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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孽男配逆袭-第8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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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appand在北纬60度,在北极圈里,放眼望去就是一个完全被冰雪封存的世界。地上积雪太厚,开车出去不但危险而且不方便,这里最常见的就是狗拉雪橇或者摩托滑雪艇。
  在城市里出门打的,而这里出门打狗撬。这一艘雪橇大概由8到12只狗拉,它们的时速在40公里左右,和普通公交车相比并不差。
  那些狗本来趴着无聊,舔雪的舔雪,舔脚丫子的舔脚丫子,舔尾巴的舔尾巴,可一看到有人过来立即亢奋了,跳起来冲着他们嗷嗷直叫。一时间,啊呜声此起彼伏。
  看见那一群哈士奇,林微微顿时乐了,拉着弗里茨道:”你有没有觉得,其实你和它们很像。“
  ”哪里像?“
  ”外表狂霸酷帅叼炸天,内心二货傻缺囧过头“
  话还没说完,就被弗里茨从背后拦腰抱起来,转了一圈,”胆子大了,连我也敢取笑?“
  被他转得头晕晕,眼花花,林微微忙求饶,”错了错了,我错了。其实二货傻缺囧过头说的是我,您是狂霸酷帅叼炸天。“
  弗里茨这才将她放下,伸手拍拍她的肩膀,道:”微微,你真相了。“
  囧。
  林微微本来就不怕狗,再加上家里还养了一头哈士奇,看到它们更是亲热。乘着弗里茨和雇主谈价格的时候,就在前面逗狗狗玩。雪橇狗嘛,力气本来就很大,看见微微就亲热地扑上来,她一个没站稳,就被扑倒在雪地上了。幸好衣服穿得厚,这么摔一下,根本不觉得疼。那只狗一脚踩在她脸上,一边凑过鼻子嗅啊嗅,最后还伸出舌头舔了舔她,以表热情。
  哈哈哈,林微微被逗乐,推开狗头,坐了起来。
  扔了一团雪球过去,哈士奇立即张开嘴,跳起来腾空去接。它们也不怕雪冷冻了牙齿,抢得个开心,估计是把雪当棒冰吃了。
  和狗耍了一会儿,弗里茨过来了,见她和狗玩得那么开心,不禁笑她:”那么开心,要不要考虑在这里长居?“
  林微微握住他的手,借他的力道站了起来,道:”才不要,冷都冷死了,而且一天20个小时在极夜,没有阳光,会让人抓狂的。“
  弗里茨替她拍去身上的雪,然后搓了搓她冻得发红的脸,又帮她把围巾拉高了点,道:”有极夜就有极昼,夏天20个小时在阳光下,省的你再怕黑。“
  ”不怕黑,却要被晒黑了!“她皱了皱鼻子,对他的话持保留意见,话锋一转,问:”怎么下山?“
  ”摩托艇被借光了,今天只能委屈你坐狗拉雪橇了。“
  她摇头,道:”才不委屈,我的梦想就是让奇奇拉我一次。“
  ”那你今天就有这机会了,“弗里茨道:”我么一会儿路过一个鱼市,看看有什么好吃的。“
  ”我要吃大龙虾。“
  狮子大开口啊。弗里茨摸摸鼻子,直接忽略了。
  坐上雪橇,因为缺乏经验,他们还不太会驾驭。在雇主的反复指导和耐心解说下,终于上了正轨,两人嗨皮上路。第一次被12只狗拉着,48条腿同时撒腿,这种人生经历不太有,林微微很是兴奋,雪橇的感觉和坐马车牛车是截然不同的。这些哈士奇跑得很快,而且劲道十足,完全不容小觑。关键是,它们很温顺也很聪明,自己认识路,就和公车站似的,到站停战,然后乖乖等在路边。
