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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装英雄-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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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惊涛一摆手打断陆征的话,冷声道:“以后做决断的时候,不要用臆想和推测作为事实依据,它们很容易让你误入歧途。记住,人最容易犯的错误是自以为是,而你最大的缺点就是没本事还自以为是。”
陆征一时说不上话来,在陆征的印象中,陆惊涛是一个足智多谋、英勇善战的军政大员,他的功勋比天上的星星还多,在他面前,陆征就如同尘埃一样卑微渺小。
所以陆征对父亲一向都是又敬又惧,他知道在父亲眼里他就是个窝囊废,他渴望表现自己,证明自己,以求得到父亲的认可,可是他一直没这样的机会。
被训了一顿的陆征悻悻地退出书房,回到自己的房间,他看到一身睡衣的江诗云正在镜子前吹头发,也不知道她留这么长的头发该有多麻烦。
陆征想过去找她说话,但想想也没什么话题好聊的,便作罢了。
于是他只能抱起电脑卧在沙发上泡网。
刘伟强那边还没有任何消息,给黄凯发了信息但老久没回复,估计那小子忙着潇洒去了。陆征闲得无聊就在网上搜了一下“丧尸”相关的问题,结果跳出了一大堆的信息,半数是电影和。
什么“十大经典丧尸片”,“这个世界真的存在丧尸吗?”,“这xx部丧尸电影是真吓人”,“我和丧尸有个xx”
没一条信息是有价值的。
陆征看着这些琳琅满目五花八门的答案觉得全都是在扯蛋,他放下电脑瞄了江诗云一眼,看着江诗云挪着小碎步走来走去,他微微思索了一下,然后起身下楼找了酒精和外伤药来。
他坐到床边,向江诗云招了招手:“过来。”
江诗云一脸疑惑地来到陆征跟前。
陆征拍了拍床铺:“坐下。”
江诗云依言在床边坐下,陆征转而蹲到了她跟前,伸手捧起她那两只精致光滑的小脚。
这双白如初雪,嫩如新藕的小脚,如果不是小脚趾侧面的红肿以及脚腕的磨擦破皮,几乎不见有任何瑕疵。
陆征柔声问:“痛不痛?”
“痛。”江诗云一边说着一边要把脚从陆征手里挣脱,但是一下就被陆征摁住了。
“为什么不擦药?”
“还没来得及。”
“擦药都来不及,你是准备去开联合国大会吗?还是想让别人知道我陆征有个瘸腿的老婆?你这小妖精可真够阴险的。”陆征捧着那双小脚仔仔细细查看了一番,又轻轻揉捏了一阵,不由得皱起了眉头。
“兵痞,你有恋脚癖?”江诗云突然问。
“我是在检查你有没有脚臭!”陆征生气道。
江诗云趁陆征不备抬起一只脚就往他脸上蹭,说道:“我就是有脚臭,我熏死你!”
“你再这么折腾,下半辈子就要在轮椅上度过了。”陆征狠狠地瞪了她一眼。
江诗云撇了撇嘴:“我不在乎!”
“我在乎!”陆征一边给江诗云脚上的伤消炎上药,一边说,“传出去别人还以为我对你施了家暴呢。”
“嘶——”江诗云把脚往后缩。
陆征抬头看了她一眼,调侃道:“小妖精也有害怕的东西?”
“兵痞就没有吗?”
“我有。”
“你怕什么?”
“怕小妖精。”
江诗云的眼睛微微的眯起,说道:“你是做贼心虚吧!”
“”
下午陈伯请来了家庭医生给江诗云查看身体状况,还特地请了个女的,年纪看起来不大,也不知道有没有真本事。
家庭医生只是看了一下江诗云的面色,又细问了一些私密问题和生活状态,最后还把了一下脉,就露出了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
“怎么样,没毛病吧?”陆征第一个出声问道。
家庭医生看着陆征,又下意识瞥了旁边的鲁丽、陆程和陈伯一眼,欲言又止,那表情就是在告诉别人:我是有话说,但在这里不方便说。
“怎么啦,你倒是说话啊。”陆征有点不耐烦,“不会又是庸医吧?”
家庭医生鼓起勇气说道:“陆少,不如我跟您单独详细说吧。”
陆征没好气地说:“别吞吞吐吐的,有什么就说,都是一家人,还避什么嫌!”
