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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才律师-第2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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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海悄悄地攥紧了拳头,他越发坚定,这个案子,一定要打到底!打死那个畜生!
    
    
    
    
    
    
    
    
第四百十六章 说来可笑

    想是这么想,但是他也知道,这个案子真的不好打。最大的难点,就在罪名上,直到现在,检察院方面还在争执,要用什么罪名来起诉郑峰辉。同样是针对不满十四岁幼女的性侵犯罪,刑法上有两个罪名,嫖宿幼女罪,和强x罪。
    这两个罪名,老实说李海在学习的时候,就非常恼火。从表面上看,嫖宿幼女罪的起刑是五年,也就是一旦罪名认定,至少要判五年的有期徒刑;而强x罪的起刑,只有三年。貌似,嫖宿幼女罪对于罪犯的惩罚,比奸婬幼女来得重?
    等下,这里面问题很大!因为奸婬幼女罪,是合并在强x罪,情节一般的,确实是判三年到十年的有期,但是要从重处罚,也就是说,如果没有极其特殊的情况,肯定会五年以上,通常会在七到十年这个区间。而且,如果是强行的话,那么就算得上情节严重了,可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啦啦学llx。;直到死刑立即执行!因此,掰开了一看,不管从哪个方面来说,嫖宿幼女的罪行惩罚,实际上是减轻了。
    所以说,嫖宿幼女罪,实际上等于是给这些幼女控们开了一个后门,送给他们的免死金牌!李海一直都很好奇,到底是哪些人在背后使劲,通过了这样一条法律?一一揪出来,找找他们的真实动机的话,一定会很有趣吧!
    之所以说这是个大后门,免死金牌,其有一点是最要命的。定罪这个事情,基本上是检察院说了算,律师和当事人没用!极端一点说,警方都说了不算!检察院要是铁了心,非要给嫌犯定这个嫖宿幼女罪,哪怕警方移送起诉的材料上,写明了“建议以强x罪起诉”,检察院也可以径自打回,要求警方补充侦查。
    而一旦检察院以这个罪名起诉了,法院再怎样也只能在这个区间里面判,法院没有权力更改起诉书啊!具体到郑峰辉这个案子,现在就处于这样的局面,林沐晨那边送上去的卷宗,已经被打回来两次,都要求补充侦查,说情的电话也不知道有多少。
    在李海面前,林沐晨大力拍着桌子,怒不可遏地叫道:“检察院那帮混蛋,良心都被狗吃了!就算是真正的小姐,也有被强x的时候,这种案子又不是没有过,凭什么因为他给了钱就说不是强x,是嫖宿?人家花朵一样的小姑娘,才上初一啊,家里又不缺吃穿的,哪根筋搭错了要出来卖!混蛋,王八蛋,良心都给狗吃了,不对,那种黑良心,狗都不吃!”
    李海用手护着面前的盘子,无语地看着林沐晨。愤怒,这是可以理解的,不过橙子姐,你是警官啊,见过的奇葩还少了么?司法之黑暗什么的,也不是喊了一年两年了,事实上国外的司法一样很有问题,米国英国法国,哪国都没少过冤案吧?至于说哪边更严重,这个还真没法统计。
    他求助地看看打横坐着的朱莎,朱莎扭头,假装没看见。她其实有点后悔,为什么要和林沐晨一起来和李海吃饭呢?没错,从羊城打过华美公司的官司回来,就没有再见过李海,这段时间她确实挺想李海的,那种羞人的梦,又做了好几次,所以一听说林沐晨告诉她,李海请她俩吃饭,朱莎不假思索就答应了。
    可是一见到李海本人,只是握个手而已,朱莎就觉得下面有点热乎乎的,马上就后悔了。真是,那个上的咨询师不是说了,最好减少接触吗?自己怎么还往上凑呢!不过话说回来,半个月没见,好像自己也没少做那些梦啊,每天早上起来,下面都是的——唯一的好处大概就是,似乎“李海”这两个字,给朱莎的夹腿综合症加了个阀门,在没有“李海”这个关键词出现的时候,朱莎已经基本上不会犯这个毛病了。
    李海请朱莎,倒不是有啥心思。一来,是请了林沐晨,不请朱莎有点说不过去;二来,他知道自己的斤两,纸面上的法条,他自信不输给任何人,不过法律要是光凭纸上那些字,就能拿出来用,那还用得着学那么久么?律师还能挣什么钱?当事人遇到事情,自己去翻法条就是了!
