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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家-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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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哈……”琴师苏行子又是一阵猛笑,恰到好处的掩盖了自己被人责为泼妇的愤怒。这种时刻就是比谁瞎编胡扯的本事更高,他明白的,“老夫不过是陈述了一个事实,怎么就成了嚼舌呢,若他不是你的情郎,你干嘛要跟他坐在一桌,若他不是你的情郎,你跟他聊这么欢?有什么话在黄山上没说够的,到诗会上还要接着说的?有那么多甜言蜜语,不如说出来给大家听听,让大家一起乐乐,岂不妙哉?”

肖紫晨轻蔑一笑,心道,“你个老不死的想继续发挥拖我下水么,做梦吧你!”

“苏行子!”她眉头一紧,字字都满含蔑视与责备,完全是一副大人教训小孩的口气,“你见过哪个出嫁女子会在诗会上与情人同席同桌,相谈甚欢,生怕别人不知道他们有奸情的?你自己蠢就算了,老老实实闭着嘴谁也不知道,何必要说出来让大家都知道你是人头猪脑草包一个呢。

我与海大夫都是有身份懂规矩的人,他在泾县被匪徒所伤,行动有多不便,我尊敬他的为人,佩服他的胆色,与他坐在一桌,不过是方便照料,与他所聊的,也都是些泾县官军剿匪的豪举,哪里像你说的这样肮脏!莫不是,在你的眼中,剿匪与风月本无区别,男人与女人只要坐在一起便是有了奸情?”

“你,你胡说什么!”苏行子急了,这无耻的女人先打出正义牌标榜自己的清白,后反咬一口污蔑他将剿匪与风月混为一谈,简直是混账中的混账。

肖紫晨一击中地。趁热打铁。又祭出马屁地大旗。用力挥舞。“海大夫一代杏林圣手。医术医德在江南名列前茅。诗才弱些。也是因为心系病人。无暇他顾。你有什么资格取笑他?你问我是不是要替他出头。不错。我正是要为他出头。刚才看你笑地那么开心。想必你地诗才是极好地了。小女子斗胆向您邀战。与您斗一局词。如何?”

“好好好好!……”听到有词战可观。嘉宾全都兴奋起来。刚才地骂架很是不得劲。肖紫晨太奸猾了。竟然拿剿匪来说事。谁不知道清剿蛇匪是总督大人亲自发起地全江南今年最重要地兵事。这下谁还敢拿这个开玩笑。

“怎么。你不敢吗?”肖紫晨咄咄相逼。苏行子琴弹地是好地。诗就远远及不上他地琴艺。她昨天可是精心准备了好久好久。不把他打个落花流水才叫活见鬼了。

“敢。怎么不敢!”苏行子骑虎难下。不得不应。“只是光斗词未免太狭隘。咱们就继续天地之题各做一首。诗词不限。让诸位点评点评。如何?”天地为题地诗词要做好何其之难。他先前也有思考。心中已有诗作。肖紫晨却是一直都在那里跟海国开胡扯。失了先机。“既然肖夫人向老夫挑战。就请肖夫人先请吧。”这小气吧啦地死老头还不失时机地再多占她一点便宜。不给她有时间思考。

“先来就先来。”肖紫晨毫不犹豫。关于天地地诗词她多少还记得四五首。首首都是经典。她站起来。向宾主三方道了万福。眼光一转。又扫到了苏行子身上。只见他双手抚琴。面色沉静如水。先前短暂地混乱已经不见。

“老家伙。还真能装。”她在心里骂。“装不死你!”

出口成诗是天才,这种傻事她是不做的。莲足轻移,她端庄的迈出一步,脑瓜运转不休,开始思考究竟改选用哪一首诗,才又能出彩,又符合她的身份,符合今日的气氛。

三步走出,她在脑中将所记得的诗词一一快速扫过,五步一过,她错失了成为奇才的机会,七步已过,她还是没有好的选择,八步,九步……第十步,她已在桌前走了一个来回,一转身,目光又扫到了苏行子的身上,连带着,还包括他手下的琴。

“琴,琴,琴。”她在心里默念,好熟悉好熟悉,怎么这么熟悉?是了,是那首她非常喜欢的——减字木兰花琴。

不如,她弃了天地之意,改用琴做主题,这样一举两的,绝对能顶死那老头!

就这么办吧。

神闲意定;万籁收声天地静。

玉指冰弦;未动宫商意已传。

悲风流水;写出寥寥千古意。

归去无眠;一夜馀音在耳边。

词一出口,真个是万籁收声天地静。肖紫晨不是琴师,却在短短四句词中道出了抚琴的最高境界,让人无限遐想,究竟要怎样的琴师怎样的乐曲,才能令听众领悟到寥寥古意的深远,体会到一夜馀音的迷醉。

好久好久之后,才有人从词中回过神来,赞道,“好词好词。”

众人皆道,“好词,好词!”竟没一个人想的出其他的赞扬。

苏行子面如死灰,低头不语。他身为江南著名的琴师都远不能达到词中所述之境,肖紫晨作为词作者,与他的差距何止一点半点。

“我输了,”好久,苏行子才从痛苦中醒来,一瞬间,他好像苍老了十岁,喃喃道,“我输了!”

