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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我像花一样盛开-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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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下午茶





【正文】



第1章



“叮”一声响,电脑右下角迅速弹出一个浮动窗口,表示有新邮件进了邮箱。



正在埋头写会议纪要的谭斌,漫不经心瞄了一眼。



此刻已是晚上九点十分,办公室内寂静无声,偌大几百平方的空间,只有她一人还在挑灯夜战。



邮件的发信人,是MPL中国公司的执行董事长刘树凡。



谭斌耸耸肩,接着写她的纪要。



Kenney刘先生与她隔了至少三层,八竿子挨不着的关系,大概又是告全体员工书之类的废话。



最后一个句号落停,谭斌抬头、伸懒腰、喝水,随手点开刚才的邮件。



她顿时楞住。



只有一句简单的英文:程睿敏自即日起离开公司,不再担任大中国区销售总经理一职。



她把这句话来来回回看了无数遍,确认不是自己眼花的幻觉,心中升起不祥的预感。



程睿敏进公司九年,从销售代表一步步做到销售总经理,几乎堪称元老。他这种身份,若属正常离职,总该由总裁亲自执笔,极尽感激肉麻之词,然后通告天下。



都在一个圈子里混,抬头不见低头见,这是最基本的礼貌和尊重。



但是这封邮件,显然是个异数。



谭斌走到窗前,茫然注视着大厦脚下熟悉的灯光和土地。



这一晚,和北京初夏任何一个夜晚相似,清风拂面,夜凉如水,立交桥上车灯如链,CBD地区的不眠夜。



谭斌却觉得手心冰凉。



类似内容的文字,她在五年前初进MPL公司时,见识过一次。过程异常残酷,所以印象深刻。



那一回,是亚太区和大中国区分家,董事会中泾渭分明,为几个位子杀得血流成河。



谭斌犹豫着,好象应该立刻给上司余永麟一个电话。



可她实在担心是自己的神经过敏。



余永麟是MPL公司的北方区销售总监。太太怀孕几个月,已经令他脱胎换骨,变成一个模范的住家男人,每天六点按时下班回家。



三分钟后,谭斌终于按下余永麟的号码。



不为别的,只因余永麟是程睿敏带进公司的,两人又是大学同窗,一根绳上的蚂蚱。



“Cherie,什么事?”随着余永麟的声音传出话筒的,还有背景电视的嘈杂声。



“老大,”谭斌吸口气,尽量让自己语调平缓,“Ray要离开公司了。”



“嗯?什么?”



噪音太大,余永麟显然没有听明白,回答得漫不经心,话筒里间或有女人低低的笑声。



谭斌的火气一下窜了起来:“Tony,请找个安静的地方说话,我有急事。”



余永麟终于警觉,推开太太从沙发上站起来,走到书房去。



“Ray,老大,Ray要离开公司,你知道吗?”



余永麟的手机差点脱手落地。



“你听谁说的?”



“Kenny十分钟前发的mail。”谭斌回答,心却直沉下去,余永麟也不知道,事情肯定不对了。



余永麟定定神:“我知道了,这就收mail。你在哪儿?”



“办公室。”



“为什么还不回家?”



谭斌哭笑不得:“Tony,我在替你和Headquarter那帮闲人开会,忘了?”



“哦,是我糊涂了,抱歉!开完会赶紧回去,路上小心!”



“老大,谢谢啊谢谢!”谭斌做出一副感激涕零的样子,收线挂机,到此为止。



她已尽到一个下属的本分,其余的话,一句也不可多说。



余永麟扔下手机,直扑到桌前支起电脑,网络连接,登录公司防火墙,进入outlook,然后,他看到了那封奇怪的邮件。



“Shit!”他一脚踹上书房的门,开始拨打程睿敏的手机。



一遍又一遍,手机里一直是同样的提示录音:您拨打的用户已关机!



那天晚上,MPL公司无数人在同一时刻拨打同一个号码,但他们听到的,都是移动网络那个呆板的女音:对不起,您拨打的用户已关机,请您稍后再拨。



第2章



作者有话要说:1#男出场



2#男继续幕后中。。。谭斌收拾东西准备离开办公室,关机前习惯性地察看明天的备忘录。



早上八点和客户有个交流会,比正常的上班时间提前一个小时,意味着她明早五点半就要起床。



MPL员工价值观的第一条,就是客户优先,自然包括尊重客户的工作时间。



地点是中国大饭店,日日例行堵得水泄不通的重灾区。想起每天清晨摩肩接踵的人潮,她狠狠打了个哆嗦。



谭斌住在京城的东北四环外,想在上下班时段开车穿越国贸地区,比当年红军爬雪山过草地二万五千里长征还要艰难。



她拨个电话给男友沈培:“今晚我住你那儿,方便吗?”



