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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足装备闯异界-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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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门前原已聚集了不少人,或气势如渊、或飘逸如风。却见高台之上华光一闪,那道人影已至拱门前,仔细看去,那人不是沈云又是谁?

只见此时的沈云仍身着刚穿越时的那套休闲装,嘴角挂着闲散笑意,淡声道:“自九谷鬼渊到水晶拱门,无论是人是鬼、是神是魔,尽皆臣服,眼下少爷正要进军三十三天,竟然还有人敢阻我,倒是稀奇。”

只听拱门外一身着金甲的雄壮男子,在周围人逼视的眼神中畏缩了下,又壮着胆子道:“三十三天乃众神根源之地,断然不能容你踏入半步,“壮汉瞄了一眼周围众神,又到:”你若要强闯,哼!就先从他们的尸体上踏过去!”

“好一条血性汉子!”沈云不禁赞道,随即又皱了皱眉,“但我怎么总觉得你方才的话有些别扭。”

“罢了,不想这些,你要战,那便战!”此时的沈云真可谓神勇威风至极,说打便打,随手抽出自己的随身兵刃就冲了上去,那兵刃朴实无华,却隐含流光,一看,竟是一把多兰之刃!

外面的众神也不甘示弱,各自施展手段就与沈云战在一处。

“好个众神,本领倒也不差,看少爷的双刀流。”沈云见之施展一成功力难以在短时间内拿下众神,便又抽出一把兵刃,双刀并使之下,杀得众神节节败退,再看那兵刃,竟仍是一把多兰之刃。

不想众神也被沈云打出了血性,献祭魔法、燃烧生命等等平时不用的大招都像不要钱似的扔了出来,一时间竟然将沈云的攻势压了回去。

这下沈云脸上挂不住了,指尖掐了个剑诀,怒道:“尔等小神真是好不晓事,看本少抄个大招解决了你们,看我六脉神剑!”

唰唰唰唰唰唰!

包括沈云手中两把多兰剑在内,眨眼间只见六把多兰剑自沈云身旁飞出,多兰飞舞之间,众神如同砍瓜切菜一般被斩杀殆尽。

不知是否出于对其勇气的赞佩,金甲大汉是最后一个被多兰剑阵绞杀的神灵,只见他浑身金甲千疮百孔,胸前更被一柄多兰剑直惯而过。金甲大汉唇角溢血,声音已微不可闻,却仍断断续续的发出了他对沈云最后的诅咒:“果冻真君,我诅咒你打游戏一辈子打辅助……”

沈云此时耳目何等聪慧?哪里会听不见金甲壮汉的话,却只是晒然一笑:“少爷本来就喜欢打辅助。”

说完,却是皱了皱眉:“果冻真君?怎么听起来这么有即视感……”

话音未落,只见金甲壮汉的躯体猛然爆裂,漫天血雨直向沈云挥洒而来,沈云躲避不急就被浇了一头一脸…

……

…………

“不好,少爷被暗算了,该死的金甲壮汉,临死还要坑少爷一把!”沈云猛地坐直身体,还未睁眼就已经叫嚷起来。

感觉到脸上的湿意,伸手抹了把脸,沈云终于睁开眼来,看见树洞外的倾盆大雨,和静静团在自己怀中,间歇性扭动一下身子的果冻,沈云不禁长长的叹了口气:“呵……是梦啊……”

这已经是沈云来到异界后的第三天,自从第一天收取完装备之后,无论沈云怎么呼唤,都无法联系到系统和他交流。以沈云的估计,怕是只有达成抽奖条件,等到下一次抽奖时才能再见到那个性格恶劣的系统了。

说起来,那天随着自己一起穿越来的还有那组成“我勒个去”的20几根眼,被沈云一根根拔下来后,发现竟然还能用,这倒是个意外之喜。

侦查守卫

使用:放置一个隐形的侦查守卫(无法反隐),持续3天

侦查守卫的持续时间从原本的3分钟延长到了3天,令沈云惊喜不已,不过想来也是,游戏中的3分钟对现实来说完全没有意义,自己得到的英雄联盟道具似乎会根据现实情况进行一定程度的属性调节,相比以后还会抽到一些与游戏中不完全相同的道具。

在前两天中,沈云一直都带着果冻努力朝森林外走……好吧,也可以说是跟着果冻走。毕竟沈云从来没跟贝爷学过野外求生,还是天生路痴,你要指望靠他能走出安达鲁斯大陆著名的险地凄惶森林,还不如指望果冻身上装了卫星定位仪。

也亏得沈云运气好,遇到果冻这么个友善而又特别聪慧的森林土著,虽然由于年纪太小,而且没有出过森林的关系,果冻没办法给沈云指出一条最快速的出山之路。但是凭借着魔兽天生的方向感,慢慢走想走出去还是不难的。

凄惶森林之大常人无法想象,沈云当初出现的地点已可以算是极靠近森林边缘的地段了,但以他们目前的速度来看,想要走出森林至少还需要10天时间。

所幸的是,在这两天之中,沈云并没有遇到什么猛兽的攻击,更不用说魔兽了。说实话,结合自己一向宅男的体制,即使经过装备的增幅和抽奖光圈的祝福效果后,沈云也没有信心能够和一只哪怕最低阶的魔兽过招。

