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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族)墨紊-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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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龙族)墨紊
作者:毕酒B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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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虚妄世界>…

  路明非是废柴呀。大家都是这么说的。
  然而这么说来的话,是不是所有的人类都是废柴呢?人类无知而自傲,凭借这样的基因缺陷,他们不明白此种『必然』。人类本就是没有自知之明的生物。
  这是人类的劣根性,是由物种存在之初就已经决定好的规则,无法更改。
  路明非对此有十分清楚的认识,人类么,都是这样的。
  就象现在,楚子航走过四楼的走廊,检查大家做操。但现在楚小哥的心里可能正在抒发着孤独的感情,卡塞尔那群人称之为“血之哀”。
  官方解释是置身于不同的群体中从而引发的不可融入感。所谓“官方”,也只是卡塞尔的臆造与独家断言,毕竟他们是“业内”首屈一指的组织,虽然业内也就只有那么几个机构。更何况,他们此时所体会到的所有“孤独”,都可以用血之哀来解释。就象宏观世界的运动都可以用牛顿三定律来解释一样,他们的认知还完全没有达到相对论的高度。
  不过说起来,他也不过涉及皮毛,混血种的情况一言两语说不清楚,一两百年也研究不透。
  “想怎么做呢,哥哥。”耳畔出现糯软熟悉的声音,回头一看果不其然某个男孩又擅自跑了出来。
  最近似乎越来越频繁了。这样的情况。是离那个日子越来越近的证明。
  男孩的头发在阳光下反射出金色的光芒,冲淡了那黑得如渊的墨色。
  路明非认命地叹了一口气,亦停止了做操的动作,他又不是爱校至死的中二委员长,在暂停的时间里做学校规定的操是因种无用功,自是不会为此浪费气力。
  “还能怎么样,等着老爸老妈为我铺好的路呗。”虽然还是高二,他却清楚地知道一年后会有一条出国的路等着他,那道特别的门,名字叫做“卡塞尔”。
  “你明明知道我说的不是这个意思,哥哥。我指的是楚子航。”男孩说,露出笑容。“这种玩笑很有趣么。”
  路明非抓抓头发,他的头发被故意打理得像鸟窝,“我也不知道,不过总不能顺其自然吧,卡塞尔的效率不太高。”
  不说已经到临界值了,但很明显楚小哥已经坚持不了多久了。如果不赶快把他送到同类身边的话。
  真是麻烦的孩子。路明非再次挠头。帮忙的方法既不能太明显被怀疑,又不能太平庸被忽视,怎么想都是麻烦活。
  “麻烦的话交给我怎么样?”男孩提议道。
  “不不不,『交换』的后果我暂时还消受不起。”路明非连忙否定了这个提案,不说别的,光是龙族纯粹的血液以他现在的身体也无法承受。
  男孩子显出失落的样子,“你真的不让我帮你么。”
  男孩子低垂的头和恰巧落下的额发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都构成了一幅画。本身就足够精致的面容已经独然成景,现在配上的这幅模样更是漂亮的。
  大概这个人是他路明非的死敌与死穴,纵是知道他是故意露出这样一幅失意的模样,还是忍不住为他乱心酸一把的,明明真正该心酸的是自己才对。
  “快了,”路明非说,“那一天快来了。”
  ……被恶魔诱惑了,才会许下那样的承诺吧。看着男孩抬起来的脸上得逞的表情,路明非也只得在心里默默挂上两条宽海带泪。可是作为『语言』,他确切地说了出去,这便成了不可违逆之誓。谁叫他偏生遇到了男孩,理智也就只能跟感性让道。
  然而确切地说起来,这种誓言本应在很久以前就立下,却莫名其妙地拖到了今日,也算完成了一件职责。
  大概是因为……
  “啊,离世界末日不远了,离那一天也不远了……”
  