家庭医生实在拿陆征这个愣头青没办法,只得硬着头皮说道:“少奶奶的身子其实没什么大问题,就是有点虚弱,调理一阵子就会好起来。以后您和少奶奶的房事要节制些,再这样放纵,就是铁打的身子要会垮的。”
陆征一脸懵逼,看到鲁丽、陆程和陈伯三人投来的异样的目光,他的脸渐渐地变成了猪肝色。
“这种事情,你怎么能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说?”他凑到家庭医生的耳边,压低声音咬牙切齿地说。
家庭医生心惊胆战地小声回应:“陆少,我说了跟你单独详谈,是你非要让我在这里说的。”
“真是被你害死了!下次机灵点,至少也给个眼色嘛。”
送走了家庭医生,屋子里的气氛一度十分尴尬。陆程最先顶不住,暗自移到了门边上,冲陆征说了句“哥,记住以后要节制”,然后便溜之大吉。
鲁丽一脸难以置信地看了看陆征,然后走到床边,跟江诗云说起悄悄话来。
陈伯看到陆征瞄向了自己,立马装出一副老糊涂的样子,好似突然老年痴呆了。
“要节制,嗯,要节制”他一边嘟嘟囔囔,一边往门外走去。
陆征狠狠地跺了跺脚,像一个受了气的小媳妇一样,委屈地找角落抹眼泪。
第三十三章 我带你去玩()
经历了一次空难,虽然有惊无险,但是也把陆征折腾得够呛。这几天他哪儿都没去,待在家里休养生息,没事就上上网打打游戏。
飞机被炸一事就此告一段落,电视新闻仍在铺天盖地地报道,有关部门也在积极地调查,但是陆征和江诗云这两个当事人却如同置身事外一般,没有人来找他们了解情况,也没有人来采访他们。
这种现象要是发生在别人身上是极为不可思议的,但是发生陆征和江诗云身上就再正常不过了。
陆征比任何人都要了解自己的父亲,在这件事情上,陆惊涛若没有当面明确表态,那就没有然后了。在陆惊涛的心中没有所谓的正义,只有利弊和轻重,在他的利害天平上儿子的性命似乎显得无足轻重,陆征对此早已习以为常。
房间里,陆征坐在电脑桌前打游戏打得正嗨,刚刚推倒一个大魔王,团长忙着给大家分装备,他也在等待着自己的那一份战利品。这时候,房间的门被敲响了,咚咚,咚咚咚——
“谁啊?”陆征头也不回地叫了一句。
“大少爷,是我。”门外传来陈伯的声音。
陆征起身去开门,看着站在门口的笑眯眯的陈伯,他没好气地问:“什么事?”
“大少爷,柳川市的几位大少打来电话,说想请你出去聚一聚。”陈伯微笑着说。
陆征感到莫名其妙:“几位大少?在柳川市,我根本不认识什么大少,他们怎么会想到请我出去聚会?”
“大少爷,因为你去部队服役的缘故,早早地离开了柳川市,所以市里的这些大少公子哥都不认识,这也属正常。”陈伯解释说,“但你毕竟是陆家的大少爷,你可以不认识他们,他们可没人敢不认识你,即便对你不了解,可你的名头他们还是如雷贯耳的。”
陆征连连点头:“这倒是实话。”
陈伯继续说:“现在听说你这样的大人物回柳川市一趟,他们都想趁这个机会跟你结识,交交朋友。”
“意思是想巴结我咯?”陆征眨了眨眼睛。
“基本上是这么个意思,朋友不嫌多嘛。”陈伯说,“所以他们打电话过来请求我帮帮忙,看看能不能把你请出去。”
陆征连忙摆手:“不去不去,柳川市的什么公子哥小瘪三,我没兴趣认识,更没兴趣跟他们交朋友。”
陈伯不死心,苦口婆心地说:“大少爷啊,你长年在部队里待,这上层的圈子没时间也没机会涉足,年轻一辈的小子们都没几个人真正认识你,这对你来说不是什么好事,以后要办什么事可不方便。”
“你还指望我以后要靠那些小瘪三?”陆征不屑道,“他们不给我添麻烦我就谢天谢地阿弥陀佛了。”
“可你老是这样宅在家里总不是办法啊,也该有自己的社交圈子才行。”陈伯说,“就算你不喜欢跟那些小子打交道,也应当多出去走走,多多了解柳川市的现状,这对你来说是有好处的。”
陆征不想再听陈伯啰嗦下去,退回房间里就要把门关上。
陈伯赶紧抢先一步摁住了门,说道:“大少爷,就算你自己不想出去走走,也该为少奶奶考虑考虑啊。”
陆征一脸的糊涂:“小妖精怎么了?”
“少奶奶嫁到咱们陆家来,在柳川市里没有什么朋友,对这里又不熟悉,整天就只能待在家里看电视。”陈伯说,“现在就在楼下客厅里,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
“这不是挺好的吗。”陆征说,“她不喜欢玩,也不喜欢说话,就让她这样待着好了。”
“可是这样会憋出病来的呀。”
陆征撇了撇嘴:“有这么严重吗?”
“非常严重!”
陆征想了想,问道:“那你要我怎么做?”