两天的时间,渴了就在树叶上攒点露水,饿了就……忍着,虽然森林内菌类很多,但沈云很清楚,如果自己随便采了吃下去的话,马上就能回地球了,不管怎么说,对于这段异界之旅,沈云还是抱有期待的,再怎么着也不想还没开始就结束。

好在穿越过来时,将沈云裤袋中的一块巧克力也带了过来,这原本是沈云买后忘了拿出来的,如果不是这次穿越过来,这块巧克力最后多半是放化了然后被沈云扔掉的命。

但在昨天晚上,将最后半块巧克力吃完后,沈云如今终于可以光荣的宣布断粮了。

“我好饿啊……。”沈云有气无力的趴在草地上,感觉自己连手指头都懒得动一动,至于那可以群刷众神的六把多兰剑……好嘛,你知道那得有多重么?就算是正常状态的沈云,背一把拿一把也已经是极限了,多了根本连路都走不动。

“果冻……你怎么就不是真的果冻呢……要不;你让我咬一口吧?反正我看你也不掉肉。”沈云已经开始胡言乱语,当然,也有可能是他极度妒忌果冻不用进食的心理在作怪。

果冻表示自己亚历山大,然而,还没等它表达一下自己“守身如玉”的坚定信念,救星就来了。

“嗷呜~”

黑影闪动间,一道腥风扑面而来,让躺在地上挺尸的沈云猛地一激灵,不知哪里来的力气,沈云一把抓住身边的果冻往远处一抛,自己仍然躺在地上就连打了几个滚。

“嘶!”布帛撕裂声响起,由于要先将果冻掷出,多花费了些时间的沈云就被黑影抓破了背部,碎步飘飞见可见血滴飞洒,所幸沈云仍算闪躲的快,加上又是滚趴在地上,伤口并不算很深。

又连打了几个滚,沈云趁势翻滚到一颗树后,才有机会打量“偷袭者”。

好嘛,原来是老朋友了。

出现在沈云眼中的,是一匹与沈云穿越那日,被他一屁股坐死的倒霉野狼长的一般无二的……额,野狼。

“真是不是不报,时候未到,这个现世报也来得太快了,我前天刚坐死一匹,今天报应就来了。”嘴里嘟囔着,沈云可不敢有丝毫大意,眼睛死死的盯着不远处的野狼。从刚才的扑击就可以看出,野狼的速度绝对比自己要快,逃是没有机会的,只有正面力敌才有生机。

敢于正面和野狼对阵,这在穿越以前完全是沈云无法想象的。而如今他有这个胆量,一方面是因为他内心中勇敢的一面被危境激发出来,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对沈云而言,在这个世界只是个“游戏”,就算打不过真挂了,也没什么损失。

有了退路的沈云,决定用大脑和这匹野狼好好玩玩。

缓缓伸手抽出一把多兰剑,尽量避免动作太大引起野狼的进攻。沈云发现自己越来越喜欢抽剑这个动作了,这总能让他找到些高手的感觉。

又抽出一把多兰剑斜放在脚下,沈云想参照小说中许多主人公杀野兽的方法,将锐器斜放在地上,然后引诱野兽从其上凌空跃过,到时锐器就能划破野兽的肚皮将其轻松搞定。可当沈云拿着剑柄在草地上捅了几下后,冷汗“唰”的一下就下来了……

我勒个去,不对啊,那些书里有说该怎么才能让锐器斜放么?这草地上没坑,不能把剑埋进去,也没块大点的石头让我支撑下。而且,斜放要斜多少角度啊?支撑的要是不牢实的话就算戳到了也被野狼的力道带过去了吧?

这下坑爹了……

难道真要自己拿刀上去砍?可自己那两下明显是送菜啊,说不定野狼还要谢谢自己,为它餐前表演了一段剑舞。沈云一紧张,汗流得更快了……

急切的目光扫过四周,希望能找到帮助自己脱身的办法,突然,不远处一个正缓缓蠕动着靠近自己的身影,让沈云的嘴角浮现出了一丝笑容……

第六章游戏

清风吹拂,碧草摇曳。

在这个充满了诗情画意的环境中,有一狼一人相对而立,环绕四周的紧张氛围将本应自然美好的画面破坏得一干二净。

长时间的僵持显然让野狼已经有些不耐烦了,猩红的眸子透射出残暴的光芒,前爪刨动地面的速度也随着时间的流逝而逐渐加快。

好在沈云这里也已经将需要做的准备工作完成,真的是很幸运,周围满目的绿色和高及腰部的杂草为他提供了最好的掩护,使他的作战计划至少有了实现的可能。

“接下来……就该自己上了吧!”暗暗为自己打气,沈云便准备与野狼放手一搏。

将一把多兰剑交到左手,随即右手也覆上抓稳,以沈云目前的体质,若是玩儿“双刀流”的话连最基本的砍击都难以发挥威力,疾跑两步怕是就要大喘气。而双手执剑能够让沈云使力更为集中,也利于自己进行躲闪腾挪,毕竟在自己的估算中,计划一次成功的可能性不大,如果想要再次寻找机会,那么如何保住自己的小命是首先需要考虑的。