沈培的公寓就在东直门附近,可以坐地铁去国贸。



“你还在办公室?”沈培了解她的习惯。



“嗯。”谭斌累得不想多说。



“我正要出门吃饭,去接你好不好?”



谭斌觉得麻烦:“不用了,我把车存在公司,自己打车过去。”



“反正要出门,你别动,等着我啊,最多十五分钟。”



谭斌取过外套出门,沈培已经把车停在路边,靠在车门边等她。



路灯柠黄的光晕,清楚勾勒出他修长的身形,剪裁合身的中式上衣,平添了几分儒雅气质。



谭斌挺佩服沈培这个本事,多恶俗的款式,都能被他穿出不一样的风情。



“吃什么?”她坐定后问。



“印度小厨。”



“我就知道,你小子顶没情调。”谭斌泄气。



沈培最爱他们家的咖喱拌饭,谭斌对印度菜的印象,却是一碗又一碗不同颜色的糊涂。



她永远搞不清那些绿咖喱、红咖喱和黄咖喱有什么分别。



已经过了晚上十点,这里的生意还是不错。店堂间盘旋着印度音乐,扭扭捏捏的笛声,欲拒还迎,万分妖冶,谭斌总有错觉,觉得哪里会突然钻出一条蛇来。



她点起一根烟,百无聊赖地看着青烟在眼前丝丝缭绕,然后袅袅散去。



谭斌没有烟瘾,只有烦闷或者困倦的时候,偶尔抽一支提神。



沈培看来是饿坏了,吃得又快又急,几次差点噎着。



谭斌问:“中午没吃饭?”



“嗯,早饭也没吃。灵感来了不敢停笔,怕一撒手就什么都没了。”



沈培总算从盘子里抬起头,露出一口白牙笑了笑,不顾周围人的侧目,身体越过桌面,嘴唇在她额头上碰了碰。



“我想你。”他低声说。



谭斌脸红,发觉身体渐渐开始回暖融解。



沈培有一双漂亮的眼睛,双眼皮的痕迹极深,眼尾略略上挑扫向鬓角,就是俗语中的“桃花眼”,笑起来相当的孩子气。



而他的职业,是京城小有名气的青年画家。



谭斌在校修的是工科。学工科的女生基本都有个通病,就是瞧不上学文科的男生,总觉得他们感情大于理智,兼之眼高手低,志大才疏。



沈培似乎更加过份,学的居然是纯美术。不过他很有点自知之明,管自己叫画匠。



“画家?”他耸耸肩对谭斌说,“梵高那种才称得上家,我就一俗人,顺手涂两笔混碗饭吃。”



看上去他混得很不错,零四年初就在东二环边上买了三室两厅的公寓。三年过去,房子的市值几乎翻了一倍。



所以最近又新添了部帕杰罗3。0,不然对不起他凭空飞来的另一半资产。



谭斌想得出神,直到沈培在她眼前晃晃五指。



“干什么?”



“怎么了你?不高兴?”



“没有。”谭斌努力放松表情。



她最不愿做的一件事,就是把工作中的坏情绪带给朋友亲人。



话又说回来,沈培一脑门子都是他的风花雪月,这些事他不爱听,说了他也不见得懂。



沈培狐疑地看她,招手结账。



谭斌掐灭烟头,拍拍他的脸颊,给他一个安抚的笑容。



沈培释然,拾起外套披在她肩上,驱车回家。



“今儿真的没事?我也是真没出息,一见你拉脸就心惊肉跳。”



