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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欲成魔之东北乔四 作者:猪八公子-第7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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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让底下人保住条性命,总比全军覆没好。可让他没有想到的是,从出门就默不吱声,一言不发的猪头细,忽然拔出了手枪,抬手就朝着山上乔四的方向开了两枪。人的大脑,一旦高度紧张,神经绷紧,那稍有风吹草动,即有可能引发条件反射。双方人马,本就红着眼珠,大气都不敢出一声,一听到枪响,下意识的就扣动了扳机。寂静的土山坡,一时枪林弹雨,血肉横飞。而制造这一切的猪头细,则趁乱,悄悄的向黑暗中溜潜去。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乔四可以放过孙氏四兄弟,怎么可能放过他?死和尚不死贫道,为了自己的性命,只能牺牲大家了。


第120章 横行无忌(2)
  中国自古有句话,不战而屈人之兵。靠血腥厮杀去战胜对手,勇气固然可嘉,但决不是一场完美的胜利。能够不费一兵一卒,让对手乖乖投降,才是真正的,值得让人称赞的战役。乔四摆出这么大阵势,摆明了是想要把孙氏四兄弟镇住。因为大规模的火拼,先不说会引发什么连锁反应,造成无法想象的后果,单安家费谁出?乔四有钱是不假,可没见过哪个有钱人随便整天把钱拿出来送人玩。人都有自私的一面,自己出去吃喝玩乐,一晚花费成千上万,觉得不亏,爽,可要把这钱送给不认识的穷人,说不心疼那纯粹是睁眼说瞎话。
  枪花绽放,点点星火,在黑夜中如此美丽。但伴随这种美丽的,是鲜红的血液,和宝贵的生命。事已至此,乔四也顾不上有什么后果,要破费多少安家费了。不善待小弟的大哥,是没有前途的。出来混,混得就是个义气,不管背地里再怎么两面三刀,死人钱是决不能省的。举头三尺有神明,别人跟着你混,你却连安家费都舍不得出,那以后谁跟你。说不定众叛亲离,第一个杀你的就是你小弟。
  “猪头细,我操你祖宗”
  孙氏四兄弟再傻,也明白怎么回事了。人算不如天算,谁能想到,一言不发的猪头细会来这么一手。或许,人生就是因为有了那么多的无奈,才变得精彩。如果你总是能知道,下一秒钟会发生什么事情,那按部就班的人生,还有什么乐趣可言。
  “做了他们,一个都别放过”
  乔四双眼冒着阴狠的火花,牙齿咬的嘎嘣响。收到了指示的李正光同志,立马红着双眼,嗷嗷怪叫,拿着一把暴力枪就冲了上去。跟着四爷混,吃香的,喝辣的,出了事有四爷顶。这样的老大,谁不想跟。李正光知道,只要有乔四一天,他就是东北的大哥,任何白道黑道,都别想碰他一指头。血液,慢慢流淌,双方已经杀红了眼。到处是凄厉的惨叫,和子弹的呼啸声。不是乔四心狠手辣,实在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事情都发展成这样了,与其假慈悲,徒增麻烦,惹人笑柄。不如一不做,二不休,斩尽杀绝。
