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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恨两清清 作者:夜落花寐-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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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和妈妈离婚的那年,我还什么都不懂,看到那个每天只知道在家里摔碗砸凳的男人走出我和妈的生活,我甚至有些高兴。
不到一年,妈妈嫁给了另一个男人。直到现在我都不知道他的名字,只是记得他的姓,然后叫他周叔叔。那年我9岁,从小房子搬到了大房子。
大房子里有个男孩,叫做周永民。一个倔强到骨子里的孩子,比我大一岁,妈妈要我叫他哥哥,我不肯。刚开始的一年,我们都没说过话。
10岁那年,一天,我在洗澡时,忽然听到外面叫,爸爸,你在干嘛?我后来才知道,我的继父在偷看我洗澡!妈妈知道后,并没有过来安慰我,也没有训斥那个男人,只是坐在客厅的角落里暗暗落泪。那时候我很害怕,全身瑟瑟的发抖,不敢去面对我猥琐而龌龊的继父。整天把自己关到房子里。后来永民跑到我房间,拉着我的小手说,淑儿,我会保护你的。那一刹那,我觉得这个男孩子真的很伟大。
或许老天有眼,没几年,那个男人因为酒精肝,胃穿孔死了。但检察院查到他贪污的证据没收了这个家的所有财产,我由一个让人羡慕的每天穿得漂漂亮亮的小公主变成了穷人家的孩子。我觉得自己很悲惨,真的很惨,为什么我小小年纪就要经历那么多事,为什么别人过的那么幸福,我不平!很不平!
当永民说要去打工供我上学时,我自私的没有拒绝,因为我真的想念大学,离开这个家,走的远远的,不要看到这周围的人,不要听他们的闲言碎语。我尽量维持着我的骄傲,很努力,穿的也很好,鲜艳的告诉别人,我文淑儿比你们都要过的好。只是只有我自己知道,当我花800块买一条裙子时,永民一个月只给自己留了400块的生活费,其他都寄给了我。我开始谈恋爱,勾搭那些富人家的孩子,骗他们的感情,骗他们在自己身上花钱,然后干干脆脆的甩了他们,我觉得很开心,看到他们的落寞和失望,我心里真的乐坏了。
我终于考上了大学,永民给了我3万块钱交大学的学费,我看着他递过来的那一大沓钞票,忽然心被刺痛了,狠狠的疼,我抱着他,开始吻他,然后那晚我把第一次也给了他。对永民我自己心里知道,这不是爱,只是依赖和习惯,只是因为他有利用价值。但看着他无悔的为我做的一切,我觉得自己真的欠了一笔很重的债,我想还,所以给了他我最珍贵的东西,算是偿还。
认识冰凌,是我这辈子最大的幸事也是最大的不幸。她有一个不错的家庭,有把她捧到手心的父母,她从来不要为钱愁,从来不用担心自己下学期的学费没有着落。她不管走到哪里,都能温暖到身边的人,她身边总是有那么多爱她,疼她,守护她的人。她什么都有,而我却什么也没有!
夏亦辰是我第一次动心的男人,他有一对很漂亮的眼睛,褐色很浓,让人觉得很舒适。他就算很低调也能光芒四射,绅士,智慧,儒雅,他身上的特质我都喜欢。我原以为这个男人会是我的,因为他让我产生了这样的错觉,他对我很好,好过平常人。他经常来找我,有时甚至是一些非常无关紧要的事,我一直在等,等他向我表白,等他牵着我的手说我爱你。
但我错了,大错特错!后来我才知道夏亦辰爱的根本不是我,而是冰凌。他跟我接近,无非是为了更多的时间能接触到冰凌,能和她呆在一块,甚至不说话,他也能接受。我的心被蹂躏的很厉害,我从来没想到自己会败在感情上,但这次我真的败了,败给了我最好的朋友,她的名字叫冰凌!
我一直都觉得上天真的很不公平,为什么一个什么都有的人,上帝却给他更多,而我,什么也没有,却什么也不给我。我恨!真的好恨!
上班后,我和冰凌呆在了同一个城市。我不想回家,离家远远的。当看到林宇昊的时候,我的心就那么怦怦的跳动了,我不知道这种感觉是不是叫做一见钟情,但我想我真的被那个阳光明媚的男孩迷了眼,迷了心。但是,他喜欢的依旧不是我,而是那个叫冰凌的女子。可为什么?我文淑儿哪点不如她?为什么每次我喜欢的东西都被她夺走?这就是所谓的朋友,所谓的友情吗?那么,我宁可不要!
去张家界,我们四个人,两男两女。可是那两个男人却总是围在冰凌身边转,却丝毫顾不上我。我受不了这样的冷落,我的心麻木着,痛恨着!好怨!在漂流的时候,我看着冰凌去扶那个要摔倒的男孩,忽然一个魔鬼蹦到了我心里,让我横着手臂,颤颤的推了她一把。她落水后,我的心一下子慌了,我忍不住叫她,呼唤她,忍不住也掉泪了。但看到宇昊毫不犹豫的跳下去去救她,我却又想让她就这样死了。再也不见了!