“带她出去散散心呗,顺便多了解一下柳川市,你也有很多年没好好在柳川市里走一走了,市区的变化还是挺大的。”陈伯说,“就算你不愿意去参加那些小子们的聚会,市里面还有很多地方可去。”
陆征眼珠子转了几圈,最后说:“好吧,改明儿我就带她出去转转。”
“用不着改明儿,现在时间还早,就今天。”陈伯催促道。
陆征皱了皱眉:“我说你——陈伯,你怎么对这种事情这么上心,跟个老鸨似的。”
陈伯立即板起脸来:“大少爷,说话可不要这么难听,我也是为你着想啊。”
“行了行了,今天就今天吧,我先换一身衣服。”陆征说,“哦,那个,你的车子先借我用一下。”
陆征换了一身黑色t恤,头上戴了一顶蓝色鸭嘴帽,拿了一副墨镜,吹着口哨下了楼,看到宽敞的客厅里果然只有江诗云一个人靠在沙发上看电视。
粉色的短袖,肩膀上绑着两个漂亮的蝴蝶结,下身是一件白色短裙,简单又不失美感,咋一看就好像是邻家的小妹。
当然,陆征没有被她文静的外表所迷惑,因为他知道这个小妖精可不是吃素的。
陆征走过去,他觉得江诗云不管是内在还是外在,不管是哪一个方面都不能让他满意,唯一算得上无可挑剔的是她那一头乌黑浓密的长发,确实很迷人。
“走,我带你出去玩。”陆征摇晃着手中的车钥匙对江诗云说。
“不去。”江诗云的视线没有从电视屏幕上移开,电视节目播的竟然是午间新闻。
“听说女孩子都喜欢逛街。”陆征说,“我陪你去逛街吧。”
“不去。”
“你不喜欢逛街?”
“不喜欢。”
“那你喜欢去什么地方?”
“我只想安静地待着。”
“那我们就找个安静的地方待。”
“不去。”
陆征的嘴角微微抽搐了一下,把车钥匙塞入衣袋中,然后上前一把就将江诗云横抱起来,恶狠狠地对她说:“不去也得去!”
江诗云大吃一惊,拼命捶打着陆征的胸脯,叫道:“你个臭兵痞!你干什么,快把我放下来。”
陆征才不顾江诗云像只顽皮的小猫在怀中挣扎,大步流星地就朝门外走去。院子里正在做保洁工作的佣人见陆征抱着江诗云从屋子里走出来,愣了一下,然后装作没看见继续埋头扫地。
打开车门,陆征把江诗云塞到了副驾驶的位置上,然后自己也上了车。
“系好安全带。”他看了满脸通红的江诗云一眼,用自认为很霸道的语气说,“身子这么轻,难道是营养不良?”
“流氓!”江诗云把头扭到了一边。
“流氓?”陆征瞪大眼睛,“你是我老婆,我抱一下都不行?”
“我要回去拿东西。”江诗云没好气地说。
“拿什么?”
“我的挎包。”
“不用拿了,出去再买一个。”
“我要换一身衣服。”
“换什么换,你这一身穿的就很漂亮。”
“客厅的电视还没关。”
陆征开了车就驶出院子,根本不去理会江诗云这些那些的要求。
虽然有很多年没有回柳川市,但陆征对市区的路并不陌生,市貌有着日新月异的变化,而主要的城市道路却还如以前那般。
车开得很缓慢,江诗云望着车窗外的高楼大厦,问道:“我们要去哪儿?”
“我还没想好。”陆征回答,“你想去哪儿?”
江诗云沉默了,仿佛是暴风雨前的宁静,下一刻很可能就会是黑云压城,电闪雷鸣。
“哦,哦,对了,我们先去买挎包。”陆征急忙补充,“市中心的步行街有很多名店,上那儿去看看。”
也不知道是因为自己不懂得时尚,还是与社会脱节太久了,陆征一身的精心穿着打扮在售货员眼中似乎成了一个第一次进城的土鳖,他跟江诗云待在一起让店里的所有人都觉得极为不搭调。
亦或说是因为江诗云太过耀眼,而且陆征太过普通,才会出现这样明显的反差。
江诗云挑选了一个雪色的挎包,很精美,但很小,装不了什么东西,显然它主要的用处是作为一种装饰品。陆征觉得江诗云带着它是多余的,她根本不需要这样的装饰品,简简单单就很好。
不过既然已经决定买了,陆征也不多说,很干脆地就刷卡付款。
见到陆征眉头都不皱一下就刷走了店里最昂贵的挎包,售货员心惊不已,顿时想到自己真是狗眼看人低,原来不是所有的有钱人都喜欢金玉其外。
“握了个草,你买一个挎包就把我全部家当给花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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