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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夜开棺人-第16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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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和两个数字,连在一起就是——北打金街46号。

北打金街?那是什么地方?胡顺唐虽然算是在成都长大,但也没有听说过有这么一条街,在说出这个街名后,夜叉王却说:“我知道,那条街已经改名了,现在叫红星路三段,以前老街都叫打金街,而北打金街就是指现在的红星路三段。不过我记得那一片都应该是大厦区,不管了,我们现在立刻就过去!”

胡顺唐点头,看向莎莉的时候又想起来要送彭佳苑回孤儿院的事情,于是道:“我们应该先想办法把孩子送回孤儿院!”

胡顺唐刚说完这句话,彭佳苑就紧紧地抱住莎莉的脖子,抱得死死的,而夜叉王没有立即表态,只是沉默了一阵后,看着莎莉说:“让莎莉决定,你不是说过吗?带孩子那是女人的事情。”

莎莉抱紧彭佳苑,也不愿意就这样将这个可怜的孩子送走,看着胡顺唐说:“带着她吧,现在我们也没有办法送她回去,再说我能照顾她。”

“要是有危险怎么办?你还是一个孩子,孩子照顾孩子能行吗?这不能开玩笑!”胡顺唐坚决不同意带着一个孩子去冒险,自己和夜叉王这种“怪物”都有素手无策的时侯,如果再带上一个孩子,后果不堪设想。

莎莉看着怀中的彭佳苑,彭佳苑把头埋进莎莉的怀中,缩着身子,一会儿又抬起头来比划了一下手势,又看了下胡顺唐,意思是:妈妈,爸爸不要我了对不对?

莎莉无奈地摸着彭佳苑的头,又吻了吻她的额头。

胡顺唐看到这一幕,不忍再看下去,不是他不喜欢这个孩子,而是不愿意让孩子冒生命危险,谁知道此时却听到站在办公室门口的夜叉王道:“我先下去给孩子弄点吃的喝的,莎莉负责把孩子照顾好。”

夜叉王话中的意思很明确,他同意带着孩子一起走。如果算是投票表决,现在是三比一,胡顺唐落败。但胡顺唐不明白的是夜叉王这个嗜血的变态到底为什么要这样做?有恋童癖吗?不过,他也不能把彭佳苑放在这不管,交给警察也不行,那样会暴露自己的行踪不说,还会让这个孤儿再一次被那种遭人遗弃的感觉吞噬。

“你照顾好孩子,不要离开我的身边,千万别让她受伤了!”胡顺唐只得让一步。

莎莉很感激地看着胡顺唐,又盯着怀抱中的彭佳苑,小佳苑终于露出了笑容,从莎莉的怀抱中挣脱扑向胡顺唐,亲了他一口。

胡顺唐苦笑着抱着彭佳苑,出了门,自言自语道:“多好的孩子,爸妈竟然不要了。”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彭佳苑听到这句话的时候脸上的表情沉了下来,脑袋靠着胡顺唐的胸膛。莎莉离开办公室前,反锁了门,又将锁眼里塞进了纸团,担心那个女性再上楼开门,至少可以拖延点时间。

下楼后,胡顺唐告诉那个年轻女性康永志累了,需要休息,到了下班时间她自己关门离开就行。年轻女性虽然怀疑,但也没有说什么,只是当胡顺唐与莎莉离开物流公司时,自己还小心翼翼走到门口,隔着玻璃看着两人抱着孩子消失在拥挤的人群中。

胡顺唐和莎莉在路上走着,却不见夜叉王的踪影,十几分钟后夜叉王才重新回到他们身边,还拿着一份麦当劳儿童套餐,默默地递给胡顺唐,又转身退到人群中,走在三人的背后。

接过那份儿童套餐时,胡顺唐有些诧异,但还是让莎莉打开后给彭佳苑吃,彭佳苑却看见人群中有其他的孩子骑在爸爸的肩膀上,缠着也要效仿,无奈胡顺唐只得让彭佳苑一边“骑着大马”一边吃着儿童套餐,让这个孤儿开心坏了。

“其实这些快餐还是少吃为好,孩子应该吃些正常的米饭炒菜之类的东西,但现在只有这个条件,将就一下。”夜叉王凑上来低声说。胡顺唐听到他这番话,虽然没有转身,但对夜叉王这一系列实际上正常,但放在他身上就变得怪异的行为,感觉到很奇怪,他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说的话,做的事和曾经听到看到的完全是两回事,买来儿童套餐,却说应该少吃,这应该是关心吧?除了关心,想不到用其他的词语来形容。

真是个怪物……

莎莉挽着胡顺唐的胳膊,抬头笑看着骑在胡顺唐脖子上的彭佳苑,不时提醒她慢点吃,不要噎着,心情十分高兴。这是莎莉进入胡淼体内后最高兴的一天,虽说充满了惊险,而且前方还有未知的危险在等待着她,可她却将所有的危险都抛之脑后,沉寂在这短暂的幸福之中。

在三人身后默默跟着的夜叉王,好像与这一切格格不入,他没有前方那三个人那样轻松高兴,随时留意着周围有没有人跟踪,但无论怎样,双眼总不会离开走在前面的“三口之家”,特别是兴高采烈的彭佳苑。

……

站在现在的北打金街46号大楼下,胡顺唐仰头望去,都没有办法数清楚眼前这座大厦到底有多少层楼,而这楼上又有多少家公司,多少户人家,就连一到三层有多少商铺都没有办法知道——小超市、服装店、包子铺、网吧什么都有。

如果电话中那个人所指的是这么个地方,那又会是这座大楼中的哪一处?公司?商铺亦或者是住户?