当天,公司给我打电话说有20万的账目对不上,让我立即回公司对账。是,那20万是我私挪了,因为永民出事了,他在工地上把别人打伤了,那边说如果不想坐牢就要赔偿20万,我没办法,我不得不帮他,所以我挪用了公款。但我不知道,这么快就被发现了!我去找了宋建国。宋建国,在酒吧要我做他情妇的男人,是,他很有钱,他给我开了一个很高的价格。那时候的我还有一种叫骨气的东西,我潇洒的对着那男人泼了一杯雪碧兑红酒,然后嫣然一笑,离开。他拉住我,告诉了他家的地址,要我想通了找他。我笑了,觉得他真的很好笑,但后来我觉得我很好笑!真的很好笑!
我跑到他家,要他给我20万,条件是陪他一年。他没说多话,径直给我开了一张50万的支票,而那天,我也睡在了他的床上。我觉得我连最后一点骄傲和自尊都没有了!一点都不剩!所以,当我在彼岸看到冰凌和宇昊那么刺眼的走到我面前时,我认为,这样的日子,一切的原因,都是因为面前的这个人,这个女子,这个备受宠爱的女子。冰凌,为什么,老天竟然生了我,那何必再生你。竟然都生了,那又何必把让我们相遇。而为什么我失去的,都给你得到了,我恨,恨之入骨!
我疯狂的报复,不顾一切!我根据宋建国的人脉,把冰凌从财务室调到了营销部门,看到他的不知所措,看到她的迷茫,我真的有报复的快感!我想我是疯了,冰凌,因为你,我疯了!可是后来,她却依旧混的很好,甚至到后面如鱼得水,我不服,不甘心,继而在网络上抹黑她,我要她受到万人的指责,但还没两小时,所有的网页都被刷黑!崩掉了!
我那一刻,忽然觉得累,觉得害怕。觉得自己像个小丑!我开始慌,开始怕黑夜,开始开着灯睡觉!开始整夜整夜的害怕电话响。我病了,病的很严重!宋建国要带我去看心理医生,我拒绝了。我不需要看心理医生,我不需要!我没得神经!没有!但最终,我还是被他拖进了心理辅导室。
当我对所有的一切释然,当我试着去抹去自己心中的黑暗,我收到了冰凌的短信,“淑儿,我全知道了!虽然我不知道这样做对你有什么好处,竟然你觉得好,就这样吧。以后的日子里,希望我们擦肩而过的时候,我记住的不是你的伤害,而你记住也有我一丝美好。”我的泪就那么淬不及防的决堤了,手机掉落在地上,摔成很多块。那么,这就是一切换回来的代价。我的心,为什么撕裂的那么痛!冰凌!
19。2夏亦辰
武汉,让我又爱又恨的城市。
时常在穿过马路的时候,看着那车水马龙,有片刻的晃神。觉得自己落了单,孤零零的一个人。
妈妈是一个温柔如水的女人,总是穿着黑色的长裙,握着一杯豆浆,看着窗外深思。我进门,她会回头对我温暖一笑。
这样的女人,却选择了一位有妇之夫,而且为他生下了一个孩子。这样的抉择我无法理解!而被生下来的我也不是那么重要不是吗?就算是在一个城市,呼吸着一样的空气,两栋楼不过是隔了一条街,他来家的日子也不过是一年三次,而且每次都不超过半个月,这样的父亲,我要他何用?他不过是贡献了一颗蝌蚪,我又凭什么叫他一声爸爸?
我恨,恨他对我们母子俩的寡情,恨他的不负责任,恨他的淡然,所以我决定去争夺回该属于我们母子的一切!我用他的钱聘请侦探,用钱买通他公司内部的上层员工,搜集他一切见不得光的东西,蓄谋着给他一个致命的打击,让他翻不开身!
大学四年是我20多年最快乐的时光。因为与一个温暖如花的女子携手走过。冰凌,她就像冬天的暖炉,让人忍不住想亲近,她真诚的笑容,淡淡的话语,和其他所有的一切,都让我着迷,我被她迷醉了!我第一次这么认真的去喜欢一个女孩子,心甘情愿的去为她做很多事,然后看着她开心,自己也觉得很快乐。
毕业前的那段日子,我开始犹豫,是去完成蓄谋已久的争夺战,还是和自己深爱的女子一起这样平平淡淡的幸福下去。我选择了后者,在前一夜,我思考了很久,我放不下她,真的放不下。我不能失去她。所以我选择了和她应聘同一家公司,在我们同时被录用时,我默默的高兴了很多天,直到妈妈病了
妈妈病了。钟馗的老婆找了她,在家里摔了一切可以摔的东西,还推了她一下。从那天起,妈妈就咳嗽不止,身体虚弱的很厉害。我回到武汉,走到妈妈的病床边,看着面色惨白的她,眼泪偷偷的就溜了下来,我急忙抬起头。夏亦辰,你要坚强,要钟馗付出代价,要他那鲁莽的妻子付出代价!