那么,第一步……

“嘿~傻狼,别站那儿傻看着少爷了,有本事过来单挑嘛。”小心的瞄了一眼脚下,沈云执剑缓缓向后退去,口中还不断发出嘲讽。

野狼突地一愣,猩红的眸子也透出几分疑惑,似乎是没有料到这个“弱不禁风”的人类怎么突然间胆子就大了起来。不得不说,狼的确是兽类中相对聪明而狡猾的种族,感觉有异的野狼并没有因为沈云的挑衅而暴怒,只是不屑的瞥了他一眼,随即将目光放在了沈云方才站立的区域来回巡视,似乎是想找出到底是什么让这个不堪一击的人类有了信心。

沈云可不敢让野狼一直搜下去,虽然自己挺有信心,可天知道野兽的敏锐是否会让它发现些什么,连忙嘲讽技能大开,道:“叫你傻狼没反应,难道我认错了,其实你是头色狼?哎,你早说嘛,不过少爷不喜欢人狼恋哎,你只能单相思了~”

脑内飞速运转,沈云在想着接下去该怎么继续挑衅野狼,诱使它向自己扑击。此时的沈云只恨自己不是“哀木涕”,不然一声“孙子”绝对能让野狼将自己当成杀父仇人,眼中除了自己再无其他。

让沈云意外的是,刚才的口嗨似乎有了效果。或许是搜寻了许久也没看出这个人类有什么后招,或许是“色狼”的身份被人叫穿后恼羞成怒,野狼明显已经抑制不住暴躁的本性,刨地的速度显著加快。

“要来了!”沈云不再故作轻松,双手执剑身体微微伏低,将身体的力量与重心逐渐转移到右脚,以便在野狼扑来时,自己能快速的发力后蹿。

“嗖”

沈云已经没功夫去想形容词描述这种速度了,至少以自己的目力完全看不清野狼的动作,只能勉强看到一道黑影向自己扑来,眨眼就至眼前!

好在准备工作做的充足,早在野狼要动之前沈云已经准备发力往边上蹿了,虽然因为反应神经不如野狼而慢了半拍,但终究有惊无险的与野狼擦身而过,还下意识的将手中多兰剑向野狼方向撩了一下。

“嗷呜!”

野狼怒了,原本以为十拿九稳的一击被躲过了不说,竟然还被眼前的人类伤到了,虽然只是轻伤,但在自己捕猎的职业生涯中也算得上不大不小的耻辱了!

沈云却是暗暗叫苦,自己的攻击能够伤到野狼也让沈云挺惊讶,估摸着是多兰剑上攻击+10的效果起了作用,然而刚才的一次交锋看起来是以沈云占了些小便宜,可自家事自家知,自己准备用来击杀野狼的埋伏由于野狼扑击时的闪身变位而失去了作用。而自己也因为要闪躲野狼攻击,没有经过专业搏击训练的自己在闪过攻击后,如今已经重心不稳了。如果野狼的速度够快,马上再组织第二轮攻击的话,自己一动只怕就要摔倒在地。

想到自己幻想中的异界之旅,就要因新手村门口第一只小怪而终结,沈云就只觉嘴里泛酸,而且他此时才想到,虽然挂了之后就能回地球,可挂之前呢?听说狼是会把人咬个半残慢慢吃的……

猛地一个激灵,求生的欲望再度超越了打酱油的想法,占据了沈云的全部意识。

“妹的,就算要死,也得是个痛快死法啊,被野狼啃了算什么个事儿!今天,少爷必须活下去!活下去!活下去!!”

发了狠,沈云也不管有用没用,微一瞄准,双臂用力就将手中的多兰剑向野狼掷了过去。随即从无限背包中又取出一把多兰剑,依样扔了出去。

以沈云的臂力,掷剑的速度当然不被野狼放在眼里,轻松一个腾挪就闪了过去,但沈云已经趁此机会稳住了身形。

似乎是察觉到了眼前的人类已经完全无法对自己造成伤害,或者是为了增强对他的压迫力。野狼并没有猴急的一扑而上,而是如同小说中常见的反派角色一般,在占据了大好形势的情况下,一步一步慢悠悠的向沈云踱去。

求生的欲望混合着极度的恐惧,却反而使沈云冷静了下来,大脑也以远超往常的速度运转起来,思索着脱身的对策。所以说,往往在危境之中,才能将一个人最本质的能力展露出来。

眼角一撇不远处的绿影,却发现野狼所处的位置正巧在自己与绿影之间,这让沈云的眉角不禁皱了一下,却也有了一个初步的计划。

接下去,就看运气吧……

但此时再多想也是无益,眼看野狼迈着“老爷步”已是越走越近,沈云猛地一闪身,看准左侧一棵一人合抱的大树就跃了过去。而野狼见沈云想跑,也抛去了再折磨折磨这个人类的想法,后肢一蹬就追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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