  跑到这的鱼市,林微微一看顿时傻眼了。当地的渔民在冰上挖了好多洞,然后坐在小板凳上现场钓鱼,他们把这个叫做冰钓。据说,从冰窟窿里钓出来的鱼最新鲜可口。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两人静静地站在一边围观渔民,他们先用红色的钻子在冰上弄出一个洞,然后将鱼饵放下去,等鱼上钩。一般来说,经验足的渔民半个小时内就能钓到10来条。
    两人观看了一会儿,微微实在受不住冰寒,便买了一条大鱼,和弗里茨一起坐上狗车,继续前行。
  一路上到处都能瞧见驯鹿,它们在路上或是慢悠悠地走着,或是撒开蹄子奔跑。因为这里人烟鲜少,鹿比人还多,所以看见人类也不害怕。偶然有一只驯鹿从眼前窜过,林微微忍不住遮眼尖叫一声,真怕这些奔跑中的哈士奇会一时刹不住,而一头撞上去,毕竟40kmh呢。
  大概过了一个多小时,终于到了当地的小镇。很小,小得只有一座加油站,几家商铺,和一些零星的住户。两人走进一家咖啡馆,要了两杯热咖啡,一份奶油鸡蛋卷,一份薯饼,弗里茨再给自己点了杯烈酒。
  这里的房子基本都一个调调,都是木头房,家具也很简单,但很有特色。地上铺着驯鹿皮,墙上挂着鹿角,燃着火炉,扩音喇叭里放着手风琴拉出来的小曲调,非常和谐。
  老板娘叫卡拉,是个50来岁的单身女人,没结婚,却有个情人本尼。本尼原本是个旅客,从事摄影,他来这里拍极光,无意中闯入这个小咖啡店。起先只是喝喝咖啡聊聊天,后来觉得卡拉是个不错的女人,两人很谈得来,一来二去,就怎么好上了。
  在这些小村庄里,爱情发生地很自然,随心所欲却也浪漫。大概是因为没有金钱权势的捆绑,人们不在乎对方有多少美貌、有多少资产、有多少智商、有多少本事,而只是单纯地想找一个从身心上完全适合自己的人,能够谈得来、吃得到一起、玩得在一起,然后再共同走完人生路程。
  耳边听着老板娘的叙述,林微微不由心生羡慕,转头对弗里茨道:”听见没,两个人在一起就好,不用那么拼命。我不在乎你是屌丝还是王子,我只在乎你这个人!“
  闻言,弗里茨伸手勾住她的肩膀道:”放心,在我心里你永远第一位。“
  听见他们的对话,老板娘道:”年轻人,明天使我们这里的一个节日。会有比赛,你们来参加吧。“
  ”什么节日?“
  ”引魂节。北欧神话中女武神引领死者上天,去往英灵殿的节日。”她给弗里茨调了杯鸡尾酒,接着解释,“在这天里,有当地的姑娘扮演女武神,然后从人群中选出最神武的战士,我们把这个人尊称为奥丁的客人。”
  “那要怎么比赛?”
  “打猎。”
  “真的射杀?”林微微吐了吐舌,道:“那岂不是太残忍了?”
  老板娘摇头,“打猎在这里不是违法行为,捕猎驯鹿也是法律允许的。”
  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习俗和国情,不要妄下评论,林微微顿了顿,又问,“那赢家有什么奖励?”
  她想的是送驯鹿皮毛肉神马的,可没想到老板娘说得却是:“和我们镇里最美丽的姑娘单独相处一晚。”
    卡拉话还没说完,就见弗里茨一口喝干了酒,将杯子往桌上重重一甩,睁着那双亮晶晶的眼睛在那里插嘴道:“我决定参加了。“
  感情他是奔着美女来的?林微微用力掐了他一把,捏着他的下巴,在他眼前一字一顿地说:”不!许!去!“
  作者有话要说:这三章所参考资料如下:

  下集预告:
  被桑拿蒸红皮肤上还滞留着几十度高温,一眨眼,就跑到了室外零下4,两人身上立即冒出了一缕缕白烟,远看就像是刚蒸熟馒头。
  嘶,第一次亲身体验到,什么叫做会呼吸皮肤,真是太刺激了!然而,这只是个开始。弗里茨拉着她,绕过木屋,来到河畔,那里已经围了很多群众,他们为跳下河去勇士们欢呼呐喊鼓掌。
  林微微一看这架势,顿时就腿软了,哭丧着脸,道,“这,这不是真吧?”
