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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有坦克-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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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先还琢磨着是哪儿出问题了,现在听到人群中这么一嘀咕,忒,这,这不跟那李初家中的电灯泡差不多吗?

    此时此刻,张老财的内心,要多恶心就有多恶心。

    感觉自己被骗了,被特意的恶心了。

第二十二章:惊呆眼球的水泥地() 
(从这章开始,后面的节奏就会加快了,求各位看官,看完之后记得加入书架,能赏几张推荐票,更是感谢!)

    “来了来了,麻烦大家让一让。”

    一个青衣小厮背着一个大木槌风机火燎的往李初这里跑来,边跑边呼喊着让大家让路,围观的人群也纷纷让开了道,让这个青衣小厮进来。

    这小厮的脸上面带兴奋,进来后,二话不说,抬起背上的大木槌,就往这水泥地上敲。

    李初傻了

    围观的人群也搞懵了

    就连张老财,更呆了,看着这家伙,此刻恨不得一个巴掌扇过去。

    阿秀也被这一出弄了个措不及防,根本来不及阻扰。

    嘭

    锤子重重的敲在水泥地上,青衣小厮往地上看了看,咦,没一点儿反应。

    那就,再来一锤子。

    嘭

    咦,还是没反应。

    又是一锤子。

    卧槽,李初扔下了锅哨,冲着这家伙就是一记飞毛腿。

    尼玛,刚打好的地,这才刚干透,你就来破坏,幸好是木槌,威力不大,这要是镔铁锤,几锤下去,这水泥地岂不是要破了。

    玛德,简直什么人都有。

    李初正想找是那个家伙搬开的树干带人闯进来的,现在一看着家伙的架势,分明就是这货,准没错了,还特么那锤子来敲,多大仇,多大恨?

    待这个青衣小厮起来了,李初一看,嘿,居然还是认识的。

    上前天,这小厮还在李初这叫了一盘辣椒炒肉,用个食盒打包带走的。

    李初跑过去,抓着这小厮的衣襟,这家伙年岁恐怕还没十八岁吧,瞧这脸上一粒一粒的青春痘,还有这惊恐的表情,呵呵,李初把这货给扔在地上,捡起了地上的大木槌,笑嘿嘿的靠过去。

    “你要干嘛,你想干嘛?”

    就跟一条受惊的野狗一样,不断的哀嚎、鬼叫,身子不断的往后挪动。

    “你说我想干呢?呵呵。”

    李初抬起大木槌,就是一锤子下去,打了小厮的两腿之间,的泥地上。

    一股尿骚味传了出来。

    真晦气!

    将锤子一丢,回到小推车边,拿起木盆,到河边打了一盆水过来,泼洒在这青衣小厮的身上,也管不得冬天不冬天,反正是不能让这尿骚味影响到饭肆生意。

    这青衣小厮,也不过是个跑腿的二狗子,这出主意的人,多半是他后面的东家或者主人翁,李初到现在,得罪的,似乎也就是那个张老财了。

    张老财,呵呵!

    咦

    这群人在干嘛?

    刚才还在围观的人群,有几个人不顾冬天寒冷,居然爬在了水泥地上,就爬在青衣小厮用锤子锤过的地方,瞪大眼睛在看,在研究。

    “方才捶打的明明就是此处,怎么一点痕迹都没有留下?”

    “这么大个锤头,三锤打下去,即便是石头,也会崩裂,这泥巴做成的地面,怎么就这么一点事都没有呢,真怪哉。”

    “是不是小初这两日悄悄的将这地面换成了石头了?”

    “不像,那日小初用泥巴石块铺就的时候,老朽就在一旁看着,此时这地面,跟那日铺完之时,除了色彩方面有些变化外,这无论是形状还是未知,都如那日一般,毫无任何的变动。”

    “我想到是什么原因了。”

    人群中一人惊呼道:“这与那石灰差不多,石灰中掺入水,能摸在墙面上,一两日就能干透,而且质地也比较坚硬,莫非此物,便是同石灰一样,初始为泥浆,只待干透,就能非常的坚硬?”

    “石灰我们知道,只是石灰一掐就碎,哪里有这里一样,简直比石头还硬。”

    “石灰,原来如此,原来如此!”

    人群中又有一个人高呼道:“此物当真霸道,未成形是如泥,成型后坚不可摧,这,这,此物要是用来守筑城墙,建造堡垒,这简直就是”

    那人声音越说越小,到最后渐渐没了下文了。

    那是一个劲衣大汉,三十多岁,络腮胡,长得非常魁梧,而且此人眼神非常的犀利,给人一种如寒芒的感觉。

    这人,不简单。

    但这份见识不谈,李初观他言行举止,绝非普通农户,倒是有种后世当兵的军人感觉!