  子弹撕裂空气的尖锐声响,让人有种不寒而栗的恐怖感。孙氏四兄弟躲在车后面,浑身颤抖,一动都不敢动。他们四人,虽然不是什么好鸟,但毕竟只是富家有钱人的少爷,平常作威作福,满肚子坏水,那是一把好手,可哪曾亲自上阵和人血腥厮杀。这种场合,没经历过的人,说不害怕是假的。不过,猪头细虽然溜了,长洲鬼仔John、湾仔之虎陈耀兴、鬼添手刘宝同三人,还是寸步不离孙氏四兄弟左右。收人钱财,替人消灾。黑社会,毕竟靠义字立足,洪门传承千年,即使现代社会如何人心腐败,仍保留了许多当年的优良传统。猪头细可以逃跑,他们三人可无法丢下雇主,逃之夭夭。新义安四虎十杰,那是当代洪门的十四位最杰出的大哥,扛把子,一旦拼命,决不是那么好对付的。乔四设下了天罗地网,猪头细尚能逃之夭夭,可想而知,十四人战力有多强。若是新义安十四名扛把子集体来到东北,那恐怕乔四都要退避三舍,忌讳三分。
  “操,盯紧了那个猪头猪脑的家伙,抓活的,我要亲自宰了他”
  乔四面色阴狠,上次,他差点死在猪头细手中,心中难免恨意滔天。不过,身为大哥,一言一行都会给手下造成无形的压力,和影响,他的一句抓活的,害得底下人空有枪支子弹,却不敢随意乱放,无形中反而帮助了猪头细。这就像当年赵子龙三进三出,若不是曹操惜才,想要抓活的,早就乱箭射死了。当然,这和本身的实力也有关,若是自身没有实力,别人给你机会,你一样要完蛋。
  萧瑟的寒风,无情吹打着光秃秃的山头。鲜血,染红了尚未融化的积雪。红色的小溪,参杂着雪水,慢慢流淌,到处是断肢残臂,惨不忍睹。猪头细,双眼冒着绿光,发了狠的在黑暗中奔跑,任何出现在他面前的人,抬手就是两枪,根本不管对方到底是不是敌人,杀了再说。他的枪法极准,港台不是大陆,射击中心随处可见,只要你爱好枪械,不怕找不到地方练手。这造成了港台黑社会大哥,枪法普遍较好,猪头细更是此中的佼佼者,别看眼小,通常,眼睛小的人,都比较有神。不过,强中自有强中手,一山还有一山高。猪头细厉害,乔四的人也不是吃素的。黄挺利呲牙裂齿,顶着枪林弹雨,紧追不舍。男子汉大丈夫,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这才是真性情中人。上次,猪头细侥幸从他手中逃脱,不管有任何理由,这都是不争的事实,他没有办法为自己开脱,他只能有猪头细的鲜血,来洗刷自己的耻辱。
  将对将,兵对兵,双眼通红的湾仔之虎陈耀兴,恶狠狠的迎上了同样凶神恶煞的郝瘸子。一枪之仇,受辱之恨,犹在昨天。上次郝瘸子给了陈耀兴一枪,害的他差点命丧黄泉,想他堂堂的湾仔之虎,扛把子,何曾吃过这种亏。况且,龙生九子,九子各不同,世间没有性格完全一样的人。新义安十四名扛把子,各有所长,各有所缺。陈耀兴为人,那是出名的狂妄,要不然,也不会在日后治安好转,14K逐渐壮大,能和新义安分庭抗争之时,狂妄到为梅艳芳出头,杀死了14K的扛把子,结果害得事件越闹越大,无法收场,最终自己命丧黄泉,陈尸大海,惨不忍睹。
  鬼添手刘宝同,三段寸拳,结结实实的打在了李正光胸膛。身材高大的李正光,一时不察,接连向后退了三步,才稳住高大的身形。热血奔腾的大脑,一时犹如冰水浇灌,冷静了下来。他眯起双眼,重新打量起面前这个身材瘦小的男子,一把丢开了手中的枪支,掏出了砍刀来。强者,理应得到应有的尊重,上次,小霸王就是栽在刘宝同手中,咏春拳,作为外国人学习最多的一种拳术,其在国际的知名度,毋庸置疑。招式凶狠,以弱胜强,拳劲诡异,其最让人称赞之处,就在于近距离发力,防不胜防。
