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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贞姬妾-第17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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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只蜻蜓,飞得很低,总是绕在她的周遭,穆槿宁久久凝望着,夏日的午后,炎炎烈日,唯独她的心里头,却没有一分暖意。

    她闭上眼去,宛若小憩,婢女走近了也不敢叨扰,那只蜻蜓缓缓的停落,停靠在她胸口的一颗珍珠盘扣之上,迟迟不动,仿佛宛若一只精美的坠饰,淡淡的青蓝色,轻盈的身躯,却迟迟不再飞扬。

    “王爷大获全胜!连连捷报,甚至拿来了一座城池,东疆如今可太平了!”

    整个皇宫,如今人人口口相传,东疆传来的好消息,已然将死寂的皇宫,汇入了些许生气。

    琼音跟雪儿听来了这个消息,两人暗中商量了许久,也不知是否该告诉自己的主子。秦王花了三个月的时间打了胜战,想必很快就要班师回朝了。

    她们止步在淑宁宫的庭院之前,如今穆槿宁宛若陷入梦境,睡得沉沉,她们交换了眼神,最终也只是去各自忙碌。

    她仿佛睡得很沉,这些日子琼音跟雪儿都不曾见过主子在午后睡一个安稳觉了,那一只浅蓝色蜻蜓,在斑驳的光影之下,泛着浅淡的柔光,停驻在穆槿宁的胸口,直到黄昏时分,才最终飞开了去。

    一滴清泪,在蜻蜓飞向天际的那一瞬间,从她的眼角滑落,无声坠入耳后,微微凉意,宛若涟漪一般,在她的心口泛开。

    胸口,仿佛再无任何重量,仿佛被谁全部掏空,都像是沉入水底一般,身子越来越轻盈,仿佛灵魂都要飘出身体,而呼吸,却越来越让人窒息。

    千里之外的东疆,前天刚打了胜仗,秦王坐在高头大马之上,审视着整个军中的情势,伤兵都在营帐之内治疗,敌国的俘虏已经绑缚着手脚,由着专人看顾,何时自己的将士从敌国回来,将这三十年被占据的凤起城占领了,才会将这些残军送回去。

    他原本白皙的皮肤,因为三个月来的曝晒,已然接近小麦色,一身深蓝色劲装,他一身果敢肃然,黑眸半眯,东疆的阳光仿佛比京城的愈发炙热,打在人的身上,更加热烈,烤治着人的体肤内心。

    唯独这般炽热的烈日,打在秦昊尧的身上,也无法温暖他与生俱来的寒意,他抿着薄唇,唇畔的弧度显得居高自傲,扬眉打量着周遭,眼神冷漠又固执。

    哪怕是远在边疆,京城发生的那件大事,他也不是没有耳闻。毕竟半个多月前,德庄皇后不治身亡,估计这整个天下,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事情仿佛在朝着他的预期发生,穆槿宁曾经当着他的面提过,她入宫就绝不会毫无作为,宛若他军中的士兵,是不愿一辈子默默无闻,当一个平淡无奇的后妃的。

    她——是否跟德庄皇后的死,也脱不了干系?!皇宫的事,都是千丝万缕,越是简单越是理所应当,背地里就越是复杂。

    德庄皇后病逝了,沈熙自尽了,这后宫之中能有最大的前途的,便只剩下她一人了。

    别说贵妃册封只是时日的问题,就算是六宫之主,是否也势必是她的囊中之物?!她,早已跟以前不同了,她的野心,跟她过往的感情一般固执。

    手背上一道愈合的疤痕,因为紧握着马头缰绳,而愈发明显狰狞,这是他跟敌国将军在战场上交战的时候,对方的利剑划破他的大麾,直接深深划破他的手掌而留下来的。他并非神人,百战百胜亦不是毫无来由的传奇,他虽是皇族,但若不是勇气和战术庇护,没有人可以在刀剑不长眼的沙场上次次存活下来。

    “水。”

    他低头,朝着几步开外的王镭低喝一声,坐在马背上足足一个时辰,审查了军营一圈,如今炎炎夏日,自然干渴万分。

    王镭将水壶送到秦昊尧的手边,他将壶盖拧开,一仰脖子,连连喝下几口,清凉山泉将他喉咙口的干涩化解了几分,唯独数月下来的疲惫,始终不曾从他的体内消退。

    过分灼热的阳光,将地面都烤出浅淡的烟雾一般,他紧紧握住这一个水壶,冷眸扫过眼前的景象,热烈的天气,让人的心也仿佛浮躁了许多。这一回的胜利,跟往日任何一回,似乎都并无差别。

    他有些头昏欲裂,一闭眼的瞬间,眼前却虚闪逝而过一个艳红色的身影,仿佛是桌上的红烛,仿佛是天际的烈阳,将人的心放在火上烤,很不好过。

    这一个正红色的身影,哪怕是柔软的红色嫁衣,让她愈发明艳动人,却也仿佛像是带刺的玫瑰,她的眼神,她的笑靥,她的垂眸,白皙肌肤,红色朱唇,都是让人刻骨铭心的美丽。

    他这辈子都不会忘记,他当年娶得正妻是沈樱,而他如今依旧记得的是他娶的小妾。

    他见到穆槿宁的时候,已经是新婚第二日的清晨了。他推门而入,她哪怕是一根发丝都不曾紊乱,鲜红艳丽的嫁衣在她身上,并非格格不入他当下看她的眼神,并非厌恶不耐,他对自己,对穆槿宁,都说了谎话。