    对,军人,绝对错不了。

    李初暗暗留个心眼,心想这家伙是什么来头,北宋的军中出来的人,还是这京西北路的巡检?

    如果是军中的人,或者巡检,为什么穿着普通的民服,而不着兵甲?

    “好了好啦,也就一块泥地而已,犯的着让大家都围绕这,如今正是饭点了,各位乡亲街坊领居行路的客商们,你们食饭了没有?

    小店经过两日休整,今日重新开门营业,还是之前那个味道,还是独一无二的炒菜,当然,价格也是之前那个价格,还请各位叔叔婶婶们,多多捧场哈!”

    唉,散了,散了吧。

    不提价格还好,一提这价格大家伙立即白眼了。

    你说,前两日,附近的街坊,都被你这美味的油烟味,都能直接空白米饭下菜,弄的大家伙都想来品尝一下这美味,结果一看的价格,两百文,算了吧。

    都是朴素的农民,钱本就不够,200文去吃道菜,太奢侈了。

    张老财也隐匿在人群中,随着人群悄悄的离去。

    那马东财,到了这里后,眼睛却一直溜溜的看着滍水客栈,看着从客栈中进出的人数,在张老财的招呼下,两人一同离去了。

    李初有注意到,那个紧装汉子进了滍水客栈。

    没了人群的围观,李初这边饭肆也正常营业起来。

    既然没客人,李初就先炒给自己家人吃的菜肴,这菜一炒,瞬间香飘四溢,很容易就引来了一群馋客。

    一个中午的时间,这边收获不小。

    阿秀正在数着银钱,突然一群衣衫偻烂,全身脏兮兮的乞丐大军蜂拥而来,一个个的,看着人数,估计不下于三十人。

    这一窝蜂的,全部围拢着李初这个饭肆。

    有的手里拿着个破碗,有的拿着根长木棍在地上不停的锤动。

    “行行好吧,给我们口饭吃吧,我们快要饿死了,行行好吧。”

    李初皱起了眉头。

    最近这段时间,小镇上的乞丐确实多了,听阿秀说,都是从西边逃难来的。

    看着眼前数量,只怕是小镇上的乞丐都在这里了吧,突然一下跑到李初这要饭,嘿,这要是没人指示,傻子都不相信!

第二十三章:到底是那一年?(改)() 
(感谢书友:最爱吃布丁、莫麟v居士的打赏支持,感谢感谢,实在感谢,今晚我已经洗好了菊,静待两位佳音)

    (各位看官,看完之后,记得随手收藏,加入书架哦,嘿嘿!)

    人活一世,是为了什么?

    为了乞讨吗?

    李初环视着人群,这群乞丐,虽然衣衫偻烂,但是个个却是四肢俱全,这其中,还有不少的熟面孔,这所谓的熟面孔,就是在这小镇上乞讨已经最少有数十天了。

    穿越到北宋,对这个朝代,最大的满意度,就是这个朝代有社会福利系统。

    没错,是社会福利。

    在襄城县内,设有一广惠仓,用来接济州县郭内之‘老幼贫疾’不能自存者,但是实际上,这个救助的范围更加的宽广,如范祖禹说是“救恤孤贫”,曾公亮说的是“廪食穷独”,晁公武说的是“岁给养病贫民”,都是说明是专对郭内贫民的。

    这个广惠仓,不同于荒年备荒所用,而是专门为济贫而设立的仓种。

    不仅仅是广惠仓,还有居养法,以及各地设立居养院,收养无法自存之民,遇到有被遗弃的婴儿、孤儿,也送入附近的居养院养育,对婴幼儿,还会雇人ru养。

    还有漏泽园,也就是公共墓地,等等一系列福利措施。

    可以说,生活在北宋朝的百姓,在社会福利方面是非常非常幸福的。

    可是,在这种情况下,居然还有这么多的乞丐,这真不得不令人深思了,这是国家贪官污吏造成的,还是其个人好吃懒做,最后造成至如此的?

    至于西边贼乱,逃难而来,这真要是逃难而来,直接去县城,就能领取一些良种或者入某一地主家为其劳农,又岂会连生活都保不住?

    这种情况下的乞丐,李初还真怜惜不来,更别提此刻,这群人还被人叫来堵李初的门。

    一群乞丐围绕着你的摊位转,还能指望有客人上门?

    而且这么多乞丐,每个人都问你要吃的,你这里的食物还能剩下多少?

    关键是,这个食物还不能给!

    李初有种预感,这要是一旦给他们食物,说不定还会有更多的乞丐过来。

    斗米恩,担米仇。

    就算把摊位里的所有食物都拿出去,估计也不够这群人,到时候,一个不好,或者有心人一利用一下,估摸着,这个摊位也会被掀掉。

    连带着,李初同阿秀,也会被这群人也淹没。

    呵,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这是,张老财出招了吗?

