了,”高进喝了两口粥,慢条斯理地道,“昨日有人前来告知三爷,风溪那个地方,犹如一个小国家一般,这两年已经有人开起了银号,现在那里通用银票。”他从袖子里扯出一张银票,“是这种。居然跟大周的银票相差无几。”

    沈云荞接过银票,分析着他这一番话里点出来的种种消息,“你的意思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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