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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虫师-第2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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浆油条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全部是。

我把电饭锅找出来,从斗篷里面看着外面,十三铁卫停在路口,没有追来,他们鱼贯而入上了一辆停靠在路边的旅游中巴,青铜面具也从后面追上来,上了中巴,很熟练地开车追了上来。

中巴大字写着“秦始皇旅游团”。

我去他大爷,这么霸气的旅行团,名字取得真是好啊!

我心中大骂,你大爷的,还让不让活着啊,你们一个个牛气就算了,还弄得中巴车开,我算是玩不赢你们了。

幸亏这垃圾车已经装满,路上不会再停留,要一口气运到垃圾填埋场或者是垃圾焚烧厂里面去的,我也管不着,只希望垃圾车把这可恶的中巴给抛弃了。

垃圾场司机轻车熟路,对于夜晚的江城显然熟悉,渐渐地把中巴给抛开了。

我心中大喜,随着垃圾车到了城市的西南边缘,我从车上面溜下来,渐渐地发现了东方发白了,雨天终于要结束了,灼热的太阳终于要出来。

现在就算嬴政追来,我也不用着急了。

毕竟太阳出来了,来一个就烤一个。从垃圾车下来,全身臭味,好像咸鱼一样,气温回升得快,臭味很浓,我自己都有些嫌弃自己了。

在我快要嫌弃自己的时候,我看到路边一个消防安全栓正在滴水,一个干净的水桶正接着水,水装满了水桶,旁边溢出来了,慢慢地流散到四周。

我把电饭锅放倒一边,用这一桶水将身上洗得干干净净,把衣服的杂味洗掉,又把头发洗干净,一摸腰间,那把九二式还在,只是子弹打光了,洗干净后把桶放在消防栓下,火红的太阳从东方升起来,照在全身暖融融的。

我一看了太阳,道:“今天的日子不错啊,看来就是今天了。”

我在附近找了一个涵洞,把电饭煲放在身边,闭目养神,打坐休息了一个多小时,等到精神恢复了,用包租婆找给我的五十块钱,买了早餐,又买了一顶黑色帽子和一个简单的电子表,买了三瓶水带在路上,终于找到了公交站点,我坐在公交最后面的位置。

一个小时后,公交车到了江城市武昌城区,我喝了一瓶水,走了二十分钟到了黄鹤楼附近,我看了看电子表,现在是早上十点钟。

我和飞狗说好是十二点在大桥上面见面的。

我从黄鹤楼附近走下来,有一条小路,从小路走到了江边,把破布解开,将盖子拿下来,顺着江边,将骨灰全部倒进了长江里面去了。

我心中默想:人生短暂或漫长,到这里已经结束了,军哥你走好的,等我有钱了,我一定给关关送点钱的。

事情到了这里,算是完结了,骨灰随风飘扬,落在江面上,一个水花激起来,骨灰就化在水里面。

我把电饭锅拿在手上,用尽了力气丢到江中,电饭锅在江中漂浮了好一会,然后沉入水中了。

我想冥河之中,很快就会漂来一个电饭锅的,电饭锅在冥河之上摇摆,上面就坐着传说中的军哥。

口袋里面还剩下十五块钱,我买了一份报纸,花了一块钱,找老板换成了十四个硬币,全部装在口袋上面,汗水流下来,我又喝了一瓶水。

我花了二十分钟浏览了报纸,看了看时间,上午十点半了。

找了一个公共电话亭,这些沿江边修建的电话亭好像孤寂的老人,好久都没有人跟它们说话了,或许已经寂寞很久了。

我把硬币丢了进去,拨通了第一个电话,这个号码是林大雁的,我很早就记下来了的。

林大雁喂了两声:“喂,喂,你是什么人呢?”

我道:“是我,我是萧棋,你现在方便说话吗?”

林大雁声音压低,道:“萧棋,你是找死吗,我的电话也被监控了的。”

“不要着急地挂点电话,我有事情跟你说,我希望你可以帮我一个忙……”

林大雁沉默了一会,电话挂断了。

我把话筒放在电话上,五秒钟,电话响了,是林大雁换了一个手机打过来。

“萧棋,我劝你自首吧,国家不会亏待有功人员的,毕竟你还是立下过大功的。”林大雁道。

我笑了笑:“不要把我说得那么崇高,我和你们那个机构没有任何关系。我所做的事情,最开始是为了玉尸小玉的,而现在,我是为了王稳。”

林大雁沉默了一会,问道:“你要我帮你什么事情?”