  闻言,弗里茨勾勾嘴角,露出个撩人坏笑。他拉着她手,吻了下她额头,低声道,“这就叫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来吧!”
  没给她反抗机会,他伸手扣住她腰,然后就这么纵身一跳。下面是奇冷无比河川。
  弗里茨,你谋财害命!林微微一声尖叫,英勇就义。






☆、90、第八十九章 北欧神话 中

  北极寒流很是凶残;零下四十来度,吐口口水出去,还没离嘴就结成了冰。但是微微是有备而来;小棉袄里裹着一层厚实毛绒,兔皮帽子狐毛围脖,脸上戴了一副雪地专用护目镜,脚上蹬着用驯鹿皮制作防雪靴子所有一切;都是弗里茨送她礼物。12月28日;是她生日。
  虽然;这些东西并没有价值连城,但还是让她暗自欢喜了一把。有时候,礼物并不于价值高低,而是于它是否贴心。
  她一举一动,他都暗自看眼里、放心里,一个向来大大咧咧粗汉子能有这份心思,已经很难得了。
  从酒店赶去瓦尔基里广场,一路上遇到好几队狗拉雪橇和滑雪艇。大概是节日缘故,大街小巷分外热闹。树上缠满了灯,空地上搭起帐篷,提供各种特色食物和酒饮。为了取暖,雪地上燃起一堆堆篝火,猩红火苗窜得半天高,瞬间舔亮了阴沉天空。
  基督教传入北欧之前,斯堪纳维亚半岛上人们信奉是战无不胜中奥丁大神。所谓引魂节,就是年旧年交替前一个星期,奥丁女儿女武神们邀请人间英武勇士上天去往他神殿,成为他永恒客人。随着时间推移,宗教色彩逐渐淡化,风俗却还尚,这一天便成为了当地民族节日。
  芬兰地广人稀,物资丰富,禽兽比人多。于是,闲暇之余,打猎便成了当地人所热衷活动。这里涉及射猎法律比其他地方宽松一些,因而,也有不少慕名而来旅客。
  工作人员将参赛者名字一一登记入册,人们指定地方领取猎枪,然后等集合点。有些资深猎手,自配设备,指南针、定位仪、巡回猎犬等,他们擦拳磨掌,跃跃欲试。不过,大多数人都是菜鸟,来这都不过是求个开心,图个过瘾,享受下过程,结局是浮云。
  举办方负责人叫赛迪斯,长着一张典型北欧人脸,说话卷舌得很厉害,他用芬兰语和英语分别解释了下游戏规则。
  比赛流程有些复杂,也很有具有挑战性。人们可以分组或者单独进入树林,天黑之前,无论射到猎物与否,都要进入到下一环节。整个赛事一共三个项目,大家走完流程后,再由观众选评选出心目中符合勇士形象那个人。
  作为一个都市人,难得有一次下乡机会,还是下北极乡,打鸟打鹿神马有爱了,怎么可以不去凑一脚热闹?
  听她嚷着要去,弗里茨抱胸,狐疑地瞥去一眼,道,“这是男人运动。”
  “谁说这是男人运动?杜丽、李佩璟、万翔燕以1766环破了世界射击记录,她们仨还不是女人?”她不服气地反驳。
  弗里茨摸摸鼻子,这三个人名字一个也没听见过,上下打量她一眼,问,“那你去能干些什么?”
  “替你扛枪放哨拉雪橇打探敌情!”
