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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的另一半-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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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他怎么知道我在哪儿呢?
这问题提得好,是吗?这就像问两个人怎么会有相同的指纹和声音波纹,和两个不同的婴儿怎么会有同样的瘀伤特别是只有一个婴儿碰伤了她的腿。
他知道涉及双胞胎有许多奇怪神秘的事。大约一年前,一本新闻杂志上有一篇文章谈到这一问题。因为他自己有双胞胎,所以他很认真地读了那篇文章。
有两个双胞胎隔得很远,但当其中一个折断了左腿时,另一个感到左腿非常疼,那时他根本不知道他的同胞出事了。有两个双胞胎姐妹创造了一种她们自己的独特语言,这世界上没有任何人懂这种语言。尽管她们智商很高,但这两个双胞胎姑娘从未学会英语。她们要英语干什么呢?她们有对方那就是她们所需要的。文章还说,有两个一出生就分开的双胞胎,当他们成人后重逢时,发现他们在同一年的同一天结婚,和他们结婚的女人第一个名字相同,而且长得极为相像。更有趣的是,两夫妇都给他们的第一个儿子起名叫罗伯特,两个罗伯特出生在同一年的同一月。
一半和一半。
十字和十字。
滴答和滴答。
“伊克和麦克,他们想得如出一辙。”泰德低声说。他伸手圈起他写的最后一行:
问:他怎么知道我在哪儿呢?
在这下面他写道:
答:因为麻雀又飞起了,因为我们是双胞胎。
他在日记本上又翻了一页,把笔放在一边,心脏剧烈地跳动,皮肤因恐惧而紧缩,他颤颤巍巍的伸出右手,从瓶中抽出一根贝洛尔铅笔,他的手火一样烫。
到工作时间了。
泰德.波蒙特俯身向前,犹豫了一下,然后在白纸顶端写下“麻雀又飞起”几个大字。二
他究竟想拿铅笔干什么?
但他知道答案。他想试着回答最后一个问题,这问题太明显了,他甚至都不愿写下来:他能有意识地引发恍惚状态吗?他能使麻雀飞起来吗?
他读过有关超自然接触的报道,但从没见过,这种方式即自动写。试图用这种方式和一个死去的灵魂(或活人)接触的人,手里松松地握着一支钢笔或铅笔,举在一张白纸上面,等着灵魂推动它。自动书写经常被当作一种游戏,但它实际上很危险,容易使实施者着魔。
当泰德读到这则报道时,既没有相信,也没有不相信,它离他的生活非常遥远,就像异教偶像崇拜或钻孔治头痛一样。现在他要招来麻雀,不得不尝试一下这种方法。
他想着麻雀,试着唤来鸟的形象,那数千只鸟,在春天的天空下,站在房顶后电话线上,等着心灵感应的信号一出现就展翅高飞。
形象出现了但它平淡而不真实,像一幅精神图画,缺乏生气。他开始动笔时经常这样——一种枯燥乏味的练习。不,比这还糟。他总觉得刚动笔时很恶心,就像深吻一具尸体一样。
但他知道,如果他不停地写,不停地在纸上推动词句,一些美妙而可怕的东西就会出现。单个的词开始消失,没有生命的人物开始爬起来,好像他晚上把他们放到某个小橱子里去了,他们必须活动一下肌肉,才能跳他们复杂的舞蹈。他脑子里开始发生变化,他几乎能感到那里的电波变了,摆脱了约束,变成了毫无羁绊的、汹涌的电波。
现在,泰德伏在他的日记本上,手里握着铅笔,力图使这种状态重现。时间一点点过去,什么也没发生,他开始越来越觉得自己愚蠢。
一部卡通片中一句台词进入他的大脑,挥之不去:“哎尼—米尼—切里—比尼,灵魂马上要说话了!”如果丽兹出现在他面前,问他为什么半夜三更手里握着笔,面前放着一张白纸,他将怎么回答她呢?说他试着在火柴盒上画小兔子以赢得纽黑汶艺术家学校奖学金?见鬼,他连那些火柴盒都没一个。
他正要把铅笔放回去,又停住了。他在椅子上转了转身,正好面对他桌子左边的窗户。
有一只鸟站在窗台上,正用又黑又亮的眼睛看着他。
它是一只麻雀。
在他看着的时候,又有一只加入进来。
又来了一只。
“噢,天哪!”他声音颤抖地说。他一生中从没有这么害怕过突然,一种脱离肉体的感觉充满了他全身,就像他跟斯达克通话时一样,只是现在更强烈,强烈得多。
又一只麻雀落下来,它挤着其它三只麻雀。