  诡异的笑容,浮现在李正光的面庞,他狞笑着转动了一下脖子,发出了一阵嘎嘣的骨节摩擦声。高手,他最喜欢了,杀那些没用的虾兵蟹将,怎么能显示出他的勇猛。咏春拳又如何,南拳北腿,分庭抗争,各有所长。世间没有最强的功夫,只有最强的人。冲天的杀气,让四周的空气为之凝结。一道寒光,犹如霹雷,划破天际,狠狠的劈向了刘宝同。武者,对敌人最大的尊重,就是全力以赴。这个观点,其实说实话,并不是中国武者的观点,中国讲究的是打人不打脸,点到为止,以武会友。提出这个观点的,其实是日本武道,当然,这造成了日本武者比武,通常输者只有一个下场,死。
  刀光,映亮了刘宝同的双眼,他敏锐的感觉到,对方是极其危险的一个对手。强者,惺惺相惜,彼此是有感觉的。与此同时,长洲鬼仔John,迎向了来势汹汹的小克同学。John是标准的街头地痞无赖出身,从小混迹街头,在无数次的血腥争斗中,逐渐成长,练就了一身街头斗殴的高强身手。乱拳打死老师傅,不要小看那些没学过武术,纯粹靠街头斗殴实战出身的高手,他们或许上了拳台,在条条框框的约束下,不堪一击,但一旦生死相搏,那恐怕死的通常都是对方。不过小克也不是好惹的,作为从小和乔四长大的把兄弟,哪一个都是身经百战,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两人一照面,就打成了一团,战局进行到现在。双方人马已经由开始的乱枪扫射,变成了短兵相接,枪支的威力也就淡化了。枪子无眼,躲在暗处的小弟,又不是什么狙击手,夜色本来就黑,枪法又差,大哥们都亲自上阵了,万一开枪打错了,那这个事怎么解释呢?误杀?那实在太恶搞了,真成黑道笑谈了,还是老老实实,跟着大哥的脚步走吧。子弹的呼啸声,越来越小,逐渐被寒刀碰撞的声音所取代。近身的战斗,尤其是乱战,还是刀械好用些。
  冲天的喊杀声,震的大地都在颤抖。乔四站在山头,默默的看着山脚下血腥的一幕幕厮杀,一言不发。他的眼神,变得有些苍老,有些黯淡。时光飞逝,往事如烟,当年那个街头厮杀的穷小子,如今已经成为了一方大哥,但仍然摆脱不了靠和人厮杀混饭吃的宿命。所不同的,只是人多了,势力也大了,争斗的更惨烈了。这绝不是乔四想要看到的结果,没有理想的人生,如同嚼蜡,干一行,爱一行,黑社会,也是有理想的。乔四要做哈市的地下皇帝。他要黑白两道的人,听见他的名字,就会颤抖。他要法律,不再成为人们遵守的条例。他要东北只有一个声音说了算,就是他乔四。大名鼎鼎,支手遮天,跺一跺脚,整个东北都要抖三抖的哈市三巨头之首,乔四爷。


第121章 横行无忌(3)
  寒风呼啸,却怎么也吹不灭那燃烧的热血。乔四底下的小弟,大部分都是些二十左右的年轻人,正是初生之犊不畏虎的年纪。一旦见了血,眼珠子立马就红了,根本失去了理智,和发了疯一样拼命狂砍,完全不顾及自己的性命。战局几乎一面倒,强龙难压地头蛇,乔四毕竟势力庞大,又控制了市长,买通了龙哥和七爷。失去了靠山的孙氏四兄弟,身边只剩下从香港带出的马仔,数量上根本无法抗衡。至于质量,北方人天性就比南方人豪爽,野蛮,这是事实。尤其是东北人,男的敢拼,女的敢闯,不要说黑社会,就算普通老百姓逼急了,都敢拿出出刀子来和你拼命。当然,若是讲做生意,还是南方人聪明些,北方人太实在了。