于是我选择了背弃我和冰凌的诺言,选择去争夺我们母子该有的一切。当我把那些证据摆在钟馗面前,他甚至看都没看一眼,只是要我提要求,然后一一的答应。没有一点反抗。我忽然觉得悲哀,我就得我像是个任性的孩子,而钟馗像个旁观者,拿着糖果,哄我开心!我觉得很累,很厌倦!忽然特别想念她,冰凌!
钟馗说他看到冰凌时,我的身子不由的颤了一下,停住了。他淡淡的说,她似乎过的不是很好,我一下子慌了,但是我没有问,回了自己的房间。那晚,我失眠了!
对网上的东西,我暴躁的要计算机界的人帮我聘用了最好的黑客,在最短的世界内把刊登了那篇文章的网页全部刷黑。我第一次这么暴躁,我恨不得立即跑到她的身边,抱着她,告诉她有我在。所以我定了当天晚上往长沙的飞机票。
虽然我知道她已经有男朋友,但一直以来我都坚信,我和她,是能再到一起,幸福的生活下去,我给她一个富裕而充实的生活,给她一个美满的家庭,然后宠着她,爱着她,我们快快乐乐幸幸福福的过一辈子!
但是我错了。我彻底慌了,乱了!我看到她看林宇昊的眼神,那么温柔,像一汪水,照进别人心里。那眼神我太熟悉了,和以前看我,一模一样,只是倒影换了一个人。我的心像压了一块石头,痛的那么深,那么久。
我怕了,真的好怕,我觉得她像一颗流星,在我眼前一闪而过,我就要失去她了,立即就要失去了。但是我不甘心,于是我用话刺痛了宇昊,要他搬回了学校。我用冰凌的身份证把房子落在了她的名下。我迫不及待的想把她夺回来。我知道冰凌肯定不希望我这样做,她知道后也铁定会恨我,但是我顾不了这么多,我一定不能失去她,不能!
冰凌!
19。3林宇昊
当爸爸拍着我的肩膀说,孩子,今年回长沙过假期如何?我还有小许迷茫。长沙,似有许多年没有去了。我问去哪里安置,因为我记得我们在那边的房子已经卖掉了。爸爸告诉我去冰叔叔家。
冰叔叔?让我想起那个粉雕玉琢的小女孩,喜欢穿一条粉色的公主裙,扎着两束头发,一蹦一跳的像只蝴蝶。我不禁嘴角上扬,为自己小时候做的第一次说的上陷害的事而乐呵。
小时候我人很闷,用现在的话说应该叫闷骚吧。爸爸要求很严,总是要我做他学生最好的,我也算努力,每天总是一个人拼命的练拳,和那些疯狂的小屁孩们远离。其实我自己心里知道他们也并不待见我,说真的,我那时候长的普通到扔到大街上没人会拣。我也并不在意自己是否和他们熟络,因为我是最好的跆拳道手,这些,是他们再怎么努力也赶不上的!
直到有一天,爸爸的朋友,冰叔叔领着一个小女孩走进了我们的道馆,她像一只小精灵一样游离在那群小男孩中,用微笑骗得那些小屁孩一愣一愣的。还乖巧的那么无害,我想要她理我,但是3天过去了,她和道馆的每个学员都说了话,唯独撇开了我。
我那时候不知道为什么心里闷闷的,现在我算明白了,那样的感觉叫吃醋。回想起来,我确实是个很前卫的早熟品种。我很生气,所以在爸爸要我们俩去拿东西的时候,我自己有意摔倒,并嫁祸到她身上。我的本意原本是要她注意上我,可是没想到,她那么倔强,从那以后,便再也没来了。
到机场见到那个叫冰凌的女孩,还是那样漂亮。甚至有一丝韵味,我的眼睛被点亮了,我甚至能感觉到自己想要得到的欲望。但是她似乎忘记我了,而且一点都不记得。唉,这个没心没肺的女子!好歹我也算是第一个暗恋你的人吧!真薄情啊!
我带了笔记本过来却天天去她房间抢电脑,屁颠屁颠的在她的房间里冠冕堂皇的呆上一整天,用眼角的余光看着她看书,睡觉,或者望着某样东西发呆。她有心事!但是我却不好问!只能在旁边看着看着。
文淑儿那天晚上找我出去喝茶,我小小的犹豫了一下,便去了。我想去问问,侧侧的打探。文淑儿不是一个简单的女子,她美,但美的太打眼,美的张扬,她眼神总是闪烁,很复杂的一种感觉。这样的女子,我不喜欢。我们开始在瞎聊,其实像这种对女孩子打诨挑口味的事我做得多了去了,在学校,我可是一个典型的花花公子,站在我旁边的女子不能用两只手去比划。后来我在文淑儿那里知道,冰凌,失恋了!
这个消息让我的心小小的纠结了一下,我有些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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