在它们后面,他看到一排鸟站在车库顶上,那车库是放除草设备和丽兹汽车的,车库屋顶陈旧的风标上站满了麻雀,在他们重压下风标摇摇欲坠。
“噢,天哪,”他又说了一遍,他听到他的声音从几百万里以外传来,充满了恐惧和惊奇,“噢,天哪,它们是真的——麻雀是真的。”
在他想象中他从没怀疑过但没有时间考虑它,没有心思考虑它。突然,书房不见了,他看到了伯根菲尔德的里杰威区,他在那里长大的。它空无一人地躺在那里,就像他斯达克恶梦中的房子一样,他发现自己窥看着一个死去的世界。
但它没有完全死去,因为每个屋顶都站满了吱吱喳喳的麻雀。每个电视天线上都站满了麻雀,每棵树都挤满了麻雀,它们排满了每一根电话线,它们站在停着的汽车顶上,站在街角的大绿色邮筒上,站在便利商店前的自行车架上,他小时侯常去那儿为他母亲买牛奶和面包。
世界充满满了麻雀,它们等着命令展翅高飞。
泰德.波蒙特仰靠在椅子上,他的嘴角泛出一点唾沫,两脚无目的的抽动,现在书房的所有窗户都排满了麻雀,它们全盯着他看。他的嘴角发出长长的漱口声,眼睛翻起,露出闪亮的眼白。
铅笔触到纸上,开始写起来。
“小妞儿”
它划过最上面一行,又向下移了两行,写了一个人形符号,表明是另起一
段,然后写道:
“
女人开始向门边闪去,她几乎是在门向里转动之前就这么做了,但太晚了,
我的手从门和门框之间两寸的空隙中射出,紧紧抓住她的手。”
麻雀飞起。
它们同时飞起,一个是从他脑子里的伯根菲尔德,一个是从他鲁德娄家的外面真实的那一个。它们飞进两个天空:1960年白色的春季天空,和1988年黑色的夏季天空。
它们飞了,翅膀发出叭叭的响声。
泰德坐起来但他的手仍定在铅笔上,被拉着走。
铅笔在自动写字。
我成功了,他迷迷糊糊地想,用他的左手擦去嘴角和下巴上的唾沫。我成功了我希望顺其自然。这是什么?
他凝视着从他拳头下面涌出的字,心脏剧烈地跳动,好像要从他喉咙跳出来。写在篮线上的句子是他的笔迹——但所有的斯达克小说都是用他的手写的。同样的指纹,同样的香烟牌子,同样的声音特点,如果它是别人的笔迹,那才怪呢,他想。
是他的笔迹,但这些字是从哪里来的呢?肯定不是来自他自己的头脑,他的头脑中只有恐惧和混乱。他的手已再无感觉,右手臂三寸以上才是属于他的,手指连一点儿压力也感觉不到,虽然他看到他的大拇指和前两个手指紧紧抓住贝洛尔铅笔,指尖都变白了。他好像被打了一针麻醉剂一样。
他写到第一页的底部,麻木的手把纸翻过去,麻木的手掌把它抚平,又开始写起来。
“
米丽艾姆.考利张开嘴要喊。我就站在门里,耐心地等了四个多小时,没喝咖啡,没抽烟,只要一结束我就要抽一根,但在此之前,烟味会使她警觉。我提醒自己,割断她的喉咙后要阖上她的眼睛。”
泰德惊恐地意识到他在读谋杀米丽艾姆.考利的报告这次它不是散
乱的字词,而是一个男人流畅的、残酷的叙述,这个男人是一个极有感染力的
作家——其感染力使得几百万人买他的小说。
乔治.斯达克非虚构作品出场了,他厌恶地想。
他已经做到了他想做的:通过接触进入斯达克的脑子里,就像斯达克进入
泰德的脑子里一样。但谁知道他这么做会引发什么可怕的、未知的力量呢?谁知道呢?麻雀——以及意识到麻雀是真的——很不好,但这更糟。他是不是觉得铅笔和笔记本摸上去很热呢?这不奇怪,这个人的脑子是他妈的火炉。
现在——天哪!看这儿!从他拳头中流出来的!天哪!
“
“你在想用那玩意砸我的脑袋,对吗,小妞儿?”我问她,“我告诉你,
那可不是一个高明的主意。你知道那些高明主意失败了的人怎么了吗?”现
在眼泪从她脸颊滚落。”
怎么啦,乔治?你的高明主意失败了?
毫不奇怪,他说这话时,那个心狠手辣的狗杂种吃了一惊。如果真是这样,那么斯达克杀害米丽艾姆前曾说过同样的话。
“我进入了他谋杀的大脑,那就是为什么在大卫商店谈话时我用了那句话。”
这里,斯达克强迫米丽艾姆给泰德打电话,因为她吓得忘了电话号码,他为她拨电话,虽然她曾经非常熟悉的电话。泰德发现她的遗忘和斯达克的理解非常恐怖和可信。现在斯达克用他的剃刀去——
但他不想读那些,不能读那些。他抬起手臂,把他麻木的手像铅一样跟着提起。铅笔一离开笔记本,感觉立即回到手上,肌肉非常僵硬,他的中指一侧非常疼,铅笔杆上留下一块红色的凹痕。
他惊恐地低头看着写满字的纸,不想再把笔放下去,不想再让他和斯达克之间进行可厌的交流但他这么做并不是只为读斯达克谋杀米丽艾姆.考利的第一手资料,对吗?