    酝酿了这么多天,张老财不可能会当个没事人一样,更别提,这个炒菜饭肆,更是伤及张老财的立身之本。

    既然张老财出招了,那就见招拆招吧。

    多半,这张老财会躲在某个角落偷偷观察着这边。

    滍水客栈的二楼,先前在李初饭肆边的那个劲衣汉子,正依在床边,静悄悄的观察这下边的动静。

    房间中,还有两个长得有些凶神恶煞的大汉。

    桌子上,三坛酒水已经成空,其中一个大汉歪倒在长凳边,依靠着柱子醉倒了。剩下那个,虽然未倒,但是双眼迷离,脸腮发红,手里头还捏着一碗还未饮尽的酒水,状态也已经是醉熏不堪。

    客房的门,从里面拴住了。

    一边的角落,还放着几把制式手刀

    拆招,如何拆?

    三个字,金饭碗!

    对行乞之人,最重要的是什么,吃的吗?

    不,是碗。

    要是连碗都没有了,你拿什么乞?

    李初了1个定制币,从系统定制了两百个不锈钢碗。

    蹲下身子,装作在小推车下方箱子中寻物,然后从空间中拿出了四十多个不锈钢碗,这些不锈钢碗,尺寸规格为直径十五厘米,大小倒是够用了。

    四十个碗,叠起来也没有多少。

    等李初将不锈钢碗放在推车边时,这群乞丐还没反应过来。

    咱们是来要饭的,你拿几个碗来是什么意思?

    这是要给我们派吃的吗?

    李初拿起一个不锈钢碗,捧在手心,就好像在看一件艺术珍品一样,尤其是在阳光照射下,泛着一丝丝的光芒。

    然后,毫无征兆的,李初将碗往地上一摔。

    不锈钢碗在地上打了几个滚,完好无损。

    哗,这群乞丐们惊呆了。

    摔不破的碗?

    这,怎么可能。

    行乞之人最担心的是什么,就是碗。

    一怕碗被偷,二怕碗被摔,摔了,可就什么都没有了。

    这可是吃完的家伙啊,喝水喝粥什么的,都靠它了。

    碗,就是他们的命根子!

    可今儿个,居然看到了一个摔不破的碗,这

    李初又拿起了一个碗,又摔了一个。

    这次,这个碗多打了几个滚,滚到一名年轻的乞丐脚下。

    唰。

    这个乞丐,拿起不锈钢碗就回头往外跑,生怕被李初给要了回去,也怕被其他乞丐也抢走,边跑边把碗往衣服肚皮里塞。

    有第一个,就有第二个。

    这不,地上还一个呢。

    唰,有人往地上那边扑,结果后面两个乞丐拉住了他,可拉住了这边,另外边有个手脚麻利的乞丐,趁大家伙抢夺的时候,捡了个漏,同样抓起就跑。

    嘿,李初看乐了,这还是乞丐吗,看看这抢夺时候的麻利劲儿,你跟我说他们是乞丐?呵呵!

    没抢到地上扔的碗,这群乞丐,将目光转想了摆在推车边的堆叠的碗上。

    看看这一个个眼睛红通通的,就好像是饥饿的野狼遇到了猎物,有这股劲,你倒是上阵杀敌去啊,去参加军队,到西边杀贼去啊,跑到这里来行乞,还他么的这阵势和态度,还是准备要明抢的节奏?

    活该一辈子乞丐,该!

    “那个要敢动一下,别怪我刀下不留情!”

    切菜用的刀,被李初重重的剁在案板上,震的刀身嗡嗡作响。

    “都给我规矩点,饭菜没有,这些碗,是给你们的,但是你们谁要是敢乱来,动手抢,就别怪我翻脸不认人。”

    李初拿起一个碗,看也不看,就往乞丐堆里扔。

    “一共四十个,你们谁能拿到,算你们本事,我不管是谁让你们来的,从今以后再要来这里捣乱,可就没有今天这么好的事了。”

    守规矩?

    指望一群好吃懒做到去行乞的人守规矩,简直是天方夜谭。

    不是李初故意要羞辱他们,这要是真一个个排队,又麻烦,而且还容易被人钻空子,倘若再来一批乞丐,难道你还要再给他们碗?

    虽然李初订购了两百个,可每一个乞丐来都有碗,这要很容易就形成一种依赖,一种幻想,只要来就能拿到碗,这要是以后拿不到了呢?

    又将是一起斗米恩,担米仇。

    别指望这群人能懂得感恩,真正懂得感恩的人,在国家的福利政策下,早安稳劳作发展去了。

    一次几个碗几个扔,而且扔的距离还特别的远,没一会儿,这群乞丐就都走了。

    呵呵,张老财!

    既然你招已经出了,那么,现在该轮到这边来出招了!

第二十四章:合作() 
(感谢念念不忘0707小姐姐的打赏支持,没错,我就是你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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