周围没有人理会他,更没人同情他。他已经成为一个布景,而不是一个人,一个诗会的参与者。众人在意的只是胜利者的再次发挥,没有谁愿意把时间浪费在看失败者发呆上。

 

正文 第四十五章 流水诗会(五)

诗会仍在继续,依照惯例,肖紫晨还需再讲一段趣闻,才能算完成表演。

绝代有佳人,幽居在空谷。

自云良家子,零落依草木。

关中昔丧乱,兄弟遭杀戮。

官高何足论,不得收骨肉。

世情恶衰歇,万事随转烛。

夫婿轻薄儿,新人美如玉。

合昏尚知时,鸳鸯不独宿。

但见新人笑,那闻旧人哭。

在山泉水清,出山泉水浊。

侍婢卖珠回,牵萝补茅屋。

摘花不插发。采柏动盈掬。

天寒翠袖薄。日暮倚修竹。

借诗讲个故事。这对肖紫晨来说还不是轻轻松松。观众掌声雷动。纷纷大赞妙极。

只听狄英笑道。“肖夫人地这个故事。讲地着实有趣。今日诗会最好地趣闻。非你地佳人莫属!诸位以为。我地意见如何?”

众宾客一致点头。附和道。“狄老所言甚是!”

“但是。”狄英又道。“若要这么简单就承认肖夫人是各种魁首。恐怕还难以服众。肖夫人。不如你再讲一段趣闻出来。打消了老夫地这个疑虑如何?”

这场诗会其实也是有彩头的,本日公认最好的诗,最好的词,最好的趣闻,都能得到由仙宗提供的实物奖励,诗作词作的奖品是一方价值两万两的蓝田玉,趣闻的奖品是十支顶级人参。

蓝田玉价值不菲,其中一块必定是总督大人的奖品,另一块也最好是让哪位豪门大爷获得,这才符合仙宗的利益,属于一种变相的行贿。而此时总督大人尚未有作品出世,肖紫晨的一首减字木兰花琴就已经技惊四座。

狄英不知赵鹏博预备作诗还是作词,若是作词,能胜过肖紫晨的机率何其低下,不如抢先就把趣闻奖颁给肖紫晨,绝了她争夺其他彩头的机会。

肖紫晨哪会不晓得他的主意,本来她给自己准备了一首诗,想争一争最佳诗作将,如今极品好玉拿不到了,那拿十根总值一万两的人参也不错啊。

“没问题的,”肖紫晨矜持的笑笑,再次向宾客三方深深万福,道,“紫晨献丑了。”

“唧唧复唧唧,木兰当户织。不闻机杼声,惟闻女叹息……”一首木兰辞娓娓道来,温暖所有人的心。这才是诗会,这才是才女,谁能把故事讲的这么押韵这么动听?

宾客们再次拼命鼓掌,把手心鼓红了都不觉得痛。大家的心中都充满了激动,眼里都散发着光芒,或爱慕或羡慕,或赞赏或佩服,各种不同的感情在他们的脸上一一展现,肖紫晨镇定又大方的笑着向每一个人回礼,心头百感交集。这下她风头出大了吧,这下明天的新闻她可以长一次脸了吧,她终于替那个可怜的女孩,挣回了一点点光辉了吧。

狄英眯着眼,眼神看起来很温柔,他向来是一个和蔼的老头,虽然年过六十,却依然满头黑发,脸上皱纹也不多,身体健壮得像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

他总是向孩子们展现出父亲般的慈爱一笑,向中年人展现出兄弟般的会心一笑,向老人们展现出一个能化腐朽为神奇的绝代神医的自负一笑。

除了医术,他最擅长的就是笑,笑是他最拿手的治病利器之一,只要看见他笑,没有人不觉得安心的。而此刻,假若有人认真研究的话,便会发现狄英笑的比哭还难看。

肖紫晨的风头出的太大了,大到让人觉得这诗会继续下去已经没有什么必要。总督大人可以盖过她的风头吗?

佛祖保佑。

趁众人依旧沉醉在热烈的气氛中,狄英唤过司仪,悄声道,“下一轮诗题江山,该总督大人出来镇场了。”

司仪深以为然,向远处的李良打了个暗示,他静静待观众安静下来,高声道,“下一轮诗题——江山!”

话音一落,场上鸦雀无声,所有人都明白了,诗会将要在这一轮后提前结束。

咚咚咚咚……

水中小鼓再次游荡起来,宾客们的目光都集中在小鼓上,心思却都飘到了主位当中。

江南总督,赵鹏博赵大人,他的作品,可以超越肖紫晨,让这场诗会成为天朝历史上最成功的诗会吗?