  血花飞溅,郝瘸子已经打红了眼,彻底发了狂。冰天雪地的,零下三四度,一把扯掉了自己已经破烂,血迹斑斑的上衣,光着膀子,露出了黑压压的一片胸毛,和湾仔之虎陈耀兴打成一团。狭路相逢勇者胜,可双方要都是勇者的话,那一场争斗就变成了死局,输者只有一个下场,命丧黄泉。不过,生死之战,只要对方一息尚存,谁都没有把握成为最后的赢家。杀人不是比武,不用那么复杂,一刀就够了。即使对手已经奄奄一息,只要一刀,就可以改变结局。
  寒风,夹杂着一股血腥的味道,吹打在陈耀星面颊上。血一滴滴从他的额头跌落,落在了皑皑白雪之上,成为点点醒目的殷红。香港,弹丸之地,区区一个湾仔,能有多大地盘?打遍湾仔,成为扛把子,不代表就能横行东北。郝瘸子残疾人出身,却能成为剁一跺脚,整个哈市都要抖三抖的三巨头之一,决不是靠油嘴滑舌混出来的,那是一刀一枪打出的名声。哈市黑白两道,除了乔四,谁敢招惹他。惹了乔四,尚有可能破财免灾,惹了郝瘸子,那是九死一生,凶多吉少。陈耀星很不幸,准确点说,是非常不幸,他挑上了一个极为可怕的疯子,心理明显有些变态的残疾人,做自己的对手。其下场,可想而知。
  汗水,化成了阵阵雾气飘散。冷风,呛得人有些让人喘不上气来。黄挺利呲牙咧嘴,尾随着猪头细的身影,紧追不舍。他想不通,这个体重足有二百斤的家伙,怎么可能跑那么快。同样,猪头细也想不通,这个只剩下一条腿的残废,咋能追的上他。四周的小弟,渐渐被两人抛在了身后,喊杀声越来越远,两人不知不觉中,已经远离了那个不详的死亡之地,跑到了不知名的角落。
  人,不是神仙。饿了,就要吃饭;渴了,就要喝水;困了,就要睡觉。累了,就要休息。没有人能不断的运动,猪头细和黄挺利也不例外。猪头细,靠的是心中一股逃生的yu望,勉强支撑。黄挺利,靠的则是一股不服输的精神。可两人跑了半天,气力已经消耗的差不多了。意志可以让人变得坚强,但不可能把人变成机器。两人最初的那股狠跑劲,正在随着时间,不断松懈消散。事到如今,既然甩不掉,那猪头细干脆也不跑了,他倚靠在一棵大树下,弓着背,恶狠狠的看着同样疲惫不堪的黄挺利,咬牙切齿。遇上咬人的疯狗,逃不是最好的办法,那只会换来更加疯狂的伤害。解决的办法只有一个,拿起棍子,狠狠的往死里打。只有这样,才能让它明白,什么人可以咬,什么人咬不得。这个道理,许多人都明白,却做不到,也没有勇气和胆量去做到。不过,人都是逼出来的,逼到数了,也就什么都敢了。这就如同当年的抗日,老农拿起菜刀,一样可以变最勇猛的战士。黄挺利难缠,猪头细也不是好惹的。既然黄挺利自己想要找死,那猪头细决不会让对方不满意。
  不过,猪头细和黄挺利之间的战斗,实在算不上精彩。猪头细躲在大树后面,掏出枪,就是一顿点射,黄挺利则趴在雪地里,同样开枪还击。两人你来我往,弹壳横飞,杀死了无数花花草草,就是压根没有打中对方。黑道中人,又不是军队士兵,身上能带多少弹药。不到一盏茶的时间,双方同时停止了射击,都没有子弹了。两人一时僵在那里,不知如何是好。想要冲出来拳脚相加,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可万一对方奸诈,还留了几颗子弹,那可咋办。可不冲出来,哈市的冬天可不是闹着玩的,冰天雪地的,刚才追逐运动时还觉不出冷,可这一旦停下来,真会冻出认命的。时间一分一秒的渡过,双方喘着粗气,都不敢轻举妄动。因为黄挺利和猪头细,都猜不出对方枪里,是否还有子弹,都指望对方先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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