我道:“你向大象告密,说我约你在长江大桥上见面,见面时间是十二点整,不过,你要在十一点十五分才能把这个消息告诉飞狗。”

林大雁有些不懂地问道:“为什么……我不是这样的人。”

我笑道:“大雁,这算我求你的一件事情,希望你能帮我。事情办完了,我请你吃饭。”

林大雁显然在沉默,这十几秒钟的空隙,江风吹来,下了两天大雨的江城,天空蓝得跟少女的心一样。

林大雁道:“好,江城最好吃的武昌鱼我要点上十条,还要把我弟弟林大南找来。”

我一时哑言,来不及回答,林大雁已经挂上了电话。

我用了两年的小号,还是被林大雁给点破了,看来林大雁和林大南是姐弟关系,这么一算,我算是亏大了。

原来林大雁看起来稚气未脱于世无害的样子,其实已经有一把年纪了,只是长了一张娃娃脸。

电话打完后,我又丢了另外的硬币进电话,这电话是打回萧家村的。

午后寂静的风吹在这里,也会吹在家乡的。

电话一直处于“嘟嘟”的声音,寂静无声的凉风,吹在我的耳朵。

我一共打了七遍,才把电话打通了。

接电话是母亲,她最近犯了耳疾,听力不是很好,喂:“谁啊?”

我听到声音,喊道:“我是阿棋。”

“谁啊,你这人好奇怪,怎么不说话啊?”

我大声喊道:“妈,我是阿棋子啊。”

“算了,我这两天耳朵不好,老做噩梦,我让我儿媳妇来听。”老妈说了一句。

我道:“好吧,你慢着点。”

过了十多秒钟,七七接了电话。

我说:“七七,如果,今日我没活下来,请别怪我,我不是要走的。”

七七道:“你说什么话呢,你是跟我诀别吗,大半个月没你消息,以来就说这样的吗?你女儿还等着你回来的。”

我看着江边一双洁白的白鸟,不由地泪如雨下。

我道:“但愿我们化作浪尖上的白鸟:我和你!我心头萦绕着无数岛屿和丹南湖滨,在那里岁月会以遗忘我们,悲哀不再来临。”

这是爱尔兰诗人叶芝《白鸟》里面的诗句。

七七听不懂:“萧棋,你非要弄哭我吗,你要干什么?”

我道:“没事,我晚点给你打电话。”

第390章烈日下的对决

电话挂上后,我花了三分钟平息了心情,口袋里面还剩下五块钱。

从江边上到大桥后,我将这五块钱丢给了一个需要五块钱回家的女大学生,虽然我不知道她是否需要我的帮助,或者说她是个骗子。

如果她是个骗子,不知道她会不会知道,这有可能是我人生最后的五块钱。

时间是中午十一点半,我喝光了最后一瓶水,走到了长江大桥上。

大桥很宽,正当中午,太阳暴晒下阵阵热浪滚来,不过幸运是江风不断,让人稍显凉快一点。

我没有走到大桥中间,走在中间,很显然会被车子撞死的,我不会那么傻的。

我只在大桥的边上,躲在阴凉处,将报纸打开,就坐在地上面,闭目养神,静待时间的来临。

半个小时的时间说快不快,说慢不慢,我睁开眼睛,看了看电子表,已经是十一点四十五了。

我料定飞狗已经来了,他肯定躲在某个地方看着我。

我并不着急,又把眼睛给闭上了,又过去了三分钟,我终于看到了飞狗,飞狗戴了一个墨镜,穿着翻领的短袖,一条黑色的裤子。

手上面拿着一个黑包,在阳光下熠熠生光。

这个黑包很鼓,里面肯定不是空的。除了这个黑包,还提着一个电脑包,他应该要用这台电脑找到“保鲜膜”。

飞狗的年纪并不是很大,可能是三十岁出头。

一脸正气地走了过来,远远地就站住了,道:“萧棋,你还活着啊,昨晚那些人都不像是人的。”

我道:“你过来吧,我又不会吃了你,飞狗。”

飞狗显然是因为昨天的事情留下阴影,抬头看了一下天,想必是看着大白天,我不至于那么嚣张。

飞狗道:“那我过来了。”

我把帽子压了压,问道:“没有人跟着你吧。”

飞狗很是骄傲地笑了笑:“这个世界上只有我跟着人,没有人能跟着我。”

飞狗对他的反跟踪能力很是自信。

我认同他的观点,说道:“的确如此。”

飞狗把电脑包拿来,拿出了一台白色的苹果电脑,很快就输入了一长串数字,跳出了数个网页,手指在键盘上面快速地动弹。

我这个时候,才猛然发现,飞狗的手指够很修长,敲打键盘的声音颇具美感,也很有节奏感。

我好奇地问道:“你这个样子,就能找到保鲜膜吗?”