没有人回答他。



谭斌靠住他肩膀昏昏欲睡。



沈培不由自主地叹气,回过头专心开车。



两个人都累了一天,进门冲个澡便倒在床上。



画架前一站十几个小时,运动量也非同小可,沈培很快睡得不省人事。



谭斌因为早起,不愿干扰沈培的作息,自觉搬到客卧,却翻来覆去无法成寐,索性起身走进沈培的画室。



这是原设计中的主卧,被沈培执意改成了画室,主卧反而屈居一隅。



窗帘并没有拉拢,清白的月色一泻千里,墙角堆着大蓬绿色植物,滴水观音的叶子几乎延伸到屋顶,朝向月光的一面,镀银一般闪闪发亮。



房主人没有一般艺术家不修边幅的脾气,倒是有点洁癖。画具颜料堆放得整整齐齐。



房间正中放置着画架,几张未完成的画布上,蒙着整幅防尘的白布。



谭斌抱着肩膀坐进藤椅,透过整幅落地窗,小区占地五万平米的人工湖扑进眼帘,波光粼粼直映入她的瞳孔深处。



程睿敏自即日起离开公司。这行话又在她眼前晃动,就象水面上浮动的灯光。



程睿敏在MPL公司九年间的升迁经历,一直是她倾心模仿的榜样。他几乎是MPL的一个传奇,也是很多新员工心中的偶像。



身段高挑,深色西装熨帖合身,面孔上有浓浓的书卷气。无论气质还是谈吐,看上去就让人舒服。



谭斌和他工作中的直接接触并不多,除了每月常规的销售会议,被同事戏称为每月一次的扒皮会。



不仅东南北三区的销售总监,所有的销售经理都要在他面前一一过堂。



谭斌曾在程睿敏的助理处,见过他的日程安排。



密密麻麻的会议,一个叠着一个,令人眼晕。他的邮件,发出时间总在晚上十点以后。



但程睿敏永远一副精神熠熠的样子,神情专注,思路清晰,提问一针见血,却态度温和,从未给人锋芒毕露的压迫感。



见过太多拿着鸡毛当令箭,坐个不大不小的位置便自觉社会栋梁的职场白领,谭斌觉得这点尤其难得。



人人都说程睿敏前途不可限量,真正锐不可当。



那么今天到底出了什么事?



除了上一任首席执行官退休回欧洲养老,新任CEO李海洋上任,公司近来并没有太大的动作。



谭斌百思不得其解。



第3章



作者有话要说:女主开始小白兼侧妃^o^



PS。今后再有避不过的英文单词,我会括号里加注释。如果不喜欢这种方式,请告诉我,我改。。。沈培起夜,看到画室隐隐有人影走来走去,他摇摇晃晃摸进来。



“怎么还不睡?”



“睡不着。”



谭斌套一件银红色的睡衣,月光下纤维的细芒闪烁不定,似人鱼身上的鱼鳞。



沈培双臂环过她的肩膀,语气出奇的温柔:“傻子,想太多是没用的,世界不会因为你的苦恼而改变。”



往往在半梦半醒的关口,他的艺青气质会原形毕露,说话如苏格拉底般深奥玄妙。



谭斌忍不住笑,脸埋进他的胸口。



“斌斌,下个月我去甘南采风,和我一起去吧。”



“没问题,如果你能说服余永麟,给我两周年假,天涯海角我也跟你走。”



谭斌说得信誓旦旦,却没有一丝诚意,沈培失望。



“睡吧,快两点了。要不,付我钱,我抱着你睡。”



“去。”谭斌掐他一把。



是真的掐,指尖专拣着最细嫩的地方下手,只拈起一点点皮肉。



那种疼,牵心扯肺,沈培直怀疑谭斌有潜藏的施虐倾向,他哎哟哎哟惨叫。



谭斌拧他的脸:“住嘴啊,再叫把保安招来了!”



沈培坏笑:“我就是想让你丢人。”



谭斌索性再来一下。



沈培躲不过,疼得直抽冷气,气恼之下使出蛮力横抱起她,用力扔在床上。



“睡觉!”他压低声音喝一声。



谭斌埋在枕间偷笑,翻个身倦意来袭,居然真的睡着了。



仿佛只是一闭眼,哔哔哔的声音不绝于耳。



谭斌苦恼地睁开眼,伸手按停了手机的闹钟。



总也睡不够。目前她最大的愿望,就是每天能睡到自然醒。



可真的偷空休几天假,清晨六点半一过,必定醒得双目炯炯,听力变得异常灵敏,远处道路的刹车声,公交车报站声,楼下隐隐的说话声,听得一清二楚。



多年来养成的习惯,身体早就脱离大脑控制,有了自己的意志。



谭斌难免抱怨,损友文晓慧一语道破天机:“贱就一个字!”



比如此刻,明明意识清醒,身体却顽强地不肯合作。



窗帘的缝隙间有晨曦透入,屋内器物的轮廓渐渐清晰起来。



北京的夏天亮得早,五点左右天空就转为淡青色,地平线隐现霞光,随着时间的推移愈来愈炽。



谭斌只好小声和自己商量:“谭斌,你连自己都控制不了,还想控制别人?想什么好事呢?”



“唉,我说谭斌,你对自己是不是太狠了?”她翻个身接着自言自语,决定原谅今天的堕落,因为只睡了三个小时。



再挣扎一会儿,还是爬了起来,皱着眉蹩进浴室。



掬把凉水浇在脸上,才算彻底清醒,她换过短裤跑鞋,下楼晨练。



慢跑的习惯,是大学时被逼着养成的。这些年从中受益颇深。



时间太早,晨练的人还寥寥无几,碎石铺就的湖边小径上,只有不多几个人在遛狗。



两条金毛巡回犬迎面跑过来,呜呜低吠,绕着她嗅来嗅去。



谭斌停下脚步,摸摸狗背处细软光滑的皮毛,两只狗受到鼓励,愈发围着她嗅个不停。



她喜欢狗,尤其是大型犬,哈士奇、牧羊犬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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