    他不喜欢她身上的一袭红艳,其实,并非不喜欢,而是——身着红色嫁衣的她,实在不像是他记得的那一个少女。她,从塞外回来的她,便是那一夜,让他惊艳了双目。

    她太干净了,太整齐了,那一整夜,怕是端端正正坐着,厚重层层叠叠的嫁衣之上根本数不出来几道褶皱,她看他的眼神,更无半分闪烁疲惫。或许,穆槿宁对秦昊尧来言,的确是个旧人。沈樱才是最得宠最风光的新人。

    今日今夜,也完全是他们的好日子。

    她不过是个可有可无的陪衬。

    新婚之夜。她要独自熬着过,就像是桌上的红烛,她等待,炽燃,直到熬干了内心最后一滴眼泪。

    他猝然睁开双目,天际的烈日焕发出一圈圈的光华,照的人头疼。

    他喜欢的,是她的娇艳,他厌恶的,却也恰恰是她的娇艳。当下,他以为,人人都以为,她将童真献给了一个无名无姓无权无势的塞外匹夫,若是当下没有念儿,没有裹在她身上的厚重谎言,他,或许会对自己的心坦诚,他曾经觉得身着嫁衣的穆槿宁,太美太美美得摄人心魄。

    她身上的红色,她红颜的双唇,都会让他想起她的过去,她身上发生的一切一切——他的狭隘,他的自负,他的骄傲,让他用双手推开了她,用眼神伤害过她,用言语刑罚过她。

    其实呢他被蒙蔽的不只是双眼,更是心。

    他知道的,是她经历过的多少?!他猜测的,又有多少是真,多少是假?!

    他,根本不了解她。

    熊大荣一身厚重甲胄,他迈着大步伐从远处走来,一脸憨厚的笑意,武夫的面孔之上,并无任何一分精明。

    浑厚有力的声音,从远处就传了过来,他朝着骑在马背上的俊美男人一低头,遥指着天际的烈日,笑呵呵道。“王爷,明日我们就该动身了吧,这天气正正好,白日又长,三日之内必能回到京城了,总算能回去了,我可想死家里的饭了——”

    “熊将军,你是想念家里的饭,还是想念家里的妻女啊?!”小将周宗端着午膳而来,如今大获全胜,秦王下令今日酒肉聚集,给所有将士们吃几顿好的,他专程给秦王送来丰富的饭菜,这三个月,秦王素来是有什么吃什么,跟将士毫无两样,从不特殊。他跟秦王与熊大荣将军都是几年的属下了,对不拘小节的熊大荣将军,自然也没有了拘谨,大胆地将他的话当成是打趣的谈资。

    “小混球,你也敢调侃老子?!”

    熊大荣一把就将瘦小的周宗的衣领提了起来,怒睁着双目,板着脸教训他。

    打了胜战的军中,仿佛气氛都平和轻松许多,唯独秦王的眼中,秦王的身上,仿佛不曾有任何的喜悦。

    他落在任何人眼中,依旧那么疏离,冷淡,漠然,仿佛输赢胜负,不在他的意料之外,更不会影响他。

    “明日,熊大荣,你带人回京。”

    秦昊尧的目光,直直落在远方苍穹,一只孤鹰高傲飞翔着,在远山之上旋绕几圈,最终消失不见。

    他面无表情,却又万分坚决刚毅,丢下这一句话,已然是发号施令。

    “王爷不回去?”

    熊大荣跟周宗两人,几乎是异口同声,他们都不无诧异,毕竟领军打了胜仗的人是秦王,秦王更有资格也有立场风风光光带着几千将士回京,接受荣耀跟封赏。

    “本王还有一个地方要去,晚几日回京。”

    黑眸一暗再暗,无人可以窥探他此刻的眼神,他调转马头,倨傲的面容之上,没有任何的喜怒。

    除此之外,他不需要对任何人,再做出多余的交代。

    。

    

正文 140 秦王得知真相

    “这里便是郡主曾经生活过的地方,爷。”

    足足在路上耗费了两日时间,除了王镭作为可靠信任的随从,他不曾从军中带来任何人护卫,两人换了轻便的常服,来到最终的目的地,是丘垚城最偏远的一个小镇,鸣萝。

    当年穆槿宁在一年之后获得自由,成为一个普通百姓,便是搬离了官服,在这儿活着。

    “吁——”秦昊尧勒住缰绳,骏马不再往前走着,王镭曾经来鸣萝盘查过,当然更加熟悉,绝不会出错。

    但他看到的时候,还是不无错愕,黑眸半眯,俊颜上不快淋漓。

    “这里?”