<二、记忆残像>…

  路明非到底是个怎样笨蛋的聪明人,这一个问题给所有人回答的话,大概都会嗤笑一番“对不起,这个问题无解”。因为他根本不是一个聪明人啊,如何在此基础上回答问题。
  难道要研究细胞的人生观么?试图解答上述问题就是跟这差不多的性质。
  大家都认为路明非是废柴,就象坚信楚子航是天才一样。连c(h)ai都不一样,说明路明非此人大约真的跟天才没有任何可能的关联。
  然而实际上来说,路明非是比楚子航更要透彻而睿智的存在。针对这一点,我们无法判定到底因为是路明非的伪装太过成功还是世人的眼睛度数太高却又舍不得配副眼睛。
  当然,你也可以认为是写同人的作者偏爱路明非才跟他开了这个「奇妙的」外挂。然而看过路明非打星际尤其是在第十五幕里秒杀全场的孩子们都不得不承认这样一个事实:无论无良豆公是否在影射自己,路明非这个家伙玩游戏还是挺有一手的。
  今天这个伪.废柴路明非很无聊,因为他用红点都赢了大多数人,这样的成绩是否该让他感叹一句“高处不胜寒”?
  生活真是十分的,无聊。
  时至今日,竟然连“杀死时间”的方法都失去了的话,那还真是无聊透顶。他想,他要去把那个智化了他的作者砍死才好,否则随便去看个侦探片也不至于这么无聊了。很显然他并没有领悟到作者对他浓浓的爱意。
  请忽视此时的Bug让我们亲爱的男主一号路鸣泽出场,毕竟泽非文“泽”是放在前面的,第一主角不出场的话这篇文就没有什么意义了。
  路鸣泽坐在窗沿上,靠着窗框,扬着漂亮而诱惑的笑,“无聊的话我陪你怎么样?”
  啊啊啊,这孩子一定是恶魔来的!
  虽然男孩是他的弟弟这一点勿庸置疑,然而考虑到这个笑容造成的后果的话,“恶魔”的定义倒是完全正确的。路明非挂着海带泪。
  于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几分钟后男孩和路明非一起玩起了星际。
  作为路明非来说,虽然他平常都是一副要死不活的废柴样,他在游戏方面表现出来的都是遇神杀神遇佛杀佛的天下无敌,在此文的设定之下,我们足可以看出此人是有多么地喜爱game。
  普通人类不能对他变形金刚的游戏能力望其项背的话,来一个幻象里全知全能的神怎么样?哦哦,当然我们不能因为大家都看不到路鸣泽而抹杀其存在将其归入幻影一类。
  再然后,路明非惨败。
  这是路明非玩游戏十几年来的第一次败北。请诸位看官铭记这样一个事实:此时的路明非处于传说中与作者同一年级的高二,有诺玛参与的两次战役不在此次统计范围内,更何况人工智能电脑的外挂实在强大。
  然后路明非颓废了。装废柴不是个好事,不然装着装着你就成了真废柴了。路明非这样安慰自己,然而他十分清楚地知道这已经是他真正的无所不用其极的实力了。
  大家都知道作者最近萌死路明非了,可是根据先来后到的规矩来算的话,还是应该坚守“初恋”泽少才对。况且父亲大人把泽少塑造成那副模样,虽然是颠覆文也不该让路明非强过泽少。更重要的是,这是泽非呀泽非,CP不可逆是作者的原则和底线。
  路鸣泽又笑了,他对着那个在他看来还是废柴的哥哥,你知道,作为龙来说,他是有着“从基因上鄙视他”的资本的,路明非输在了基因上,可这并不可耻。
  “哥哥,你现在赢不了我的。”路鸣泽说,“除非交换。”
  路鸣泽是一个恪尽职守的推销员,任何事情都能扯到他所贩卖的“交换”上。你不能怪他如此死缠烂打,毕竟他的顾客只有一个,不成功便成仁的死绝。
  然而愚若大智的路明非虽然输了星际,也还没有到恍惚的地步,他抓抓鸟窝,“我也很着急啊,可是现在不行啊,没有到时间。”
  不要企图问作者要到什么时间才可以,这样的写作手法叫“留白”,凡是忽悠不出来的东西都可以这样略过,请诸位各行发挥想象力为此买单。看同人只要看个大概就好,认真你就输了。
  “呵。”路鸣泽笑了一下,“还是不想破坏『规则』么,可是呀,哥哥……
  我们,是凌架于世界的法则啊。”
  法则。
  法则又有什么意义,千年前我们还不是必须屈服于“宿命”。
  路明非的眼神黯了黯。
  