咚咚咚咚,清脆的鼓点声回荡回荡在安静的湖心小岛上,回荡在每个人的心海中,他们在不停的盘算着,假如总督大人的作品不够精彩,那他们应该用怎样的喝彩来掩盖那诗作的不足,而假如总督大人的作品比肖紫晨的还要出色,那又会是一首怎样的神作?

水中小鼓悠悠荡荡,终于飘到了主位。李良看到了暗处同伴给他的暗示,深深吸了一口气,停下了敲鼓的动作。

鼓声停了,一个男人站了起来。他身材魁梧,略有些发胖,裁剪得体的官服上绣着气势磅礴的云山雾海,在那山海之中,龙在腾,虎在跃,令他浑身上下充满了大人物的贵气与霸气。他鼻梁挺拔,额头又高又宽,一双鹰一样的眼睛冷冷扫过全场,就好像猎食者在检视自己已经捕获的猎物一般,一切尽在掌握。

男人提了提腰带,腰间的佩剑与华贵的玉佩相撞,发出锵朗朗的脆响。与会者都不自觉的将头低下了一些,对男人保持着足够的敬畏。男人的嘴角终于有了一点笑意,看完这一班战战兢兢即期待他发挥又生怕他出丑的小人物们,他将目光投向了肖紫晨,今天诗会最耀眼的明星。

出乎他的预料,肖紫晨并未表现出任何期待或是担心,她只是痴痴的看着水中的小鼓,时不时的露出一抹微笑。看来她还沉静在之前大出风头的美好回忆中。在她身边的轮椅上,坐着一个同样痴呆的男人,他在看她,痴迷的,惊讶的,不可思议中,又带着几分得意。

“那个财迷,他是第一次得到女人的恩惠么?”赵鹏博心道,“他那么高兴干嘛,他也懂得欣赏女人了么?哼!不知所谓!”

“献丑啦!”赵鹏博威严的声音在会场中响起。他收回了放在海国开身上的目光,又将视线投向了遥远的天际。他不需要介绍自己,没有人不认识他,他只需要镇压全场即可。

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

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

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

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燕云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

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

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

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

赵鹏博几乎是像宣读战斗檄文一样,诵出了这篇篡改过的满江红。燕云耻,说的是他出任幽州刺史时经历的那场幽州攻坚战。在那场战争中,天朝大军节节败退,幽州节度使战死沙场。臣子恨说,说的是他一生的抱负,他的志向是将胡人的国家从地图上彻底抹去,他本来有机会实现这个梦想,却因为几个小肚鸡肠的愚蠢武夫而不得不离开疆场。

可以说,这篇满江红就是他的内心写照,是他的平生之愿,他诵得格外**,格外认真,就好像,在诵读他自己的理想作品一样。

这本来也就是他的理想他的作品,当那个年轻侠客在深夜带着这首词敲响他府上的大门时,这首词就打上了他赵鹏博的烙印,就归他赵鹏博所有。

掌声雷动,欢呼如潮,中秋诗会最佳作品,就此诞生。

各种马屁化为洪水,淹没了赵鹏博,淹没了整个诗会现场。人们忘记了肖紫晨,忘记了她的词,她的诗,她的故事,她是谁。

肖紫晨不介意,这正是她要的结果,只要能攀上江南总督这棵大树,哦,不,只要能让江南总督记住她的名字,对她保有一点好感,那她肖家想要在金陵上游社会拥有一席之地,就绝对有可能实现。

 

正文 第四十六章 风哥(上)

肖紫晨站在秦淮桥上,一会儿看看脚下无声流淌着的秦淮河水,一会儿看看河道上彩旗飘飘的各色画舫,一会儿远眺下繁华的夫子庙,一会儿又瞅瞅林立于河边雕梁画栋的青楼水阁。

她很是悠闲,心情好极了,无论看什么,都觉得眼中的景物是那样美好,无论想什么,最终都会绕到幸福美好的未来中去。今日的诗会实在是妙极,虽然过程与她想象的完全不同,但结局实在是好的出乎预料。

为了庆祝一首神词的诞生,为了多拍拍总督大人的马屁,顺便再沾沾他的贵气,金陵的名流们决定在金陵最高档的酒楼中举行一场宴席,好好庆祝庆祝。那是一个只属于男人的聚会,到场的女子也只有艺妓,肉妓各种妓,她不适合参加,也没有那个兴趣。

回家的话太早,她并不想在家里的游园会中露面,因而向海国开借了一套小清的衣服,要了两个侍女做向导兼陪客,出来逛街。

天朝实在是个很不错的国家,这里的地理与她熟悉的中国几乎一模一样,这里的政体有封建社会之名,无封建社会之实,相当的开明。

无论白天黑夜,女子都可以上街随意漫步,可以与素不相识的陌生人搭讪,只要不做轻佻放浪的举动,没有人会觉得你这样抛头露面有什么不对。与达官贵人相比,老百姓并没有低贱到哪儿去,做生意的也一样可以获得社会的尊重,做丫鬟的也不一定都签了卖身契。

那种做了人家的奴隶,完全没有人身自由的人的数量非常稀少,能进入上流社会,能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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