  没等她把话说完,弗里茨就扑哧一声笑了出来。身为第三帝国王牌狙击手,第一次有人,还是个连枪杆子都拿不稳女人,他面前大言不惭。
  “你笑什么?我是认真。”
  “认真”弗里茨点点头,也不和她唧唧歪歪说废话,手一松,直接将猎枪扔给她。
  毫无预警手臂一沉,她不由叫道,“哎呦喂,咋那么重?”
  听她抱怨,他笑道,“重什么?还不到4公斤。不行就别逞强。”
  “哼,谁说不行?不要小看咱女人。你没听过这句话么,发飙女人胜过十头猛虎!”既然大话放出,就决不能食言而肥,她林微微是有个有原则人。将枪扛肩上,她转了个身,大步流星地向前。
  弗里茨差点被枪杆pia到脸,幸好他反应,火速向后退开一步,这才险险地躲开一劫。
  “喂,发飙猛虎”他叫道。
  林微微回头,道,“干嘛?”
  “别忘了我们雪橇。”说完,还故意使坏,往雪橇上一坐,抱着头、翘着二郎腿,好整以暇地等着她来拉。
  我屮艸芔茻!弗里茨,你那颗怜香惜玉之心呢,全被狗吃了?
  见她站那里不动,他摇了摇头,作势要站起来,道, “行了,别嘴硬了,你这个东方小个子怎么可能拉得动我?”
  嘿,这话说得也太瞧不起人了。她人虽小,但肌肉还是有点,想当初她去展会打工时候,和几个女生一起徒手卸了个2吨多集装箱!德国这种人工昂贵地方,向来就是把女人当男人使,男人当畜生
  她一把按住他,道,“坐着别动。”
  就这样,东方小个子为了争那口气,拉着西方大个子开始了他们猎奇之旅。
  为了给这一幕再增加一点悲惨苦逼特效,昏暗天空飘起了鹅毛大雪,她拉着雪橇扛着枪,雪地上一步一脚印。
  林微微觉得自己大概是中了舒尔茨毒,一使劲,就想唱歌是怎么回事?四周张望了下,没人,于是润了润喉咙,干脆张嘴来了一段好汉歌。
  弗里茨被那一句中气十足大河向东流给惊到了,头一回,就瞧见她背影。心念转动,脑中突然涌起了一个片段。1942年,撤出斯大林格勒路上,他身受枪伤得不到治疗,一路上和同样掉了队她相依为命。那时,他全身烧得厉害,意识朦胧间,隐隐看到一个纤细身影前面拉着载了他雪橇,一步步艰难地向前移动。他清楚地记得,当自己只剩下一口气时,她是如何气急败坏地拍打着他脸,狂风暴雪中嘶喊着,混蛋,不许死,给我睁开眼睛。
  而如今,他穿越了六十多年,虽然面临处境截然不同,可情景却是出奇相似,让他情不自禁神思恍惚起来。时间逆流,仿佛又回到了那一年战火纷飞苏联
  嚎完好汉歌,林微微正打算再来一首纤夫爱,这时,就听背后有人唤她。雪橇那头一轻,弗里茨站了起来,走过来一把将她搂怀里,用力地亲了下她嘴唇。
  心里感动,所以一个吻也可以变得那般深情。有她陪着感觉真是太好了,天下之大,他弗里茨终于这茫茫人海中不再觉得孤独。
  林微微没经历过那些,窝他怀中完全摸不到方向,身边有人路过,纷纷投来疑惑一眼。人家来这打猎捕鹿,他们却这里卿卿我我,真是太窘人啦。
  她想挣脱,弗里茨却不让,吻了吻她脸颊,道,“让我抱一会儿。”
  挣不开就不挣了,她抬头不解地问,“你这是怎么了?”
  “突然想起了一些往事,很感叹。”如果有一天,他微微能理解他心,明白他感受就好了,他心里暗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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