这根本就是大海捞针。胡顺唐很苦恼,将彭佳苑交给莎莉,转身去找夜叉王时,夜叉王却擦身而过,同时低声道:“有人跟踪,不专业。”

跟踪?不专业?那么必定不会是什么警察亦或者古科学部的人,会是谁呢?胡顺唐和莎莉走到一间服装店门口,装作看衣服的模样,利用玻璃上的倒影找着跟踪他们的那个人。

能够看见的人都很正常,也没有人刻意注视着胡顺唐与莎莉两人,是谁呢?胡顺唐站在那未动,寻思了一下,领着莎莉进了服装店,随即往服装店里面走去,一直到外面隔着玻璃无法观察到里面情况的位置后,才停下来,假装看衣服,同时留心着门口的动静。

夜叉王随即也跟了进来,拿了一件衣服到试衣间内,就这样反复试衣服,大概过了半个小时,终于进来一个戴着棒球帽,背着三角包的三十岁上下的男子,男子还戴着一副没有镜片的黑框眼镜,进来时和胡顺唐对视目光后,又立即调转方向去看旁边的羽绒服,和导购员说着什么。

是他了。胡顺唐的直觉告诉自己,不可能有其他人,这个家伙先前也在玻璃倒影中看到过,站在公车站台那低头看着什么东西,还有那三角包,下面鼓起,看样子应该是数码相机,那种外型应该是单反。如果是出来扫街的摄影爱好者,肯定会一直拿着相机,但他没有,刻意将相机收起来,还跟了进来,也许是担心服装店有后门。

他是谁呢?

此时,夜叉王又走过来,低声道:“出门,去公车站台。”

第四卷'阎王刃'第二十一章'六日馆'【第四更】

胡顺唐领着莎莉和彭佳苑到了公交站台,彭佳苑毕竟是个五岁的孩子,已经非常困乏,眼睛都快睁不开了,干脆趴在莎莉的怀中沉睡起来。虽然是女孩儿,但已经五岁了,莎莉的体力也有些不支,一直抱着都觉得困难,干脆坐在公交站台的等待椅上。

夜叉王离开服装店,就去了隔壁的那间包子铺,胡顺唐站在那,装作等公车的模样,留意那个棒球帽男子站在服装店内还小心翼翼地盯着自己。夜叉王则在旁边的包子铺中买了几个包子,同时向那家店主询问着什么。

夜叉王随即返回,手里还提着一袋包子,本想交给彭佳苑,但看孩子已经睡着了,随手掏出一个给了莎莉,又把整袋交给胡顺唐。

“你去买包子?”胡顺唐不相信夜叉王去包子铺的目的就这么简单,因为自从夜叉王离开包子铺之后,店铺的伙计和老板都无一例外注视着他们这个方向。

“当然不是。”夜叉王看着那家包子铺的招牌,“我买包子的时候只是问问他们为什么包子铺取个这么不吉利的名字。”

胡顺唐看着招牌上三个鎏金大字——六日馆。并没有觉得这个名字不吉利。

夜叉王吃了一口包子:“店主解释说,那是因为上世纪九十年代国家只放假一天,六天都是工作日,而包子铺又是在那时候开起来的,所以就起了这个名字。但问完这句话之后,老板就一直盯着我看,看得我都快要脸红了。”

夜叉王说完,诡异地冲胡顺唐一笑,又将目光投向服装店门口,那个棒球帽男子出门来,站在门口装作打电话的样子,有说有笑,但就是不离开那个地方。

“我明白了,六日馆就是冥耳的冥字。”胡顺唐看着那三个字,突然间明白了,馆和冠字同音,而冠字则是偏旁秃宝盖的意思,换言之,店铺名字叫六日冠,而“冥”字分开来就是由“秃宝盖”、“日”和“六”组成,反着说就是“六日馆”。

夜叉王依旧盯着那个棒球帽男子道:“那个人应该是局外人,是个什么都不知道的家伙,大概是因为其他事情才盯上我们。”

胡顺唐“嗯”了一声,又道:“这么说,电话里那个男声应该说的就是这家包子铺吧?”

“对,是说的这家,不过是个陷阱,咱们被算计了。”夜叉王闪身躲在站台广告牌后面,“冥耳故意把咱们引到这里来,顺便把我们的行踪告知给了古科学部。”

胡顺唐很诧异,不相信这事实:“这怎么可能?”