    所以请来朱莎,借助她的专业学识,还有和林沐晨之间的密切关系,讨论起来会比较上道。他就没想到,饭才吃了一个开头,林沐晨一提到这个郑峰辉的案子,就怒不可遏地拍桌大骂,搞得他话都说不下去。
    还好,因为要谈案子,李海专门订了个包厢,不至于引来过多关注。看到朱莎不理会,李海只好自己安慰林沐晨:“橙子姐,那啥,我也很愤怒,所以才要亲自接手,把这个案子打下去——”
    话音未了,林沐晨怒气更盛,把手一指李海:“你说得轻巧,你又不是女人,知道什么!在这方面,男人都一样,都不是好东西,没有一个会真心疼惜女人的!”见李海似乎要补充什么,林沐晨很有气势地把手一挥:“女孩也一样,更叫人心痛!”
    得,完全拒绝沟通啊!李海无奈,使劲给朱莎递眼色。朱莎头扭到一边,余光还看着李海呢,看他受窘大概也够了,便推了推林沐晨:“好啦,说正事呗。这个案子,我也看过了,要是检察院那关过不去,真的很难办的。恐怕还真需要李海出力呢。”
    林沐晨这才收口,悻悻地道:“我算是看透了,公检法三家,就数检察院最阴,我们穿警服的,接触老百姓最多,挨骂也最多;法院是最终解决,挨骂也多,出了冤案全是我们两家被骂。可那些不懂法的老百姓哪里知道,最黑最阴的是检察院啊!这帮黑狗子!”一个忍不住,又开骂了!
    李海是一头汗,这就叫乌鸦看人身上黑吧?橙子姐啊,你忘了当初那个所长是怎么偷偷从卷宗里抽走材料,搞得那个撞人案差点成了道德冤案了嘛?那还不够黑啊!
    等林沐晨真的骂够了,才说回正事:“李海,我已经什么办法都想过了,移送两次,检察院打回来两次,要是他们真的拉下脸去,这个案子砸到我手里,我这边是没什么,那混蛋要什么时候才能得到法律应有的惩罚?我听说,我们老大的老大,唐威,都被你搞定了?看来你现在真的不一般了,那就再把检察院搞定一下呗。”
    李海点头,这样看来,检察院确实是很有问题的了。好在,他有内线,张凡这个司法局官员,肯定是有检察院方面关系的,通过他,应该能知道这里面的内幕。不过,朱莎也提出了另外一个问题:“就算是以强x罪起诉了,也未必能定他的死罪。这种人有钱有势,又有根基,现在外面帮他活动的人肯定不少,那些证人大多又都是少女,没成年呢,经得起这些攻关吗?要是当庭改了供词,检察院再有意放水,这案子可就难打了。”
    抓头!李海紧锁眉头,一直以来,他做事的准则就是,做自己应该做的事,他是律师,那就做好律师的本分。这个信念,帮助他赢得了伍豪和王韵的信任,也成为了他窜起来的出发点之一。可是在这个案子上,他必须要做律师本分以外的事,要伸张法律的正义,而这本来应该是公务机关的责任!他的困境,就来源于此,身为一个体制外的人,面对着体制内的门道,有时候真的无从下手。
    好比说,他是律师,不是检察官也不是法官,就算作为受害者的代理人到了庭上,他也只能帮着要点赔偿而已,对于定罪量刑,连说话的份都没有。
    “于是,还是只能走歪门邪道么?”一时间,李海也有点心灰意冷。朱莎是老律师了,一看李海这样子,就知道他在想什么。眼珠一转,忽然岔开了话题:“李海,我跟你说个事,你听听好笑不好笑。”
    好好的忽然说起笑话来?李海看着朱莎,然后发现朱莎脸色开始紧绷,这才想起她的罩门来,赶紧视线缩回自己的盘子里,一边猛吃,一边点头表示要听。
    朱莎这才恢复正常:“七八年了,那会我还是你这年纪,跟着带我的律师出去实习,代理的是个遗产继承的案子。那个死者,先后立过两份遗嘱,我们想来,这根本就不用打,要么其一份是公证过的,那么效力优先;要是都没公证,或者都公证,那就后者优先呗。”
    李海也是这么想的,遗产继承,怕的是没有遗嘱,那才叫麻烦;现在都有遗嘱了,还打什么?朱莎续道:“谁知道,去了见到法官,那法官午喝了不少酒,满脸通红的,听到我们的意见,上来就一句话:前后两份遗嘱,都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该~参~参考~参考着看嘛!”
    朱莎说着,还学那法官说话的腔调,结巴着说。朱莎平时都是很冷艳端庄的,忽然这么说话,样子真的很好笑。
    但是,这个笑话真的一点都不好笑,对于李海和林沐晨这种从事法律行业的人来说!一个法官,居然能说出这么外行的话来,代表着什么?要么,他是不称职的法官,应该直接下岗;要么,可能性更大的是,他的心已经坏了,在明目张胆地徇私枉法!此事为作者亲身经验,绝非虚构)
    