<三、盛夏光年>

 
  仔细回想的话,路明非第一次见到路鸣泽是在悲催的五岁。
  当然,那时的路明非不知道这个十三四岁的大哥哥是个永远也长不大的人型恶魔,虽然仔细算来的话分明更接近于神。
  那个时候他就是一傻蛋,望着个折翼的蝴蝶悲伤地要哭了出来。
  是黛玉么,你。语文老师说这是强调倒装,于是当他知道这个的时候,他毫不犹豫地表示了唾弃。
  然后男孩子又定格了时间与他聊了天。说是聊天,只是对方单方面毒舌自己而已。
  路明非挂着海带泪申诉着“因为你我一天有二十五小时啊”的吐槽我们暂且按下不表,让我们回到五岁的那一年。
  在小明抽抽嗒嗒了十秒钟之后,恶魔带着天使的笑颜出现了,“交换么。”
  又是这样一句话,泽少只是恪尽职守而已。
  小明泪水迷蒙了眼睛,望着面前用悲伤来当卖点的“哥哥”,“交…交换什么?”
  路鸣泽却摇了摇头,露出悲伤了一千年的表情,“不,你不懂。”然后就解封了秘籍『不要死』。
  关于泽少的言行的原因至今已不可考,然而作者却强行将之解读为“看着尚为正太的小明他有种下不去手的感觉”。也请诸位将此看作正解然后默念咒语“这是泽非”,然后你考试一定会过关。
  无论泽少的想法究竟如何,然而最初小明是被这个样子的路鸣泽惊艳到了。你不能指望小朋友对美色有怎样的抵抗力,更何况原着里路明非小朋友也是被惊艳了的,这是不可更改的。连审美观已经成型并且已经喜欢上陈雯雯的小明都被迷住了,更何况现在什么都不懂的小正太呢。
  于是泽非的感觉终于出来了,此时作者想要仰天长啸“我不是写不出cp感的废柴”,然而却被泽少一个眼神给吓退了。
  路鸣泽只是看了上帝视角的作者一眼,然后又消失了。世界重新恢复正常,时间也开始重新转动了起来。
  对于男二号来说是不是这样的呢?我们毕竟不是第一人称的文,只能请大家自行臆想了。然而很多年以后,当一部叫做《盛夏光年》的电影出来后,路明非回想起那个五岁的夏天时,总会露出怀念且后悔的表情说,“其实我偶尔也是一个傻瓜的人啊。”这时候的李嘉图。·路已经完全露出了獠牙,没有谁还记得他曾经伪装废柴的年代。
  这句话后来和“其实我也是一个时常会疯狂的人呐”并称为最有味道的口头禅之二,并被无数小伙子们模仿。这是一个“其实我也是一个偶尔……”的世界了。当然,这是后话了,如果这篇文撑得到那个时候,作者一定会写出来卖卖沧桑的,毕竟大叔也是萌点呐萌点,废柴有27兔子一只就够了。当然作者是不会承认是因为她大萌27才写一个伪·废柴来避免崩坏废柴这个种族的。也不会承认是因为她吐槽无能的哦。
  总之这是一篇崩坏的文哦,最擅长小抒情的文艺的作者只能写成这个样子咯,那么1000已经到了,就这样咯,真的就这样咯!
  因为字数太少,作者决定下一章与小明亲切地谈一次话。嗯!!拜拜~~~
  作者有话要说:与小明同学的谈话深度如何就看大家表现了哦~


<五、那些你以为是“爱”的东西>…

  <五、那些你以为是“爱”的东西>
  路明非上高一的时候,第一次见到陈雯雯。
  棉布裙子的文静女生坐在座位上看杜拉斯的《情人》。这是一幅值得铭记的画面,即使没有恶魔泽少那么惊艳,却依然是美的。
  朱自清在《谈美》里说,“美感和快感的区别就是其是否具有实用性”,这么算的话路鸣泽属于美而陈雯雯属于快。因为陈雯雯看书的画面让他以为他是喜欢她的,而路鸣泽的悲伤让他感受不到什么实质性的定义。
  把陈雯雯看书的画面装在脑袋里了那么久,路明非就以为他是喜欢她的。可是后来红发女巫让他跟她告白时,他才发现了有什么不对。
  他准备送蒲公英,前一天文学缪斯女神表达出了对这种植物的喜爱。根据智力翻了几番的此文中的路明非的判断,其实这是女神对他进行暗示来的。人有内涵了之后,是个人都会感觉得到,你得相信由于小明的人格被作者加深加厚,平常有意识无意识地显露出来的气质总会逆转单恋的箭头方向。
  絮叨了这么多,其实只是想说陈雯雯喜欢上小明了。就算看出来这是作者特意在毁坏BG CP的感觉,好孩子也不要说出来了,更何况大家都没看出来这是因为作者讨厌赵孟华的原因。
  当他们企图让路鸣非扮演那个小写的i的时候,路明非看了眼陈雯雯,陈雯雯恰好也抬起头来看他。眼神里的讯息经解读后大约就是这么个意思:其实我是喜欢着你的你不要被他们骗了只要你给我蒲公英我都会跟你一起走了。
  然而小明忽地一下就惊恐了,他本来不清楚这一点时,尚在考虑到底是继续废下去还是拒绝这个怂到家、比他装了十八年的总和都还要怂的提议,当他看到陈雯雯的眼神时他就决定不能拒绝。他先前没有想到陈雯雯喜欢他的可能性,若真是这样……小明一瞬间打了退堂鼓。
  怂就怂吧,反正他是废柴惯了,更何况他需要一个契机名正言顺地离开中国。现在他决定让那个契机变成“为情所伤”。
  请各位将之屏蔽,然后默念咒语『真.真相是小明喜欢泽少而不自知,面对另一份感情下意识地躲避』,听话的孩子将会顺利渡过考试。
  总之他还是上去了,陈雯雯眼神一黯。在答应赵孟华之前她幽怨地看了小明一眼的事我们先不提,我们来说说诺诺。
  原着里小明又移情别恋上了诺诺,那么此文的设定里把她变成腐烂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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