“怎么不可能?这么明目张胆的白痴店铺名,就连你都能猜出来,难道会难倒古科学部那些所谓的精英们?你向右边的街口看看,你的朋友来了,应该是来为你接风的。”夜叉王又转身坐在莎莉的旁边,“我就说,复杂的密码,怎么可能会被你给猜出来,我估计无论上面有多少种组合的电话号码,都是能接通的,欲盖弥彰,我们都上当了。”

胡顺唐慢慢站出半个身子去,在街口看见一辆黑色的福特越野车停在那,随即身着便服的刘振明和曾达两人从车上下来,随便稍微改变过装束,但胡顺唐依然能一眼认出来那两个家伙,他们行走的动作,还有脸上那些细微的表情都瞒不过对他们过于熟悉的胡顺唐。

刘振明和曾达两人下车后径直向包子铺门口走去,和老板没有说几句话,老板就伸手指着公交车站台的方向,胡顺唐见状立刻闪身藏起来,对夜叉王说:“惨了,那个老板果然在指认我们。”

“这就叫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冥耳始终在这个国家存在,没有了古科学部的庇护,他们难有容身之地,和他们合作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只是我没有想过,这两个组织之间竟然合作得如此密切。”到了此时此刻,夜叉王竟然不生气,也感觉不到紧张。

“这下麻烦了。”胡顺唐侧身站在广告牌后,完全没有料到刘振明与曾达的突然出现,看来冥耳比传说中还难对付,竟然设下这种圈套,换言之,有可能冥耳的人早先就对康永志的资料做过手脚,并且还对夜叉王、胡顺唐等人调查过,判断他们会采取什么样的方式解密,性格脾气又是怎样。

此时,远处有一辆公共汽车缓缓开来,夜叉王拉着莎莉的胳膊,看着胡顺唐道:“那两个是你的朋友,你去解决,我们等你,给你半个小时,够不够?”

夜叉王这个动作和手势,说话时又特地加重了“我们”两个字,这意思太明确不过了,他会领着莎莉和彭佳苑,如果有什么意外,他就会带着两人离开,而胡顺唐要保证能够跟上夜叉王,就必须在半小时内摆脱刘振明与曾达。

“我们上公车,随后想办法返回,半小时后会在大厦三楼的商场内,同时会让商场广播站通知你去某个地方接孩子,明白了吗?”夜叉王说完,抓着莎莉的胳膊,上了刚刚停到站台前的公交车,随即公交车慢慢开走。

胡顺唐深吸一口气,转身从站台那块广告牌后走出去,刚出去抬眼就看见迎面向自己走来的刘振明和曾达两个人,而远处那个棒球帽男子也正在往这个方向走。

刘振明与曾达两人面无表情,在走到离胡顺唐只有一米处的时候,棒球帽男子很快走过他们身边,与胡顺唐擦肩而过,此时刘振明却说话了:“站在那别动,双手抱头蹲下来。”

棒球帽男子身子一震,停顿了下来,胡顺唐嘴角上扬,知道这是做贼心虚的表现。但并未理睬他,也没有举起手,只是声音放低说:“在大庭广众之下,你们能拿我怎么样?”

刘振明掏出手铐,拿在手中晃动了一下,曾达则将右手放入大衣的腋下,看样子是已经摸出了手枪。

“能,只要没有声音就行。”曾达冷冷地说,敞开大衣,胡顺唐看到他右手握着的那支手枪竟装有消音器。

棒球帽男子清楚地听到了几个人的对话,但突然停住身体僵硬已经暴露了自己,但此人反应也是极快,转身皱起眉头看了看刘振明与曾达,又故意瞪了胡顺唐一眼,自言自语道:“神经病,吓老子一跳!”

胡顺唐知道刘振明与曾达的打算,如果自己要攻击,曾达肯定开枪,在击中自己的同时刘振明会上前立刻扶住自己,随即往旁边一放,任何人都会以为自己不舒服亦或者喝多了,随后两人把自己一架,往车里一送就算完事。但胡顺唐打赌他们绝对不会开枪,因为他有把握詹天涯不会下达击毙自己的命令,如果他要那样做,在公园就下手了,不会等到现在。

旁边的棒球帽男子要走了,也许能和这个家伙演一出戏,顺便看看他是什么来路。

胡顺唐突然高举双手,大声朝刘振明与曾达喊道:“别开枪!千万别开枪!我和小智一定会凑钱还给你们的!房产证在你们那押着,不至于这样吧!”

说话的同时,胡顺唐一把将棒球帽男子拖到自己的身边来,他的声音招来了周围所有人的注视,大家都先看着胡顺唐与棒球帽男子,随后又看着在胡顺唐跟前一米外的刘振明和曾达两人,特别是曾达的右手放在风衣下,那个姿势明显是里面拿着什么东西,就算不是枪,大家也会怀疑是西瓜刀亦或者其他什么利器。

对方不是匪徒,是警察,警察在面对这种情况更加不会开枪,但棒球帽男子却赶紧挥手道:“不关我的事儿,我只是路过的,我……我是来打酱油的!”

“辛小智!”胡顺唐故意编了一个名字,狠狠地瞪着棒球帽男子,“你这个瓜娃子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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