    
    
    
    
    
    
    
第四百十七章 术业有专攻

    两份遗嘱,参考着看?这怎么看法?李海不懂,但是他懂另外一件事,这种看法,谁都不懂,只有那个法官自己懂,所以怎么看,就是他说了算,他想怎么玩就怎么玩。这位法官,显然已经修到了极高的境界,可谓是言出法随,朕即是法,就连传说的教皇神技大预言术,也要甘拜下风——
    此种不着调的念头,充分体现了李海心那许多羊驼驼奔腾而过的气势。他也明白,朱莎讲这个不是笑话的笑话,是要说什么。没错,他们都是学法律的,从事法律行业,就该在法律规则的圈里玩。不过,如果有人真的豁出去,不遵守规则了,那么自己也就不用拘泥于什么规则,有什么招都尽管使出来就是。
    一念及此,李海心气顿平。他也笑了起来:“朱老师,上次我要做坏事的时候,你可不是这么说的啊,那苦口婆心,劝我要遵纪守法的样子,还在眼前呢——咋说来着?哦,不要弄脏自己的啦啦学llx。;手,是这么说的吧?”
    林沐晨一直在那百无聊赖地听着,忽然瞪大了眼睛,来回看朱莎和李海:“咦,咦,咦!这是什么状况?你俩竟然有什么事,我不知道!莎莎,你快老实交代,那是什么事,李海要做什么坏事被你制止了?你付出了什么代价,se诱还是给钱?别说你只是说说就行,那我可不信,这小子当初当混混律师的时候,我可是一样苦口婆心劝了,没用啊!”
    朱莎满脸通红,而且还不光是脸红,两腿间那块嫩嫩的肉肉,都被林沐晨肆无忌惮的话给刺激得,剧烈跳动起来!她死死夹住双腿,恼恨地抓起叉子来照着林沐晨脸上就是一下:“不会说话就闭嘴!不告诉你,自己瞎琢磨去吧!”
    李海也很尴尬,赶紧扯正事:“话说,检察院方面,我来想办法打听,看看有什么办法。看守所里面,我也要找人进去,跟那家伙打个招呼,让他在里面蹲不牢,这样应该也有帮助。”
    林沐晨果然被转移了注意力:“什么意思?你指望那混蛋主动说服检察院,让检察院以强x罪起诉他?怎么可能,那可是会要他自己的命的!”
    “哪有这种好事?”李海笑得很冷:“找人进去,让他在里面过不安生,度日如年,再给他点虚假的信息,让他觉得,就算是以强x罪起诉了,到了法庭上也有很多花样可以做,强似在看守所里面每天受罪——这样不就得了?”
    朱莎和林沐晨,虽然都是很漂亮的女人,不过都是搞法律的,谁不知道看守所里那点事?一听就知道李海打的什么主意,要想在看守所里折腾人,这门道可就多了,不过都是很不光彩,甚至难以启齿的那些事,比如捡肥皂啊,还有捡肥皂啊,和捡肥皂啊~
    俩人都很默契地不提了,只是林沐晨到底是警官,底限相对于大律师更加低一些,马上又道:“这个事你自己去弄,别来找我托人什么的啊,我可说不出口,被同事知道了,我跳进黄河洗不清。”她说的也是道理,郑峰辉是强x犯,她是个漂亮女警花,要是专门针对郑峰辉搞小动作,传出去真的不晓得会传成什么样子。什么女警无惨之类的,看守所和监狱里的“好汉”们可都是津津乐道的呢!
    李海大汗,赶忙点头:“这点小事,还用得着麻烦橙子姐你的大驾么?我自己就搞定了!”说话时,他已经想起一个人来,一个本应该经常出现,却总是被他遗忘的家伙。在羊城看守所里,他曾经收过一个信徒,名叫邓健的,是个小混混,因为找杀手塞琳娜去杀方超的事,这邓健还被李海安排跑路避风头来着——很悲催的是,因为李海的疏忽,在叫停了塞琳娜的刺杀后,隔了一天多才想起来通知邓健不用跑路,那时候邓健早就跑到东南亚去了。
    还是不久前,李海通过钱神的神念,得知这人貌似在国外造了神龛供奉钱神,一直在向钱神祈祷,问他什么时候能回来,不用再跑路了?李海狂汗之余,赶紧通过钱神,用神念降下神谕,告诉邓健你可以回来了!这人才算是得以回转祖国,当然身为信徒,被神使小小折腾一下,也就当是磨练了,算不得什么。
    如今要做这个事,用他岂非正好?这种事,真的是外来的和尚好念经啊,否则被人顺藤摸瓜,又是许多麻烦,还不利于误导郑峰辉。
    目送林沐晨和朱莎上车离去,李海坐在自己的车上,就掏出手机来打给邓健——神谕固然可以隔空喊话,不过那必须是在信徒最虔诚祈祷,奉献了相当多神力的情况下,才能进行,也就只能带点简单的信息罢了。相对来说,如果有手机号,还是直接用手机通话来得方便。
    一边拨号,李海一边对钱神吐槽:“你说你们这些神明,难怪现代一个都见不到了,什么神谕都没手机好使,还混什么啊!”
    钱神根本就不理他,李海也没有乘胜追击,电话一通,那边邓健诚惶诚恐地向神使大人问好,李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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