飞狗说:“他如果在江城,就一定会留下线索,我相信我可以找得到的。”

飞狗没有跟我说清楚原因,但我明白,飞狗不是一般的狗,他要找一个人,应该不是一件困难的事情。

只要人留下气味了,一般的狗都能找到的。

飞狗当然不例外。

我看了看电子表,现在已经是十二点了,如果一切顺利的话,大象应该会过来的。

林大雁在十一点一十五把消息告诉了大象,大象花几分钟准备,开车到长江大桥,最多只需要半个小时的时间。

按理说,这时候,大象应该会来的了。

我看了看时间,已经十二点过五分了。

大象还没有出现。

飞狗道:“找到保鲜膜的踪影了,他入住过五月花大酒店,在里面住了一个星期。”

“五月花大酒店?”我惊讶地数道。

这个地方,老蔡第一次接到那两个人,原本似乎要去五月花的,后来去了九月大厦的。

莫非真的是保鲜膜,他在五月花,目的就是为了和金美秀见面,然后两人接头。

当然这一切只是我的猜想,毕竟没有直接的证据证明两人有过接头。

飞狗点头说:“是的,是五月花,里面有他的消费记录,我还以为这小子去了欧洲呢,没想到一直在江城武汉,让我好找啊。”

飞狗说得声情并茂,但事实,如果我没有说要找保鲜膜,这小子也不会想要找保鲜膜,根本就不存在“好找”的说法。

而且昨天晚上飞狗跑掉之后,他有一个上午的时间,有这么一个上午,他是可以找到保鲜膜的。

他完全没有必要在我面前打开电脑,装模作样十几分钟,然后告诉我,保鲜膜在五月花大酒店。

他一来就应该告诉我,保鲜膜在五月花的。

我又想,如果他不是把我当成二百五,他没有必要表演这么一场好戏。

我忽地明白过来,飞狗装模作样,不是把我当成二百五,也不是骗我,而是压根就要拖住我,利用这短短的时间,来拖住我。

我压住心中的怒火,暗中催动了三尸虫,奇怪的是,飞狗没有反应。

他已经贴上了镇虫所用的符箓了。

飞狗说:“要不,咱们现在去五月花大酒店,去找保鲜膜,把事情弄清楚了。”

飞狗说完这话,无比真挚地看着我。

我把帽檐往上一抬,道:“飞狗,你知道吗,我最恨有些人不长记性的,你知道吗?”

飞狗很奇怪地看着我,道:“你是谁保鲜膜,还是说大象,你为什么不跟我走,我们去抓保鲜膜,再不去我怕他要跑了。”

我摇摇头道:“飞狗,我想,你会后悔遇上我的,因为你低估了我,也高估了自己。”

飞狗听了这话,手上的白色苹果电脑猛地向我这边砸来。

苹果电脑有一千克那么重,砸向人的话,并不会造成太大的杀伤力,但是却可以拖延时间,有这个时间的话,飞狗就可以拉开随身带来的黑包,然后将枪拿出来的。

我躲过了苹果电脑,看着一万块钱的东西落在地上,摔成稀巴烂的时候,我就想起我吃了好几天三块五一桶的泡面,不由地愤怒了:“你大爷的,你这个败家仔,一万块钱就这么丢在地上了。”

就在我说话的时候,飞狗已经拿出了一把枪,不过怕人看到,这枪用了两张报纸盖住了。

枪眼对准了我的太阳穴,森森寒气逼来。

飞狗道:“萧棋,不能怪我,是你太聪明了,你要是乖乖被我骗去五月花大酒店,我也不会用枪逼着你的。”

我道:“二百五天天有,今天特别多。”

飞狗很淡定地把墨镜戴了上去,笑道:“你以为我傻吗,你自己才是个大傻瓜,你相不相信,就在这桥头附近,有我的人,只要你动弹,我就能弄死你。”

飞狗顿了顿,道:“或许不用他们动手,我也能打死你。”

飞狗说完这话,从黑包里面拿出了一个手枪的消声器,很快就把消声器装上了。

我看着飞狗问道:“你就是那只硕鼠,我看你年纪轻轻,大有作为,为什么要出卖王稳和我?”

飞狗冷笑道:“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我道:“既然我要死在你的枪下,你把这事情告诉我,我死了,还是没有人知道的。”

飞狗道:“萧棋,你不用套我的话,你要是整个《窃听风云》,身上带个窃听器,你当我傻吗?”

远处的风吹来,树荫下,越发凉快,江面上,几艘货轮正在传过大桥,一列从南方开往北方的列车,正缓缓跨越长江。

眼前的飞狗沉着冷静,一句话都没有说。

我道:“既然你认为我身上带有窃听器,我也没有办法,那么这样好不好,我问你问题,你张开嘴巴,就表明是你做的,如果不动,就表明不是你做的。”

飞狗第一回听说这么有意思的事情,点头笑道:“那好。”

我问道:“我们去美国的消息,是你放出去的吗,或者说是你卖出去的吗?”

飞狗眼角一笑,嘴巴轻轻张开了。

我只要这个答案,后面的我不感兴趣了。

我问道:“飞狗,你觉得你的子弹可以打死我吗?”

飞狗听到这里,脸上露出恐慌,猛地扣动扳机,一连扣动几下。

我好端端地站在他的面前,浑身完好无缺。

飞狗眼珠子放大,叫道:“不可能,不可能,你是魔鬼,你什么时候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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