    秦昊尧的浓眉,满是狐疑,不禁紧紧皱起,他不是不曾预料过她的艰辛生活,却从未想象出是眼前这一幅惨淡光景。

    面前的一座小屋,甚至不若寻常人家的低矮平房,是一间破败不堪的屋子,面对的是无人的旷野,屋顶上盖着稻草,连一片瓦片都没有,前几天下了一场暴雨,这屋内满是水洼,想必最怕的是绵绵阴雨的时候,古旧的木门之上,还贴着一副春联,看上去有些时候了,连鲜红的颜色都变得浅淡,“春日祥和幸福年,彩灯高照平安门。”上面潇洒的字体,是他并不意外更不陌生的,连一副几文钱这般廉价的春联,都是她亲笔写的应景迎节,他对她当下的贫困潦倒,仿佛更深入了解了几分。

    很多事,不亲眼看到,或许根本无法体会的那么深刻。

    而,一切,仿佛才恰恰开始,真相现实,像是一把尖锐的刀子,他越是靠近,他却已然预知,越会被刺的更深,更痛,更苦不堪言。

    但事已至此,他既然花费了时日要专程来揭开一切未知的谜底,他便不是轻言放弃的优柔寡断。

    秦昊尧黑眸扫视眼前的景致,从马背上一跃而下,拍了拍周身的灰尘,面色冰冷,他突然想起刚回到京城的时候,他初遇崇宁,她跟随着傻子郡王在街巷上拾捡铜板,一文都不放过的耐心仔细,毫不介意任何人的目光,那般坦然面对,竟也是被生活所逼衍生的从容淡然。

    这种地方,也能住人?

    他不得不正视,从官府脱离了官婢的身份走出来的穆槿宁,跟街头流浪生活的乞丐,又能有何等区别?!郡王府虽然并无真正权势,至少她也是被当成大户小姐供养出来的,要她这样的小姐,如何在塞外生活?当下的她,一无所有,并不可耻,理所应当。

    “推门。”

    两个字,他的嗓音冰冷的不带一丝感情,王镭点头,走到秦昊尧的身前,推开门去,古旧的木门,发出吱呀的苍老声音,他迈过低矮的门槛,这屋子并不大,一眼望过去,就看到了尽头。

    这个屋子的家俱布置,简单的太过让人寒心,只有一张方桌,两张木椅,一张靠窗的木床,再无其他。窗口上贴着几张红色窗花,仿佛是唯独让这间屋子有丝毫人气的物件,也是斑驳褪色。

    他闭上眼,眉头始终无法舒展开来,一股湿漉漉的霉味迎面而来,根本嗅不到在这里生活过的任何片段。过年的时候,她也曾经在王府中亲自剪了窗花,让下人贴在窗户门楣,他不曾忘记。

    那一朵朵鲜红张扬的红色,曾经让他眼前一亮,他在她的眼底看到对将来的希冀,偏偏此刻的暗红破碎的窗纸,却烧红了他的双目,让他根本无法忘记她开怀时候的绚烂笑靥。

    那种眼神,那种笑容让人无法抑制心痛。

    这个屋子,并无任何的古怪,古旧的屋子,墙角甚至已然开裂,仿佛只需一场暴风雨,这一个容身之所,就要全部倒塌崩离。

    塞外的乡野之地,的确是贫瘠的让人无法习惯,这样的生活,不只是贫困潦倒而已,而是——几乎不让人察觉到生活下去的希冀,枯燥乏味的仿佛扼住人的脖颈,让人苟延残喘,活着,就只是活着而已,并无别的意义。

    她并不常常提起在鸣萝的生活,就算说起,也只是只字片语,一句带过,平淡,安静,知足。

    那些话被他听到的时候,刺耳,而如今他亲眼所见,更刺眼。

    虽然过着这般无法忍耐的贫瘠生活,但她在秦王府内,却从未跟他撒娇讨要过任何一件精致不菲的玩意儿。

    她当真是变了。

    这样的环境,生生扼断了她过去的脾气品性。

    仿佛被千斤巨石压着,他的心受了重击——人人都说她背弃他,是因为贪恋荣华,她根本毫不在意,秦王府内的生活都足够让她餍足满意,她如何又会对后宫的荣光更加艳羡贪恋?!

    可,难道要她相信,她进宫是因为在皇上的身边,比待在他的身边更快乐?!

    他有他的骄傲,有他的尊严,对这样的女人,难道还要他去抢夺?!只是不去抢夺,也不过让自己更加纠结难熬罢了。忙碌的军中生活,紧绷的战役情势,让他最终淡忘了她,只是如今一切已成定局,为何他还是居然为了她,只身前往这里,只为了要一个真相?!

    他都无法彻底看清楚自己的心。

    如果他当真不在意这样背叛自己的女人,一个留在天子身边依旧可以绽放灿烂笑靥的女人,他又何必不顾辛苦来到鸣萝,来走入她独自生活的记忆?!

    以往再好奇,他也不曾萌生过亲自来一趟鸣萝的念头。

    秦昊尧漠然转身,他站在门口,他沉默了半响,再度回过头去,他在这儿,见不到她往日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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