如果鸟又回来了呢?
但它们没有,鸟已经达到了它们的目的。他仍能继续下去,泰德不知道他怎么知道的,但他的确知道。
“
你在哪里,乔治?他想。我怎么能感觉到你呢?这是因为你不知道我的存
在,就像我不知道你的存在一样吗?或者是别的原因?你他妈到底在哪儿?”
他把这念头放在心灵前,努力看清它。然后又抓住铅笔,开始伸向他的日
记本。
铅笔尖一碰到纸,他的手又抬起来,翻到新的一页,手掌又抚平那张纸,
像刚才做的一样。然后铅笔又回到纸上,写道:
“
“没关系,”马辛告诉杰克.兰格雷,“所有的地方都是一样。”他停了
一下,“也许除了家,我到那儿就会知道了。””
所有的地方都是一样的。他先认出那句话,然后是整个引文。它来自斯达
克的第一部小说《马辛的方式》的第一章。
这次铅笔自动停下来。他举起它,低头看写下的字,这些字冷漠尖刻。也
许除了家,我到那儿就会知道了。
在《马辛的方式》中,家就是弗莱布什街,阿历克斯.马辛在那儿长大,在他生病的酒鬼父亲的弹子房赌博。在这个故事中,家是哪里呢?
家在哪里?他对着铅笔沉思,又慢慢把它放到纸上。
铅笔迅速划了一系列M形线。它停了一下,然后又动起来。
“家在开始的地方。”
铅笔在鸟下面写道。
一句双关语。它有什么意义吗?现在他真的还在跟斯达克接触呢,还是他在愚弄自己?麻雀是真的,第一次狂写时所写的也是真的,但是炽热的感觉和冲动似乎都已减退。他的手仍感到麻木,但这和他笔杆抓得太紧有关。他曾在那篇论自动书写的文章上看到说,自动书写的人实际是被他自己的下意识念头和欲望引导着的。
家在开始的地方——如果这仍是斯达克的思想,如果双关语有意义的话,它指的是这里,在这个房间,是吗?因为乔治.斯达克就在这里出生的。
突然,该死的《大众》杂志文章的一部分飘进他的心中。
“我把一张纸卷进打字机接着,我又把它退出来。我总是用打字机写作,但乔治.斯达克显然不喜欢打字机,也许因为他服刑的地方根本没有打字机。”
聪明,非常聪明,但事实并不完全是这样,对吗?这不是泰德第一次讲一个不很真实的故事,他想这也不是最后一个——当然,假定他度过目前的难关活下来。它并不完全是谎言,严格地讲,它甚至没有夸大事实真相,它是虚构自己生活的无意识的行为,泰德知道每个小说家都这么做。你这么做并不是为了美化你自己,有时是美化,但你更容易讲一个丑化自己的故事。在一部电影中一些新闻记者说:“当你在真相和传奇间选择时,选择传奇。”报道丑闻是这样,写小说也是这样。讲故事的副作用就是虚构你自己的生活,这几乎是不可避免的——就像玩吉他手指会长老茧,多年抽烟会导致咳嗽一样。
斯达克的出生其实和《大众》所说完全不同,并没有什么神秘的原因导致他用铅笔写斯达克小说,那不过是一种仪式。作家和运动员一样,很容易迷信仪式。棒球运动员会日复一日穿同样的袜子或在走进投手区前划十字,如果他们打得好的话;成功的作家也容易遵循同样的模式直到它们变成仪式,以避免失败这被称为作家的障碍。
其实乔治.斯达克用铅笔写作的原因很简单:泰德忘了把打字机色带带到他在罗克堡的夏季别墅。他没有打字机色带,但创作冲动非常强烈,于是他在抽屉里翻来翻去,最后找到了一个笔记本和一些铅笔和——
在那些日子,我们夏天很晚才去湖边的房子,因为我有三星期课要上——那课叫什么?创造性思维,非常愚蠢的课。那是那年七月末,我记得我到楼上书房,发现那儿没有任何色带。见鬼!我记得丽兹甚至那儿甚至没有咖啡——
“家就是开始的地方”
在跟《大众》杂志的麦克.唐纳森谈乔治.斯达克半虚构的出生故事时,他想都没想就把地点换成了在鲁德娄的大房子,因为鲁德娄是他主要的写作地点,把场景放在这里是很正常的,尤其是当你像虚构小说一样布置场景的时候。但这里并不是乔治.斯达克的出生地,他不是在这儿第一次通过泰德的眼睛看世界,虽然泰德在这儿写了大部分斯达克小说和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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